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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土地厂房转让合同【10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1-09 11: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1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土地厂房转让合同【10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土地厂房转让合同【10篇】(完整文档)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1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⑵.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⑶.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2.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

  2.单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⑵.内墙:;⑶.顶棚:;⑷.地面:;⑸.门窗:;⑹.卫生间:;⑺.电梯:;⑻.水:;⑼.电:。

  第七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八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厂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费为 元/*方米月。

  第十二条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经*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同意受让青岛双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车间(以图为准),坐落在*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香店工业园内,刘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积______亩,转让给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车间、办公楼、警卫室等,以附图为准。

  三、厂房及土地的转让价格为______万元,乙方签订合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付___万元,余款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四、乙方办理厂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将*已缴纳的土地款______元同时转让给乙方),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债务与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3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⑵.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⑶.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2.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

  2.单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⑵.内墙:;⑶.顶棚:;⑷.地面:;⑸.门窗:;⑹.卫生间:;⑺.电梯:;⑻.水:;⑼.电:。

  第七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八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厂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费为 元/*方米月。

  第十二条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4

  卖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四至界线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门面楼和空地位于靖边县县城林荫路东侧,四至界线为:东至王家庙村民空地 ;西至林荫路人行道道沿;东面长 米;南至居民 后墙根处,北至居民 南墙根和树巷;南北长 米,合 亩,门面楼 层 *方米,该宗土地门面楼一次性永久出售给乙方。

  二、价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空地 亩,每亩人民币 元,合人民币 元;门面楼 *方米,每*方 米 元,合人民币 元,空地、门面楼总合计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在20xx年5月份以内乙方开发时无任何争议时,甲方将剩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双方责任

  1、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应将该块土地房产手续全部移交给乙方,并全力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2、该块空地在乙方开发使用期出任何争议、阻挡等事项全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相关经济损失。

  3、乙方在约定时间内给甲方付不清购地款时,预付款全部归甲方所有,该块土地、门面楼由甲方处置,乙方无权干涉。

  4、该宗土地门面楼国家、当地*部门征收税费规定哪方的哪方自行缴纳。

  五、未进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5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经*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同意受让青岛双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车间(以图为准),坐落在*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香店工业园内,刘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积5.85亩,转让给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车间、办公楼、警卫室等,以附图为准。

  三、厂房及土地的转让价格为80万元,乙方签订合于20xx年1月22日之前付60万元,余款于20xx年4月22日前付清。

  四、乙方办理厂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将*已缴纳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时转让给乙方),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债务与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6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⑵.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⑶.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2.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

  2.单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⑵.内墙:;⑶.顶棚:;⑷.地面:;⑸.门窗:;⑹.卫生间:;⑺.电梯:;⑻.水:;⑼.电:。

  第七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八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厂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费为 元/*方米月。

  第十二条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7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⑵.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⑶.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2.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

  2.单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⑵.内墙:;⑶.顶棚:;⑷.地面:;⑸.门窗:;⑹.卫生间:;⑺.电梯:;⑻.水:;⑼.电:。

  第七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八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厂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费为 元/*方米月。

  第十二条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8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⑵.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⑶.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2.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

  2.单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⑵.内墙:;⑶.顶棚:;⑷.地面:;⑸.门窗:;⑹.卫生间:;⑺.电梯:;⑻.水:;⑼.电:。

  第七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八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厂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费为 元/*方米月。

  第十二条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方就厂房土地转让事宜,按照“*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厂房土地产权转让合同。

  一、转让厂房土地的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土地使用权证号码:房地产座落: 市 区 街(路) 号建筑面积:*方米,转让面积: *方米占地面积: *方米,房屋用途:工业厂房房屋权利来源:土地使用权来源:划拨、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必须清晰、无纠纷。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合同签订,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元整。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后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后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纠纷: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厂房转让合同10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⑵.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⑶.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2.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

  2.单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⑵.内墙:;⑶.顶棚:;⑷.地面:;⑸.门窗:;⑹.卫生间:;⑺.电梯:;⑻.水:;⑼.电:。

  第七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八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厂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费为 元/*方米月。

  第十二条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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