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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措施7篇

时间:2022-09-09 10:40:04 来源:网友投稿

垃圾分类措施7篇垃圾分类措施 “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近日,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垃圾分类措施7篇,供大家参考。

垃圾分类措施7篇

篇一:垃圾分类措施

dquo;四项措施” 扎实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近日,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扎实推进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推进绿色发展。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

 出台了《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 方案》,以两办文件形式下发。明确目标任务、分类方式、实 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整版刊登“图说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宣传稿件,并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学习垃圾 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氛围。

 三是规范设施配置,强化分类投放。

 按照有害垃圾、餐厨废弃物、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四类划分标准,设置投放、存储场所,张贴醒目标识,建立回收登记、巡查记录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数量、去向。各公共机构根

 据垃圾分类基本要求和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容器,基本做到每个办公室配置一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每个楼层配置一组或两组垃圾分类容器,每个单位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尽量做到容器配置规范、员工投放方便、保洁收运便捷。

 四是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价。

 及时出台《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从制度建设、宣传培训、有害垃圾分类、餐厨废弃物分类、信 息报送等七个方面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及 时总结梳理实施情况,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形成良好的示 范效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县城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推 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各阶段目标任务定期组织 督促检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突出“三个一”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认真贯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 案》精神,对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性意见》相 关标准,以市政府大院和政务服务中心为试点,以食堂易腐垃 圾分类为突破,实现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三个一”。

 一是制定一个文件。

 公共机构尤其是党政机关的率先行动,对引导和推进全社 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 组制定下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 明确考评对象,统一考评标准,完善考评方式,推动党政机关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将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进一步落实各单位的主体 责任,建立常态化激励和考核机制,逐步形成可借鉴、可推广 的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典型经验模式。

 二是营造一种氛围。

 利用市级机关大院和机关食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 语,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介绍。在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和机关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巡展,张贴宣传海报,提高垃圾

 分类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和分类指南,普及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执行要求。通过多维度的宣传工作,我们系统阐述了垃圾分类必要性和迫切性,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武装”机关干部的头脑,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引导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 的良好氛围。今年,我们共协助 40 余家机关事业单位完成生活 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协助市城管局增设 20 处垃圾分类投放亭。

 在各级党政机关投放有害垃圾收纳栏 40 余个,放置分类垃圾桶 381 组,升级改造原有垃圾桶 58 组,发放宣传手册和分类指南 1500 余张,开展知识巡展 2 次,参加专题培训 3 次。

 三是突出一项特色。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单位业务实际, 扎实开展绿色食堂行动,选取易腐垃圾分类处理作为全面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突破点。在西区食堂安装自动餐具回收带,规范机关干部餐具摆放,极大提高了分类回收餐具的效率。率先在机关食堂和西区食堂配备使用易腐垃圾分类装置,就地降低垃圾处理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废水排放,提升厨余垃圾利用率。努力将易腐垃圾分类向处理环节深化,打造工作特

 色,树立工作标杆,为全市党政机关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带好头、起好步。

  垃圾分类“三做法”

 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是节约社会资源,净化生活环 境,减少处理投入等一举多得的好事。街道按照垃圾分类“三 做法”,不断深化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街道发挥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三长”联动优势,对 试点小区金质融城 2000 余户居民实施全覆盖入户宣传,为巩固 前期宣传成果,街道发动“三长”发放宣传单 4000 余份,开展 垃圾分类专题培训 20 余场,实现知晓率 100。

 二是组建督导队伍。

 街道按照每 300 户配备 1 名督导员要求,共配齐 8 名垃圾分类督导员,经街道城建科统一培训上岗后,每日按时督导第 三方收运企业按收运要求保质落实收运制度,督导居民按分类 要求投放垃圾废弃物,实现参与率 100。

 三是创新检查方式。

 街道采用“上下联动”模式确保检查效果。成立线上微信 工作群,每日不定时要求督导员发送垃圾分类情况照片,线下 街道检查小组不定期对督导员在岗情况、引导居民投放情况、垃

 圾分类准确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实现投放准确率 60。

 街道将持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加大督导员培训频次, 确保提升居民投放准确率,使垃圾分类真正的做到资源利用, 变废为宝。

  纵深推进垃圾分类

 近年来,我县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 以“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为标准,高质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实施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多措并举引导群众参与垃圾分类。

 一、以垃圾革命为支点,推进垃圾分类管理一体化 通过智能技术手段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及回收的质量管理, 自动统计参与率、识别准确率等垃圾投放记录,引入“积分制” 奖励机制,激励广大居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积分激励、全程监控的“一体化”管理。在宣教上深入人心,树立文明理念,实现“要我分垃圾”向“我要分垃圾” 转变。目前,共有垃圾分类志愿者宣传队伍 165 支,开展大型 活动 129 场,参与总人数 117848 人,开展垃圾分类“九进”活 动 1034 次,投放广告公益 2564 次。

 二、以先行示范为引擎,促进垃圾分类扩面提质 实施环卫保洁一体化试点,设置 4 台智能垃圾分选系统, 居民能简便、准确地进行分类投放,已分类的垃圾通过后端二 次分拣、返还环保积分的方式,有偿分类促进生活垃圾精准化

 分类,提高参与积极性,垃圾智能分类平台打通分类、清运、处置、保洁环节,从低层次的保洁效果向高标准保洁质量转变, 从单一保洁作业到三化四分转变。依托四大领域(机关、企业、 学校、小区)垃圾分类“样板”创建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垃圾分类理念。同时,召开全县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学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致力打造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居民小区四大领域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样板”。

 三、以督考机制为指挥,巩固垃圾分类成效 成立“垃圾革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施监督考核制度倒逼垃圾革命,促进乡镇收到问题,立拍立改,有序向垃圾分类“三化四分”目标推动。借助“互联网+”思维,运用新媒体等创新方式进行曝光,借力主流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并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比如,针对“垃圾革命”专项行动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先后做了 4 期报道,以舆论监督倒逼方式,鞭笞各乡镇、各部门不断作为、立行立改,严防垃圾死角积存,杜绝环境脏、乱、差现象回潮与反复。

篇二:垃圾分类措施

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31 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xx 府办发〔2019〕82 号)和 xx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xx 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xx 机管发〔2020〕58 号)等文件精神,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深化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区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0 年,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2 年,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实施方案。全区各公共机构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加快修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工作力量,建立督促指导、监督考核等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在 7 月 30 日前将本单位(系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节能环保科,345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X。

 (二)健全评价标准。为实现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目标,根据国管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xx 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附件1),量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指标,细化组织管理、宣传教育、投放收运等评价标准和评价规则,为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提供了标准依据。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本单位(系统)公共机构通过自我评价等方式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形成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实施源头减量。各公共机构要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一次性用品。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

 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采取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耗材等用品的措施,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规范分类体系。按照“干湿分离”原则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 一是 规范分类投放体系,办公区域(楼层)、办公室、病房等场所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垃圾集中投放点应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附件2、3)。

 二是规范分类收运体系,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交由相关部门确定的具备条件的作业单位或垃圾清运单位统一收运;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废旧商品回收与资质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废弃电子产品回收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厨余垃圾回收与机构属地环卫部门签订回收协议,鼓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废弃口罩等物品分类投放、分类回收处置。

 三是规范分类台帐,各公共机构应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帐(附件 4),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等,每月公示垃圾清运量。

 (五)开展宣传教育。各公共机构要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积极推动源头减量。积极推进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建设,建设一支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落实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

 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五个一”制度。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推广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行之有效、可借鉴的经验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系统谋划、强力推进。各主管部门、单位要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衔接,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评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纳入同级政府绩效目标考核,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健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评机制,根据《评价标准》组织本单位(系统)开展经常性对照检查,完善定期督导、评价、通报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做好软件资料,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根据《评价标准》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实行月检查、季上报、季通报,且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和年度节约型机关建设考核内容。

 (三)抓好工作落实 。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做法及问题,各公共机构每年 6月 20 日、12 月 20 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报送本单位(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2020 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7月 30 日前报)。按时上报台帐数据,各公共机构每月 3 日前将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台帐(附件 4 中的工作表 1)逐级上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逐级报送自评结果,各公共机构每年 12月 20日前将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自评结果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会总会上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纸质件报送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节能环保科,345 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X。

篇三:垃圾分类措施

县 2 2022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两篇

 篇一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2022 年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关于印发《xx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办法(2020-2022)》的通知》(X 分类办〔2020〕x 号)、《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xx 办〔2020〕xx 号)、《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xx 办〔2020〕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 X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XXX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 XX 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推进垃圾分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省住建厅有关部署安排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全过程、全链条提升,全域推进、全民参与、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底,推进县城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城区域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县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率达35%以上;县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科学管理 1.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党委政府每季度研究部署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2.结合省、市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建立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垃圾分类年度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清晰。(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每季度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机制,配备专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集中办公。(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建立县、镇、社区三级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联动会议以及开展相关活动等。(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政府)

 6.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机制,根据《xx 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办法(2020-2022 年)》,建立健全评估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考评工作,通报考评成绩。(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7.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建立持续的资金保障长效机制。结合财力情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制定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求的年度资金投入计划,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8.加强源头减量管理,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推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减少或限制餐饮、旅游住宿等行业一次性用品使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践行”光盘行动”,倡导”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局、县文广旅体局、邮政 xx 分公司)

 (二)强化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 9.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相应的制度文件,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

 10.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以镇、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为基础,构建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志愿者”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调动社区志愿者、

 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引导监督等工作。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提升行动紧密结合,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系统,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管

 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为全面实现“五大”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程分类,统筹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源头思维,系统治理。

 (三)实施范围 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一般分为四类,公共区域可根据不同场所垃圾产生源确定收集容器设置种类。

 (四)工作目标 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20xx 年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到 2025 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拉卜楞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全面动员部署。按州、县既定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编制操作性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县直各部门按具体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实人员配置,有效

 运作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开展业务培训。20xx 年 5 月中旬前,组织拉卜楞镇政府、县城环卫队、各小区物业等单位从事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分批组织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20xx 年 5 月底前,完成全县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并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4.创建示范社区。20xx 年 5 月初,选定条件较好的社区(住宅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工作,按分步推进实施的要求,制定试点社区(住宅小区)实施方案,将该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纳入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力争 20xx 年 12 月底前构建起试点社区垃圾分类体系。

 (二)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1.建立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由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垃圾分类责任区域,公示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单位。辖区内各单位、住宅小区和商业、农贸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委托物业企业管理的,物业企业为管理责任单位;自 行管理的,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公园、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单位。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

 督、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邮政局)

 (1)完善投放设施。完善街道两侧、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桶设置,方便投放垃圾;按照“门前四包”要求,临街门店自备分类垃圾容器;夜宵摊位、流动摊贩自备分类垃圾桶或垃圾袋;物业管理小区设分类垃圾桶或封闭式垃圾站;各类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化,分类包装、定点投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2)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餐饮行业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鼓励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4)抓住关键源头。开展厨余垃圾家庭处理试点,可在社区试点逐步推广厨余垃圾处理器,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

 (5)推行“净菜入市”。加大对农贸综合市场、商铺的监管力度,设置满足需求的垃圾分类容器,将理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菜叶菜头、骨头碎渣等归类为厨余垃圾,进行收集处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强化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全面监督的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建设工作 1.坚持分类投放。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

 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按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可以分投全类型垃圾的容器,严格按类型投放;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至少设置可以分投两类以上垃圾的容器,确保垃圾收运便捷。监督员引导、教育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1)设施配置。根据生活区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采购、配置。各责任部门督促管辖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完成分类垃圾桶的设置;抓好垃圾分类转运车的采购,确定直运线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投放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各管理责任单位督促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规定的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负责与收运部门对接,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对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通过教育引导纠正其行为,并逐步纳入社

 会征信体系。县委、县政府对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实行分类收集。根据州政府要求,建立与州上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由投放管理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容器,保持容器干净整洁。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智能设备。严禁露天倾倒进行二次分拣。(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1)严格执行收运要求。可采用固定点收集、流动收集(收集车)等模式收集分类垃圾,收集作业时垃圾不得洒落,不得污染环境;分类收集应按照收集区域规定的收集频次、时间作业,可回收物可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负责,与城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对接,按要求收集运往市容环卫部门指定处理点;有害垃圾收集至环保部门指定暂存点,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移交接备案表。居民小区的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位置、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应公示。(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

篇四:垃圾分类措施

分类开展情况汇报

  为统筹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促进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切实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镇全体干部职工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我镇主要从以下几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100%覆盖目标。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实施步骤、处理规定等,细分了生活垃圾处理职责分工,通过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保证了该项工作执行效率。以严格的制度管理强化分类工作,促使各股室、镇属各二层单位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用实际行动践行机关事业单位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积极主动宣传,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积极性

 利用镇微信群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材料为载体,将垃圾分类的意义及相关知识宣传到每一名干部,做到每人都明白垃圾分类的意义、方法,正确投放各种垃圾,合理处置有毒有害类垃圾,从而形成自觉爱护环境、自觉遵守分类管理的行

 为意识。同时,明确负责人带头执行,组织学习教育,加强沟通交流,确保全体人员齐抓共管,共同建设美好工作生活环境。

 (三)落实硬件配置,确保分类管理发挥实效

 1.完成对全镇大楼分类垃圾桶的放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桶;

  并做好标识、合理摆放,引导和督促正确分类投放各种垃圾。涉及保密、安全、机要、财务等文件资料交由机要保密部门统一处置。

 2.从节约能源资源做起,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3.规范设定垃圾分类临时存放点,结合垃圾分类,科学布点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同时进行防漏处理,增设分类垃圾桶、分类标识标牌等设施。选择合理位置设置了 1 个废旧电池及电子电器垃圾回收点,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做好回收处置。

 二、存在问题

 在具体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由于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内容掌握不够牢固,存在着分错类、投错垃圾桶情况,特别是在区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方面,往往容易混淆,从而不便于进行管理和清运处置。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继续加大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

 从目前情况看,全镇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自觉性高,主动性强,但因为存在着认识模糊,导致垃圾投放还存在一些盲区。下一步,农机镇将加大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培训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证设施齐全

 我镇将通过总结成果、查摆不足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今后重点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岗位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培养干部职工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为打造美丽平乐县做出积极贡献。

篇五:垃圾分类措施

1 页 共 10 页 2021 年 年 乡镇 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程,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2021 年 XXXX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在确保高质量完成市、区任务指标的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2021 年 XXXX 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第 2 页 共 10 页 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加强全链条管理,提升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 实效。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正确参与率达到 95%以上。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全面通过复核、复评,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和居住区达标率稳定在 95%以上。

 二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提高主体企业集聚度,完善可回收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实现 6个湿垃圾处理不出村、不出镇。

 三是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到 36吨以上(主体企业可回收物达到 23吨以上),湿垃圾日均分出量达到 35 吨以上,干垃圾日均处置量控制在76吨以下。提升分类收运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残液治理,加强末端处置设施运营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化智能监管平台,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镇城运中心“一网统管”,推进实战应用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第 3 页 共 10 页 对标2021年XXXX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体系,边巩固边提升,对新增测评项目、反复问题项目、重点管理项目等进行重点提升,推进居住区、行政村、单位、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分类实效达标。

 1. 居住区。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垃圾投放点告知牌,对破损或老化的分类容器、分类标识、海报等进行更新。灵活运用“定时定点”制度和“一小区一方案”方法,在坚持定点投放的基础上,适度延长投放时间,全面实施节假日增加、延时投放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志愿者值守或巡回检查等措施提高分类实效。升级分类投放点除臭、洗手等装置的硬件配置,强化分类投放点周边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推进现有生活垃圾箱房标准化改造,2021 年完成垃圾厢房改造 4 个。没有垃圾房的居住区加快推进箱房建设或设置分类容器密闭存放区。新建居住小区应设置满足分类投放、收集要求的生活垃圾房。逐步实现将居住区分类投放点转变为居民交流绿色生活方式的新时尚活动点,持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 行政村。在村内显著位置设置垃圾投放点告知牌,对破损或老化的分类容器、分类标识、海报等进行更新。充分结合村民垃圾投放和收集规律,提高村民分类意识、上门分类收集服务能力和集中存放点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地区垃圾乱堆放现象整治力度,全面清理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

  第 4 页 共 10 页 内空地、河流、沟渠等处的各类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堆放生活垃圾,乱扔小包垃圾,禁止将垃圾投入村内河流、沟渠等,禁止垃圾露天焚烧,确保“陆域清、水域清、空气清”,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3. 单位及沿街商铺。持续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餐饮、菜场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对职工的宣传告知,落实保洁人员作业规范,确保公共场所和交付点无小包垃圾。强化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做好道路废物箱、责任区域废物箱、站点废物箱分类实效管理,规范完善不同区域分类容器及标识标志,加强公共区域分类投放行为管理。道路及废物箱落实专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实行精细化的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车容车貌整洁、标识清晰。结合建党 100周年重大活动保障,在部分地标区域、窗口区域试点开展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示范点创建,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公共场所样板。

 (二)加快升级资源化利用体系 1. 。

 健全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落实属地可回收物服务点和中转站的管理责任,完善管理规范,固化可回收物服务点,实现中转站达标运行,提升集散场服务能级。强化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计量称重管理和规范服务,建立分类计量制度。引导居民以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家庭闲置物品交换交

  第 5 页 共 10 页 易,鼓励有条件的中转站和集散场为二手品交易提供活动场所。

 2. 。

 加快推进主体企业集聚发展。根据全市可回收物主体企业管理指导意见制定管理细则,提高主体企业管理标准,建立主体企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定期评议制度,对主体企业定期考核评价,对服务能级低下、发生重大违规的主体企业及时予以清退,强化全过程计量和监控,落实可溯、可查、可控。

 (三)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1. 。

 严格落实分类收运处作业规范。根据市分减联办要求和考核细则,修订本镇生活垃圾分类作业规范和考核办法,提升作业要求,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落实对收运作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居住区、单位、公共区域、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专项检查,严禁混装混运,严禁清运过程污染,严禁随意排放垃圾残液,全面落实“三同时一手清”、“不分类不清运”等作业规范,落实清运单位作业服务质量评议。全面排摸湿垃圾清运车辆,建立“一车一档”制度,制定湿垃圾清运车辆更新计划,优化与“干湿”分类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不断提升垃圾清运水平。

 2. 。

 全面完成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针对生活垃圾收运处

  第 6 页 共 10 页 全过程污染风险(如垃圾残液、冲洗污水、异味等)进行全面排摸,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开展生活垃圾清运过程中残液、冲洗水规范收集和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置。

 3. 加快 推进生活垃圾中转站管理和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制定项目推进目标节点计划,建立完善推进分解责任和项目推进机制,加快推进设施建设。

 (四)大力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 引导餐饮垃圾减量。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节约习惯”行动,大力倡导节俭风尚、培养节俭意识、养成节俭习惯;对餐饮企业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行动;通过车载计量技术,对湿垃圾产量进行跟踪,探索湿垃圾(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价格杠杆制度,试点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梯度收费管理机制。

 2. 。

 推进湿垃圾源头减量。切实落实现有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污染控制措施,推进设施达标改造。健全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制度,规范称重计量和视频监控,建立统计制度,提升设施稳定运行能力。加快推进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套,扩大净菜上市覆盖范围。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深化农村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配置装置升级,实现湿垃圾不出村、不出镇就地就近处理利用。

  第 7 页 共 10 页 3. 。

 推进一次性物品和包装物减量。深入落实餐饮服务企业不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党政机关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落实相应主管部门职责,实现各类一次性用品和包装物减量贡献率的对比性数据监测和统计。

 (五)完善常态长效管理制度 1. 。

 科技赋能长效管理。深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与“一网统管”的衔接,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镇“一网统管”,推进居住区分类投放点全面安装视频监控,实现问题发现的及时反馈和处理结果的跟踪追溯。

 2. 完善综合考评机制。结合市、区级考评制度,持续完善本镇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考评体系,本镇建立自查整改机制,自查每月全覆盖,对市、区检查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自查整改情况纳入区对本镇的日常管理考核。融入文明城区常态化建设机制,纳入文明创建考核体系。

 3. 。

 严格监督执法。充分发挥执法保障作用,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和监督保障。强化城管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对源头投放管理责任单位、生活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和处置作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居民区、公共场所个人投放行为的执法监督。对一次性用品使用、过度包装、油水分离器违规使用等现象,持续性开展执法检查。

  第 8 页 共 10 页 (六)强化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本镇结合建党 100 周年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健全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齐抓共管,党员、群众、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协同推进机制,用好居民自治机制,增强居民主体意识,深化垃圾分类与合区自治的良性互动,强化基层治理效能。

 2. 落实经费保障。根据 2019-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保障方案,结合市级下达任务及新区特点,科学合理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完善资金使用及监管机制,提升垃圾分类项目绩效评价。结合新区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研究制定本镇 2022 年及以后垃圾分类资金保障方案。

 3. 。

 深化社会动员。深化媒体宣传报道,定期策划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保持垃圾分类宣传“热度不退,氛围不减”。开展各类专项评选评比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活力。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理念“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活动,培养市民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营造低碳生活新时尚良好社会风尚。

 三、推进计划及时间节点 (一)启动阶段(2021 年 年 2 月 月— —2021 年 年 3 月)

 对照下达任务,本镇制定工作计划。

  第 9 页 共 10 页 (二)推进阶段(2021 年 年 3 月 月— —2021 年 年 10 月)

 对照新标准边巩固边提升,大力推进分类达标及示范镇复评、复核,6 月配合完成上半年市级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推进设施提升改造,6 月完成年度任务 30%,9 月完成年度任务 90%,10月底前基本完成任务。

 (三)考核阶段(2021 年 年 11 月 月— —2021 年 年 12 月)

 11 月配合完成下半年市级分类实效综合考评, 11 月下旬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及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落实,建立专班,安排相应经费,责成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本单位组织机构、专职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到市城管执法局(联系人:)。

 (二)夯实工作责任。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列出详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月通报工作进度。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产业

  第 10 页 共 10 页 园区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设备设置以及培训、宣传等经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四)强化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列入全市季度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季度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自评,并分别于2021 年 9 月 5日、12月 5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城管执法局。

 XXX 乡镇 2021 年

 月 日

篇六:垃圾分类措施

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1〕15 号)相关要求,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底,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市本级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 2025 年底,北海市区域范围内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

 县、城区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到 2022 年,建成区至少有 1 个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银海区、铁山港区、涠管委至少有 1 个街道(集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5 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

 用率达到 35%以上。合浦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参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 2025 年底,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

 二、主要任务 (一)

 建立健全 体制机制建设。

 1.调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增加市委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增加成员单位;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北海市有关工作精神,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北海市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及“四定”任务安排表的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2021 年修订)的通知》。(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组织开展常态化日常检查、联合督导,月度、季度测评考核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旅游文体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4.2021 年底前,各县、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相关企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无漏洞、无死角,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二)完善分类体系建设。

 1.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1896-2021),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范围内各类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清楚,投放设施配套合理。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分类投放和收集环节,建设四分类垃圾分类亭,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等地方设置二分类果皮箱、四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住建局)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齐、配全标识规范清晰的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到 2021 年底前,至少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及所有公共机构的分类需求;此后随着生活垃圾分类范围扩大逐步提高,到 2025年底,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

 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三)加快各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1.加快建立并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机制。引导垃圾处理企业强化垃圾分拣处理,分离可回收物后,按不同种类分别运送至相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逐步探索推动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加强资源回收利用环节中社会企业的进驻和支持,引进有资质的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从源头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2.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在全市合理布局建立大件垃圾临时收集处置点,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2022 年底前,各县、区基本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3.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加快建立并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在全市合理布局建立有害垃圾暂存点,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应至少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相匹配,到 2025 年底前,有害垃圾暂存能力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

 活垃圾分类需求。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有害垃圾收运至暂存点全流程,以及暂存点的管理。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后续运输、贮存、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实行联单管理制度,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4.到 2022 年底,北海市基本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具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的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 2025年底,各县、区基本建成厨余垃圾处理收运、处理体系。2021 年10 月份前厨余垃圾应急处理工程建成;2022 年 11 月份前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运营。加强对餐饮业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实行统一收运管理。(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5.加快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2 年 8 月份前本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置。(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四)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1.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

 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委)

 3.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旅游、住宿、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光盘行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5.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绿色办公”。(责任单位: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五)加强宣传教育。

 1.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努力形成人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市住建局)

 2.切实从娃娃抓起。以学生为重点,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课堂教学教育,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

 长效机制。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3.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主题实践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志愿服务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六、保障措施

 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

 2.做好经费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应按照四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工作需要来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四类垃圾投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经费,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业务经费,市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充分动员,指导行业各管理责任主体根据本单位目标任务,合理的统筹安排生

 活垃圾分类业务工作经费,确保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推广、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财政)

篇七:垃圾分类措施

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整版(附任务分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642 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1〕15 号)《贺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贺城管字〔2021〕53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八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八步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巩固 2020 年工作成果,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2021 年底前,八步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50%,公共机构强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全区人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 95%。

 至 2022 年,八步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 2025 年底,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

 垃圾分类习惯;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 65%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分类类别。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21)》,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2021 年底前,统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公示牌。

 (二)推进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推动全区公共机构 2021 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开展第一批 5 个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三)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新建的住宅工程要按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要按照标准逐步实施

 更新改造,2021 年底前,全区要完成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更新改造;2025 年底前,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更新改造,满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需求,推进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设施。大件垃圾投放点等堆放场地应单独设置。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21 年底前,全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相关企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无漏洞、无死角,实现管理全覆盖。

 (四)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齐、配全标识规范清晰的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能力要与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相匹配,到 2021 年底,至少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及所有公共机构的分类需求;到 2025年底,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发挥居(村)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建设大件垃圾处置中心。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可回收物利用产业链。到 2025 年底,基本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满足全区建成区范围内可回收物收运处理需求,可回收物经分拣处理后,按不同种类分别运送至相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再利用。鼓励可回收物收集、分拣、转运、处理、利用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生活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可回收物处理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建立包括废旧家电回收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积极探索“互联网+”上门回收服务模式。

 (六)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加快建立并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制定有害垃圾处理方案,补齐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合理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积极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探索建设集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到 2025 年底,有害垃圾暂存能力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后续运输、贮存、处置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实行联单管理制度,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未列入《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有效收集处理厨余垃圾。根据我区规模、人口分布、厨余垃圾产生量,兼顾区域统筹,科学选择处理技术路线,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餐饮业餐厨垃圾的监管,实行统一收运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餐厨垃圾饲喂家畜。到 2022 年底,基本建成餐饮业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到 2025 年底,基本建成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在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基础上,统筹家庭厨余垃圾、城市粪便、污泥及园林垃圾等实施协同处置。加快探索适合我区厨余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处理工艺,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

 (八)全面推进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原则上,我区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力度,开展库容已满的填埋设施封场治理,提升既有填埋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未实现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统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处理,集中布局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动垃圾处置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

 (九)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工作。我区要分别以街道、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区建成区。

 (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统筹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的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十一)切实从娃娃抓起。以青少年为重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十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相关

 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和主题公园,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明确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城管执法、环境卫生、经贸、市场监督、文广电旅、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探索采取第三方监管、信息化监管、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三)完善政策措施。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开展差别化收费试点。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

 (四)强化法规保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

 (五)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四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工作需要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四类垃圾投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经费,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业务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合理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工作经费,确保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推广、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1.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2.名词解释

 附件 1

  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 2019)、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21 )》,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2021 年底前,结合实际统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公示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四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分类类别。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以下任务均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并持续推进,不再列出 2 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区经贸局、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区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文广电旅局、经

 利用。

 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

 区经贸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推动全区公共机构 2021 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开展第一批 5 个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负责 7 新建的住宅工程要按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要按照标准逐步实施更新改造,2021 年底前,设区市至少完成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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