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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5篇

时间:2022-10-05 12:20:03 来源:网友投稿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5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A11阿瓦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义:目录1、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5篇

篇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

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A1 1阿瓦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义:目 录1、为什么要创建标准化学校?2、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各级指标3、A1指标下的入档材料(县级)及印证材料(校级)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义:建立标准化学校,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在义务教育领域形成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将对学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二、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一、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二、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十二五”期间,在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的基础上,优先解决边境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中西部“十二五”期间,在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的基础上,优先解决边境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中西部 留守儿童 较地区的校舍紧张问题,解决中西部城镇化较快地区大班额和超大班额以及住宿紧张问题。西部城镇化较快地区大班额和超大班额以及住宿紧张问题。创建标准化学校的的目的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义:培 训 的 目 的积极创建标准化学校逐步实现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准化学校将保障每一个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力!标准化学校将保障每一个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义:培 训 的 目 的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教育强县,实现教育强区的基础性工程,地位十分重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教育强县,实现教育强区的基础性工程,地位十分重要。培 训 的 目 的

 评估等级 :总分1000分,评估得分950分及以上为优秀,949-900分为良好,899-800分为合格,低于800分为不合格。评估等级 :总分1000分,评估得分950分及以上为优秀,949-900分为良好,899-800分为合格,低于800分为不合格。

 指标说明【A1指标共三个B级九个C级指标(B1-C1,C2.B2-C3,C4. B3-C5,C6,C7,C8,C9)】【A1指标共三个B级九个C级指标(B1-C1,C2.B2-C3,C4. B3-C5,C6,C7,C8,C9)】A1 组织领导(120分)A1指标分解

 A1-B1-C1 规划落实(10分)评估标准:我县人民政府制定《创建自治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并依据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A1指标分解

 需要材料1. 《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 (县级)2. 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县级)3.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县级)4. 与创建教育强县,标准化,均衡发展相关的文件,方案,会议纪要,自治区和地区印发的相关文件,请示等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A1指标分解

 印证材料:1、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年度计划与总结2、学校标准化建设上报的信息3、学校行政会议标准化建设的专题会议记录

 A1-B1-C2 责任明确(10分)评估标准:

 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形成政府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A1指标分解

 需要材料(县级):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2. 关于成立阿瓦提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标准化,教育强县展工作领导小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A1指标分解

 印证材料:1.学校创建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职责2.创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指标档案建设分工安排3.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度

 A1-B2-C3 目标管理(10分)评估标准:

 有标准化建设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流程明确、责任清晰,计划、内容、完成时间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评估标准:

 有标准化建设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流程明确、责任清晰,计划、内容、完成时间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A1指标分解

 需要材料1. 标准化建设工作有目标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2. 教育督导条例,办法3.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教育强县,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4. 关于成立阿瓦提县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5.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6. 与教育教学,标准化,提高教学质量和控辍保学相关的责任书(县,乡,镇政府,教育系统和各个站所)A1指标分解

 印证材料:1.学校创建“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各指标组成员及工作责任书。2.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检查记录、自查制度3.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流程图印证材料:1.学校创建“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各指标组成员及工作责任书。2.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检查记录、自查制度3.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流程图

 A1 -B2 -C4 督导检查(10 分)评估标准:

 建立督导监督检查制度,形成效能建设责任追究管理机制,保证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评估标准:

 建立督导监督检查制度,形成效能建设责任追究管理机制,保证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需要材料1. 关于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2.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3.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制度4.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上级部门同意下发的制度汇编5. 教育督导条例6. 督学责任区划分、责任区督学工作职责和任务, 拟聘督学和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A1 -B2 -C4 督导检查(10 分)

 印证材料:1、学校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报告报告2、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度工作汇报材料3、学校标准化建设整改方案(根据上级检查的反馈意见和自查情况制定)印证材料:1、学校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报告报告2、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度工作汇报材料3、学校标准化建设整改方案(根据上级检查的反馈意见和自查情况制定)

 A1-B3-C5 三个增长(25分)评估标准:

 近三年教育经费投入依法做到“三个增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印证材料1. 与“三个增长”相关的文件,通知或者上级下发的指示.2. 与“三个增长”相关的材料,预决算,计划等等。3. 要明确“三个增长”的具体内容,详细解释,逐年增长标准怎样计算.(按增长率计算或者按投资增长计算,要明确)4. 与“三个增长”相关的统计表,数字要正确,并符合5. 近四年“三个增长”对比表6. 按“三个增长”对比表找出存在问题并整改措施印证材料1. 与“三个增长”相关的文件,通知或者上级下发的指示.2. 与“三个增长”相关的材料,预决算,计划等等。3. 要明确“三个增长”的具体内容,详细解释,逐年增长标准怎样计算.(按增长率计算或者按投资增长计算,要明确)4. 与“三个增长”相关的统计表,数字要正确,并符合5. 近四年“三个增长”对比表6. 按“三个增长”对比表找出存在问题并整改措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A1-B3-C6 两个比例(15分)评估标准:近三年教育经费支出符合“两个比例”要求。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提高;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步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印证材料1. 与公用经费(“两个比例”)相关的文件,通知或者上级下发的指示.2.与“两个比例”相关的材料,预决算,计划等等。3.要明确“两个比例”的具体内容,详细解释,逐年增长标准.4.与“两个比例”相关的统计表,数字要正确,并符合5.近四年“两个比例”对比表6.按“两个比例”对比表找出存在问题并整改措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A1-B3-C7 其他经费(20分)评估标准:

 教育费附加按“三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按“三税”的2%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比例足额计提并用于教育,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10%用于教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需要材料1.与“三税”有关的文件,通知或者材料2. 近四年“三税”内转给教育资金的征收及使用统计表3.其他经费的征收及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按要求征收没有,征收资金达不达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A1-B3-C8 项目建设(15分)评估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教育建设项目工程,对口支援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A1-B3-C8 项目建设(15分)评估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教育建设项目工程,对口支援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需要材料1. 按上级部门的要求整理好各种文件,图纸,计划,预决算,验收报告等材料.2. 近三年内新建,修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资金来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情况反应的统计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A1-B3-C9 社会捐助(5分)评估标准:

 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需要材料1. 关于开展资助活动的文件2. 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计划,方案),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3. 按年度单位和个体的捐助情况表4. 按年度领取资助学生摸底表和申请表5. 按年度捐助资金发放表6. 捐助和资助发放的相关信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A4-- 管理与质量B12— 教学管理(70 分)C42 保障机制(10分)本指标内容及标准: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无克扣教师工资现象,及时拨付城市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无挪用现象,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国家学生营养餐计划等。分)本指标内容及标准: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无克扣教师工资现象,及时拨付城市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无挪用现象,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国家学生营养餐计划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 资料名称1 自治区、地区、县下发的相关文件2 上级部门督导、反馈或通报材料

 印证材料:1.公用经费拨付凭证2.教师工资拨付凭证(含退休教职工、在岗教职工、特岗教师)3、享受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补助、伙食补助等)的学生花名册、分配资料4、学校“两免一补”资料5、享受政府学生营养奶花名册6、印证材料:1.公用经费拨付凭证2.教师工资拨付凭证(含退休教职工、在岗教职工、特岗教师)3、享受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补助、伙食补助等)的学生花名册、分配资料4、学校“两免一补”资料5、享受政府学生营养奶花名册6、相关图片信息

 A4-- 管理与质量 B12— 教学管理(70 分)C43 财务管理(5分)本指标内容及标准:所属学校均能按规定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得分)本指标内容及标准:所属学校均能按规定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得2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做到财务公开得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做到财务公开得1分;按规定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结果得分;按规定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结果得1 分;达到自治区教育收费示范县标准得1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 资料名称1 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2 阿瓦提县中小学财务公开、审计制度№ 资料名称1 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2 阿瓦提县中小学财务公开、审计制度

 印证材料:1、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与决算表(印证材料:1、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与决算表(各类批复、票据等复印件)2、财务公开栏()2、财务公开栏(学校“收支”情况记录及公示材料)3、上级审计部门来校审计报告()3、上级审计部门来校审计报告(记录、信息、图片)4、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室必须张贴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5、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总结)5、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总结

  谢谢各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阿瓦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18年1月25日

篇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

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 A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创建教育强县, 实现教育强区的基础性工程, 地位十分重要, 为此,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强县(市、 区)

 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暂行)》 的要求, 特制定本办法, 请遵照执行。

 一、 评估办法 1. 本指标体系共设 4 个 A级指标, 13 个 B级指标, 48 个 C级指标,总分 1000 分。

 具体指标赋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

 2. 申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评估认定条件:

 (1)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总分 1000 分, 评估得分不能低于 800 分。

 (2)

 指标体系中 A2“办学条件” 督导评估总分不低于 425 分。

 (3)

 带“*” 号的 16 项 C 级指标:

 C10、 C11、 C12、 C14、 C15、C17、 C18、 C19、 C20、 C21、 C22、 C23、 C25、 C26、 C28、 C39 及有 D级危房; 本学年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有弄虚作假行为, 为一票否决指标。

 3. 评估等级:

 评估得分 950 分及以上为优秀, 949-900 分为良好, 899-800 分为合格, 低于 800 分为不合格。

 二、 指标说明 A1 组织领导(120 分)

 A1-B1 领导职责(20 分)

 A1-B1-C1 规划落实(10 分)

 评估标准:

 县政府制定《创建自治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 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 并依据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按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

 评分细则:

 有规划得 3 分, 有分年度实施计划得 2 分, 视目标和年度计划落

 实情况, 赋 0-5 分。

 若未做到, 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

 (1)

 查阅文件和会议纪要; (2)

 听取汇报; (3)

 实地查看。

 A1-B1-C2 责任明确(10 分)

 评估标准:

 县(市、 区)

 长是第一责任人, 形成政府直接领导、 教育部门主抓、 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 任务落实、 工作协调的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评分细则:

 成立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得 1 分, 有专门工作机构得 2 分, 有专门办公场所得 2 分, 视其他部门配合情况赋 0-2 分, 视创强工作档案规范程度赋 0-3 分。

 若未做到, 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

 (1) 查阅文件档案; (2) 听取汇报; (3) 实地查看。

 A1-B2 组织管理(20 分)

 A1-B2-C3 目标管理(10 分)

 评估标准:

 有标准化建设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

 流程明确、 责任清晰, 计划、 内容、 完成时间落实到部门, 责任到人。

 评分细则:

 有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得 3 分, 有详细工作流程图得 2分, 视目标、 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赋 0-5 分。

 若未做到, 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

 (1)

 查阅文件和业务档案; (2)

 听取汇报; (3)

 实地查看。

 A1-B2-C4 督导检查(10 分)

 评估标准:

 建立督导监督检查制度, 形成效能建设责任追究管理机制, 保证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

 评分细则:

 督导机构人员落实得 3 分, 经费列入预算得 2 分, 督导检查制度健全、 档案资料全面得 3 分, 视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赋 0-2 分。

 若未做到, 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

 (1)

 查阅相关文件和督导室业务档案; (2)

 听取汇报; (3)

 实地查看。

 A1-B3 资金投入(80 分)

 A1-B3-C5 三个增长(25 分)

 评估标准:

 近四年教育经费投入依法做到“三个增长”。

 评分细则:

 保证标准化建设资金投入, 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

 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 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倒查四年, 其中有一年一项不达标, 该项不得分。

 检查方法:

 查阅相关文件、 材料, 决算表, 计划。

 A1-B3-C6 两个比例(15 分)

 评估标准:

 近四年教育经费支出符合“两个比例” 要求。

 评分细则:

 保证标准化建设资金投入, 依法达到教育经费支出的 “两个比例”。即:

 预算内教育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 财政教育支出比例达到自治区要求。

 倒查四年, 其中有一年一项不达标, 该项不得分。

 检查方法:

 查阅相关文件、 材料, 决算表, 计划。

 A1-B3-C7 其他经费(20 分)

 评估标准:

 教育费附加按“三税” 的 3%、 地方教育附加按“三税” 的 2%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 转移支付资金按比例足额计提并用于教育,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 10%用于教育。

 评分细则:

 倒查四年, 其中有一年一项不达标, 该项不得分。

 检查方法:

 查阅相关文件、 材料, 决算表, 计划。

 A1-B3-C8 项目建设(15 分)

 评估标准: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教育建设项目工程, 对口支援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

 评分细则:

 按计划实施, 保质保量完成得 5 分; 项目建设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得 5 分; 对口支援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得 5 分。

 若未做到, 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

 (1)

 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 决算表, 计划; (2)

 实地查看。

 A1-B3-C9 社会捐助(5 分)

 评估标准:

 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 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 有项目, 有成效。

 评分细则:

 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得 2 分, 有项目得 1 分, 视社会捐资助学效益, 赋 0-2 分。

 若未做到, 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

 (1)

 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 决算表, 计划;(2)

 实地查看;(3)校长、 教师座谈。

篇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

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及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13 16: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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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教基[2011]24 号

 各市、 县( 区)

 教育局: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是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内容, 也是“十二五” 期间基础教育的重点工作。

 为完成国家提出 的到 2015 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 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 《关于印发〈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试行)

 〉 的通知》 和《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201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的通知》 , 对各地实施规划进行了 标准确定和任务分解, 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去年以来, 各地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经费投入, 强化工作措施, 推动标准化学校建设有序有效进行。

 结合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省教育厅将组织对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现将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和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 》 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在按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同时, 做好验收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务求取得实效。

  安徽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 十二日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 以及国家有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精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试行)

 〉 的通知》 和《关于印发安徽省 2010-201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的通知》 , 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中小学内涵建设,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 标, 以保障教育教学基本配置为标准, 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 , 合理评价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 标达成情况, 促进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验收范围和内容 标准化学校验收范围主要涉及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城乡 中小学校的基本的教育教学装备条件、 师资配备和常规管理情况。

 鉴于中小学布局调整持续推进, 各地村完小以下的教学点暂不纳入验收范围。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项, 教学装备。

 验收考核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器材配备, 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配备, 图书、 体音美等器材配备等情况。

 第二项, 学校建设。

 验收考核在校学生规模、 班额控制和教学用房情况, 学校运动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学生食堂( 伙房)

 、 厕所情况。

  第三项, 师资配备。

 验收考核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配备情况, 重点是校长符合任职资格和配齐配全学科教师。

 第四项, 学校管理。

 验收考核学校教育教学、 财务管理情况, 教育教学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 校园卫生状况。

 三、验收程序及方法 四、 省教育厅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目 标管理, 各地实施项目 管理。

 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 按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 采取县级自 评、 市级复评和省级验收认定的方法进行。

 ( 一)

 县级自 评:

 县( 区)

 教育局成立自 评组, 对年度规划建设学校进行自 评验收。

 依据《细则》 对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成情况进行自 评。

 县( 区)

 教育局每年将标准化建设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及合格学校名 单向市教育局报告。

 ( 二)

 市级复评:

 市教育局成立复评组, 对县( 区)

 工作进行复评, 复查经县级自 评认定的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的情况。

 市对县( 区)

 学校复评采用 抽查方式进行, 被抽查学校均复评合格, 方可认定县级申报情况真实有效, 标准化学校建设达到合格要求。

 各市在复评的基础上形成标准化学校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和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名 单, 上报省教育厅。

 ( 三)

 省级验收:

 省教育厅结合全省规划进度表, 对市教育局上报复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验收认定。

 四、 验收认定和结果使用 ( 一)

 分层认定:

 根据《验收细则》 , 验收结果将学校分为标准化合格学校、 基本合格学校和不合格学校三个等次; 接受验收地区分为标准化建设达标市、 县( 区)

 、 基本达标市、 县( 区)

 和不达标市、 县( 区)

 三个等次。

  ( 二)

 认定标准:

 凡受验学校, 达到《验收细则》 规定四项总分的 90%以上、 第一项达到满分、 且无严重违规行为的, 认定为“标准化基本合格学校” ; 四项总分达 95%以上,且第一、 第二、 第三项达到满分, 学校具备标准体育场地,纳入寄宿项目 的学校需完成建设和配备任务, 认定为“标准化合格学校” 。

 85%以上学校达到基本合格标准的县( 市、区)

 认定为“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县( 市、 区)

 ” ; 85%以上学校达到“标准化合格学校” 标准的县( 市、 区)

 认定为“标准化学校建设达标县( 市、 区)

 ” 。

 各设区的市所辖县( 市、 区)

 均为“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县( 市、 区)或“标准化学校建设达标县( 市、 区)

 ” , 可分别授予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市和达标市的称号。

 ( 三)

 结果使用 :

 验收认定结果与相关督导评估与督导考核挂钩。

 省教育厅将把标准化学校建设验收工作与 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对市教育局年度主要工作目 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 统筹安排进行。

 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县( 市、 区)

 将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市、 区)省级评估认定的前置条件, 凡未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任务的县( 市、 区)

 , 不得参加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市、区)

 的评估认定。

 五、 验收时间 县级自 评、 市级复评工作在每年的 11 月 底前完成, 省级验收随相关考核进度统筹安排。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主要指标 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一、 教学装备 (40 分)

 1.小学配备有 1 个科学实验室。初中 24 个班以下的配备理化生实验室各 1 个, 24 个班以上的配备理化生实验室各 2 个; 教学仪器符合国家标准或省要求(15分)

 实验室和辅助用房达标(9 分),

 教学仪器达标(6 分)。

 2.小学生均图书 15 册, 初中生均图书 25 册(8 分)

 图书室达标(3 分)

 ,

 生均图书达标(5 分)

 3.小学和初中每一个班级配有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8 分)

 每个班级均配备多媒体远程设备达标(8 分)

 4.小学、 初中体育、 音乐、 美术器材达到国颁标准(9 分)

 体育器材达标(3 分)

 、 音乐器材达标(3 分)美术器材达标(3 分)

 二、 学校建设 (20 分)

 5.在校学生规模适度, 班额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 有符合标准的教学用房; 有符合学校自 身条件的运动场地和设施; 有适应学生生活需要的食堂(伙房)

 和厕所(20 分)

 在校学生规模适度(2 分)

 班额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6 分。

 若少数班级存在大班额现象, 但是较往年持续下降赋 3分, 其他不赋分)

 学校教学用房满足需求(2 分)

 , 学校从自身条件出发落实运动场地和设施(5 分)

 , 学校食堂(伙房)

 适应学生生活需要(5 分)

 三、 师资配备 (15 分)

 6. 学校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6 分)

 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3 分)

 ,

 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3 分)

 7.学校教师配备符合省规定编制标准, 各学科教师齐全 (9 分)

 学校教师配备符合省规定编制标准(5 分)

 ,学科教师齐全(4 分)

 四、 学校管理 (25 分)

 8.配备的图书、 仪器、 多媒体设备、 音体美器材等管理有制度,使用有记录, 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提高使用效益(9 分)

  学校有健全的图书、 仪器、 器材管理制度(2分)

 , 有使用记录(2 分)

 , 器材保管良好(2分)

 , 图书、 仪器、 器材使用率较高, 发挥效益较好(3 分)

 10.学校教育教学行为、 财务管理规范, 校园环境卫生整洁(16分)

 学校有健全的规范办学行为、 财务管理、 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的制度(3 分)

 , 学校财务管理符合各项规定要求(3 分)

 , 无违背教基〔2009〕 11 号文件的不规范办学行为 (8 分 )

 。学校有常态化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情况良好(2 分)

篇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

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建设督导评估办法

 2 A2 办学条件(0 500 分)

 A2 - B4 学校设置(0 100 分)

 A2 - B4 - *C10 布局合理(0 20 分)

 评估标准: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合理,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新教基[2011]23 号)(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合法合规、有效执行。

 学校布局符合《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设置规划总体科学合理。就近入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 3 公里,初中不超过 5 公里。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适当保留教学点,设置适当的附设班。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实际,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办学基本标准》第二章第四条)

 评分细则:

 85%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 20 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检查方法:

 (1)查全县行政区划、人口分布、学校分布图,学校设置、变更、撤销的文件等; (2)实地查看,抽查村小、教学点服务半径。

  A2 - B4 -1 *C11 学校用地(0 40 分)

 评估标准:

 1、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用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区开发,必须预留教育发展用地; 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用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教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农村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 1 的标准。

  表 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2 学校类别 学校规模(班)

 生均用地面积(㎡)

 非完全小学 4-6 25 完全小学 12 29 18 23 24 20 初级中学 12 30 18 29 24 25 注:①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食堂用地面积。

 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 ㎡/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 第十一条)中小学劳动基地用地标准参照勤工俭学的有关要求执行,农牧区中小学劳动基地按全县总班数、总亩数计算即小学每班不少于 3 亩,中学每班不少于 4 亩地。

 评分细则: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 10 分,预留教育发展用地得 5 分;85%的农村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 20 分;中小学劳动基地用地按标准得到落实的得 5 分,以上任一项必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检查方法:

 (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土地使用证; (2)实地查看。

 A2 - B4 - *C12 规划科学(0 20 分)

 评估标准:

 学校校园规划合理,功能齐全、分区明确,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第十条)。有批复文件,按规划执行。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均有批复的校园规划图得 15 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规划落实得 5 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本项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

 (1)查规划资料; (2)实地查看。

 A2 - B4 - C13 规模适度(0 20 分)

 评估标准:

 办学规模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基本消除大班额。

 集中办学的学校规模,小学以 480—1152 人,初中以 600—1200 人为适宜规模。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 12-30 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3 数 18-36 个,每年级每班学生数为:小学 40—45 人,初中 45—50 人。(《办学基本标准》第三章 第八条)

 评分细则:

 乡(镇)中心校(含)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 20 分,有超规模学校一所扣 1 分;大班额班数占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班级总数比例控制在 5%以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

 (1)查教育局、学校基本情况档案、学籍管理档案; (2)实地查看。

  A2 - B5 校园建设(0 150 分)

 A2 - B5 -4 *C14 校舍建设(0 80 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满足教学、行政、生活等用房的需要。

 学校建设应根据学校规模达到国家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 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和《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1385-2006)中规定的相应的校舍建设标准。(《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第九条)

 评分细则:

 98%的学校校舍建设(含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用房、生活用房)达标得 80 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检查方法:

 (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2)抽查学校固定资产帐、管理明细账等财产管理档案; (3)实地查看。

 A2 - B5 -5 *C15 运动场地(0 40 分)

 评估标准:

 学校体育运动场(馆)、体育活动场地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

 农村非完全小学应设置 60m 或 l00m 直跑道;农村完全小学 12 班、18 班、24 班均应设置 200m 环形跑道田径场。农村初级中学 12 班应设置 200m 环形跑道田径场,18 班、24 班均应设置 300m 环形跑道田径场。中小学校应设置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 第十一条)。

 36 个班以上完全中学应设置 400 米环形跑道田径场。

 城区学校参照农村学校标准执行。

 评分细则: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4 98%的学校体育运动场(馆)、体育活动场地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 40 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检查方法:

 (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2)实地查看。

  A2 - B5 - C16 环境优化(0 30 分)

 评估标准:

 校园环境实现“四化”,校园绿化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第四章 第十一条); 平安校园、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累计达到 50%; 学校周边环境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周边环境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设置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寺庙、集贸市场等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办学基本标准》第二章 第六条)

 评分细则:

 95%以上学校实现“四化”得 20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校园环境,平安校园、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累计达到 50%得 10 分,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1分,本项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

 (1) 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2) 实地查看; (3) 家长座谈。

 A2 - B6 装备器材(0 200 分)

 A2 - B6 -7 *C17 实验教学(5 55 分)

 评估标准:

 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充分使用。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达到或超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 号)。

 理科实验室装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中小学理科实验装备规范》(jY/0385-2006)的要求。

 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教基二[2009]11 号)(《办学基本标准》第五章第十六条)。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 35 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教学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 100%,探究性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 95%以上赋 20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5 检查方法:

 (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2)查看学校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通知单、学生实验报告; (3)抽查学校固定资产帐、管理明细账等财产管理档案; (4)学生座谈; (5)实地查看。

  A2 - B6 -8 *C18 体卫艺(0 50 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体育卫生器材设备配备达到或超过《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 号)(《办学基本标准》第五章第十八条)。

 艺术(音乐、美术)器材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 号)要求,规范管理,充分使用。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体育器材达标得 15 分,所有学校卫生器材达标得 10 分, 所有学校艺术(音乐、美术)器材达标得 15 分,以上每项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根据体卫艺器材使用情况赋 0—10 分。

 检查方法:

 (1)查教育局学校办学条件统计表; (2)查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器材管理明细账,管理使用档案; (3)学生座谈; (4)实地查看。

 A2 - B6 -9 *C19 教育技术(0 40 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 号)要求。

 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15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发展目标,配备学校信息化设备。

 村级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一间;拥有不少于 70 平方米的多功能教室一间,配备有数字投影仪或其他显示设备;网络通达教室,每班级配备大屏幕电视机和DVD 播放机(或计算机)各一台及远程直播课堂接收设备和接收软件。农村小学生机比不低于 25:1。

 乡镇学校配备计算机教室一间;拥有不少于 90 平方米的多功能教室,配备有数字投影仪或其他显示设备;网络通达教室,每班配备大屏幕电视机和 DVD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6 播放机(或计算机)各一台及远程直播课堂接收设备及接收软件。农村中学生机比不低于 20:1。

 城镇学校根据在校生数量,配备有不少于 50 台计算机的计算机教室一间以上;拥有不少于 120 平方米的多功能教室一间以上,配备有数字投影仪和扩放音设备或其他显示设备;网络通达教室,每班配备大屏幕电视机和 DVD 播放机(或计算机)各一台及远程直播课堂接收设备和接收软件。生机比初中达到 12:1,小学达到 15:1。(《办学基本标准》第五章第十九条)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达标得 30 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根据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使用情况赋 0—10 分。

 检查方法:

 (1)查教育局、学校办学条件档案; (2)查学校固定资产帐; (3)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使用档案; (4)学生座谈; (5)实地查看。

  A2 - B6 -0 *C20 综合实践(0 30 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教学设备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 号)要求,能够满足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需要,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达到要求得 20 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视满足教学需要及使用情况赋 0—10 分。

 检查方法:

 (1)查教育局学校办学条件统计表; (2)查设备管理明细账,管理使用档案; (3)学生座谈; (4)实地查看。

 A2 - B6 - *C21 校园安全(5 25 分)

 评估标准:

 配备监控设备、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配齐和完善消防设备;重点部位安装警铃。

 评分细则: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

 发 包 人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调 施 工 中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监 督 施 工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

 发 包 人 对 承 包 人 施 工 中 违 规 操 作 有 权 做 好 处 理 决 定 或 经 济 处 罚 。7 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重点部位配备消防...

篇五: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

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建设督导评估办法

  A2 办学条件(500 分)

  A2-B4 学校设置(100 分)

 A2-B4-*C10 布局合理(20 分)

 评估标准: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合理, 达到 《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试行)》(新教基[2011]23 号)(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合法合规、 有效执行。

 学校布局符合《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学校设置规划总体科学合理。

 就近入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 3 公里, 初中不超过 5 公里。

 根据人口分布、 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适当保留教学点, 设置适当的附设班。

 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实际, 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 《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章第四条)

 评分细则:

 85%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得 20 分, 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检查方法:

 (1)

 查全县行政区划、 人口分布、 学校分布图, 学校设置、 变更、 撤销的文件等;

 (2)

 实地查看, 抽查村小、 教学点服务半径。

  A2-B4-*C11 学校用地(40 分)

 评估标准:

 1、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用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区开发, 必须预留教育发展用地;

 2、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用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 体育运动场用地、 绿化用地三部分。

 《教育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 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 建设规划, 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 优惠政策。”

 农村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应符合表 1 的标准。

 表 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学校类别 学校规模(班)

 生均用地面积(㎡)

 非完全小学 4-6 25 完全小学 12 29 18 23 24 20 初级中学 12 30 18 29 24 25 注:

 ①完全小学、 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 食堂用地面积。

 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 自行车存放用地(1. 50 ㎡/辆) , 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办学基本标准》 第四章 第十一条)

 中小学劳动基地用地标准参照勤工俭学的有关要求执行, 农牧区中小学劳动基地按全县总班数、 总亩数计算即小学每班不少于 3 亩, 中学每班不少于 4 亩地。

 评分细则: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 10 分, 预留教育发展用地得 5 分; 85%的农村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得 20 分; 中小学劳动基地用地按标准得到落实的得 5 分,以上任一项必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检查方法:

 (1)

 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土地使用证;

 (2)

 实地查看。

  A2-B4-*C12 规划科学(20 分)

 评估标准:

 学校校园规划合理, 功能齐全、 分区明确,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办学基本标准》 第四章第十条)。

 有批复文件, 按规划执行。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均有批复的校园规划图得 15 分, 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规划落实得 5 分,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 本项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

 (1)

 查规划资料;

 (2)

 实地查看。

  A2-B4-C13 规模适度(20 分)

 评估标准:

 办学规模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基本消除大班额。

  集中办学的学校规模, 小学以 480—1152 人, 初中以 600—1200 人为适宜规模。

 完全小学、 独立初中、 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 12-30 个; 九年一贯制学校班

 数 18-36 个, 每年级每班学生数为:

 小学 40—45 人, 初中 45—50 人。( 《办学基本标准》 第三章 第八条)

 评分细则:

 乡(镇)

 中心校(含)

 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得 20 分, 有超规模学校一所扣 1 分; 大班额班数占县(市、 区)

 义务教育学校班级总数比例控制在 5%以内,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 1 分, 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

 (1)

 查教育局、 学校基本情况档案、 学籍管理档案;

 (2)

 实地查看。

  A2-B5 校园建设(150 分)

 A2-B5-*C14 校舍建设(80 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满足教学、 行政、 生活等用房的需要。

 学校建设应根据学校规模达到国家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 102 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 159号)

 和《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1385-2006)

 中规定的相应的校舍建设标准。( 《办学基本标准》 第四章第九条)

 评分细则:

 98%的学校校舍建设(含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行政用房、 生活用房)

 达标得 80 分, 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检查方法:

 (1)

 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2)

 抽查学校固定资产帐、 管理明细账等财产管理档案;

 (3)

 实地查看。

  A2-B5-*C15 运动场地(40 分)

 评估标准:

 学校体育运动场(馆)、 体育活动场地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 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

 农村非完全小学应设置 60m 或 l00m 直跑道; 农村完全小学 12 班、 18 班、24 班均应设置 200m 环形跑道田径场。

 农村初级中学 12 班应设置 200m 环形跑道田径场, 18 班、 24 班均应设置 300m 环形跑道田径场。

 中小学校应设置球类、 器械等运动场地( 《办学基本标准》 第四章 第十一条)。

 36 个班以上完全中学应设置 400 米环形跑道田径场。

 城区学校参照农村学校标准执行。

 评分细则:

 98%的学校体育运动场(馆)、 体育活动场地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得 40 分, 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检查方法:

 (1)

 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2)

 实地查看。

  A2-B5-C16 环境优化(30 分)

 评估标准:

 校园环境实现“四化”, 校园绿化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的要求(第四章 第十一条) ;

 平安校园、 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

 累计达到 50%;

 学校周边环境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学校周边环境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设置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 寺庙、 集贸市场等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 《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章 第六条)

 评分细则:

 95%以上学校实现“四化” 得 20 分,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 校园环境, 平安校园、 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

 累计达到 50%得 10 分, 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1分, 本项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

 (1)

 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2)

 实地查看;

 (3)

 家长座谈。

  A2-B6 装备器材(200 分)

 A2-B6-*C17 实验教学(55 分)

 评估标准:

 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规范管理、 充分使用。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达到或超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 号)。

 理科实验室装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中小学理科实验装备规范》(jY/0385-2006)

 的要求。

 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教基二[2009]11 号)( 《办学基本标准》 第五章第十六条)。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得 35 分, 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教学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 100%, 探究性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 95%以上赋 20 分,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1 分, 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

 (1)

 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

 (2)

 查看学校实验教学计划、 实验通知单、 学生实验报告;

 (3)

 抽查学校固定资产帐、 管理明细账等财产管理档案;

 (4)

 学生座谈;

 (5)

 实地查看。

  A2-B6-*C18 体卫艺(50 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规范管理, 合理使用。

 体育卫生器材设备配备达到或超过《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 号)( 《办学基本标准》 第五章第十八条)。

 艺术(音乐、 美术)

 器材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 号)

 要求, 规范管理, 充分使用。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体育器材达标得 15 分, 所有学校卫生器材达标得 10 分,

 所有学校艺术(音乐、 美术)

 器材达标得 15 分, 以上每项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根据体卫艺器材使用情况赋 0—10 分。

 检查方法:

 (1)

 查教育局学校办学条件统计表;

 (2)

 查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器材管理明细账, 管理使用档案;

 (3)

 学生座谈;

 (4)

 实地查看。

  A2-B6-*C19 教育技术(40 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规范管理, 合理使用。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 号)

 要求。

 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15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和“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发展目标, 配备学校信息化设备。

 村级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一间; 拥有不少于 70 平方米的多功能教室一间,配备有数字投影仪或其他显示设备; 网络通达教室, 每班级配备大屏幕电视机和DVD 播放机(或计算机)

 各一台及远程直播课堂接收设备和接收软件。

 农村小学生机比不低于 25:

 1。

 乡 镇学校配备计算机教室一间; 拥有不少于 90 平方米的多功能教室, 配备有数字投影仪或其他显示设备; 网络通达教室, 每班配备大屏幕电视机和 DVD

 播放机(或计算机)

 各一台及远程直播课堂接收设备及接收软件。

 农村中学生机比不低于 20:

 1。

 城镇学校根据在校生数量, 配备有不少于 50 台计算机的计算机教室一间以上; 拥有不少于 120 平方米的多功能教室一间以上, 配备有数字投影仪和扩放音设备或其他显示设备; 网络通达教室, 每班配备大屏幕电视机和 DVD 播放机(或计算机)

 各一台及远程直播课堂接收设备和接收软件。

 生机比初中达到 12:

 1,小学达到 15:

 1。( 《办学基本标准》 第五章第十九条)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达标得 30 分, 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根据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使用情况赋 0—10 分。

 检查方法:

 (1)

 查教育局、 学校办学条件档案;

 (2)

 查学校固定资产帐;

 (3)

 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使用档案;

 (4)

 学生座谈;

 (5)

 实地查看。

  A2-B6-*C20 综合实践(30 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规范管理, 合理使用。

 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教学设备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 号)

 要求, 能够满足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 研究性学习、 社会实践活动需要, 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达到要求得 20 分, 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视满足教学需要及使用情况赋 0—10 分。

 检查方法:

 (1)

 查教育局学校办学条件统计表;

 (2)

 查设备管理明细账, 管理使用档案;

 (3)

 学生座谈;

 (4)

 实地查看。

  A2-B6-*C21 校园安全(25 分)

 评估标准:

 配备监控设备、 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 配齐和完善消防设备; 重点部位安装警铃。

 评分细则:

 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安装监控设备, 学校重点部位配备消防设备、 警铃得 15分; 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 监控设备与公安、 消防部门监控系统联网得 10 分,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检查方法:

 (1)

 查教育局、 学校办学条件档案;

 (2)

 查学校固定资产帐;

 (3)

 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使用档案;

 (4)

 学生座谈;

 (5)

 实地查看。

  A2-B7 图书资源(50 分)

 A2-B7-*C22 图书资料(30 分)

 评估标准:

 图书配备达到《办学基本标准》 要求, 规范管理, 合理使用; 双语学校民、汉语言图书配备比例适当。

 生均藏书小学不少于 20 册, 初中不少于 30 册。

 复本率不超过 12 本。

 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资料、 工具书、 报刊、 音像资料、 电子读物等。

 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一般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 5%。( 《办学基本标准》 第五章第十七条)

 新增图书以适合青少年学生阅读的图书为主。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达到要求得 20 分, 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根据图书借阅情况赋 0—10 分。

 检查方法:

 (1)

 查教育局、 学校办学条件档案;

 (2)

 查学校固定资产帐、 图书管理借阅档案;

 (3)

 学生座谈;

 (4)

 实地查看。

  A2-B7-*C23 数字资源(20 分)

 评估标准:

 建立数字教学资源库, 方便师生使用。

 数字资源种类包括供教师和学生使用的电子图书和其他教学资源等。

 评分细则:

 数字教学资源学校覆盖率达到 85%得 15 分, 须得满分, 否则一票否决;

 视资源利用情况赋 0—5 分。

 检查方法:

 (1)

 查教育局、 学校办学条件档案;

 (2)

 查学校教学资源库管理、 使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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