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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9篇

时间:2022-09-23 09:30:04 来源:网友投稿

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9篇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 —1—2022年营口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9篇,供大家参考。

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9篇

篇一: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

dash; 1 —2022 年营口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2〕9 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 2022 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督导评估对象为全市幼儿园。2022 年各县(市)区要将辖区内2018-2021 年未参评园所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全面完成五年一个周期的督导评估工作。第三条 督导评估坚持“以评促建、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二章 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第四条 督导评估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一)办园条件。主要评估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具体包括:1.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2.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3.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

 — 2 —4.园舍、户外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区角设置合理;5.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6.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7.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二)安全卫生。主要评估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具体包括:1.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到岗到人;2.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3.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4.建立卫生消毒制度,按规定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5.按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6.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7.有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对措施,发病率低;

 — 3 —8.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9.校车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三)保育教育。主要评估幼儿园的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氛围、活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与计划等情况。具体包括: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因人施教,为在园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2.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师生关系和谐。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喜欢与同伴积极交往,在互动中有良好的规则意识。3.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4.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引导幼儿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充分体验“一日生活即课程”的教育理念。5.教育活动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内容全面、适宜,要把幼小衔接纳入到教育活动当中。

 — 4 —6.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布置书面作业;不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7.教育活动计划明确,根据《纲要》和《指南》要求制定,学年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等齐全,活动方案可操作,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四)教职工队伍。主要评估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具体包括:1.教职工数量符合相关标准,资质符合相关要求;2.注重师德师风建设,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教师教研和教职工培训内容适宜、形式多样,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4.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稳定。(五)内部管理。主要评估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具体包括:1.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健全;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

 — 5 —3.执行财务制度,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楚,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现象;4.规范招生,无入园考试或测查;5.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第三章 督导评估组织实施第五条 督导评估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幼儿园自评、县级评估、市级复核验收的程序实施。第六条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各县(市)区发出督导评估通知。4 月 30 日前,各县(市)区将 2022 年度参评园所的名单,报送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5 月 20 日前,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完成 2022 年参加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基础数据整理,账号生成、发放等工作。第七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各参加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学习领会评估工作精神要求,熟悉掌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指标和工具。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参评幼儿园开展自评,对自评报告严格把关,于 6 月 15 日前完成网上填写数据并提交自评报告。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组成督导组 100%全覆盖进行实地督导。督导评估结束时,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各幼儿园根据督导评估意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

 — 6 —求将整改情况报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于 6 月 30 日前,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情况,上传数据及区域发展报告,并向幼儿园反馈督评结果。同时,形成督导评估报告上报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第八条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参评幼儿园复核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形成市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并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第九条 督导评估的方式:主要是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第四章 督导评估结果运用第十条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以及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 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整改复查报告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将督导评估结果报送本级人民政府,通报下级政府,督促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幼儿园办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五章 附 则

 — 7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

1 页 共 26 页 2022 版幼儿园章程幼儿园办园章程 2 篇合辑 (完整版)

 序言

 中心幼儿园始创建于 1995 年,至今已有 60 多年的办园历史,目前有两园区,两教学点。园内各项设施设计规范,既有利于幼儿安全、健康地成长,又有利于幼儿积极向上的心理发展,是适合幼儿学习、生活的好场所。

 我园有着一支创新型、有活力、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教师队伍,经过不懈努力,幼儿园先后获得“卫生先进单位”、“德育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三育人先进集体”、“绿色幼儿园”、“平安校园”、“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先进工会”、“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中心幼儿园已发展成为一所管理优化、保教优化、师资优秀、办园条件优异的省二级幼儿园。

 2022 年 3 月 8 日经第九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22 年 3 月11 日经园务委员会通过,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一 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

  第 2 页 共 26 页 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与地址】本园全称为幼儿园,简称___,英文表述为___Kindergarten;园区住所地址为___,邮政编码为___。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本园由教育局举办,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局。思敬园区为公办全日制省一级幼儿园,其余三个园区均为为公办全日制省二级幼儿园,本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幼儿园发展目标】通过幼儿园标准化统筹管理体系的构筑,园本化生态特色课程的建设,个性化和谐教职工团队的打造,逐步架构起幼儿园持续成长的教育生态系统,在社会、家庭、幼儿园的有效互动中,营造和谐共进的幼儿园文化,促进社区、家庭、幼儿园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第五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幼儿园宗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用爱教育”为幼儿园核心价值体系,以幼儿发展为本,培育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新时代儿童。

 园训:养正于苗,顺性而育 园风:自信、健康、独立、文明

  第 3 页 共 26 页 学风:玩中学,学中乐,乐中长 教风:关爱幼儿,顺应发展,合作创优 第六条【培养目标】幼儿培养目标为感恩、明辨、善思、向美。通过营造自主探究、关爱分享、绿色健康等浓浓的水乡游戏氛围,让幼儿在科学知识的学习上博取众知,广泛猎取,培养其充沛而旺盛的好奇心,善于思考,能明辨是非、明辨真假、去粗取精,传承原有的水乡特色文化,懂得感恩,喜爱劳动,强化自主意识、人际交往、环境适应等个性与社会性发展。教师发展目标为务实创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关注师德师风教育,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协作型团体,发挥每位教师的潜能,弘扬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务实创新的精神。创设一个宽松、愉快、充满人文关怀的环境,形成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幼儿、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七条【文化精神与办园特色】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以水为介,我园全方位开展“上善若水水有情”文化建设。通过“水的修炼——改变你我”、“小寓言·大智慧”、“寻找最美水乡人”、“夸夸水乡好教师”、“我的船长我的船”等多种形式主题沙龙,构建和谐共生的水乡文化氛围。践行“至爱”“至远”“至平”“至纯”“至灵”“至坚”“至齐”的水乡七彩主旋律。园风:团结、大气、求实、创新尊重、合作、快乐、成长口号:悠悠水乡伴童年,缕缕情韵润童心悠悠水乡情,缕缕润童心办园特色:水乡情韵基于___原色、原味、原点的水乡资源,以美食、美景、美俗为内容,通过水乡环境熏陶,水乡特色主题,水

  第 4 页 共 26 页 乡天天乐游戏、水乡特色活动开展水乡特色课程,传播水乡特色文化。

 第八条【办学规模】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为 3-6 岁的幼儿。办学规模为 26 个班级,818 人。联山园区占地面积约 6039 ㎡,建筑面积约 4742 ㎡,户外活动面积 1711 ㎡;老虎潭园区占地面积约3333 ㎡,建筑面积约 2020 ㎡,户外活动面积 1278 ㎡;太平桥教学点占地面积约 500 ㎡,建筑面积约 290 ㎡,户外活动面积 200 ㎡;余山教学点占地面积约 550 ㎡,建筑面积约 160 ㎡,户外活动面积 150㎡。

 第二章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

 第九条【幼儿园权利】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二)依据规定招收适龄幼儿;(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幼儿园义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 5 页 共 26 页 第十一条【教师权利】教师有下列权利:(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三条【职工权利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幼儿园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幼儿权利】幼儿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和玩

  第 6 页 共 26 页 具;(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家长义务】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幼儿权益维护】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四)尊重幼儿的财产权。(五)其他对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园长负责制】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十八条【园长职权】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

  第 7 页 共 26 页 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九条【党支部】中国共产党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幼儿园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领导幼儿园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保证正确办学方向,推动幼儿园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教代会制度】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园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管理机构】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办公室、教科室、总务室、安保部门和团支部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实行以副园长、园区负责人园区负责制为核心的线块结合一体化管理;围绕执行系统、园务委员管理系统、考核系统和评估系统

  第 8 页 共 26 页 等组织架构建设创设各类管理中心线。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园务委员会】本园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第二十三条【重大决策制度】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人事制度】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本园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五条【园内维权制度】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

  第 9 页 共 26 页 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制度】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本园依法公开财务情况。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关财务预决算、会计事务等事项,均由教育局财务(会计决算)中心办理,本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

 第二十七条【收费制度】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明确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办园监督】本园接受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和举办

  第 10 页 共 26 页 者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三十条【保育教育原则】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课程开设与组织形式】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本园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将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深入挖掘“水乡情韵”特色内涵,拓展内核与外延,下延至人文情,上升至社会情。构建和谐共生的水乡文化氛围,重点开展水乡游...

篇三: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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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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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 2 2022 中心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办园品质,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 二 条 本 园 全 称 为 ____________ 幼 儿 园 ; 住 所 地 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协调的原则,努力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决策规范、激励机制健全、外部监管有力的治理结构,统筹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第四条 本章程是中心幼儿园管理层的运行规则,对幼儿园全体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五条 中心幼儿园是教育局举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享受政府财政全额拨款,同时接受社会捐助。

 第六条 我园由教育局举办,登记管理机关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局。

 第七条 本园为公办全日制幼儿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园为实施三年制幼儿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办学原则、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

 2

 页

 共

 10

 页 第九条 学校办学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培育体智德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 幼儿园宗旨:为学齡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十一条 幼儿园业务范围: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教育局权利与义务:

 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规定”等规定,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引导幼儿园改革创新,提升行业发展能力,保障幼儿园依法参与行业竞争,对幼儿园实施行业评估和监督。

 具体权利:

 (一)提出幼儿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园长、副园长; (三)审核(核准)幼儿园章程草案; (四)监督幼儿园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职责。

 具体义务:

 (一)支持幼儿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自主办园,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幼儿园行使自主权的行为; (二)为幼儿园提供稳定增长的办园资金和相关资源,提供必备的办园保障条 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幼儿园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

 3

 页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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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 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权利与义务:

 执行法律法规、“机构编制规定”等规定,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具体权力:

 (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规定招收适龄幼儿; (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十四条

 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权利: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管理本园;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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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

 共

 10

 页 组织实施本园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决定本园工作人员的任免。

 具体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维扩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受教育者、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督导评估,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

 幼儿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教职工的权利 (一)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依法依规依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待遇; (二)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工作业绩、个人表现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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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页 公平获得奖励、荣誉; (三)知悉幼儿园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五 )法律法规及约定的其他权利。

 教职工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幼儿园各项制度规定; (二)践行幼儿园宗旨,维护幼儿园利益; (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本领,坚守职业道德;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幼儿园党建管理

 第十七条

 幼儿园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十八条

 幼儿园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幼儿园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 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

 第十九条

 幼儿园建立健全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共同参与改革发展制度、监督改革发展制度等制度机制,保证党支部切实有效发挥作用。

 第二十条

 幼儿园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幼儿园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将相关进展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党支部内通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接受党支部的监

  第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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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0

 页 督。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党支部发现本单位决策及运行中偏离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经制止纠正无效的,幼儿园党支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书记 1 名,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是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幼儿园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设园长 1 名,副园长 2 名。园长是单位运行的第一行政责任人,主持公益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副园长协助园长分管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建立园长办公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范围:贯彻上级决议,修改规章制度,审查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园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程序:

 园长办公会议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幼儿园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园长办公会议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园长办公会议由园长召集,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第二十六条 领导班子在核定的职数内,由举办单位按照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使用。

 第二十七条

 完善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

  第

 7

 页

 共

 10

 页 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二十八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接受举办单位的考核和单位职工的评议。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宗旨、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共 4 个,主要职责分别为:

 党支部: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学校是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办公室:制定各类园务计划、总结、规划撰写,完成各类信息报送。

 保教处:协助业务园长开展相关活动,负责日常教学常规。

 总务处:协助后勤园长,负责管理食堂工作。

 第三十条 幼儿园设置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形式,幼儿园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职代会和其他正常途径学幼儿园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 1-2 次,由工会委员会召集,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可举行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推荐)权。

 第三十三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幼儿园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六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日常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

  第

 8

 页

 共

 10

 页 级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宗旨,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幼儿园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幼儿园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幼儿园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章程制订和修改

 第四十条

 幼儿园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

 (一)成立章程制订(修订)工作小组,起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形成章程的制订(修订)意见。

 (二)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职工全体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

 (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义园务办公会议或党组织会议审议。

  第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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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0

 页 (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核准。

 (五)章程报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六)备案通过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

 第四十一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 (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依照本章程第四十一条 所列事项自行决定解散的,应当由中心幼儿园提出终止动议,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教育局、中共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教育局、中共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信息公开制度

  第

 10

 页

 共

 10

 页 第四十五条

 中心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向幼儿园教职工及社会公开学校章程、年度工作报告、重大决策及主要业务活动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幼儿园内部和社会监督。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书面、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接受全体职工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服务内容、服务规范长期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

篇四: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 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2〕35 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 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6 月 30 日

 湖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 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联防联控,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系统推进、早期干预”的基本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基层为重点,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将残疾预防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到2025 年,覆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二、主要行动任务

  (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1.推进残疾预防科普规范化管理。遴选、推介一批残疾预防科普读物,设计、创作、推送一批残疾预防科普作品,建立“省健康科普资源库”并开设残疾预防专栏,针对重点人群、主要致残因素定期更新、发布残疾预防核心知识。推动将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纳入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妇幼保健人员、社会工作人员、残疾人工作者等职业培训课程和教材内容,形成残疾预防知识科普骨干队伍,确保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在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中普遍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主动提供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识,普及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的科学知识、方法;加

 强伤病者、残疾人及康复对象监护人等康复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升康复意识、能力。(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精神卫生日、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及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节点,加强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传播方式,提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实效性。(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

  4.加强婚前、孕前保健。规范婚前孕前保健门诊、婚姻登记场所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建设和管理,加强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加大健康婚育咨询及指导力度,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孕前保健“一站式”服务。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指导科学备孕,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等孕前优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推进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超声检查等技术的应用和管理,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针对先天性心脏病、单基因遗传病等重点疾病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针对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耳聋、重型地中海贫血等重点出生缺陷疾病,建立健全县级能筛查、市级能诊断、省级能指导、区域能辐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严格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等制度。(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6.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全面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逐步将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等致残性疾病纳入筛查病种范围,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早筛、早诊、早治。规范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加强对家庭和托幼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指导,深入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落实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规范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推进 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评估,探索建立以儿童孤独症等发育异常为重点,在社区可初筛、县级能复筛、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和康复的服务网络。(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牵头,省教育厅、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7.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持续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倡戒烟限酒、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科学运动,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建立覆盖全省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增加健身场地设施有效供给,不断丰富大众健身项目,积极开展科学健身普及活动和常态化体质监测,发挥好体育健身在主动健康干预、慢性病防治、康复中的作用。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基层高血压专病门诊和血压监测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项目绩效评价,不断提高两病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脑卒中高危患者筛查和健康管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着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城乡社区综治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在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络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摸排居民各类矛盾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平台,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制度。持续抓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对危险性评估 3 级(含)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

 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依法落实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中医药局、省妇联、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严格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监督管理和接种单位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疫苗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开展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措施,做好麻风病等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等重大地方病致残。(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培训等制度。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持续实施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湖南省无责任主体农民工尘肺病基本医疗救治救助惠民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省总工

 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11.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计划执法和明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异地交叉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构建周期性、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水平,人口密集重点区域、工业园区以及重点城市安全风险,定期开展评估。开展职工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不断提升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实施《湖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湘人社发〔2021〕31 号),减少因工伤致残。排查治理客运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养老院、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家庭加工作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合用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领域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实施消防基础设施强化工程,提高抵御火灾能力。(省应急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深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事故多发、长下坡、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风险路段,逐步提升道路本质安全度。常态落实高速“六个一律”、城市“六个严查”、农村“六个严禁”断然措施,严查“三超一疲劳”、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和致残率。加强道路运输指挥调度、动态监测、应急处置。加大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力度,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机动车生产、改装、登记、检验等环节监管,不断提高“两客一货”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减少交通事故致残。(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制定实施湖南省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机制,开展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社区、家庭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推广“四安全”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模式,积极开展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中毒、暴力等风险的安全教育。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不断强化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等警务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严格执行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儿童用品行业自律,鼓励制定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部分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持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广泛宣传儿童急救知识,提升家长、教师急救技能,加强儿童伤害相关院前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儿童医学救治及

 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加强老年友好环境建设,推进养老机构、公共交通、环境设施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环境。开展老年人跌倒干预和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提升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依托全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构建周期性、常态化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机制。健全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机制,定期开展辖区内重点单位、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易受自然灾害威胁的群众的培训和演练。强化自然灾害协调应对,建立健...

篇五: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

1 页 共 9 页 2022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本 (详细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幼儿园内部运行与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全称:____________幼儿园,英文名称为______ Kindergarten;本幼儿园依法登记的办学地址:___________。

 第三条 幼儿园是全民事业编制全日制教办幼儿园,隶属社会事业局。幼儿园适龄幼儿为 3 周岁——6 周岁,学制 3 年。办园规模为小班、中班、大班 4 轨 12个班,各班级班额数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编制。

 第四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五条幼儿园办园宗旨、发展思想、办园理念:

 (一)办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

 (二)发展精神:一份真爱,十分耐心,永怀激情,尽善尽美。

 发展定位:示范全区,接轨名园。

 (三)办园理念:让每个孩子快乐健康成长。

  第 2 页 共 9 页 (四)办园追求:真教育、真示范。

 (五)办园文化:自然朴素的环境文化;积极向上的团队文化;多元智慧的课程文化。

 (六)教育理念:在自然中发现美,在体验中感受美,在行动中创造美。

 (七)管理理念:信任换自省,创建促进步,规范创品牌。

 (八)课程理念:美化、赞美、自然、多元。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由社会事业局统一管理,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幼儿园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制的实施由聘用领导小组提出方案,园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幼儿园全面工作。园长主要职责是:

 (一)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工作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三)主持制定幼儿园短、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计划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

 (四)定期召开园务会、教代会、家委会、发展指导委员会等会议,园内设置公示栏,全面实施园务公开。

  第 3 页 共 9 页 (五)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并做出全面评估。

 (六)负责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员工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管理园舍建设、设备采购和经费使用。

 (八)定期开展家长学校、亲子活动等,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九)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定期开展活动。

 (十)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第八条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本园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执行。

 第九条幼儿园实行园务委员会制度,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领导核心。园务委员会由园领导、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保健教师代表、总务后勤代表等组成。园务委员会实行聘任制,园长任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园务委员会会议。园务委员会主要任务是:

 (一)参与幼儿园的重大问题决策,支持园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听取、征求、传达群众、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及时修改完善管理制度。

 (三)对园长提交的幼儿园发展规划、幼儿园章程、主要工作方案以及学年工作意见等进行论证、审议、决策。

  第 4 页 共 9 页 (四)对幼儿园课程设置、教师聘任、保教质量、教育收费、幼儿园财务预决算等进行论证、审议、决策。

 (五)对幼儿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评议与监督。

 (六)对幼儿园的发展给予关心和支持,协调幼儿园与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幼儿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在园务委员会领导下,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包括:

 (一)听取园长工作报告,讨论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发展方向、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审议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幼儿园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四)决议通过章程以及章程修正案。

 幼儿园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幼儿园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幼儿家长、社会公众对本园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幼儿园成立伙委会,每月召开会议,保证膳食费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十二条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 5 页 共 9 页 第十三条幼儿园接受物价、审计检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四条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园内的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园长聘任或辞退,聘期根据不同聘用形式长短不一,一般为 2——5 年不等,由幼儿园按有关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第十五条幼儿园自主招聘人员应有一个月试用期。

 第十六条幼儿园设副园长两人,在园长的领导下分管教育教学管理和总务后勤管理。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引导的正面教育。整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八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规范一日活动组织要求,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 6 页 共 9 页 第二十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等)。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总务后勤管理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为全额拨款单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幼儿园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收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对幼儿园的捐赠。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主管、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型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后勤部门加强园舍、固定资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固

  第 7 页 共 9 页 定资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或其他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开源节流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财务人员严守财务纪律,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

  校园 环境管理 第三十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优美的育人环境。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内、外环境有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安全文明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童化。

 第三十一条营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二条全体教职工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健康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三十三条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十四条加强值班和安全护学岗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内一律不得骑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其他机动车无特殊情况不得入内。教师自行车(电动车)、家长自行车(电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三十六条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幼儿园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教职工管理

  第 8 页 共 9 页 第三十七条幼儿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幼儿园各类人员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全员聘任制,实行定岗聘任,园长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幼儿园各项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幼儿园每月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以此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对违反幼儿园有关考核条例、制度规范、岗位职责的教职工,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第四十四条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学期体检一次,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四十五条幼儿园应建立一日生活制度、膳食管理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卫生与消毒制度、健康检查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伤害预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等十项卫生保健制度。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幼儿及家长的安全教育。

  第 9 页 共 9 页 第四十七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定期召开伙委会,公示幼儿伙食费使用情况。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九条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幼儿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五十条幼儿园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幼儿园教职工大会于 2022年 1月 25日表决通过,并报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同意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如有抵触的,均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幼儿园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园长室或 5名教职工代表联名提议,经园长办公会审议,再经教职工大会2/3以上人数审议通过,并报社会事业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园长室。

篇六: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

1 页 共 17 页 2022 幼儿园章程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文模板(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园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全称为:_____幼儿园,地址为:_____号,邮政编码为:_____,幼儿园公众微信号为:_____。

 第三条

 本园由中共___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___教育局举办,经___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本园为公办幼儿园(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本园招生对象为 3-6周岁幼儿,每年的招生规模和范围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或者核定。

 第五条

 本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第 2 页 共 17 页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本园宗旨: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业务范围: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第七条

 本园以“和光同韵,向美而行”为办园理念,让成长更精彩为教育愿景,培养健心、健体、健智的完整儿童。

 第八条

 儿园以秉承“用爱心呵护孩子,用诚心服务家长,用真心成就事业”的办园宗旨,以培养幼儿“动趣、言趣、智趣、善趣、艺趣”的完整儿童”为目标,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湖心童趣”园本化课程和“安吉游戏”环境,使幼儿园真正成为“社会关心、家长放心、孩子开心”的儿童乐园。

 第九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 3 页 共 17 页 第十条

 幼儿园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权;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教育教学活动权; (三)招收学生权; (四)学籍管理权; (五)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 (六)对本单位设施设备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教活动的非法干涉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益。

 幼儿园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第 4 页 共 17 页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

 教育局的权利:

 (一)提出幼儿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 (三)审核(核准)幼儿园章程草案; (四)监督幼儿园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职责。

 教育局的义务:

 (一)支持幼儿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履行职责,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学校行使自主权的行为; (二)提供必备的办学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学校 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 5 页 共 17 页

 第十二条

 本园实行党领导下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幼儿园,对内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

 第十三条

 本园园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幼儿园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研究教育教学工作、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 (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六)支持幼儿园各项工作,协调幼儿园与社会单位的关系; (七)负责幼儿园经费、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八)其他应当由院长行使的职权。

 第十四条

 园长办公会议是园长履行日常管理职权的议事机构,负责讨论安排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 6 页 共 17 页 第十五条

 本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行政干部、教职工、家委会代表们组成,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幼儿园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幼儿园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幼儿园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

 本园党组织按照党的章程、党内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保证园长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本园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幼儿园党组织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

  第 7 页 共 17 页 第十七条

 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者审议。

 第十八条

 幼儿园设立校务办公室、总务处、保教处、安全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九条

 本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通过各类业务学习,进行园本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二)基于我园课程教育理念,以《完整儿童》教材为载体,结合本土文化和资源,进行常规性的半日活动观摩及主题汇报,开展长期的教研活动,提升教师的一日活动组织能力,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师的课程执行力。

 (三)建立一日活动项目组和课程组,发挥学习共同体的作用,促进教师共研、共学、共成长。

 (四)合理规划幼儿园户外场地,落实幼儿晨间活动内容。

  第 8 页 共 17 页 第二十条

 本园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幼儿及家长、社会公众对幼儿园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一条

 本园依法建立健全园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手段,处理幼儿园内部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

 本园依法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幼儿家长的监督,重视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幼

  儿

 第二十三条

 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被本园录取或者转入本园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本园学籍,为本园幼儿。

 第二十四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规定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 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第 9 页 共 17 页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本园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园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幼儿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幼儿学籍档案,按照规定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依规对幼儿给予奖励或者处分。

 第二十七条

 本园对幼儿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二十八条

 本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和残障的幼儿,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五章

 教职工

  第 10 页 共 17 页 第二十九条

 本园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三十条

 本园依法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教师享有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第三十二条

 教师履行义务:

  第 11 页 共 17 页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止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三条

 本园教职工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幼儿园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 12 页 共 17 页 第六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会

 第三十四条

 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本园根据保育教育需要,聘请家长及校外辅导员参与幼儿园教育,形成资源互补。

 本园以班级、年级组等形式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园按照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幼儿园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幼儿园及班级管理、参与幼儿园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

 第三十六条

 本园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幼儿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三十七条

 本园依托人民政府、社区、派出所、交警、城管等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办园环境。

  第 13 页 共 17 页 第三十八条

 本园开展园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园水平。

 第七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本园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

 第四十条

 本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本园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实物资产的行为和侵犯幼儿园名称权、名誉权等无形资产的行为,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幼儿园资产的转让、拍卖、报废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十一条

 本园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活动由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幼儿园财务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惩等,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园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

  第 14 页 共 17 页 幼儿园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三条

 本园依法接受校友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章程制订和修改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

 (一)成立章程修订工作小组,起草章程修订案,广泛征求幼儿园教职工意见,形成章程的修订意见。

 (二)章程修订案提交教职工全体会议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

 (三)章程修订案提交园务会议或党组织会议审议。

 (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同意。

 (五)章程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六)备案通过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第 15 页 共 17 页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 (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 (五)

 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九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教育主管部门决定解散:

 (一)因合并、分立解散; (二)未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三)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 16 页 共 17 页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依照本章程第四十六条所列事项决定解散的,应当由幼儿园提出终止协议,经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教育局、机构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教育局、委编办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园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体系。幼儿园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幼儿园制定的规章制度,凡是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幼儿园应当及时对违反本章程规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或者予以废止。

  第 17 页 共 17 页 第五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

篇七: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

1 页 共 11 页 2 2022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完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办园品质,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第一幼儿园,英文表述为 _______________ Kindergarten ;简称为:一幼,英文简写为:____________;住所地址为 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号,邮政编码为_______________ ;微信公众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园由教育局和浙江大学幼儿园合作举办,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杭州教育局管理。

 第四条

 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 3-6 周岁的幼儿。办园规模为 15 个班级。

 第五条

 幼儿园宗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用爱教育”为幼儿园核心价值体系,以幼儿发展为本,培育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新时代儿童。

 园训:养正于苗,顺性而育 园风:自信、健康、独立、文明 学风:玩中学,学中乐,乐中长 教风:关爱幼儿,顺应发展,合作创优 第六条 培养目标

  第 2 页 共 11 页 幼儿培养目标:培育“自然、自由、自主、自信”的阳光宝贝为理想,尊重幼儿个性发展,孩子的性格养育,自然若水,多元成才,自由若水,学习活动,自主若水,树立自信,健康成长。

 教师培养目标:成为“有职业幸福感的教师”为理想,尊重关心教师,引导教师从教育琐事中感受成功、感悟快乐、体验幸福,成为享受职业尊严和感受教育幸福的神圣使者。

 第七条

 本章程是中心幼儿园管理层的运行规则,对幼儿园全体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二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规定招收幼儿; (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第 3 页 共 11 页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三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二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本章程及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第 4 页 共 11 页 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

 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第十三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不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不得没收、占用幼儿财物。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六条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对内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 5 页 共 11 页 第十七条

 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幼儿园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幼儿园秩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事务管理,主持园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领导学前教育课程实施,领导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九)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十)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

 第十八条

 党支部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十九条

 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

 教科室、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 6 页 共 11 页 第二十一条

 本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本园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决策过程和结果以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记录的形式存档备查。党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三条

  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幼儿园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本园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五条

  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本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

 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

  第 7 页 共 11 页 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园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二十九条

 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条

 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本园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将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

 第三十一条

 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创造条件。

 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灵活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

 第三十二条

  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三十三条

 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第 8 页 共 11 页 第三十四条

  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七章

 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

 第三十六条

 本园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营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园内严禁吸烟。

 第三十七条

  本园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八条

 本园每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第三十九条

 本园制订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 2 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 1 小时(但因天气恶劣、幼儿身体不适等原因所导致不能参加户外活动的情况除外),通过健康活动、游戏活动或其他形式的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培养幼儿基本运动技能和锻炼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

 第四十条

 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定期检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第四十一条

 本园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二条

 本园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加强园舍、交通、

  第 9 页 共 11 页 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保育教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不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和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幼儿家庭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幼儿,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八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第四十四条

 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本园根据保育教育需要,聘请家长志愿者与家长教师无偿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

 本园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园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幼儿园管理、参与保育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幼儿安全健康、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化解家园矛盾等工作。

 本园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本园发展规划及其进展、保育教育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四十六条

  本园通过家长学校、家长沙龙、亲子活动、家庭访问、网络论坛活动等平台,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形成家园教育合力。

 本园发挥家长专业和职业优势,协助幼儿园组织实践活...

篇八: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

1 页 共 16 页 2022 中心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范文模板)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办学〉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 ......................................................... 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 6 第四章

 课程与保育教育 ......................................................................... 9 第五章

 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 11 第六章

 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 12 第七章

 幼儿园资产 ............................................................................... 13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14 第九章 党组织建设 ................................................................................. 15 第十章

 附 则 ......................................................................................... 15

  第 2 页 共 16 页 (2022年 7月 8日经第五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22年 7月 10日经园务委员会通过,经教育局核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 2022 年

 12 月 29日起正式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教师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三条

 【幼儿园性质及隶属关系】本园由教育局举办,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局。

 第四条 本园的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倡导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观。诚实守信、恪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合理收费、及时披露信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本单位(学校)设立的目的。

 第五条

 本园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

  第 3 页 共 16 页 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园为公办全日制(或寄宿制)省二级幼儿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

 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园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园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园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章

 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 第九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规定招收适龄幼儿; (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

  第 4 页 共 16 页 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十一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

  第 5 页 共 16 页 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三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幼儿园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

  第 6 页 共 16 页 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尊重幼儿的财产权。

 (五)其他对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十八条

  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第 7 页 共 16 页 (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周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幼儿园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领导幼儿园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保证正确办学方向,推动幼儿园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园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实行以副园长园区负责制为核心的线块结合一体化管理;办公室、

 教科室和 总务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

  第 8 页 共 16 页 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

 本园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

 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第二十三条

 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共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本园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第 9 页 共 16 页 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六条

 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本园依法公开财务情况。

 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明确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园接受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和举办者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 10 页 共 16 页 第三十条

 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

 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本幼儿园实施“小玩家”游戏课程,将游戏精神落实到一日生活中,让幼儿有机会、有时间、有选择地进行活动,每天保证有 2个小时的自主活动时间。贯彻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理念,真正把游戏的权利还给儿童,让每个孩子都成为小玩家。

 第三十二条

 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创造条件,重视小玩家游戏的创建,利用走廊、楼道、大厅处处呈现儿童游戏故事。

 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灵活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

 第三十三条

 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三十四条

 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第三十五条

 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

  第 11 页 共 16 页 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五章

 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

 第三十七条

  本园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营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园内严禁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

  本园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九条

  本园每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并向家长公示,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第四十条

  本园制订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 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 1小时,通过健康活动、游戏活动或其他形式的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培养幼儿基本运动技能和锻炼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

 第四十一条

 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定期检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对幼儿...

篇九: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22

1页共 13页

 2022 私立幼儿园办园章程民办幼儿 园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现代教育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 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全称为:

 _______ 幼儿园,英文表述 为 _______ ;住所地址分别为:

 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 ;官方网址为:

 ________ 。

 第三条 本单位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 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园理念:尊重生命,幼儿为本。

 办园宗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 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培养 目标:

 培养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生命力 的

 第 2页共 13页

 儿童。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办幼儿园,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是教育局,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 是 教育局,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 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的住所是 X XXXX 号 _____________ 。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

 ________ 。

 第八条本单位的开办资金:

 0 50 万元人民币; 举办者:

 ________ , 出资金额:

 50 万元人民 币 _______ 。

 第九条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

 推选代表作为本单位第一届理事候选人或监事 候选人; (二)

 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抽回出资; (三)

 对出资的财产不保留、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不要求回报。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幼儿 园

 第 3页共 13页

 第十一条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 主要在上海开展活动。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制定 议事程序和规则。

 第十三条本单位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5 人。

 董事每届任期 4 4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的资格: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

 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 誉; 1=1 , (四)

 年龄一般不超过 0 70 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 常工作; (五)

 有积极参与本单位工作的意愿,确保充足的工 作时间; (六)

 认同本单位的宗旨、发展方向、机构文化,有 公益精神; (七)

 非国家现职工作人员; (八)

 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尽心尽责; 第十五条董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

 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提名并协

 第 4页共 13页

 商 确定; (二)

 董事会换届改选时,由本届董事会推选 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

 罢免、增补董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四)

 董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 备案。

 第十六条 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订、修改章程; (二)

 选举、罢免董事长; (三)

 聘任或解聘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提名的行政 副职、财务负责人; (四)

 审议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并对其工作 进行检查; (五)

 决定重大的业务活动计划; (六)

 审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七)

 决定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八)

 决定本单位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及清算 等事项; (九)

 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依法核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 5页共 13页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召开 2 2 次会议。如工作需要,可 增加召开次数,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必须召开理事会会 议。如董事长不能或不召集会议的,提议董事可推选召集 人。

 第十八条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 5 日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 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 1 1 人 1 1 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为有效:

 (一)

 章程的制订和修改; (二)

 选举和罢免董事长; (三)

 变更开办资金; (四)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定的, 应当当场制作会议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 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 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由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存档保管。

 第 6页共 13页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1 名。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

 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 权。

 董事长不能行使上述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 1 1 名董 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园长)为专职。行 政负责人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 议; (二)

 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

 拟订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

 拟订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协调内部机 构开展活动; (五)

 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行政副职、财务负责人,由董 事会决定; (七)

 决定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和专职工作 人员的聘用或辞退; (八)

 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单位 的

 第 7页共 13页

 理事长、副理事长、行政负责人:

 (一)

 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 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 5 5 年的; (二)

 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 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

 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中担任负责 人的,且对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 会组织被撤销之日起未逾 5 5 年的; (四)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园长)。法定代 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3 3 人。(监 事会设监事长 1 1 名。)

 监事任期为 4 4 年,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期满可 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 位推荐的人选中产生或更换。

 本单位董事及其近亲属、行政负责人及财会人员不得 担任监事。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

 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 8页共 13页

 (二)

 检查本单位财务和会计资料; (三)

 监督董事会、行政负责人遵守法律、法规、规 章和章程的情况; (四)

 发现问题时,有权对理事会、行政负责人提出 质询和建议,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 1 1 人 1 1 票制。监事会决议 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

 开办资金; (二)

 政府资助; (三)

 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

 利息; (五)

 社会各界的捐赠;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一条本单位的开办资金由举办者出资。根据运 作和发展需要,举办者可以继续投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 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本单位的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 发展,除符合规定的支出外,财产及其孳息不得用于分配, 增

 第 9页共 13页

 值部分不得分红,注销时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 利性目的。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从事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除用于 合理的工资薪金、福利支出和与本单位有关的、合理的支 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 利性事业。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收费按物价 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 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 失分别核算。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时如签订捐赠协议的,应 在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内,根据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方式 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单位宗旨的用途时, 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六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单位查询捐赠财产的使 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 本单位将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会计制度》,依法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 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 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 交接手续。

 第 10页共 13页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 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在年度检查、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 清算时,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九条未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董事和监事 不得从本单位获取报酬。

 第四十条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合 理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本单位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 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 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 律、法规及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执行。

 第六章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 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自 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三条本单位按照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 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

 第四十四条本单位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 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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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

 (一 )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

 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

 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5 15 日内,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 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织人员一般应由本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董事会确定的相关负责人、债权人代表以及行业 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根据需要可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 律师等参加。

 第四十八条清算工作的顺序:

 (一)

 退还应退的服务性收费; (二)

 等费用; 支付本单位职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三)

 偿还本单位债务; (四)

 开展终结审计; (五)

 处理剩余财产; (六)

 撰写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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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本单位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如遇民事诉讼的,由清算组代表本单位参与民事诉讼。

 第五十条剩余财产的处理:

 (一)

 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 (二)

 办理税务注销、银行销户等手续,结清税款、 利息; (三)

 在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 门的监督下,将剩余财产捐赠给与本单位性质、宗旨相同 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一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 成清算之日起 5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 续。

 第五十二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 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 2 2022 年 1 1 月 8 28 日第四届第三十 次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0 30 日 内报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董事会 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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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规 章和政策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为准。

 民办幼儿园 2 2022 年 1 1 月 8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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