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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的特点及原因3篇

时间:2022-10-10 19:10:05 来源:网友投稿

矛盾纠纷的特点及原因3篇矛盾纠纷的特点及原因 对当前矛盾纠纷主要类型、特点及解决办法的思考 对当前矛盾纠纷主要类型、特点及解决办法的思考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矛盾纠纷的特点及原因3篇,供大家参考。

矛盾纠纷的特点及原因3篇

篇一:矛盾纠纷的特点及原因

前矛盾纠纷主要类型、 特点及解决办法的思考

  对当前矛盾纠纷主要类型、 特点及解决办法的思考 近些年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 改革的推进和利益格局的调整, 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发展, 与之相伴的是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率和激化率也在急剧地上升, 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 不仅群体性、 突发性事件数量增多, 尖锐和对立的程度加剧, 而且纠纷与冲突涉及范围扩大, 带有明显的多元性和发散性。

 人民调解是解决社会基层矛盾的主要手段,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 。

 人民调解在纠纷的解决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既是依法进行, 又可讲情讲理, 方式简便, 过程透明, 符合我国国情和民情, 调解形成的协议既有法律效力, 又属双方自愿, 公平公正, 具有较强的履约基础, 可以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

 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表现形式和主要特点, 对于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预防、 成功调处、 防止激化、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在工作实践和社会调研基础上提出如下见解。

 一、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

  根据近几年来对社会矛盾纠纷的统计分析,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婚姻家庭纠纷; (2)

 邻里纠纷; (3)

 经济合同纠纷; (4)

 损害赔偿纠纷;(5)

 劳务劳资纠纷; (6)

 山林土地纠纷; (7)

 征地拆迁纠纷; (8)

 施工扰民纠纷;(9)

 村务管理纠纷; (10)

 房屋宅基地纠纷以及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计划生育、 交通、 医疗事故纠纷等。

 其中, 婚姻家庭纠纷、 邻里纠纷、 山林土地纠纷、 劳务劳资纠纷、 征地拆迁纠纷、 施工扰民纠纷较为突出, 分别占 14. 3%、 12. 5%、 12. 2%、 11. 8%、 10. 6%、 10. 3%。

 这些类型的矛盾纠纷中, 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属于新型纠纷, 如企业改制、 城镇建设、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环境污染、 干群关系、 劳资关系、 涉及三农问题等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 较之于传统纠纷, 起因复杂, 涉及面广, 一般是群体性规模, 处置难度大, 对社会稳定产生的负面影响也较大。

 二、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

  (一)

 类型多样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纠纷类型增多。

 “三跨” 纠纷即跨地区、 跨行业、 跨单位纠纷, “三劳” 纠纷即劳动、 劳务、 劳资纠纷, 以及三大通道建设、矿产资源开发、 房地产开发、 企业改制、 企业破产、 合伙经营、 土地承包、 买卖租赁、 婚姻家庭、 邻里之间、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计划生育和党群干群关系纠纷增多, 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产生。

 (二)

 主体多元化。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打破了 旧的经营模式和区域封锁, 建立了竞争机制, 经营人员和商品流动量增大, 矛盾触及点明显增多。

 这不仅发生在公民之间、 而且发生在公民与法人之间, 非法人团体和组织及其相互之间, 甚至发生在党员、 干部与群众之间, 老百姓与政府之间。

 (三)

 内容复合化。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内容, 有些是单一的, 但绝大多数具有复合化的特点, 往往同民事、 经济、 行政、 治安和刑事案件交织在一起, 有些民间纠纷不仅是一

 种社会现象, 还是一种政治不安定因素且有很大的潜伏性和危害性, 如果调处不当极有可能转化为民事和刑事案件。

 如少数刑释解教人员、 社区服刑人员, 在国家实施“以人为本” 的管理模式下, 对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宽大毫无感恩心理, 反而抱着对立情绪, 不服管教, 不思悔改, 得寸进尺, 伸手向政府索取钱物, 达不到目的时, 便与当地党委政府纠缠不休, 甚至越级上访。

 再如近几年来, 国家三大通道建设、 锰业开发、 首钢铁矿生产相继在我县启动, 产生了 大量的征地拆迁、 安置补偿问题, 导致公民与法人之间补偿标准和数额上的纠纷, 山林土地的骤然增值导致公民之间山林土地权属上的纠纷, 还有施工引发的劳资纠纷等。

 这些纠纷往往涉及的规模较大, 时刻影响着社会稳定。

 (四)

 调处疑难化。

 矛盾纠纷的多类型、 多元性和复杂性特点, 决定了对这些矛盾纠纷调处的疑难化。

 一是认定矛盾纠纷性质难。

 只有具备一定文化、 社会、 经济、 政策、 法律知识, 才能正确认定矛盾纠纷的内容和性质。

 二是调处难。

 复合化的纠纷, 其涉及面广,往往是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和不合法方式交织在一起, 多数人的合理诉求和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 群众的自发行为跟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煽风点火, 推波助澜, 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 给调处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很多纠纷涉及到多个行业、 多个领域, 单靠一个部门难以入手, 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得到解决。

 三是调处成本增加。

 尤其是一些跨区域的矛盾纠纷, 往往需要惊动当地的党委政府、 公安、 司法等部门, 解决这些矛盾纠纷要花费大量的人力、 财力和时间。

 我县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县, 每年约有 10 万人外出务工, 有相当一部分从事井下和高空作业, 安全系数较低, 死亡、 伤残事故时有发生。

 仅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承办的跨省(市)

 为打工人员追讨死亡、 伤残补偿金的援助案件就达 50多起。

 每起案件的办理必须由政府、 公安、 司法等单位的人员和律师组成工作专班, 行程数千里, 耗时数十天, 还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下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五)

 矛盾易激化。

 在当今迅速崛起的市场经济背景下, 少数人的思想观念受经济利益的诱惑和趋动, 变得自私和狭隘, 赌气、 斗狠, 无视法律的行为明显增多, 有些矛盾纠纷往往是因工作或生活中的一些小事、 一句不中听的话而大动干戈, 在几分钟、 几秒钟内激化, 引发成刑事案件和恶性案件。

 有的矛盾纠纷潜伏时期较长, 表露不明显, 经过矛盾积累, 突然暴发酿成大案要案。

 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

 三、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本对策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 特点和规律较之过去都发生了很多变化, 我们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也必须与时俱进, 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 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 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一)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人的素质。

 提高人的素质是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

 通过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 让每个公民自觉遵纪守法, 依法办事, 在遇到矛盾纠纷发生时能冷静思考,正确面对, 寻求正确的解决办法和途径。

 克服义气用事、 头脑发热的不理智行为, 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建设民风纯朴、 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和街道社区。

 (二)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分析, 做好源头预防, 有效化解。

 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 了解社情民意。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分析案情, 研究对

 策, 提出解决的办法。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督办, 适时召开会议, 部署工作, 听取汇报, 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和处理意见。

 (三)

 彰显人民调解职能优势, 构建源头维稳防控体系。

 人民调解是具有便民性、 亲和性、 低耗性、 方式灵活、 无负面影响等特征, 是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

 因此我们要从基层、 从源头建立维稳防控体系, 我县按照“党政统一领导、 综治协调、 司法行政机关实施、 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 全社会齐抓共管” 的总体思路, 全县自上而下建立矛盾排查调处中心, 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全县各级调处组织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 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

 2009 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69 件, 调解成功 2979 件, 成功率为 97. 1 %, 防止民转刑 33 件 41 人, 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 11 件 16 人; 制止群体性上访 12 件 ; 制止群体性械斗 8 件, 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同时人民调解是一项社会化工作, 涉及到千家万户, 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要引导群众、 发挥群众, 倡导“群众的事群众办, 群众的问题群众解决” , 充分发挥群众中有影响有威望人的作用, 感化群众、 软化矛盾。

 去年我县选聘了素质较高、 能力较强、 在本地具有一定威望的农户作为普法民调中心户, 按照人员选配上达到 “六要” 标准, 工作职责上达到“一户六员” (法制宣传员、 纠纷调解员、 维稳信息员、 综治协管员、 帮教转化员、 治安联防员)

 标准, 高标准完成 500 户建设任务, 基本达到每个自然村有一个民调中心户, 扩大了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 实现了 上下联动、 左右贯通的格局。

 (四)

 推行四个对接, 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乡 镇矛盾调处中心与村级调委会、 民调中心户对接。

 变接访为巡访、 走访, 重心下移, 主动出击, 指导基层调委会和民调中心户开展工作; 二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

 对可以和解的诉讼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尽可能营造和谐氛围; 三是公安与司法行政优势互补, 实行矛盾纠纷警司联调; 四是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

 建立行业性、 专业性调解组织, 发展专业化、 社会化调解人员, 努力化解医疗纠纷、 食品安全、 交通事故、 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矛盾。

 (五)

 正确判断和分析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和性质, 研究科学的处理方式和方法。

 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 是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和把握改革、 发展、 稳定大局的前提。

 目前虽然有些矛盾纠纷的对抗性有所增强, 但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没有改变, 我们不能因为发生群体性事件, 甚至有过激行为的群体事件, 就认为是对抗性矛盾。我们要把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通过对矛盾纠纷的分析,了 解他们的不满情绪, 切忌对闹事和扯皮的群众简单地冠以“刁民” 或者采取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

 我们要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切的情感, 理解和同情他们, 疏导他们的不满情绪,通过讲道理和交心谈心的方法, 以情动人, 以理服人, 很多矛盾纠纷便可迎刃而解。

 (六)

 提高应对群体性事件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借助当代各种信息化科技手段, 建立和完善组织和管理机制, 切实做到情况明了, 信息畅通, 努力把矛盾纠纷控制在源头, 化解在基层, 消灭在萌芽状态。

 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 寻求各种有利于群众情绪释放、 利益表达的途径, 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的概率。

 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 形成有法可依, 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把防止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使社会、 经济、 政治生活中的各类主体的权利、 义务和行为, 都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 使各种关系都处于一种有序的互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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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矛盾纠纷的特点及原因

矛盾纠纷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调研报告 当前,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自杀、群体性上访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为深入剖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效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近日,我们组织专人,对矛盾纠纷的表现 形 形式、产生原因及对策进 行 行了调查和分析。

 一、 当 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 纠 纠纷及成因 根据司法所 、 、镇街司法调解中心、人 民 民调解委员会、“123 4 48”法律服务专线等渠 道 道统计的情况看,今年 1 - -10 月份,司法所共排 查 查出各类矛盾纠纷 329 件 件,其中,宅基地纠纷 4 6 6 起,婚姻纠纷 56 起, 边 边界纠纷 23 起,邻里纠 纷 纷 74 起,土地纠纷 7 起 , ,征地拆迁 6 起,其它纠 纷 纷 117 起。“1234 8 8”法律专线共接待群众 来 来访 1631 人次,电话 咨 咨询 2217 人次,其中 土 土地纠纷1871 起,婚 姻 姻纠纷 622 起,征地拆 迁 迁纠纷 432 起,养老纠 纷 纷310 起,劳务纠纷 1 8 87 起,干群关系的 16 5 5 起,其它纠纷 261起 。

 。从掌握情况来看,有六 类 类矛盾比较突出:

 (一 )

 )土地建房纠纷。这部分 纠 纠纷占总数的%,此处的 焦 焦点难点问题是宅基地纠 纷 纷。其主要原因,一是村 庄 庄规划执行不严,使之抢 占占、强占、多占宅基地、 建 建新房不拆旧房的现象时 有 有发生。二是由于土地承 包 包遗留问题引起纠争。三 是 是由于建房规格不

 统一, 因 因为排水、通风、采光等 影 影响邻里团结,发生争执 , ,严重的可引起械斗事件 。

 。如北沟二村两村民因为 房 房屋地势高低不同,今年 雨 雨水又多,因排水产生纠 纷 纷,双方各自纠集了十几 个 个人准备械斗,由此产生 了 了矛盾。

 (二)劳务纠 纷 纷。近年来这类矛盾纠纷 呈 呈高速上升趋势,仅我市 “ “12348”法律服务 专 专线统计,今年共接待这 类 类来访 187 起,占纠纷 总 总数的%,内容涉及劳动 报 报酬、养老保险、工伤赔 偿 偿等方面。其主要原因, 一 一是由于新建企业的增多 , ,外来人口数量多,管理 难 难度大。二是各企业对《 劳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宣 宣传不够深入,贯彻不得 力 力,执行不严,未按合同 履 履行义务的现象突出。三 是 是务工人员本身认识不够 , ,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 识识,极易上当受骗。四是 企 企业效益不好、职工下岗 , ,企业改制中遗留一些问 题 题,离岗退休人员的报酬 问 问题等,均可诱发矛盾, 激 激化成为上访事件。

 ( 三 三)农村干群矛盾。现在 村 村民与村干部、群众与村 组 组织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 在 在村里的财务政务、土地 使 使用承包及干部的工作能 力 力、工作作风等热点问题 上 上,因干群关系引起的纠 纷 纷有 167 起,占总数的 % %,虽然比例不高,但由 此 此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错综 复 复杂、处置困难,后果严 重 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 的 的主要因素之一。其原因 , ,一是部分村干部方法简 单 单粗暴,作风不民主,难 以 以作到“四化两公开”, 导 导致人民群众产生误解, 二 二是部分地方家族意识比 较 较浓厚,人民群众意识观 念 念跟不上,对政府文件、 政 政策

 理解不够透彻,也极 易 易导致干群之间发生不必 要 要的磨擦。三是极少数村 干 干部以权谋私、以势压人 , ,大行不正之风,严重损 害 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 象 象的威信。四是村委会换 届 届选举,由于权力派别之 争 争,经常引发群体性的矛 盾 盾和纠纷,甚至导致群众 集 集体上访。

 (四)家庭 婚 婚姻纠纷。在“1234 8 8”法律专线咨询中占% , ,因解除婚姻关系引发的 家 家庭纠纷明显呈上升趋势 。

 。引起婚姻纠纷的原因是 多 多方面的,一是部分人缺 乏 乏或更丧失了道德观念, 因 因第三者引起的婚姻破裂 。

 。二是夫妻双方经济收入 出 出现较大差距,生活方式 和 和志趣爱好发生差异。三 是 是部分人感情基础薄弱, 农 农村中仍有包办婚姻现象 , ,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提 高 高和思想观念的变革,导 致 致原有的婚姻破裂。婚姻 纠 纠纷带来的财产分割、抚 养 养儿女及单亲家庭现象、 未 未成年违法犯罪等,都成 为 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 题 题。

 (五)农村赡养纠 纷 纷。因赡养问题引起的纠 纷 纷占总数 10%。究其原 因 因,一是由于农村思想政 治 治工作和社会主义道德教 育 育不够有力,不少青年人 结 结婚分家后不愿意承担赡 养 养老人的义务。二是由于 随 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老 人 人懂得了用法律保护自己 的 的合法权益,对不赡养或 虐 虐待自己的儿女,要求依 法 法处理的多了。三是由于 兄 兄弟、妯娌之间不团结, 在 在分家析产上斤斤计较, 在 在赡养老人上容易形成攀 比 比心理,互相推托,造成 老 老年人晚年生活没有保障 。

 。

 (六)拆迁补偿纠纷 。

 。我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 速 速,基础建设投资加大, 征 征用土地较多,

 因大项目 建 建设用地、道路拆迁补偿 产 产生了许多矛盾纠纷,这 部部分纠纷占总数的%。其 主 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群众 不 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 理 理取闹,以期从中获取个 人 人利益,阻挠施工,影响

篇三:矛盾纠纷的特点及原因

流平 台 责 任 编 辑

 唐 灿 明

 E— m a il:

 yn nykm @ s ina . co r n 主体, 呈现出了多元化趋势。

 2)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农 民与农村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公民或组织 之间各 自经济利益的冲突,加之相关行 政组织行政行为和办事行为的随意性 ,

 导致 了农村社会 矛盾 纠纷“一 因多果 ”或 果多因” , 矛盾纠纷成因多, 形成因素 与过程复杂。

 3)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群体性。由 于基层行政组织或部门不依法依规办 事 , 从而引起了“ 土地、 山林 、 荒山荒坡 、

 水域” 等产权纠纷, 在农村土地征用 、 资 产处置、 工程建设占地、 移民搬迁安置等 引起的纠纷 ,这些纠纷均涉及农村大多 “一数农 民的利益 ,而有着共 同利益 的农 民 群众成为引发纠纷当事人,因矛盾纠纷 当事人的群体化而使其规模不断扩大。

 4)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多样性。农 村改革前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一般是以 家庭矛盾 、 邻里矛盾为主; 而当前, 随着 环境条件的改变,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凸 显出来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 城镇建设征 地 、历史遗留问题、集体资产处置与分 配 、老人赡养与财产分割等矛盾纠纷成 为了主流,其范围涉及到了农民群众的 生产生活各个方面。

 5)农村 社会矛盾 纠纷 的激烈性 。矛 盾纠纷当事人中受害一方为维护 自身合 法利益 , 在矛盾纠纷出现之初, 都希望能 通过正常途径和行政手段在基层将问题 解决。但许多疑难而复杂的矛盾纠纷都 难以在基层顺利解决,当事人在多方求 助得不 到解 决的情况下 , 就会 出现用“武 力 ” 相威胁等 手段 、 要求 有关 部 门公 正 、

 合理解决 , 从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使矛 盾纠纷激烈化和扩大化。

 2 农 村社 会矛盾纠纷主 要成 因 1)经济利益驱使引发矛盾纠纷。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片面追求 经济利益已成为时尚,特别是土地家庭 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经济体制 ,促使 大多数农民以谋求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意 识大大增强,部分农民不愿履行应尽的 义务 , 为谋求自己的经济利益 , 甚至侵害 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有的基层组 织为追求小集体利益侵害农民的合法权 益 , 从而留下了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

 2)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 的基层干部素质低 , 本位思想严重 , 不依 法办事和依法行政,对农民反映的问题 不闻不问, 推诿拖拉 , 甚至打压 , 对存在 的矛盾纠纷不是及时调处,而是躲闪避 让, 导致矛盾纠纷长期积压并恶化。

 3)基层 民主法制 不够 健全 , 基 层 干 部法制观念淡薄。随着农民法制观念的 增强 ,参与集体经济管理和具体事务的 意识不断增强,而部分基层干部习惯于 暗箱操作 ,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时有发 生, 对于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发包 或征用 、 财务收支 、 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 设” 等, 农民的参与权 、 知情权和监督权 得不到有效保证,从而导致群众性矛盾 纠纷的产生。

 4)热点、 难点问题处理不当。

 部分基 层部门在征地补偿、集镇建设 、移民搬 迁、 公共建设等过程中, 由于作风不实 、

 方法简单 ,相应地引起了一些群众的不 满和怨恨 ,特别是部分村组干部对农 民 反映的财务等集体事务方面问题置之不 理,相应地留下了产生群体性矛盾纠纷 的隐患。

 5)农村道德风尚受到冲击 , 老人赡 养和家庭财产(如房产、 土地承包权等 ) 继承 问题 而引发 的矛盾 纠纷不 断增 多 ,

 有的甚至出现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之 间反目成仇、 刀刃相见 , 基层组织一般难 以调处 , 多头多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

 3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的对 策与措施 1) 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建 立健全法制教育运行机制。一是要以思 想教育为重点, 加强理想 、 信念 、 道德教 育; 二是要以法制教育为重点 , 采取群众 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 、送法下 乡, 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三是 要规范基层行政行 为,增加 办事 的公 开 性, 提高民主参与、 民主监督率并不断转 芒 膏 矗 己口 I 己日 变基层干部工作作风 、规范村民议事程 序 。

 2) 建立健全农村 民意表 达机制 , 完 善各级与农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渠道。要 通过民意表达机制的建立 ,畅通民意搜 集渠道 , 及时了解民情民意, 将矛盾纠纷 化解在萌芽阶段 ,要注意倾听农民的意 见和建议 , 做到公开透明、 科学决策、 规 范程序 、 依法行政, 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 侵害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

 3)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矛盾纠纷调处 新机制。一是要健全和完善行政村一级 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 , 增加人员配置, 保 障经费, 提高人员素质, 确保基层调解功 能有效发挥 ;二是要健全和完善乡镇政 府 司法调解组织 ,加 大农 村矛盾纠纷调 处力度, 发挥宣传 、 预防 、 调处一体化的 功能作用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疏 导和化解功能 。

 4)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新机制。

 一是建立预警机制, 要充分发挥 群众的作用 , 建立起信息、 排查 、 访问等 预防机制 , 变事后调处为事前化解、 主动 预防。二是以定 期排查和适时排查相结 合 , 做 到早 发现 、 早处 置 、 早 化解 、 早 预 防。

 5)建立农村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

 农民反映的许多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 广, 一旦出现矛盾, 仅靠单个部门调处是 很难完成的, 要依靠多部门合作 , 甚至要 依靠当地有威望的群众、 家族长老 、 亲朋 好友等共同发挥作用配合做工作,进而 使矛盾 纠纷得 以化解 。

 6)实行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属地负责 制, 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 化解在当 地。要坚持“ 属地管理 、 分级负责制” 和 “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化解农村矛盾 纠纷,强化矛盾纠纷发生地主要领导和 所涉部门领导的责任,并将矛盾纠纷化 解工作成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纳入个 人年度履职考核,提升农村矛盾纠纷调 处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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