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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5篇

时间:2022-09-14 19:5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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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5篇

篇一:化工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稍柴小学 一、 工作分工 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李强 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赵继军 垃圾分类工作主管:赵文娜 垃圾分类负责人员:一一班

 赵晓娜 二一班

 李艳艳 三一班

 钱真真 四一班

 付瑞晓 二、 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垃圾分类工作;主要负责垃圾分类活动对外联系和大型垃圾分类活动的指导。

  2、责任人:负责创建环境教学、社会实践工作;负责学生环境教育(垃圾分类)活动的开展和指导,资料收集、整理。

  3、主管:负责组织校园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起草,档案资料的全面收集、整理。

  4、负责人员:负责本班学生环保教育(垃圾分类)活动的开展,资料收集、整理。负责本班学生活动的安全工作。

篇二:化工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文 机 关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 布 日 期 :

 2021.07.29 生 效 日 期 :

 2021.07.29 时 效 性 :

 现行有效 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1 修正)

 (2020 年 7 月 30 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21 年 7 月 29 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等五部法规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管理、服务、监督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管理系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相关重大事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依法行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行政执法权,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活动。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督促、动员单位和个人主动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本省分步、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区域和实施时间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分地域、场所和单位,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培养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第八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带头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第九条

  生活垃圾处理应当采取先进技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资源化利用、无害化焚烧、生化处理等方式,逐步降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比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运用信息网络等科技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全程分类覆盖率和智能化水平。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收集、运输、处理等活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等有关部门,依据本地区人口、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结合生活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应当依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等有关部门,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按照职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所需的资金、土地,分别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和场所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应当坚持布局科学合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兼顾区域统筹的原则,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场所选址应当科学论证,听取公众、有关专家的意见,并依法公示。

 第十六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和场所建设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符合或者高于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现有设施和场所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应当予以升级改造。

 鼓励乡镇人民政府因地制宜选择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不宜采用直运模式的应当根据需要建设垃圾中转站。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村庄规划以及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并定期清洁、消毒,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第十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投放站点,建设满足当地需要的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

 根据生活垃圾最终处理要求确需建设的卫生填埋场,应当主要用于填埋焚烧残渣、飞灰和应急保障等。卫生填埋场库容已满的,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责成运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封场,跟踪检测污染物排放和

 地下水、大气、垃圾堆体沉降指标,并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封场后的卫生填埋场具备条件的,应当开展生态修复治理。

 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建设,促进跨区域共建共享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综合处理方式,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循环利用园区。

 第十九条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拆除的,应当依法核准,并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三章 源头减量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减少生活垃圾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第二十一条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商品生产、销售、贮存、运输等经营者应当优先选择使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材料,简化包装结构,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量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提高包装绿色化、减量化水平,优先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电子商务企业应当使用包装规格、强度符合快递封装用品要求的包装材料,减少快递企业的二次包装。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商务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和超市的管理,推行净菜上市。

 第二十四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等方式,促进闲置物品再使用。

 餐饮、娱乐、洗浴、洗车等经营者,应当以能够多次使用的产品替代一次性使用的产品,采取环境保护提示和费用优惠等措施,鼓励、引导消费者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量。

 有固定门店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

 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第二十五条

  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带头厉行节约,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建立用餐动态管理制度,按需备餐、供餐,杜绝餐饮浪费。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第二十六条

  鼓励、引导减少使用和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第二十七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推广无纸化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第四章 分类投放 第二十八条

  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标准分为四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和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活垃圾处理需要等,制定并公布分地域、场所、单位的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和配套的投放规范,并提供多种形式的查询服务,指导单位和个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生活垃圾需要进行特殊分类、消毒处理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施设置规

 范,并向社会公布。分类收集容器、设施的颜色、图文标识应当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便于投放。

 第三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由本单位负责;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三)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单位负责。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单位的由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农村居住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四)车站、机场、码头、港口、商场、超市、市场、旅游景区、体育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由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五)建设工程的施工场所,由施工单位负责; (六)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由清扫保洁单位负责; (七)河湖及其管理范围,由河湖管理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生活垃圾管理部门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情况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分类投放知识; (三)按照分类标准和实际需要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位,配备分类收集容器、设施,并保持分类收集容器、设施完好、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四)引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纠正不按分类标准投放的行为,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五)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

 第三十二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地点或者指定收集容器、设施,可回收物也可以交售至回收网点或者其他回收经营者。

 鼓励家庭设置专用容器(袋)分类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现家庭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 ...

篇三:化工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概念】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 【 基本 原则】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分类处理的原则,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第五条 【 政府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日常

 工作。

 第 六 条 【 部门职责】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全链条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乡(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乡(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运输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编写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课本和读物。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并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用地保障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机关事务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第 七 条【 宣传教育】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

 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育内容。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在黄金时段或者显著版面开展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 八 条

 【 社会参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科学技术水平。

 鼓励支持志愿者和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活动。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九条

 【 处置设施规划 建设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要求,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设施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功能等内容,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应当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

 第十一条 【 规划 建设 禁止性规定 】经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场所,不得损坏、损毁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核准后,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按先建后拆的原则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

 第三章

 分类投放及收集 第十二条 【 生活垃圾分类规定 】生活垃圾按照以下类别实施分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 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餐饮业、食堂等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用油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三)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温度计、血压计、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第十 三 条

 【 生活垃圾 收集容器 规定 】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和颜色。本办法施行前已经

 设置、未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和颜色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当结合自然更新分批改造、更换。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颜色按下列标准进行:

 (一)可回收物标识颜色为蓝色; (二)厨余垃圾标识颜色为绿色; (三)有害垃圾标识颜色为红色; (四)其他垃圾标识颜色为灰色。

 第十 四 条【管理责任人主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本单位负责; (二)住宅小区,由垃圾分类运营企业负责,运营期满后由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三)车站、机场、码头、文化场所、体育场所、公园、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及食品加工场所等生产经营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村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明确。

 第十 五 条【管理责任人职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一)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经教育、劝导仍不改正的,及时报告属地的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分类收集容器整洁、完好。

 (四)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取得经营许可的收运企业收集、运输。

 (五)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行为。

 第十 六 条【 分类投放要求 】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按照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并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容器内; (二)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源头减量; (三)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不得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 (四)不得乱丢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 (五)不得在露天场所焚烧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六)不得破坏垃圾分类设施; (七)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

 第十 七 条

 【 大件生活垃圾投放 】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置的大件生活垃圾,应当预约取得回收经营许可的企业上门收集或者在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投放。

 第 四 章

 分类运输 第十 八 条【 转运设施、作业要求 】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结合生活垃圾的产量和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站和压缩转运设施,完善生活垃圾转运机制,指导收运单位、企业制定和规范生活垃圾转运作业的站点、路线和时间。

 第十 九 条

 【 分类收运方式 】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

 可回收物由责任人自行运送或者回收企业上门收运。

 有害垃圾由符合危险废物运输条件的单位进行运输。

 厨余(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由符合生活垃圾运输条件的单位进行运输。

 第 二十 条

 【运输单位职责】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分类运输生活垃圾,遵守以下规定: (一)运输车辆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并在车身显著位置标明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 (二)严禁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三)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四)及时清理车辆及场地,保持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转运设施和周边环境整洁; (五)建立管理台账,管理台账应当分类记录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相关内容,并定期向属地的生

 活垃圾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十 一 条【 转运站建设 】新建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时,鼓励单独设置厨余(餐厨)垃圾转运工位,鼓励配套建设垃圾分选设施。

 第二十 二 条【 运输单位监督职责 】运输单位发现生活垃圾投放和收集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投放和收集管理责任人;对拒不整改的,可以拒绝运输,并及时向属地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报告。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 24 小时内进行处理。

  第 五 章

 分类处置 第二十 三 条【分类处置 原则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处置,提高资源化水平,促进循环利用。

 第二十 四 条【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生活垃圾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分类处置:

 (一)可回收物由资源化利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二)有害垃圾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厨余垃圾由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四)其他垃圾由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通过焚烧发电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

 第二十 五 条【分类处置 单位职责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置,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分类接收并分类处置生活垃圾; (二)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 (三)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 (四)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及其辅助设施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五)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每日进场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 (六)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

 第 六 章 激励促进

 第二十 六 条【 政策扶持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回收利用等。

 第二十 七 条

 【 物业服务规范 】鼓励业主、业主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和清

 扫保洁服务合同。

 第二十 八 条

 【 促进绿色低碳生活 】

 鼓励使用环保清洁能源和原料,厉行节俭,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生产周期垃圾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第 二 十 九 条

 【 创新研发 】鼓励生活垃圾处理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再利用和资源化的科技水平。

 第 三十 条

 【 回收利用与源头减量 】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等措施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及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鼓励企业、个人通过积分兑换商品、服务等奖励方式,支持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

  第 七 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 一 条

 【 主管部门监管 】生活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可以聘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社会监督员,协助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日常监督。

 第三十 二 条

 【 投诉举报 】生活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的方式、处理流程

 和时限,及时受理和依法查处有关生活垃圾管理事项的举报和投诉。

 单位和个人发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投诉举报。

  第 八 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 三 条

 【 罚则一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未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由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擅自改变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使用性质的,由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依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 四 条

 【 罚则二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经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用途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扰乱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故

 意损坏生活垃...

篇四:化工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96年10月3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其中第37条规定: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 运输及处置” 。

 《中国21世纪议程》(即中国21世纪人口、 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第19章“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管理” 中规定:

 “沿海开放城市和旅游风景城市近期内做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其它城市逐渐实行。

 ”

  为切实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 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住房城乡 建设部

 等16个部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 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提出到2015年,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直辖市、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 直辖市、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达到50%。

 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到2030年,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处置。

  《意见》 要求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 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强化监督管理,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谁产生、 谁付费” 的原则, 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也适用于易于分类回收的有关商品的环保包装。

 本标准有14个垃圾类别标志, 分别为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大件垃圾、 可燃垃圾、 可堆肥垃圾、 其他垃圾、 纸类、 塑料、 金属、 玻璃、织物、 瓶罐、 电池、 餐厨垃圾等,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

  为了进一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范、 收集有序、 有利处理, 制订本标准。

 把城市生活

 垃圾分为可回收、 大件垃圾、 可堆肥垃圾、 可燃垃圾、 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六大类, 提出了以参与普及率、 垃圾收集率、 分类垃圾清运率等指标进行考评分类效果的办法。

 2011 年 4 月 1 日, 国内首部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法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 开始实施, 按照《暂行规定》 的要求,广州要实行垃圾分类, 居民在家里需要把干、 湿垃圾分开, 丢到楼道里的厨余垃圾(湿垃圾) 和其他垃圾(干垃圾) 桶里; 在环卫工人那里,再将其中的干垃圾分出可回收垃圾, 到了 回收站再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今年的目标是, 末端处理率要确保在 75%以内,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 50%, 资源回收率达 16%, 资源化处理率达 90%, 无害化处理率达 85%。

  《办法》 规定北京市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 规范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 同时投入使用, 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包括:

 垃圾分类收集间(站)、 密闭式垃圾分类清洁站、 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等设施设备。

 经国务院批准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中提出, 到2015年,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同时, 要按照"谁生产、 谁付费"的原则, 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目前, 上海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80%。

 市市容绿化管理局表示, 上海暂不考虑用收费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东广新闻台

  5月, 南京在江南八区每区各选2个小区试点垃圾分类, 届时还将在各小区聘请居民担任垃圾分类辅导员, 来宣传和监督市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2011年底至2012年初, 南京将在板桥新城附近建造一座日处理量为100-2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 以解决部分餐厨垃圾的后期处理问题, 从而达到餐厨垃圾减量化、 资源化的效果。

 未来南京还将有可能借鉴台北市推行垃圾按量收费。

 扬子晚报网

  杭州市妇联出台了《家庭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3月25日正式启动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组织动员全市家庭积极参加垃圾分类、 投放工作, 将生活垃圾实施对象覆盖到五城区、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湖风景名胜区所有家庭。

 力争三年后, 杭州市分类小区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家庭达100%, 投放的准确率达到100%, 全市普及“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实名制” 。

 明年杭州

 将争取出台《杭州垃圾分类收集放置管理办法》。

 杭州日报

 广州市将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鼓励垃圾减量的阶梯垃圾收费办法。

 广州市城管委今年将着手制订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 规划,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和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年内将出台《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以及《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阶梯式计量收费及奖励办法》。

 目前, 这些文件已基本通过, 等待政府方面的最终公布。

 广州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将采取典型引路模式, 率先将绿化垃圾、 餐厨垃圾分类处理。

 人民日报

  济南市将从2011年开始重点实施城乡 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 在部分村庄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在试点村庄, 生活垃圾将分为几类:

 无害垃圾, 包括砖瓦石块等建筑垃圾, 就地掩埋处理; 湿垃圾, 包括厨余垃圾及其他有机垃圾,以户或村为单位堆肥处理; 干垃圾, 运至处理场处理。

 待条件成熟后,城区生活垃圾也将结合其特点实施分类收集处理。

 济南日报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环保分局按照创建“两型” 社会的要求, 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 资源化、 无害化处理。

 2010年8月, 在兴庆区丽水家园社区启动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点工作, 引导社区居民将生活垃圾在家庭进行分类, 由物业统一收集, 企业集中处理,以此将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资源全部回用, 减少排放。

 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模式, 并进行推广, 让居民逐步形成节约资源的意识,形成健康的绿色消费模式。

 中国固废网

 贵州省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去年8月在余庆县和雷山县正式启动,项目旨在搭建一个由政府、 企业、 民间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垃圾管理示范点建设平台, 探索县乡 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管理模式, 做到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与堆肥场建设同步推进, 积极探索和完善两县的垃圾收费体系, 然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目前余庆县已完成2011年项目的详细工作方案、 宣传教育计划、堆肥场选址和征地工作, 堆肥场将在6月底完工。

 今年7月1日起, 余庆县城所有机关、 企事业单位、 饭店、 商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今年年底在县城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雷山县力争在7月底完成堆肥场建设工作。

 中国环境报

  2010年11月2日, 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试点方案, 生活垃圾被分为厨余、 有害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 分别以蓝、 红、 灰三种颜色垃圾桶收集。

 计划5年后, 珠海市一半住户实现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到2020年实现全市普及。

  珠海市将生活垃圾分为三大类, 分别是厨余垃圾、 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分别用蓝、 红、 灰三种颜色的垃圾桶和垃圾袋收集。

 根据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从2011年开始到2012年年底, 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居民户数要达到城区总户数的20%。

 至2015年年底,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居民户数要达到城区总户数的50%以上。

 至2020年年底, 城乡 推广, 全面普及, 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居民户数要达到城区总户数的100%。

  厨余垃圾集中后, 由专门的厨余垃圾车运到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处理; 其他垃圾运到垃圾中转站后, 经压缩后运到西坑尾垃圾填埋场,经末端分类后再做无害化填埋处理, 或在垃圾发电厂焚烧发电; 有毒有害垃圾经收集后, 将由专业处理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目前, 珠海市正与上海生产垃圾末端分拣分类设备的相关企业进行协商, 计划在市内投资建设一个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厂, 垃圾经收集后统一在这里分类处理, 预计该项目投资将达到1. 2亿元左右。

 中国建设报

 自2010年6月开始至年底, 北京市600个垃圾分类达标试点小区分别组建一支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 即“绿袖标” 指导员队伍, 通过“绿袖标” 指导员普及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知识。

 经考查后, 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将组织统一培训, 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绿袖标” 指导员实行服务补贴制度, 每名指导员每月可享受不低于600元的补贴。

 “绿袖标” 指导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垃圾分类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

 北京日报

  2005年东莞养殖业最为兴盛, 不少养猪户用化工废料煮潲水, 连高速公路两旁也常冒黑烟, 政府下决心清理养殖业污染。

 日产1000余吨潲水无出路, 于是建潲水处理厂的规划应运而生。

 环保部门选址在麻涌和塘厦建潲水处理厂, 日设计处理量分别为500吨, 预计2007年年中建成。

 但直至2010年, 潲水处理厂已暂缓建设。

 目前东莞日产潲水约1000吨, 潲水处理厂建设搁浅后, 相当部分潲水被个体户收集,不排除少部分被黑心商家收去提炼潲水油。

 环保部门表示, 首先是技术问题, 潲水处理后的产品出路很成难题; 其次是管理问题, 首当其冲的是收集难题。

  目前, 东莞正在积极实施垃圾分类, 首先从厨房垃圾开始, 要走综合治理之路, 在收集、 运输、 处理环节要分门别类处理。

 每户发一小桶, 居民自觉将厨余回收入桶, 设专门环卫流程收集, 最后作为饲料或生物肥。

  美国国家环保局的网站上有一个儿童俱乐部, 里面包括了空气、水、 垃圾回收、 植物及动物等9个专题。

 页面采用可爱的动画形态来增添乐趣, 吸引更多的儿童关注环境保护。

  其中, 垃圾及回收专题又分为“成为地球保护者” 、 “回收城市” 、 “疯狂分类” 、 “填字游戏” 和“令人讨厌的蠕虫” 五大游戏。每个游戏都用十分可爱的动画的形式, 教育孩子应该做到垃圾分类。如“疯狂分类” , 就要求孩子将传送带上的玻璃、 纸箱等垃圾运送到相应的收集桶内来完成游戏, 寓教于乐的同时, 让孩子从小养成垃圾分类的概念。

 译自:

 美国国家环保局儿童俱乐部

 全英国范围的调查发现, 纽卡斯尔德莱姆镇为其居民提供不少于九种垃圾桶, 为全国之首, 分别是:

 不可回收物、 庭院垃圾、 餐厨垃圾(厨房)、 餐厨垃圾(路旁)、 纸张、 玻璃和罐头、 纸板、 塑料瓶、纺织品。

  对支持者来说, 它是一种有效增强分类回收的途径; 对批评者来说, 他们需要一个更精简的制度。

 当地理事会指出, 通过垃圾分类,

 可降低征税并提高政绩, 在过去的一年中, 整个英国40%的生活垃圾被循环利用。

 当地居民 Sylvia Butler 说, 像她一样居住在排房里的人, 要找地方来放置这九个垃圾桶本身就是一个噩梦。

  当地理事会回收和车队服务队队长特雷弗尼科尔指出, 通过“九桶” 垃圾分类, 去年一年地方政府已结余50万英镑的开支, 同时他指出, 没有强制要求居民一定要用九桶分类, 可根据自己的需求灵活使用。

 译自:

 英国广播公司电视新闻台 BBC

篇五:化工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生产、办公及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

 目录废弃物种类及危害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及处置方式公司主要固体废弃物及处理流程01 02 03

 01Part One废弃物种类及危害

 废水:工业废水(industrial wastewater )包括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及冷却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副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废气工业废气,是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气体的总称。废渣(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一类,简称工业废物,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010203废弃物种类及危害01工业三废:

 废弃物种类及危害01印度博帕尔事件博帕尔农药厂是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于 年在印度博帕尔市建起来的,用于生产西维因、滴灭威等农药。制造这些农药的原料是一种叫做异氰酸甲酯( )的剧毒液体。

 月 日晚,博帕尔农药厂工人发现异氰酸甲酯的储槽压力上升,午夜零时 分,液态异氰酸甲酯以气态从出现漏缝的保安阀中溢出,并迅速向四周扩散。虽然农药厂在毒气泄漏后几分钟就关闭了设备,但已有 吨毒气化作浓重的烟雾以千米 小时的速度迅速四处弥漫,很快就笼罩了 平方公里的地区,数百人在睡梦中就被悄然夺走了性命,几天之内有 多人毙命。印度博帕尔事件是一场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工业灾难,直接致死人数 万,间接致死人数 万,永久性残废人数 多万。而其 亿美元的最终赔偿额,与今天的英国石油公司因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表示愿意赔偿的 亿美元相比,实可谓九牛一毛。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污染不是独立存在的,它往往伴随着对人类的伤害,人类对环境造成的灾难必将危害人类本身。

 废弃物种类及危害01阳宗海砷污染过程 :年 月,环保部门发现阳宗海水体中砷含量出现异常之后,立即 展开了调查。在发现阳宗海水质中砷含量超过饮用水标准含量 倍后,立即要求停止以阳宗海作为饮用水水源地。危害 :直接危及两万人的饮水安全。从 月 日起,沿湖周边民众及企业全面停止从中取水作为生活饮用水。原因:调查组经过全 面排查和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调查,并通过各种证据资料全面分析后,认定锦业公司为主要污染源。调查组在锦业公司附近的 米处泉眼里除了发现砷以外,还发现总磷等特征性污染物。2017中国水资源现状调查报告:地球表面的70%被水覆盖,但淡水资源仅占所有水资源的2.5%地球上只有不到1%的淡水或约0.007%的水可为人类直接利用,而中国人均淡水资源只占世界人均淡水资源的四分之一,在世界上名列121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

 河北红豆局长事件废弃物种类及危害01事件年 月底,河北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的地下水变成红色,近 只鸡死亡。由于地下水呈红色,村民做饭只能用纯净水,有村民认为是附近的建新化工厂污染了环境。该企业则称每年环保检测都达标。对此,时任沧县环保局局长的邓连军表示, 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有的红色的水,是因为物质是红色的,比如说放上一把红小豆,那里边也可能出红色,煮出来的饭也可能是红色的。

 这一说法瞬时引起热议,邓连军也被戏称为 红豆局长 。处理年 月初,邓连军被免去环保局局长职务。

 月 日,沧县环保局出具的初步检测报告显示,养鸡场用水、化工厂排水沟两处水样中被检出含有苯胺物质,含量超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倍,比饮用水标准超标更多。沧县环保局承认监督不到位。事件后,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拆除了厂房设备,并清理年 月份停产后厂区内存放的少量废水和残渣问题。环境保护是始于人终于人并惠于人的,再好的设备再完善的法规,如果没有人去使用去遵守终是一纸空谈。因此,环境保护最首要的任务是人的环保意识的加强。

 废弃物种类及危害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导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废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废弃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关于固体废弃物的部分法规及标准

 02Part One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及处置方式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及处置方式02环境影响的主要因素资源利用型 环境污染型固体废弃物兼具两种因素,随着环境污染和地球资源的枯竭,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处理越显重要。可回收废弃物: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不可回收废弃物一般固体废弃物危险固体废弃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九条: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及处置方式02可回收垃圾的处理方法:.垃圾再生法:垃圾经分类后,对其中可直接利用的物质进行再回用。如:废弃的玻璃、塑料、金属、纸张书报、木材废布、废油等。.垃圾焚烧发电法: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既能彻底消毒除害,又使垃圾变成了能源。.垃圾堆肥法:依据传统的农业积肥原理,利用有机垃圾和土壤中的微生物将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料,用于改良土壤。.垃圾生物降解法:运用具有多功能高降解能力的多种菌群,对垃圾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加快分解,使其变费为宝、物尽其用。按菌种不同,又分为厌氧降解和氧化降解两种。垃圾分选机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及处置方式02不可回收垃圾的处理方法:.填埋:垃圾填埋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城市垃圾出路的最主要方法。垃圾填埋场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下的垃圾集中堆放场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因为成本低、处理方便在国内被广泛应用,但卫生填埋处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填埋场占地时间很长,不利于土地资源再利用,而且垃圾填埋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渗滤液,填埋气体和垃圾飘尘,对环境造成污染。.垃圾焚烧:由于焚烧法处理量大、速度快、占地面积小的优点,是生活垃圾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有效处理方式。垃圾焚烧也已成为我国垃圾处理的一个重要方向。然而由于我国生活垃圾成分复杂,缺乏有效的分类收集,热值不高,虽然垃圾焚烧发电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但总比重仍然较低,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及处置方式02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三大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对于固体废物(废渣),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对于液态废物(废液),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沉降、气浮、离心、过滤、蒸馏等,而吹脱、微滤、超滤、纳滤等工艺则较少采用。常用于废渣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热处理(焚烧、热解)、固化 稳定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危险废弃物必须暂存在指定区域,且该区域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所有的危废应做好标识,进行出入库登记,建立台账。危废应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禁止企业随意处置或找无资质的单位处理,违反法规的按照规定处罚,造成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Part One公司主要固体废弃物及处理流程

 公司主要固体废弃物及处理流程03、各部门职责人事行政部职责a.监督各部门固体废物的分类、搬运、处理、储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断地改进程序使废物管理更合理;b.及时更新固体废物分类清单;c.负责生活垃圾转移、暂存、处理;d.负责危险废弃物的入库管理,及时联系有资质机构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废弃物生产部职责:a.减少废弃物产生,降低容器内原料的残留量,如内涂料包装袋应尽量减少存量,防止溢流;b.保证容器、包装袋的完整性,内涂料用完后,包装袋应盖上盖子,且保持袋子的完整性,避免发生泄漏,桶内原料用尽后也应加盖;c.负责乳化液间废物回收桶及废涂料回收桶的更换工作,盛放液体的收集容器应放在二次容器中,放至规定的区域。储运部职责:a. 及时将污水处理站的污泥运至材料堆罩场后需用篷布遮严,避免发生扬尘;b. 内涂料铁桶回收时,负责监督供应商包装袋整理工作。采购部职责:a.负责与内涂料供应商协调,要求供应商回收铁箱时须将内涂料包装袋整理好放入吨袋中。b.负责及时联系固废处理单位处置一般固废。4.5 设备动力部职责:a.负责乳化液间危废的入库工作;b.负责撇油池含油废物回收容器的更换及危废入库工作;c.协助生产部做好乳化液间的液体废物回收容器更换工作。

 公司主要固体废弃物及处理流程03可回收废弃物 不可回收废弃物 危险废弃物废生活废弃物:卫生纸、厕纸、果皮、泡沫饭盒、菜渣、茶叶渣、废扫把、废拖把、废食品包装袋、剩菜、剩饭等生活垃圾;生产类废弃物:打扫地面的垃圾、废工装、废胶纸、废工具盒、废物料柜、废劳保用品、废弃研磨膏 等包装;办公类物:废办公用品、废办公桌、废办公椅、废笔、胶带、贴纸、废电脑零件等。纸类:办公废纸、旧书、旧报纸、纸箱、包装纸盒、包装纸袋、硬纸板、纸屑、标签等纸制品;五金材料:废边角料、报废设备和配件、报废工具、铜、铁、铝、废测试仪器、设备及配件、废空压机滤芯、报废电线、电缆;玻璃:玻璃饮料瓶、玻璃块、非有毒害类玻璃瓶等;木类:坏栈板、坏木箱等;无毒无害塑胶:塑胶废料、无毒害类塑料瓶、尼龙、废塑料材料、废饮料瓶、废塑胶周转箱、其它废塑胶材料、废塑料包装盒及外包装。废冷却液及其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涂料桶、漆渣等。(危险废弃物分类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环评识别及时更新)、主要固体废弃物来源及分类公司建立《废物分类清单》明确固体废弃物及其分类,清单由安环委根据公司废物产生的变化情况、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

 公司主要固体废弃物及处理流程03、固体废弃物的储存固体废弃物的储存① 废物垃圾站根据废物的分类和安全要求划分不同的储存区,不相容的废弃物不能混存,如含液体的废布不能和干的废物放在一起,不同废液放在不同容器;②存放容器或区域需设置标识,特别对存放有害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避免发生乱倒、乱放现象,造成污染;③ 垃圾站及危废库的废物应摆放整齐,保持整洁卫生,不能超负荷储存;④废弃物存放收集应防止雨淋、散扬、危废之间防止引起化学反应;⑤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用袋装好,并将袋口扎紧,放在公司指定地点放置;⑥危险废物应在专门地点存放,禁止露天存放,存放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产生部门收集后入库应及时通知安环部,由专人负责监督入库并填写入库记录,危废库应上锁管理。

 公司主要固体废弃物及处理流程03、固体废弃物的转移固体废弃物的转移①源头收集的废物在收集容器满时,应及时转入垃圾站或指定区域。特别说明:乳化液间含油废物容器更换需生产部主管,设备动力部乳化液间管理人员协助;② ② 厂内废物转移时,废物应防止泄漏、溅出和裂开③ ③ 在源头收集排放的所有废物均须转移入垃圾站或指定的区域,产生者不得将废物随意丢弃;④垃圾站中废物应定期运出处理或处置,以保持垃圾站的正常储存量;⑤危险废弃物产生岗位收集到一定量时应填写 《 危废转移单 》 ,联系叉车工将现场危废及 《 危废转移单 》交由危废仓库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入库,管理员填写入库记录,转移单由危废库管理人员留档备查。危废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处理,转移时索取联单,由安环部存档保存,同时填写危险废物出库记录。

 公司主要固体废弃物及处理流程0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固体废物的处理①废弃物的处理遵循以下原则:a) 优先考虑废物的循环利用,如要求供应商对原料包装桶回用,包装材料循环使用等; ;b) 处置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②废物的回收、处置和处理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司的 EHS 方针;③对可回收废弃物应定期交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处理;④ ④ 对没有回收价值的生活垃圾,清洁工须送到指定的存放点,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由垃圾清运人员处理。实验室的废弃化学试剂及溶液处理:测试产生的仪器清洗废液和样品废液应集中倒入收集槽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① 工厂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保洁公司每天收集处理;② 工作区内使用的垃圾箱以及每种类型的废弃物存放点必须要有清晰的标识。其他固体废弃物公司识别的其他固体废弃物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新废物的处置① 新废物的产生者在将废物转入垃圾站前应将废弃物妥善分类;② 行政部对新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提供适当的安排 。

 公司主要固体废弃物及处理流程03、应急和响应①仓库准备以下措施以响应危险垃圾站中液体废物或废化学品泄漏等紧急状态:1)干砂;2)防化学品手套; 3)洗眼器;4)铲子;5)防护靴②在履行合约前,废旧品回收公司有相应的如何正确分辨和处理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品泄漏紧急应变程序,并确保现场回收人员接受了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③对合同内的废物垃圾收集公司应进行年度审核以确认他们的资质,垃圾收集公司应确保相关的废旧品包括成品、包装物品和容器等得以妥善处理,以防出现安全隐患。

 谢谢大家!环保从你我做起环保从点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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