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矛盾纠纷化解问题8篇

时间:2022-10-10 19:00:04 来源:网友投稿

矛盾纠纷化解问题8篇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绘就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矛盾纠纷化解问题8篇,供大家参考。

矛盾纠纷化解问题8篇

篇一: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绘就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当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因征地拆迁、企业破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治安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逐渐增多。同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新媒体的发展,一些矛盾在网络的推波助澜下有可能瞬间升级为社会事件,给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来重大挑战。

 面对社会矛盾纠纷增长快、燃点低、处置难、对抗强的趋势和特点,真正做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

 要标志,也是检验国家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尺。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没有平安稳定、社会和谐,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针对这一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要求构建对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我就如何运用法治思维以人民调解的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法治思维的重要意义 “法治思维”要求领导干部对法治的认识上,更加注重法治的本体性价值;在行为模式上,更加注重法治的基础性作用。可以预见,这将是法治理念、法律知识、法治信仰以及法治自信循环往复和不断攀升的过程,构成一个由思维到实践更为完整、更为统一的领导干部推进法治的工作体系。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中心的一个逻辑推理过程。具体讲,是指人们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判断和形成决定的思想活动的过程,

 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的理念和态度。而法治方式作为方法论,是一种行为准则,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在执行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指明了具体路径,体现了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性和必要性。

 法治意味着理性的统治,而人治则难以避免非理性的误区。法治不仅要求依法而治,更重要的是将法律理性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治思维是社会管理者的基本能力,只有运用法治思维治理国家和社会,执政行为才会具有合法性、稳定性和规范性。从依法办事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境界。运用法治思维,就是运用法理思考问题、进行价值判断,依据法律逻辑阐释社会现象、校正社会观念。运用法治方式就是按照法律规则协调利益关系、解决冲突纠纷,遵循法治规律行使权力、治理社会。领导干部只有掌握法律理论、树立法律意识、熟知法律规范,才能真正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只能靠法治而不能靠人治。实行人治的最大弊端就是把国家安危维系在个人或

 少数人身上,最终只能造就人亡政息、社会动荡。单纯靠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稳定往往适得其反。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要推动良法善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树立法治权威,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重要前提。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的诸多矛盾是由利益诉求引发的,有效化解矛盾冲突,必须要运用法律手段理性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建立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使社会矛盾冲突在积累爆发之前就得到有效化解。通过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思想引导和情绪疏导,促进对抗性矛盾向非对抗性矛盾转化。

 三、我县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矛盾纠纷呈现出量大面广,触点多、融点低的特点,特别是医疗卫生、消费纠纷、拆迁补偿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多发,处置不好极易演变成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难度也在不断加大。面对这样的形势,宜宾县司法局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指导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及有关部门在我县打造了人民调解工作大格局。

 (一)密织网络消除调解盲区

 当前社会正处于发展机遇期与矛盾凸显并存的关键时期,积极应对、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进社会和谐进程,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和重要使命。近年来,宜宾县司法局全力打造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逐步形成了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新格局。按照“强基层、抓规范、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目标和“六统一”的建设标准,形成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小区)调解小组的三级调解组织,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共建了 611 个调解委员会,各村(居)民小组均建立了调解小组,构建了“全方位覆盖、立体式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防体系,为人民调解更有效地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整合资源 扩大调解覆盖面

 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性、突发性、复杂性等特点。宜宾县司法局主动介入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的调解,畅通调解渠道,组建了医患纠纷、教育系统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性和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部门配合、行业联动,优势互补,做到了第一时间知情,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

 调查,第一时间调解,便捷、高效地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保证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整统一。

 (三)落实待遇增强工作动力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作为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其扎根群众、贴近群众开展工作的优势是其他部门无法代替的。长期以来,由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制约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切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宜宾县出台了《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办法》,打破了人民调解员几十年来的“零报酬”工作模式。通过规范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和制度,推动了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快速发展。仅 x 年我县共调解纠纷 x 余件,矛盾纠纷排查率、调解率达到 100%,受理率达 100%,调解成功率要达到 98%以上,调解结案建档率 100%。

 (四)加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

 我县 x 余名基层人民调解员除村委会干部外,其余均为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退休干部、农民、普通群众,队伍整体呈现文化素质偏低、综合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特点。为切实将这支队伍管好、建设好、发挥其最大职能作用,以建设“管

 得住、听指挥、能干事、负责任”的“十二字”人民调解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督导。利用基层换届时机,做好了全县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工作,同时聘请专家对新任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通过培训进行考核,增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质。同时,采取不定时、不提前通知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社区)进行抽查,但凡发现不合格或虚假卷宗,均按照相关规定扣减相关补助或补贴。通过科学的管理,实现了人民调解队伍形象和案件质量“双提升”。

 四、当前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顺利,但工作中仍存在着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难点问题。人民调解工作不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实践工作中都还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指导力度不够。乡镇调委会由司法所负责,司法所是司法局的下设机构,但受乡镇人员不足的限制,在业务上他们同时要做乡镇综治工作、乡镇有关工作以及司法所日常业务工作。在村和社区调委会,调解主任同时还兼禁毒专干、综治专干。他们不仅要管如禁毒、综合治理、反邪教等工作,还要亲自做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所和调委会主任工作范围广,工作量大,很难做到专人专用。

 (二)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人员配备与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调解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够合理,整体素质达不到工作要求,虽然近年来调解人员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人员素质有所提升,但他们中大多数没有受到过良好的法律教育,对法律政策了解的不全不透,难以熟练使用相关法律进行调解,导致调解水平不高,依法调解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到基层。

 (三)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仍需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程序等做出了规定,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些调解人员时常受习惯处事方法左右,不严格执行调解程序,仍存在调处的纠纷不登记、不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情况,造成了调解工作的被动。

 五、提高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工作有赖于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这不仅有利于树立调解人员的威信,也有利于调处结论的履行。因此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干

 部群众要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让广大公民,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成为公民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选择。要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激励他们更加热情的投入到调解工作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引起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重视。

 (二)加大部门配合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 调解工作的格局。在健全现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通过提高基层调解人员待遇、建立配套选拔任用机制,完善调解模式,使调解工作网络更趋成熟,同时成立由基层派出所、社区、司法所人员参与的调解组织,发生纠纷之后,各部门均应派出人员进行调解,改变基层调解组织单独以某个部门为主、孤军奋战的局面。

 (三)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建设。面对新形势下民间纠纷的多样性、复杂性,要解决目前人民调解工作中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人民调解必须走专业化、社会化道路。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组织机构,在继续加强三级调解网络的建设基础上,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化调解机构。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推动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在全县施行首席人民调解

 员制度,对人民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实行业绩考核制度。逐步成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篇二: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士 学 位 论 文  .參  西 安 市 碑林 区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化 解问 题 及 对 策  研 究  作者 姓 名  柯 李 娜   指 导 教师 姓 名 、 职 称  曹 飞  教 授  企 业 导 师 姓 名 、 职 称  刘 笑 明副教授  申 请 学 位 类 别 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

 学 校 代 码  1 0 7 0 1  学 号  1 7 0 6 3 0 20 0 9 0  分 类 号  C 91 2 . 3  密级  公 开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西 安 市 碑 林 区 社 区 矛 盾 纠 纷化 解 问 题 及 对策  研 宄  作 者 姓 名:

 柯李娜  领  域:

 公 共 管 理  学 位 类 别: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 学 校导师姓 名 、 职 称:

 曹 飞 教 授  企 业导师姓 名、 职 称 :

 刘 笑 明 副 教 授  学  院: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 提交 日 期:

 20 2 0 年 5月  

 A  S t u d y o n  t he p r o bl e m s  a n d  c o u n t e r m e a s u re s  o f  t h e  s e t t l e m e n t  o f  c o m m u n i t y  c o n f li c t s  a n d  d i s p u t e s  i n  B e i L i n  d i s t r i c t  o f  X i9a n  c i t y A  t h e s i s  s ub m i t t e d  t o  X I D I A N  U N I V E R S I T Y  i n  p a r t i a l  f u l f i l l m e n t  o f  t h e 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 f o r  t h e  d e g r e e  o f  M a s t e r  i n  P u b l i c 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o n  B y K e  L i n a S u p e r v i s o r :

  C a o  F e i  T i t l e :

  P r o f e s s o r  M a y  2 0 2 0  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 学 位 论文 独 创 性( 或 创 新 性 )

 声 明  秉 承 学 校 严 谨 的 学 风 和 优 良 的 科 学 道 德,本 人 声 明 所 呈 交 的 论 文 是 我 个 人 在 导 师  指 导 下 进行 的 研 宄 工 作 及 取 得 的 研 宄 成 果。

 尽 我 所 知 , 除 了 文 中 特别 加 以 标 注 和 致 谢  中 所罗 列 的 内 容 以 外 , 论 文 中 不 包 含 其 他 人 己 经 发 表 或 撰 写 过 的 研 宄 成 果; 也 不 包 含  为 获 得 西 安 电 子 科技 大 学 或其 它 教 育 机 构 的 学 位 或 证 书 而 使 用 过 的 材 料 。

 与 我一同 工 作 的 同 事 对 本 研 究 所 做 的 任 何 贡 献 均 己 在 论 文 中 作 了 明 确 的 说 明 并 表 示 了 谢 意。

  学 位 论 文 若 有 不实 之 处, 本人 承 担一 切法 律 责 任。

  本 人 签 名 :

 日  期 :

 b  ^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 关 于 论 文 使 用 授 权 的 说 明  本 人 完 全 了 解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学有 关保 留 和 使 用 学 位 论 文 的 规 定 ,即:

 研 宄 生 在  校 攻 读 学 位 期 间 论 文 工 作 的 知 识 产 权 属 于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学 校 有 权保 留 送 交 论 文  的 复 印 件, 允 许 查 阅 、 借 阅 论 文; 学 校 可 以 公布 论 文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内 容, 允 许 采 用 影  印 、 缩 印 或 其 它 复 制 手 段 保 存 论 文。

 同 时 本 人 保 证, 结 合 学 位 论 文 研 宄 成 果完 成 的 论  文、 发 明 专 利 等 成 果, 署 名 单 位 为 西 安 电 子科技大 学 。

  保 密 的 学 位 论 文 在 _ 年 解 密 后 适 用 本 授 权 书。

  ^7  本人签 名 :

 H  ^  导 师 签 名 :

  曰  期 :

  (>' u  日  期:

  

  mm  摘 要  改 革 开 放 四 十 多 年 不仅 改 变 了 我 国 的 经 济 社 会 面 貌 , 也改 变 了 社 会 利 益 的 分 配 格  局 。

 由 于 社 会 利 益 分 配 不 均 , 阶 层 固 化 , 利 益 的 多 方 博 弈 导 致 矛盾 纠 纷 频 发 , 各种 矛  盾 纠 纷 纷 纷 涌 入 社 区 , 如 果 这 些矛 盾 纠 纷 得 不 到 有 效 解 决, 将 极 易 诱 发 不 稳 定 因 素,  威 胁 社 区 的 平 安稳 定, 因 此 , 社 区 矛盾 纠 纷 化 解 已 迫 在 眉 睫 。

 而 随着社 区 治 理 水 平 的  不 断 提 升, 纷 繁 复 杂 的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需 要 不 同 的 矛 盾 纠 纷 化 解对策 , 这 样 才 有 利 于 社  会 矛 盾 的 深 度化 解。

  正 因 为矛盾 纠 纷 化 解 工 作 意 义 重 大 , 本 篇 论文 以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化 解 作 为 研 宄 对  象, 通 过 访 谈 法 和 问 卷调 査 法 了 解 碑林 区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化 解 的 现 状 , 分 析 碑 林 区 社 区  矛 盾 纠 纷 现 存 问 题 的 原 因, 最 终 探 寻 出 矛 盾纠 纷 化 解 的 对 策 。

 本 文 选 取 了 社会冲突 理  论 、 社 区 治 理 理 论 、 和 谐 社 会 理 论 作为研 究 的 理 论 基 础 , 采 用 文 献研 究法 、 问 卷 调 查  法、 访 谈 法 以 及 比 较 分 析法论述 新 时 期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化解 所面 临 的 问 题, 总 结 出 相 应  的 化 解 对 策 。

 例如 , 碑 林 区 社 区 调 解 的 公信力 不 足 增 加 了 矛 盾 纠 纷 化 解 工 作 的 难 度 。 应加强社 区 调 解 工 作 的 宣 传 , 提 高 群 众 知 晓 率 。

 笔 者 介 绍 了 国 内 优 秀 的城市社 区矛 盾 纠 纷 化 解 的 先 进 经 验 和 做法 , 探 寻 出 完 善 和 优 化 碑林 区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化 解 的 新 对 策 。 本文的 研宄结论 是 具体 矛 盾 纠 纷 具 体对 待 , 以 自 治 对 策 和 法 治 对 策 分 别 化 解。一  方面 , 社 区 调 解 员 采 用 面 对 面 或 者 背 靠背 的 方 式 对矛盾纠 纷 当 事 人 说 服 教 育 , 运 用 柔  性 的 社 区 调 解 法 促 使 双 方 和 解 ; 另一 方 面, 如 果 矛 盾 纠 纷 当 事人一 方 不 愿 参与 调 解 工 作 或 者 是涉 及 金 额 较 高 的 经 济 纠 纷 , 就 主 张 纠 纷 当事 人采 用 刚 性 的 社 区法律服 务 申 请  法 律 诉 讼 维 权 化 解。单一的矛盾纠 纷 化 解 对 策 都 是 不 全 面 的 , 需 要 把 两 种 对 策 结 合 起  来, 结 合 点 在 于 多 元化 解 主体 参 与 , 概 括 起 来 说 就 是 由 社 区 调 解 员、 物 业 、 家 委会 、  社 区 民 警、 社 区 律 师、 社 区 志 愿 者 联 合 参 与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化 解 工 作 。

 此 外 , 本 文 的 创  新 之 处是 作 者 赋 予 了“ 社区 调 解”自 治 的 概 念 , 希望 政 府 重 视 社 区 调 解 工 作 , 以 建 设 社  区 调 解 员 队 伍 为抓 手, 推动社区 调 解 员 队 伍 职 业 化 专 业 化发 展, 推广 个人调 解 工 作 室 ,  发 挥 调 解 员 个人 影 响 力 化 解 社 会矛盾; 同 时, 在 合 理 配置社区 律师 资 源 上 下 功 夫 , 加  强 社 区 律 师 和 社 区 志 愿 者 的 专 业 知 识 培 训 , 强化 社 区 法 律 服 务 人 才 队 伍 , 进一 步 提 升 社 区 法 律 服 务 工 作 质 量 和 水 平。

  笔 者 受 工 作 经 验 以 及 学 术 水 平 的 限 制, 本 文 所 列 举 的 碑 林 区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化 解 问  题 只 是笔 者 在走 访 碑 林 区 司 法 局 和 街 道 司 法 所 时 发 现 的 主 要 问 题 , 而 非 全 部 问 题 。

 在  今后 的 工 作 和学 习 中 将 进一步 关 注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化 解 这一领 域 , 以 便 获 得 上 级 部 门 的  支 持 , 进 行 更 多 的 走 访 调 研 获 取 更 加 真 实、 准 确 的 数 据 。

 通 过 调 研 和 开 展 工 作 交 流,  提 出 更 加 合 理 、 科学 的 化 解对 策 。 I  

  西安 电 子 科技 大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关 键 词 :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 社 区 矛 盾 纠 纷 化 解, 碑 林 区  I I  

 A B S T R A CT  A B S T R A C T M o r e  t h a n  4 0  y e a r s  o f  r e f o r m  a n d  o p e n i n g- u p h a v e  n o t  o n l y  c h a n g e d  C h i n a's  e c o n o m i c  a n d  s o c i a l  o u t l o o k ,  b u t  a l s o  c h a n g e d  t h e  d i s t r i b u t i o n  p a t t e r n  o f  s o c i a l  i n t e r e s t s .  D u e  t o  t h e  u n e v e n  d i s t r i bu t i o n  of  s o c i a l  i n t e r e s t s,  t h e  s o l i d i f i c a t i o n  o f s o c i a l  s t r a t a,  a n d  t h e  m u l t i- p a r t y g a m e  o f  i n t e r e s t s ,  c o n fl i c t s  a n d  d i s p u t e s  o c c u r  f r e q u e n t l y,a n d  a l l  k i n d s  o f  c on fl i c t s  a n d d i s p u t e s  f l o w  i n t o  c o m m u n i t i e s .  I f  t h e s e  c o n f l i c t s  a n dd i s p u t e s  ca n  n o t b e  e f f e c t i v e l y r e s o l v e d,  u n s t a bl e  f a c t o r s  w i l l  b e  e a s il y  i n d u c e d,  t h r e a t s  t o t h e  s t a b i l i t y  o f t h e  c o mm u n i t y,  t h e r e f o r e3 t h e  s e t t l e m e n t  o f  c o m m u n i t y  c o n f l i c t s  a n d  d i s p u t e s  i s  i m m i n e n t .  W i t h  t h e  i m p r o v e m e n t o f  t h e  c o m m u n i t y  g o v e rn a n c e  l e v e l,  t h e  c o m p l i c a t e d  c o m m u n i t y  c o n f l i c t s n ee d  d i f f e r e n t  s o l u t i o n s,  w h i c h  i s  c o nd u c i v e  t o  t h e  d e e p e r  s e tt l e m e n t  o f  s o c i a l c o n t r a d i c t i o n s.  B ec a u s e  o f  t h e  i m p o r t a n ce  o f  c o n fl i c t  r e s o l u t i o n,  t h i s  p a p e r  t a k e s  c o m m u n i t y c o n f l i c t r e s o l u t i o n  a s  t h e  r e s e a r c h  o b j e c t,  t h r o u g h  i n t e r v i e w a n d q u es t i o n n a i r e  s u r v e y t o  u n d e rs t a n d t h e  s t a t u s  q u o  o f  c o m m u n i t y  c o n f l i c t r e s o l u t i o n  i n  B e i L i n  d i s t r i c t , t h i s  p a p e r  a n a l y z e s  t h e r e a s o n s  f o r  t h e  e x i s t i n g  p r o b l e m s  o f  t h e  c o m m u n i t y  c o n t r a d i c t i o n s a n d  d i s p u t e s  i n  B e i L i n d i st r i c t ,  a n d  f i n a l l y  p r o b e s  i n t o  t h e c o u n t e r m e a s u r e s  f o r  r e s o l v i n g  t h e  c o n t r a d i c t i o n s  a n d  d i s p u t e s . T h i s  p a p e r  s e l e c t s  s oc i a l  c o n f l i c t  t h e o r y ,  c o m m xi n i t y  g o v e rn a n c e  t h e o r y  a n d h a r m o n i o u s  s o c i e t y  t h e o r y  a s  t h e  t h e o r e t i c a l  b a s i s  f o r  t h e  s t u d y , b y  u s i n g  t h e  m e t h o d s  o f L i t e r a t u r e  R e s e a r c h,  q u e st i o n n a i r e  s u r v e y,  i n t e r v i e w  a n d  C o m p a r a t i v e  A n a l y s i s ,  t h i s  p a p e r d i s c u s s e s  t h e p r o bl e m s  f a c e d i n  t h e  s e t t l e m e n t  o f  c o mm u n i t y c o n t r a di c t i on s  a n d  d i s p u t e s i n  t h e  n e w e r a ,  a n d  s u m s  u p  t h ec o rr e s p o n d i n g  c o u n t e r m e a s u r e s.  F o r  e x a m p l e,  t h e  l a c k  o f c r e d i b i l i t y  o f  c o m m u n i t y  m e d i a t i o n  i n  B e i L i n  d i s t r i c t  i n c r e a se s  t h e  d i f fi c u l t y  o f  c o n f l i c t  r e s o l u t i o n .  W e  s h o u l d  s tr e n g t h e n  t h e  p u b l i c i t y  o f  c o mm x m i t y m e di a t i o n  w o r k  a n d  r a i s e  t h e a w a r e n e s s  r a t e  o f  t h e  m a s s e s .  T h i s  p a p e r  i n t r o d u c e s  t h e  a d v a n c e d  e x p e r i e n ce  a n d  m e t h o d s  o f  s o l v i n g t h e  c o n fl i c t s  a n d  d i s p u t e s i n  e x ce l l e n t  u r b a n  c o m m u n i t i e s  i n  C h i n a ,  an d p r ob e s i n t o  t h e  n e w  c o u n t e r m e a s u r e s  o f p e r fe c t i n g  a n d  o p ti m i z i n g  t h e  c o n f l i c t s a n d  d i s p u t e s  i n  B e i L i n  d i s t r i c t  c o m m u n i t y .  T h e  c o n c l u s i o n  o f t h i s  p a p e r  i s  t h a t  t h e c on c r e t e  c o n t r a d i c t i o n s  a n d  d i s p u t e s  s h o u l d  b e  t r e a t e d  w i t h a u t o n o m y  a n d  r u l e  o f l a w .  O n  t h e  o n e  h a nd,  c o mm un i t y  m e d i a t o rs  u s e f a c e- t o - f a c e  o r  b a c k - t o - b a c k  m e t h o d s  t o p e r s ua d e  a n d  e d u c at e  t h e  p a r t i e s  t o  a  d i s p u t e  an d i n  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论 文  u s e  f l e x i b l e  c o m m u n i t y  m e d i a t i o n  m e t ho d s  t o  p r o m o t e  r e c o n c il i a t i o n  b e t w ee n  t h e  p a r t i e s;  o n  t h e o t h e r  h a n d , i f  o n e  o f  t h e  p a r ti e s  t o  a  d i s p u t e  i s  un w i ll i n g  t o  p a r t i c i p a t e  i n  t h e  m e d i a t i o n  o r  i n v o l v e s  a h i g h e r a m o u n t  o f  e c o n o m i c  d i s p u t e,t h e  p a r t i e s  t o t h e  d i s p u t e  s h o u l d  u s e  r i g i d  c o m m u n i t yl e g a l  s e r v i c e s  t o  a p p l y f o r l e g a l  p r o ce e d i n g s  t o  s a fe g u a r d  t h e i r  r i g h t s .  T h e  s i n g l e  c o u n t e r m e a s u r e s  f o r  r e s o l v i n g  c o n f l i c t s  a n d  d i s p u t e s  a r e  n o t  c o m p r e h e n s i v e .  I t  i s  n ec e s s a r y  t o  c o m b i n e  t h e  t w o  k i n d s  o f  c oun t e r m e a s u r e s.  T h e j o i n t p o i n t l i e s  i n  t h e p a r ti c i p a t i o n  o f  m u l t i p l e  s ubje c t s  i n  r e s o l v i n g  c o n f l i c t s , g e ne r a l l y s p e a k i n g , i t i s  t h e  c o m m u n i t y m e di a t o r , p r o p e rt y,  F a m il y  C o m m i t e e ,  C o m m u n i t y  P o l i c e ,  c o m m u n i t y l a w y e r s , c o m m un i t y  v o l u n t e e r s  t o  j o i n t l y  p a r t i c i p a t e  i n  c o m m u n i t y  c o n f l i c t  r e s o l u t i o n  w o r k .  I n  a dd i t i o n ,  t h e  i n n ov a t i o n  o f  t h i s  a r t i c l e  i s  t h a t  t h e  a u t h o r  h a s  g i v e n  t h e  c o n ce p t  o f  "c o m m u n i t y m e di a t i o n" a u t o n o m y .  H e  h o p e s  t h a t  t h e g o v e r n m e nt  w i l l  a t t a c h  i m p o r t a n ce  t o  c o m m u n i t y ...

篇三: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如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

  发表日期:2008 年 8 月 22 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胡怀庆 江 波

 本页面已被访问 1242 次

 近年来,江苏省溧水县洪蓝镇因土地征用、租赁、转让、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原因而引发的信访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呈快速上升的趋势,它不仅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全面小康建设。面对这一新课题,我镇充分运用“大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积极应用联席联调机制,成功化解当前群体性矛盾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全镇社会稳定及全面小康建设作出了贡献。

  一、突出联席联调抓手,促进矛盾调处联动

  我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自建立以来,坚持按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考核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统一的指挥调度组织体系,以资源整合为重点,对工作、人员、资金等进行资源调度,综合调配,做到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具体到位,坚决防止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并以政府文件制定和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工作目标、工作网络,严格按照部门和行政村的责权利,纵向落实到底,横向落实到边的要求,进行认真的规范,做到有制约、有监督,从而使联席联调机制成为镇“大调解”服务中心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重要机制和化解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并将联席联调工作纳入镇、村、部门的考核之中,对责任领导实行“一票否决”。

  二、规范联席联调机制,彰显调解工作特色

  联席联调制度的建立是调解机制的有效拓展,同时也是促进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的有效方式。实践中,我镇注重联席联调机制作用的发挥。

  1、确立工作研究制度。按照“大调解”运行机制,每年召开工作总结会,每半年围绕“大调解”服务中心工作召开联席联调工作研讨会、调研会,每季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形势分析会,每月由各单位根据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进行集中剖析,并召开工作交流会。

  2、落实工作交流制度。针对每月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结合阶段性矛盾发生的特点,进行区域性交流,行业性交流,分类性交流,明确矛盾的性质,制定工作预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而控制矛盾纠纷的发生。

  3、明确重大矛盾报告制度。针对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的出现,各责任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掌握矛盾发生的信息,并及时赶到矛盾纠纷发生的现场。如 2005 年 4 月某村因一公司污染引发了近百人的群体性案件,接到报告后,镇、村领导及时赶到群体性现场,首先控制局势,了解实情;其次边调查、边汇报、边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和处理,由于信息快,处理及时,从而控制了局面,经过共同调处,使矛盾纠纷有了圆满的结局。

  4、形成联合处置制度。针对矛盾发生后的情况,在镇“大调解”服务中心的统一调度下,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协调处理,凡涉及的相关内容、相关政策、法规,由相关部门作出解释和答复,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发挥联席联调效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目前,我镇经济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经济结构日趋多元化,引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同时也导致各类社会矛盾冲突明显增加,从而给矛盾纠纷的处置带来了很大难度,在复杂多变的情况中,如果不能统一协调和处理,则会造成各唱各的调,就会使“大调解”服务中心

 处于虚设状态,也势必难以快速高效地平息矛盾、难以达到及时化解的目的。如果能在镇“大调解”服务中心的统一调度和协调,建立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的信息,形成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运作机制,从而真正达到上下联调、左右联调、综合调处的效果。

  1、实施联席联调方略,达到有利于处置矛盾的目的。

  ①有利于抓住矛盾的关键,控制事态扩大。对于一些重大矛盾纠纷,根据其性质、范围和可能会出现的后果,可以通过协调配合机制的建立,在稳定群众情绪的情况下,能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处,找准矛盾的源头,抓住矛盾的重点,采取对症下药,使矛盾纠纷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化解,避免个别部门力量薄弱,相互推诿而引起的越级上访。

  ②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防止矛盾升级。由于矛盾纠纷发生处于突发性,情况突然,时间紧急,在得到矛盾纠纷的信息后,尤其是群体性矛盾的出现,一般涉及到的是农民关心的切身利益,涉及人员多、问题复杂,仅靠单一的部门力单势薄,解决难度大,为准确把握处理的效果,积极应对,从有利于矛盾化解的实际出发,制定处置方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共同处置突发性矛盾的合力。

  ③有利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当矛盾纠纷出现后,有的矛盾十分复杂,处置时十分艰难,为防止矛盾激化,充分发挥“大调解”中心的优势,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发生的矛盾原因进行认真的分析,综合研究,积极制定更加切合实际的处理方案,拿出更加有效的措施。如镇工业集中区内涉及一块承包租赁使用 20 多年的土地,由于租赁期未到,在开发办多次协调下,没有进展,镇“大调解”服务中心及时组织镇和法院的有关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联席联调分析会,研究处置方案,从法理、情理和道理上进行剖析,找出协调处理的办法,经几次联合调处,按有关规定给予了合理的补偿,协商终止了承包协议,保证了工业集中区的整体推进。

  2、实现联席联调目标,达到有利于资源整合的效果。

  ①采用上下联调,准确地为重大矛盾处置把脉。由于开放开发在土地征用、租赁、拆迁和企业污染等方面出现了较多的群体性矛盾及疑难复杂矛盾,为妥善而有效地进行处置,在解决重大矛盾纠纷过程中,根据不同类别的矛盾、分别邀请县法院、稳定办、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的领导共同讨论、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同时还请律师、专家进行现场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 2006 年 5 月原仓口村因水面承包污染引发了群体性矛盾,在镇“大调解”中心的调解后,矛盾局势虽得到暂时控制,但由于承包人与村民在解决的观点上始终达不成一致,使矛盾难以解决,为此,邀请县环保局、卫生局、农业局、爱卫会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共同商量解决办法,给村民代表从法律、政策和现实的角度进行解释,从而使矛盾处理有了新的进展,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思想工作后,村民的认识有了提高,给处理明确了方向,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②运用左右联调,有效地为解决矛盾增强合力。一是互通信息,共享信息资源,达到共同掌握突发事件的信息,避免部门之间因缺乏沟通造成矛盾控制困难和重复调查现象,坚持部门、系统的矛盾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坚持分口接待来访,统一归口办理,按照直接调处与综合调处相结合。二是相互协商、相互监督,综合处理。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始终坚持以“大调解”服务中心为平台,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从案件受理、分流指派、矛盾调处、督查督办,采取联合办公调处和归口调处负责制,坚持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声音到底。如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等矛盾出现时,由土地、城建、司法、综治、稳定等部门协助调处,涉及企业污染和企业用工等方面的矛盾时,由企管中心、司法、综治、稳定、社保等部门协调处理;坚持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坚持诉调对接、援调对接,实施诉前调处,同时积极探讨跨地区调解,推进横调工作有效开展。

  我镇在“大调解”机制运行过程中,不断创新,积极探索,采用联席联调机制,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并能将重大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镇内,但在实践中还

 遇到很多问题和困难,需在今后工作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进取。

 三严三实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研读了中央、区、市、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我对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查摆和剖析,找出了自身存在的诸多差距和不足,理出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学习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强,在抽时间和挤时间学习上还不够自觉,致使自己的学习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些欠缺。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多,有时不耐心、不耐烦、不耐久,实则是缺乏学习的钻劲和恒心。学用结合的关系处理的不够好,写文章、搞材料有时上网拼凑,求全求美求好看,结合本单位和实际工作的实质内容少,实用性不强。比如,每天对各级各类报纸很少及时去阅读。因而,使自己的知识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工作标准不高,唱功好,做功差,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是服务不深入不主动。工作上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在统筹全局、分工协作、围绕中心、协调方方面面上还不够好。存在着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参谋和助手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比如,到乡镇、部门、企业了解情况,有时浮皮潦草,不够全面系统。与基层群众谈心交流少,没有真正深入到群众当中了解一线情况,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不全不深,“书到用时方恨少”,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工作执行力不强。日常工作中与办公室同志谈心谈话少,对干部思想状态了解不深,疏于管理。办公室虽然制定出台了公文办理、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但执行的意识不强,有时流于形式。比如,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这一点我没有严格执行,有时还在办公室吸烟。

 四是工作创新力不高。有时工作上习惯于照猫画虎,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着求稳怕乱的思想和患得患失心理,导致工作上不能完全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去干,缺少一种敢于负责的担当和气魄。比如,做协调工作,有时真成了“传话筒”和“二传手”,只传达领导交办的事项,缺乏与有关领导和同志共同商讨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中,有时忙于具体事务,到基层一线调研不多,针对性不强,有时为了完成任务而调研,多了一些“官气”、少了一些“士气”。往往是听汇报的多,直接倾听群众意见的少;了解面上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比如,对县委提出的用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搞调研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做到。即使下基层,有时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让看什么看什么,让听什么听什么。在基层帮扶工作上,有时只注重出谋划策,抓落实、抓具体的少,对群众身边的一些小事情、小问题关心少、关注不够。

 六是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自认为在办公室工作多年,已经能够胜任工作,有自满

 情绪,缺乏俯下身子、虚心请教、不耻下问的态度。对待新问题、新情况,习惯于根据简单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创新不足,主观上存在满足现状,不思进取思想,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

 七是对工作细节重视不够。作为办公室负责人,存在抓大放小,不能做到知上、知下、知左、知右、知里、知外,有时在一些小的问题上、细节上没有做好,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偏差。

 八是工作效率不是很高。面对比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工作有时拈轻怕重、拖拉应付、不够认真。存在不推不动、不够主动,推一推动一动、有些被动。比如,文稿材料的撰写,有时东拼西凑、生搬硬套、缺乏深入思考。有时也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不能及时完成,质量也难以保证。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跟踪、督导的不够,不能及时协调办理,缺乏应有的紧迫感,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致使工作效率不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认真反思和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自己没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同时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具体应对上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碍于情面随波逐流。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自身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在处理工作与学习关系方面,把工作当成硬任务,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对政治理论学习投入的心思和精力不足,缺乏自觉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由于乡镇工作比较辛苦,从基层回到机关工作后,产生了松口气的念头,有时不自觉产生了优越感和骄傲自满的情绪。听惯了来自各方面的赞誉之声,深入基层少,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解不够,没有树立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得自己有时会片面地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就行了,而未能完全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做好工作应有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三)忧患意识不强。只是片面看到了自身工作生活环境的变化,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些缺乏,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冲锋、勇于担当的锐气有所弱化。有做“太平官”的意识,身处领导岗位,求新、求发展意识薄弱,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勤政廉洁意识有所弱化。随着自身经济条件的改善,降低了约束标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有些淡化,对奢靡之风的极端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诚然,造成自身存 在问题的原因远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如自身的固化思维方式,缺乏居安思危的深层次思考等。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关键在于“洗澡治病”、解决问题。本人决心从党性原则出发,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强有力措施,立行立改,取得实效。

 (一)求真务实 办公室主任作为承上启下、协调全局、沟通内外的重要角色,要立足发展、改革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务实的作风和良好的品质做出表率。

 一是增强大局意...

篇四: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纠纷化解方案 矛盾纠纷化解方案(一):矛盾纠纷化解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化解实施方案【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矛盾纠纷化解方案(二):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宜木司法所 2012 年第一季度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各有关单位、各村级调委会

 按照县综治委要求,为了重点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性事件,进一步维护我乡的社会政治稳定,根据炉维稳组[2012]03 号、17 号文件精神,乡党委结合司法所意见决定对前期我乡第一季度排查未得到解决的纠纷进行集中调解,现将方案制定如下:【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以省、州、县级各项相关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做好全乡综合治理工作和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乡社会政治稳定,深入扎实地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全乡社会稳定,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重点是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此次工作重点,也是难点在于解决我乡 12 个村与下罗乡之间的草场边界纠纷,其他乡内的各类矛盾要及时化解,加强与相关单位衔接,努力化解。

 三、工作要求【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一)各有关部门,乡、村级调委会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并做到纠纷回访。要以乡为单位、村委会为基础,进行认真清理检查,防止发重大恶性事故。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认真摸排,分类统计并疏理,切实把影响稳定的纠纷排查出来,化解成功。

 (二)要结合调解的情况,及时建立台帐、限期整改、责任到人等有效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地区一个地区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防止出现反弹。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大领导责任查究的力度,对工作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导致社会治安混乱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应根据不同情况,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

 人追究责任。

 (三)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际方案,本着普遍排查,重在调处、治理的原则,做到村不漏户,确定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负责制,属于哪个地区的矛盾纠纷,哪个地区的党委、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调处解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地区和部门之间相关联的矛盾纠纷要相互协调,共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1 日-4 月 30 日)

 此阶段,整理出未调解的纠纷情况并详细进行了解,召集

 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通报前期排查出的纠纷及已经调处的情况;并动员乡、村两级调委会人员,认清纠纷的本质及调处的必要性。

 (二)集中调解阶段(4 月 30 日-5 月 20 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本村的纠纷先由本村的调委会进行调解,涉及跨乡、跨村的纠纷采取联合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对不能调解的纠纷要及时逐级上报,再进行研究处理,办公室要及时上报调解进展。

 (三)总结及跟踪阶段(5 月 20 日-5 月 30 日)

 将调处的纠纷情况及时上报,将不能调处的纠纷向上反映,并有针对性找出无法调解的原因,请求上级部门进行调解。

 附 1:宜木乡 2012 年第一季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名单 附 2:宜木乡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分解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矛盾纠纷化解方案(三):2016 民政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南京青奥会”、“省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区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确保在 6 月 20 日至 9 月 30 日期间,我区涉军人员不发生突发性上访事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因责任不落实而产生重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到位而产生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得力而产生社会炒作和负面舆情,为南京青奥会和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军信访问题,做到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

 1、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两参人员”信访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两参人员”的信访突出问题,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化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

 成立区民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中涉军信访的各种问题。各办事处民政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把专项行动作为确保青奥会、省运会顺利举行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具体措施,推动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对涉军信访问题要亲自抓,亲自督导,对专项行动负总责,对重要、突出的信访矛盾纠纷要带头包案、亲自推动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涉军信访突出问题排查情况、重点人员稳控情况、交办积案化解情况等,6 月 20 日开始通报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上访情况。对矛盾纠纷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重点地区,加大指导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事处开展专项活动进行调度,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考核奖惩。专项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办事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问题不解决引发去省进京集访或个人极端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步骤

 各办事处按照《区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以下各阶段的具体工作:

 (一)全面排查阶段(6 月 20 日至 6 月 25 日)。主要任务是:对全区涉军人员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细致排查。

 1、全面排查。各办事处负责组织排查本辖区内涉军群体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矛盾纠纷。

  2、突出重点。紧紧盯住涉军退役人员进京去省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案件等进行重点排查。

 3、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办事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件登记建档,为明确责任、跟踪管理和集中化解打下基础。

 (二)集中化解阶段(6 月 26 日至 7 月 31 日)。主要任务是,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明确责任,集中化解,做到“三个到位”,即工作责任到位、化解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前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基本化解掉。

 1、统筹推进。各办事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判涉军信访态势,统筹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指导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2、明确责任。各办事处负责涉军信访的同志要认履行职责,带头接访下访群众、亲自包案化解信访难题。

 3、分类化解。对涉军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能就地解决的要及时解决。

 各办事处集中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领导包挂、责任落实、重点问题解决等实施方案,于 7 月 1 日前书面报区民政局优抚科。

 (三)就地稳控阶段(8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主要任务是围绕确保南京青奥会、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停诉息访的人员进行就地稳控,做到“三个防止”,即防止已化解的案件当事人出现反弹,防止未化解的案件当事人去省到市上访,防止发生个人极端行为。

 1、开展“回头看”。一看解决措施是否落实,二看矛盾纠纷是否处理到位,三看信访群众是否停诉息访,对问题没有化解到位、信访人尚不稳定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头补”、“回头做”,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复。

 2、稳控重点人员。落实重点人员稳控措施,要将曾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组织进京去省集体访的重点人员、可能利用敏感时段择机上访和煽动闹事的重点人头全部纳入视线,密切掌握动向,逐人压实教育稳控责任,动员各方力量落实好稳控工作措施,确保这些人员不挑头、不失控,不参与各种串联聚集活动。

 3、及时劝返接回。对在青奥会、省运会期间去省到市上访的涉军人员,各办事处要进行现场接访和教育劝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返、及时稳控,决不允许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四):2016 畜牧局矛盾纠纷化解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特点和规律,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和管理相对人的联系,听取社会各界对畜牧兽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优化服务,树立畜牧系统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畜牧兽医局“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与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收集、整理与上报。

 三、具体安排

 1、5 月 15 日,召开动员会;举办信访政策讲座。

 2、5 月 16-25 日,制定活动方案;印发宣传资料、标语;通过畜牧兽医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公布接访时间、地点和形式。

 3、5 月 26-30 日,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单位领导大接访活动;建立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局长接待日”,主要领导带头,其他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管理相对人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大接访时间安排表附后)

 4、6 月 3-15 日,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入户下访活动;进一步摸底、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以接访和下访活动为契机,深化领导包案以及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直至“案结事了”。

 5、6 月 16 日至 6 月底,做好“信访月”回顾总结和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网上公示“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月”活动成果、信访长效机制方案及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局主要领导为大接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在带头接访的同时,抓好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接访工作的督促检查,既要看接访任务是否完成,更要查信访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力戒走形式、搞花架子。

 2、规范接访,统筹安排。严格按照登记、接待、处理、跟踪反馈、归档五个程序办理每一个信访案,并建立接访台帐(含信访人、信访事项、引发原因、上访过程、接访时间及地点、责任科室、处理意见及措施、处理情况及结果、信访人的态度以及是否息诉罢访等要素);要处理好大接访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3、加强监督,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责任。“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月”活动结束后,认真研究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及时总结大接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工作

 机制。

 矛盾纠纷化解方案(五):2016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

 根据县综治委“大调解”工作机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总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深刻认识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三、目标要求

 注重预防,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根本上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信、初访,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措施

 “大调处”的重点:对行政决策不满而组织集体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因执法不当,损害了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信访问题;工作人员领导打击报复而引发上访投诉的问题;举报事项未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损害了举报人合法权益而引发举报人投诉的问题;不负责任乱写信、擅自越级上访及长年上访老户等。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建立排查台账,并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要追溯问题源头,哪个部位出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领导和责任人限时解决,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对排查出的最突出的问题,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要包案调处。需要条块共同解决的,领导要亲自出面协调。

 要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开展情况“回头看”,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到社会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潜在性问题排查清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不留死角;对因工作不利,

 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工作。要发扬务实作风,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真正把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解决好关系群...

篇五: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所谓多元化解机制,就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中。它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具体实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发展目标,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它要求我们适应新的社会结构、利益、矛盾的变化,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实事求是地分析法治建设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一套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长效机制,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尤其必要。

 一、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及特点

 从调查的情况看,当前社会总体保持稳定,但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社会矛盾纠纷在高位运行,纠纷类型不断增多,纠纷的复杂性、对抗性、群体性增强,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出现,纠纷调处压力、调处难度增大。从近年来发生矛盾纠纷情况统计分析,社会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是,发生矛盾纠纷总的数量上升,但在局部地方有所下降;从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来看,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生产经营、征地拆迁、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医疗、环境污染、利益矛盾等引发的纠纷增多,个人与集体、国家三者的利益矛盾增加;干群矛盾成为“热点”、“难点”。从总体上看,当前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矛盾形式多样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进程的加快、法制建设的完善和经济环境的影响,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多趋向唯利性。社会矛盾不再简单的表现为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矛盾纠纷。从发展趋势来看,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有 75%的矛盾纠纷都是新型矛盾纠纷。新型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且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专业知识,单靠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传统式调解很难奏效,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值得注意的是,传统型矛盾纠纷也出现了利益诉求的新特点,

 此类纠纷虽然不会引起集访事件,但易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事件。蓬安长梁乡就曾反映一起家庭中因夫妻性生活问题而发生的凶杀案件 2 、矛盾主体群体性。社会转型期不少利益矛盾都是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因此,一旦出现利益矛盾,就不单单是个体性利益矛盾,而是群体性利益矛盾,这种群体性利益矛盾,往往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增多。特别是很多矛盾都是由于政策性因素所引起,涉及的对象也往往是一个群体,他们住在同一地区或在同一单位,有相同的利益受损的背景,只要有人挑头,马上就群起响应。比如,企业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待岗、拖欠职工工资、打白条、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造成群体性事件,有的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串联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很大影响。

 3 、矛盾内容复杂性。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既有历史遗留下来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的问题,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既有群众要求合理但按政策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也有期望过高、要求过于苛刻、使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如房产、融资、医患、土地权属等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涉及社会诸多方面、诸多利益群体,法律关系复杂,加之矛盾各

 方利益诉求的片面化、利己化、扩大化,要想成功化解,争取各方满意,相当困难,处理起来难度非常大。很多地方反映,过去的矛盾纠纷多是人民内部各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现在信访矛盾纠纷的对立面直接转向党委政府。

 4 、矛盾方式对抗性。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一些人价值观发生变化、心理失衡,不少矛盾纠纷当事人存在“仇富”、“仇官”心理,把政府作为“无限政府”、“万能政府”,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问题的解决,矛盾的对抗性加剧。少数人员为达到诉求目的,动辄采取围堵政府大门、聚众堵塞交通等方式制造影响,有的利用敏感期去省进京上访,抓住基层为息事宁人往往会给予一定实惠的心理,故意反复上访,以要挟党委政府满足其不合理诉求。很多地方反映,为了将一些上访老户和特殊群体的重点人员控制在当地,违心地给予他们额外的“实惠”,以达到劝阻稳控和不被上级通报批评的目的,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压力很大。

 5 、干群矛盾突出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有些干部出现了不适应和不胜任的情况,领导人民群众致富无术,却喜欢弄虚作假、浮夸虚报,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完全脱离人民群众,忽略人民群众利益,漠

 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更有个别干部完全丧失党性原则、做人准则。在经济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索贿受贿,贪赃舞弊,直接侵犯群众利益。

 二、新形势下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客观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利益关系不断得到调整,社会矛盾触发点增多,各种观念、利益冲突必然显现。但从主观上和工作中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对公民的教育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致使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道德滑坡,稍不顺心,就采取过激行为。有的群众权利义务观念不正确,遇到问题只讲权利,不要义务。有的群众不熟悉有关法律法规,遇事不按法律途径解决,一旦不达目的,就集体上访。有的缺乏诚信道义,处处以“我”为中心,遇到利益互不相让,导致产生很难调和的矛盾纠纷。二是个别干部违法施政,习惯用行政命令行事,工作透明度差,扭曲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随意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干部法律政策水平低,习惯用依仗家族势力的强硬办法开展工作。有的在承包项目发包、处理集体资产等方面暗箱操作。有的财务收支不公开,有的虽然公开了,但公开项目不全、不彻底,缺乏可信度。三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政府工作失误和发生在个别干部身上的违法乱纪现象,借机煸动群众闹事,

 挑唆矛盾,制造事端。四是村(居)务管理体制不完善。有些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公共资源利用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缺乏相应制度措施,有的村(居)虽有制度但缺乏监督制约,形同虚设,导致村(居)干部我行我素,脱离群众,引起群众不信任。五是有的党政领导对正确处理当前社会矛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不力,致使有的矛盾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六是化解工作的工作制度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有的调解组织战斗力不强,发挥作用不好。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近年来,各地以减少、控制、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建立并不断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但反映还存在一些问题:

 1 .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乡镇党政领导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还不够重视。一些地方比较重视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对于矛盾纠纷的调解和矛盾纠纷预警、排查等前期工作没有得到相应重视,存在“重处理、轻调解”的观念。

 2 .组织网络还不够完善。很多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还没有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发展缓慢,适应不同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组织工作网络还没有形成。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才刚刚起步,有专业知识、有较强调解能力、热爱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还相当缺乏。

 3。

 .信息预警机制还不够健全。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排查、分析工作仍还薄弱,一些容易激化的纠纷苗头和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信息没有能及时发现和控制;由于一些部门参与意识不强,各自为政的现象普遍,有些部门之间难以形成信息联动、矛盾联处的局面。

 4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规范。县、乡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专职工作人员较少,抽调来的人员由于轮换快等原因,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参差不齐,调解能力还有待于提高。调处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单一,存在单兵作战的现象。调处服务中心对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和督办指导等四项职权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直接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5 .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还不到位。各地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还不够重视,宣传投入较少。特别是在法治建设中,深入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氛围还没有形成。“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治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

 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的主动性还不够。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制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从整体上压降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领导。推动和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整合各种资源和优势,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将其作为创建“平安 XX”、建设“法治XX”的根本内容和重要保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统筹安排。创建“平安 XX”,营造安定、安全、安宁的社会环境,要求我们必须从治本的高度,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 XX”,同样要强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一个法治的社会,必然是矛盾纠纷发生较少的社会,必然是调解机制健全、各方依法办事、良性运转的社会。没有矛盾纠纷的化解就没有平安、就没有法治,就不会和谐。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调解工作的领导:一方面,完善“社会治安安全县(区)”、“法治 XX 合格县(区)”的创建标准,提高调解工作的考核比重。指标细化要具体、科学,不但要考核

 矛盾纠纷发生数,而且要考核调解效果,将调解责任同时落实到调解职能部门和纠纷产生部门。另一方面,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逐级落实责任。对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处置失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体系建设。一是队伍保障。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群众威信高的目标,建立专兼结合的调解工作队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调处中心和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一定数量的专职调解员。同时,积极发展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领域人员为兼职调解员或志愿者。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分初、中、高三级对现有调解员进行评定,并将其作为聘用的重要条件予以考核。加强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理论水平、工作技能和实战经验。二是经费保障。重点抓好财政对调解经费保障的落实,尤其是要确保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以及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四费”得到落实,专款专用。三是机构保障。对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要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将其建设成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一线实体。要保证其必要的办公场所,便民设施和交通工具,特别是要加强指导办公室与调处中心的信息网络建设,提高调处效率。四是法制保障。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地方立法,制定《XX

 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条例》,对调解工作的范围、职责、程序,“民调”“行调”“仲调”“公调”“检调”“诉调”等调解方式的衔接配合予以明确,使调解法规更为明确、符合实际。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关键是要建立统一协调、良性互动、功能互补、程序衔接,多元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要从五方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一是排查工作。由调处中心牵头,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做到村(居)周排查,县乡月排查,敏感时期必排查,重大政策出台前排查、重大项目建设前排查“五排查”,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动态监控。二是接待受理。在各调处中心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对群众要求调处和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统一登记。三是分流指派。对受理或者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根据其性质、类别,进行汇总梳理或直接调处,或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四是综合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调处。对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等多发性矛盾纠纷,成立相应的调解小组,专门调处。五是检查督办。建立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分流指派后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度和调处结果,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根据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四)健全自下而上的多元化纠纷网络体系。矛盾纠纷面广量大,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在基层尤为突出。要自下而上,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以行政调解为主导,人民调解为基础,覆盖全省的调解工作网络。行政网络方面。省、市两级成立由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以及矛盾纠纷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相关主管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负责调解的综合协调、检查督促、总结并推广经验等。县、乡两级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调处服务中心,承担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和督办指导,直接调处或与有关部门联合调处重大疑难...

篇六: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做法 情系民生情解民难**路管区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路管区位于市南区西中部,老式楼院多,流动人口多,重点项目多,加上许多方面利益调节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管区矛盾点凸显,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数量加大。为做好管区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预防群体性突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办事处立足管区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  作措施,以建设“平安 XX ‰ ”、“平安市南”、“平安 要 **”为目标,大力加强矛  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 玮 实施“四位一体”矛盾纠纷 ⒛ 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为促进 耢 全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 碑 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营造了 箸 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确保管 哥 区的“三个安全”做出了积 罔 极地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 ⑷ 是:

 一、领导重视到位, 砹 建立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 笃 化解调处网络机制 做好基 妪 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既 翎 是维护管区社会政治稳定的 倪 需要,又是提高基层执政水 谜 平和执政能力的需要。因此 龀 ,街道综治委从三个强化入  手,坚持“抓领导、领导抓 逡 ”,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 ,确保管区社会政治稳定。

 莅

 强化组织领导。街道综治  委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 柜 处化解工作,始终把化解矛 弑 盾纠纷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翱 切实加强领导责任意识。进 绅 一步明确党工委书记作为第  一责任人负全责,各党工委 筋 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一级 趸 抓一级下级,逐级抓落实。

 含 在此基础上,调整充实了以 腰 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为主要 伶 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 癀 络员队伍,建立了综治工作 ě 组织网络。街道综治委不断 嗝 完善处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雨 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理念, 叉 采取党政主要领导包一方、 楔 分管领导包一片、工作人员 焐 包一段等行之有效的措施, 哦 确保了管区社会政治稳定。

 潍

 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建立 幺 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 缴 员队伍。我们规定社区党委 鼗 是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定 黍 期召开信息员联席会议,排  查调处矛盾隐患,做到街道 菁 每半月排查调处一次,社区 调 居委会每周排查调处一次, 檎 超前处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  益的问题,确保矛盾化解于 照 萌芽状态。二是定期对综治  信息员进行培训,党工委分 统 批次对街道机关、驻街单位 萜 主要领导、社区干部和综治 跚 信息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 虍 学习和培训,使其知晓应如 谌 何通过有关程序来解决矛盾 え ,依法处置矛盾纠纷事宜。

 涉 三是加强对综治委成员和综  治干部、综治信息员队伍的 骏 廉政警示教育。通过教育使 慧 综治委和综治干部既立党为  公、干事创业,又执政为民 况 、廉洁自律。

 强化工作协 蛟 调。对我们来讲,老百姓的 ┲ 事再小也是大事,为此,我 毁 们的指导思想是,对我们职 楱 责范围之内的事,第一时间  接待受理、第一时间承诺交  办、第一时间处理办结。涉 墁及其他部门的事情,我们主 磙 动做好工作协调,确保矛盾 眷 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落实, 拙 最终达到事事有人管、件件 羼 有回音。其次,在工作方法 思 上,我们做到“三不”,即 菹 不“压”,压的结果只能使 ⒖ 问题更加复杂,不但不能让 蟾 群众信服,还会产生反作用 萘 和抵触情绪;不“哄”,既  杜绝一味的迁就、哄骗和一 莒 般的应付,避免造成更大的 咒 矛盾隐患,对于事实确凿的 ┮ 矛盾纠纷案件按程序依法解 惘 决问题;不“推”,推不仅 O 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而且会 匡 使小问题引发为大矛盾,使 怙 简单的问题转为复杂的问题 ⊙ 。由于工作协调到位,截止 嘟 到目前为止,管区内多个突 戎 出矛盾点,已全部得到妥善  处理和解决,不断提高矛盾 来 纠纷排查化解按期结案率。

 

 二、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 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 困 度建设 通过几年的不断探 翥 索,我们坚持干中学、学中  干,先后建立了排查防范、 悖 接待处理、督察落实工作体 承 系,按照“抓重点、重点抓 乩 ”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健 缬 全了大调解机制。

 建立周 矗 密的排查机制。结合管区矛 畀 盾点多的实际,办事处建立  了“四位一体”矛盾调处中 瘴 心,将综治、司法、信访、 

 派出所、民政、武装部、计 4 生、工商、律师等人员整合 桃 ,按照“一个中心管理,多 醇 条渠道运转,多个职能发挥 睡 ,多种形式调处”的模式, 筝 为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 梏 处工作提供了保障。有效控 邶 制、化解了“金座”经济纠 奇 纷引起的“堵路”事件,避 枷 免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箅 发生,受到了市、区领导的 斯 高度肯定。在此基础上,街  道综治委依托综治工作职能 ê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每 舔 年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  重要会议期间,对管区内可 淆 能引发“三访”问题的不稳 闹 定因素进行集中排查,并定 胝 期预测、超前防范、不断完 龊 善信访派查分析制度,初步 聘 形成了坚持立足于抓早、抓 女 小、抓苗头,坚持和完善对 跆 不稳定因素的月排月报、随 阑 排随报和急排急报工作制度 徊 ,并定期分析管区矛盾隐患 檫 和上访苗头,及时掌握信息 侃 动态,通过以上措施,有效  处理了多起有上访苗头的矛 劁 盾纠纷问题,真正把问题解 旮 决在基层。

 建立畅通的排 徇 查化解制度。一是设立了矛  盾纠纷排查化解接待室。为 潢 方便居民解决矛盾纠纷,办 闹 事处专门设立了的矛盾纠纷 愁 排查化解接待室,并配备了 诌 必备的办公物品。二是设立 歉 居民投诉箱。在值班室设立 贰 投诉举报箱,随时接受居民 缇的投诉信件。三是实行首访  责任制,提高处理矛盾纠纷 澳 的化解成功率。四是综治委 揆 领导公开接访,不断完善矛 萑 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接 舱 待机制,每天有一位综治委 л 成员在政务大厅挂牌值班, 奘 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  答复解决问题。

 建立有效 追 的督察制度。一是完善督察 琉 制度。对一般案件由综治委 圭 分管领导督察;对区长公开 á 电话来访由办公室督察,在 充 工作中,我们对“区长公开 际 电话”督办件,认真处理解  决。对涉及纪检信访案件由  纪工委书记督察。如:街道 蛆 综治委对个别社区居委会的 《 党员干部存在的政务、财务 鲚 等问题,安排专门时间,采 肇 取与相关居委会综治委书记  、副书记个别谈话等形式进 遽 行认真调查,并采取跟踪督 课 察的办法,使问题得到了及 呦 时纠正。二是建立矛盾纠纷 踽 排查调处综合治理监督网络 サ 。分别在办事处机关和七个 困 社区居委会建立纪检监督员 厕 队伍,每年对矛盾纠纷调解 矫 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评议。三 浓 是开通举报电话。在政务大 惭 厅设立监督牌,向社区居民 危 公布了行政效能投诉电话, 增 接受群众的公开监督。

 三 阙 、强化责任主体,建立司法 练 、信访、综治工作合力机制 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抓  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 涌作,关键是要明确职责、规 自 作程序、落实责任,逐步形 烨 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为 崖 此,我们牢固树立“抓规范  、规范抓”的工作理念坚持  用制度促工作,建立抓合力 垡 、合力抓综合机制。

 明确 撬 工作职责。一是通过“一岗 琨 两制”明确每个综治工委的 荽 责任。尤其对 XX 年以来我 蔷 管区暴露出来的矛盾隐患点 髹 ,

 我们将其分解到每个综治  委成员,使责任到人。同时 胀 每名工委联系 1-2 个社区 若 居委会,凡是社区出现矛盾 ぱ 纠纷问题或有无法解决的难 充 题,综治委成员作为责任人 颉 ,要靠上去抓。二是签订责 赏 任书明确社区和驻管区单位  的责任。我们采取与社区居 畛 委会、驻管区单位签订《综 胀 合治理工作责任书》的办法 鹂 ,落实一把手抓安全稳定工 咕 作的目标和责任,形成了横 掉 到边、纵到底的基层综合治 ╈ 理工作网络。

 做好初访信 集 访。根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 梢 调处工作的特点,我们从实 舐 际出发,将工作重点放在了 砉 办好初信初访上,在控制重 困 复信访和处理好重点矛盾纠  纷问题等方面下功夫。为了 蜷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在 帜 日常接待中以认真负责的态  度处理好每一例初信初访, 甫 既要做到接访热情,记录详 炎 细,优质办案;又要认真查 篥 办、督办,及时化解矛盾, 露 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重复信 呕 访、越级上访及集体访等情  况的发生。

 实行责任追究  。对责任性不强、工作不细 飘 、虚报瞒报情况,导致发生 徂 越级上访的责任人,在目标 办 考核中直接列为不合格等级 彘 。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 导致问题不能解决、矛盾激 萸 化的,给予相应得纪律处分  。对于工作中不负责任,使 酥小问题引发大矛盾的的,对 р 其实行诫勉。实行责任追究 白 制度以来,管区综治委一班 锫 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  明显增强,确保了基层纪检 憷 初信初访的工作质量。

 党 届 的十七大提出构建和谐社会 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 胯 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 宜 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 З 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 饽 点和落脚点。群众有疾苦、 监 有困难、有意见和建议,有  地方申辩、有地方求助;党 稻 和政府也将通过矛盾排查调 铸 处工作,体察民情、了解民 ⑼ 意、汲取民智,密切同群众 葙 的血肉联系,改善党群、政 逦 群关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 枪 督,促进科学决策。依法行  政,通过基层调处渠道为群 焊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困难 褪 ,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树 酚 立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依法 愠 办事的形象,维护党和政府 笳 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权威。

 瘸 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ハ 理顺群众的情绪,争取群众 绳 的理解和支持,维护安定团  结的政治局面。**路街道  办事处近几年来为确保贯彻 鳘 落实十七大文件精神,不断 米 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制  度,实施和谐**,切实落 ㄘ 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 幼 三到位”,为构建平安管区 潮 建设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篇七: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隐患,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实现全镇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根据县委政法委《全县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负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对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着力从源头上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命案、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一少两降三提高”。

 三、实施步骤

  2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职责任务,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工作。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阶段(2020 年 4 月 1 日至 10 日)。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把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作为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精心组织推动,研究具体实施措施,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将隐藏的矛盾纠纷趁早摆到面上,及时调处化解,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纠纷”,切实做到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早发现、早排查、早化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全面摸排阶段(2020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20 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前提下,全面排查梳理各领域矛盾纠纷。一要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引发的劳资矛盾、债务纠纷,以及征地拆迁、工资拖欠、经济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土地纠纷、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民生类、涉众型矛盾纠纷。同时要加强对公共安全、出租车、寄递物流等行业领域隐患问题的排查。二要重点排查失业职工、失地农民、城乡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人群,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缠诉缠访等重点人员,特别要将婚姻家庭、婚恋情感等容易引发家庭和邻里关系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纳入化解处理范围。三要重点围绕易发生问题的经济困难、生活不幸、

  3 夫妻不和、单亲再婚、家庭暴力、上门女婿、买卖婚姻、伦理关系复杂等重点家庭,以及参赌吸毒、前科劣迹、极端心理、暴力侵向、家庭不和、生活失意、婚外恋、不良行为等重点人员,逐一排查掌握到位。

 (三)专项化解攻坚阶段(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12 月 10 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调,调处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制定化解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群防群治队伍和网格长、网格员积极性,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对一般性矛盾问题,能当场调解的当场调解,定期组织回访;对重大矛盾要紧盯不放,及时成立“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调解专班一抓到底;对群众反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的,要及时汇报和衔接有关单位推动解决;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及时汇报镇党委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等方式,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镇村两级领导包案化解的方式,集中攻坚。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坚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四)全面自查总结阶段(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 日)。各村(社区)和镇属各单位对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的衔接联动。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不足和短板,及时分析

  4 研究对策,要善于总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完善工作会、清单化管理、交办督办、领导包案化解等制度,共同做好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恶性命案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上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政法委员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加强协调联动。镇综治办要统筹发挥好派出所、司法所、村“两委”力量,发动镇村群防群治队伍积极性,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专项行动最实际、最及时、最急需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评估、化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剖析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联合各方力量及时予以调处化解。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总体分析和预判制度,对重大矛盾问题和涉稳事件要及时汇报镇党委,不得瞒报、漏报、误报、迟报。镇综治办要坚持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要严格落实包案领导化解制度,

  5 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最大限度把问题排查在初期、人员稳控在当地、事情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荫芽状态。

篇八: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系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运用诉前调解这一创新举措,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方式协调联动,不断推动矛盾纠纷解决,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新探索、新实践、新模式。

 一、基本情况 全市法院系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积极运用诉前调解手段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推进有力。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专人深入调研,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市中院和全市法院打造一站式社会矛盾多元解决机制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动工作有声有色开展。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在全省率先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评建设体系,规范和保障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

 二是特色明显。以创特色为导向,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发展取得实效。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示范单位”,靖江法院“陈燕萍调解工作法”、兴化法院“复合团队”和海陵法院“审调融合”改革经验分别在全国、全省推广,泰兴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张鹏在线调解交通事故,群众满意率 100%,高港法院“何芬工作室”配置“巡回审判车”,开展就地调解,得到群众普遍认可。法院系统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两个一站式”建设,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保障。

 三是业绩突出。去年全市法院民商事一审案件诉前调解收案 14052 件,占全市民商事一审案件总数的 32.9%,司法调解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正在显现。2019年,全市法院在多元化解能力上实现诉前调解案件数较上年

 上升 645%、驻法院调解员增长到 138 人、巡回审判点增加到54 个“三上升”,在非诉解纷的效果上实现全年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数下降 6.7%、上诉率下降 9.26%、案件平均每天审理数下降 13.94%“三下降”。

 二、存在问题 全市法院系统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尽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与党委的要求、人民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多元化解工作合力不够。随着立案制度的改革,诉讼案件居高不下。一方面,法院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着眼,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另一方面,基层和行业调解组织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还不够,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尚未能有效运转,尚未形成共同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是多元化解队伍建设有待抓紧抓实。司法调解,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还需要调解方面的专门知识,以及细心、耐心等。受传统习惯影响,一些法官尽管是审判方面的专家、能手,但是对司法调解技能的把握不够,需要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水平,提高调解成功率。

 三是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亟需落到实处。部分法院尽管成立了非诉分中心,但是入驻部门和单位不全、尚未实质化运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方面,对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主体责任落实的考核不到位,另一方面,法院内部考核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力求更加科学、更加规范,以充分体现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调解经费不到位。市中院调解经费也只能挤占办案经费,导致调解的人手不足、培训不够、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全市法院系统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抓手,深入查找诉前调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研究和解决,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一起,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要充分认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意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的加快推进和不断深化,各种新的利益诉求不断产生,社会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类型多样化的特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综合施策,有利于更好地平衡各方

 面的利益诉求,有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高质量司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中饱含的为民情怀,建立健全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加强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更好地促进百姓和顺、城乡和美、社会和谐。

 二是要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继续发挥好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一着不让地推进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建平台、强调解、促确认、优载体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向深入、取得实效。要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无缝衔接,通过做强做优“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加大司法确认工作力度等措施,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促进“诉讼”与“非诉”两大解纷机制有机衔接、有效运转。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法院在司法审判、定分止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诉源治理中其他调解主体进行业务上的培训与指导,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的法律素养。要创新思维做实工作,认真梳理全市法院参与非诉解纷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总结,积极推广,全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XX 品牌”。

 三是要广泛凝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方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要强化组织保障,主动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使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综合化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发挥更大作用。要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聘用、培训调解人员,拨付、解决调解经费,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人有物有钱有保障。要强化检查考核,明确考核导向,优化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灵活、高效、便捷等优越性,引导广大群众理性选择适合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不断扩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推荐访问:矛盾纠纷化解问题 化解 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