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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9篇

时间:2022-09-10 10:00:05 来源:网友投稿

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9篇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 —1— 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信息五篇 目录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9篇,供大家参考。

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9篇

篇一: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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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信息五篇

 目录 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1 创新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 2 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4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 7 建立“四大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 8

 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我县紧扣“放管服”改革主线,结合正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围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办事目标,认真履行审批职责,创建审批体制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动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再造流程,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推行网上审批,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要求县级所有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100%授权到位,实现“进一张门、办所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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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目标,做到便民利企、服务高效。

 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帮办代办”等窗口,简化审批流程,完善事项办理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全面修订办事服务指南,为群众提供便捷化服务。围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办事目标,开启预约 办证、上门办证、送证上门等多种个性化服务模式。同时,积极推行非主审要件“容缺+承诺”机制,对非主审要件以承诺后补方式先行办理审批,努力打造为民便民惠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持续提升服务品牌。

 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改进、监督、考核工作体系,推出政务服务评价平台,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加大推广“网上办”“掌上网”“帮办代办”等服务品牌,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坚决杜绝群众和企业办事“两头跑”现象,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共累计受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415130件,办结415130件,办结率100%。

 创新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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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县以提高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发展软实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法治环境为目标,聚焦提升企业满意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体制、细化工作措施,全心全意为服务企业发展解难题,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减少市场准入限制。

 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取消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及时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需要具备资质条件或履行规定程序的,及时指导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规范收费管理机制。

 完善收费清单制度,推进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集中公示。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运营监管,建立健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横向比较机制,费用降至全市最低,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坚决取消 没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进一步强化事中监管,认真开展收费巡查和统计,确保国家惠企利民收费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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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均下调10%,优惠电价460余万元。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行政处罚、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今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9万余条。有效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 合惩戒,目前已有30多家县直单位将联合奖惩查询系统嵌入政务大厅许可办件业务流程中,进一步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覆盖更多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指导本县企业申报“诚信企业”,组织推荐34家企业参加全市首届“诚信企业”评选活动。

 推进包容普惠创新。

 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进一步降低创新企业发展准入限制,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创新试点,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中小微企业服务,着力营造良好经济生态。从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人才流动便利度、蓝天碧水森林覆盖指数、综合立体交通建设等6个方面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实行周调度机制,推进包容普惠创新49项指标持续提升。

 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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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各类企业诚信经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扩大文明城市影响力,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建设公平公正市场监管机制。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完善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实现阳光监管;加快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探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现代技术手段,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或风险因子,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自动判别、分类,对主要风险点进行精准识别和监测预警;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检查对象,“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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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探索建立信用承诺制。

 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做出公开承诺;重点推动在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建立申请人、被审批人诚信档案;充分发挥诚信制度在确定告知承诺对象、实施批后监管中的作用;在网站设置“信用承诺”专区,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参考,通过信用承诺加强信用约束。

 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进一步推进联合奖惩平台应用范围,对高信用市场主体减少现场监管频次,对违法失信者实施限制参与招投标、取消荣誉称号及评先评优资格、限制申请政府性资金等惩戒措施,提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完善公共信用修复机制。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制定具体操作指引,方便开展公共信用修复工作;强化公共信用修复、信息异议处理业务协同,及时核查、反馈、修正信息,规范已修 复不良信用信息的应用范围,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关注信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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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信用管理,及时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公开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不良信息,提升自身信用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

 今年来,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以推进“最多跑一次”为突破口,围绕“为民服务解难题”工作主线,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惠民政策、改进服务方式,在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智慧公积金”建设上持续用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公开公示机制,公开业务咨询服务和投诉电话,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并借力12329热线,受理服务投诉意见及建议。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在柜台实行“双亮”制度,开展窗口“党员示范岗”“服务明星岗”“业务标兵岗”创建评选活动,引导窗口工作人员当先锋、作表率。实行“合程序破常规”工作法,把楼盘备案、降低缴存比例等业务复核、审批权限下放至管理部,精简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

 二、依托科技优势,推进智能化进程 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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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12329热线、12329短信、微信公众号、中心门户网站“六 位一体”的互联网多元化综合服务,不断拓展网上业务办理种类、完善开发企业网厅贷款流程,提取业务实现了“秒到账”“一次都不跑”目标,归集业务实现了“零跑路”目标,综合离柜率达到了79.28%。同时,在地方电子政务外网开通住房公积金信息在线查询功能,为缴存职工提供实时查询服务。

 三、落实阶段政策,助企复工复产 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截至8月底,累计为 86家企业15630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缓缴金额达6281.15万元。同时,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6月30日前未能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逾期记录。

 建立“四大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综保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推行“四大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收集整理企业诉求130余项(条), 对33家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80余人次,为企业献计献策40余条,解决企业困难38项。

 建立联系服务机制。

 综保区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工作台账,明确联系服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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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做好“一对一服务”,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目前,已明确联系服务专员12名,联系服务重点企业33户,建立重点企业台账33册,召开服务企业工作例会16次,为企业献计献策40余条。

 建立信息管理机制。

 综保区通过建立完善企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对部门服务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汇总,为政(供)企(需)双方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企业发展精准把脉。目前,共收集整理企业诉求130余项(条),均已进行及时对接、处理、反馈。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辖 区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反馈企业,为企业发展排忧解困。今年以来,召开协调会22次,收集困难问题43 项,已解决38项,正在办理5项。同时,梳理出“最多跑一次” 事项62项、“一次都不跑”事项119项,88以上的事项实现一次都不跑或最多跑一次,123家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办理开办手续,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方面。

 综保区每月汇总企业经营情况,将优秀企业上报区管委会研究,对重点优秀企业予以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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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为货运场站专用线、茶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项目)申请专项补助,为企业发展注入动力。

篇二: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

优化营商环境成功经验值得我省借鉴 陕西省政研室

  一、浙江打造“最多跑一次”金字招牌

 “最多跑一次”是浙江推动政府自身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集成与创新。浙江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为主抓手,统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归集、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标准化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叫响了“最多跑一次”的金字招牌。

 一是全面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及标准。浙江以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分三批公布了“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前,省、市、县三级梳理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分别占同级总事项数的 95.68%、95.33%和93.85%,省市县三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件量占全部年办件量的 90%以上。该省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投资审批项目“八统一”(主项名称统一、子项名称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工作,切实减少投资项目申报材料。

 二 是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浙江重点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全新工作模式,形成了“统一收件、按责转办、统一督办、统一出件、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使群众和企业办事从“跑部门”转变为“跑政府”。目前,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投资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等领域综合受理窗口都已到位。按照“事项名称、办事材料、工作流程、数据流程”四个统一规范要求,加快整合优化权力运行“业务流”,标准化的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正在形成。

 三是全力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开工前“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建成省市县纵向一体化、横向协同化的审批监管平台 2.0 版,推进投资项目 100%应用平台、100%系统打通、100%网上审批、100%网上申报。全省项目审批事项办理相关信息系统共 123 个,全部实现与在线平台 2.0 版系统打通和数据共享。打通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等 3 个国家级统建系统,打通省交通运输审批服务平台等 12 个省级统建信息系统。推行建设、人防、消防施工图“多审合一”改革,一般项目图审时间从 55 天压缩到 15 天以内。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竣工验收时间从 80 个工作日压缩到 20 个工作日以内。

 四是积极推进民生服务便利化。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证照联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办事材料、工作流程,办事材料平均从 75 份减少到 12 份,惠及 80%以上新增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证明事项从 860 项减少到 359 项。市政公用领域,在不动产交易登记、自来水、电力、燃气过户实现“最多跑一次”。在医院服务方面,着力打造预约、挂号、结算等就医看病的快车道。在个人职业资

 格方面,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管理。在社保医保方面,推广社保医保参保证明在线验证与打印。在公安服务方面,通过网上数据共享、机器换人,网下窗口前移、服务下行,实现三本证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等量大面广服务事项的异地可办 。

 五是推动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最多跑一次”改革关键是“数据跑”替代“企业跑”。浙江大力推进数据共享工作,开放 57 个省级单位 3600 余项数据共享权限。个人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数据归集基本完成。全面完成省直部门前 100 项办事事项的数据需求整理和数源确认工作,首批 25 个省级部门 45 个“信息孤岛”基本完成对接。市县积极推进本地系统和“一窗受理”平台对接,省市县三级开通网上申请的比率分别达到 86.8%、73.7%和 73.1%。

 六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事中事后监管延伸。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以便民服务平台为载体,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以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为载体,统筹县乡两级执法力量,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四个平台”标准化、集成化、智慧化建设,加强网格员整合和培训,打造“多元合一、一员多用”的全科网格。

 二、上海自贸区“放管服”改革对标世界

 上海自贸区(浦东新区)对标世界一流营商环境标准,突出制度供给,强化系统集成,深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重大改革试点试验,聚焦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着力优化政府服务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成了“证照分离”改革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一是推动“四个集中”审批服务,实现“一次办成”,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企业办事速度。推进审批服务“四个集中”改革。一是推进浦东新区政府 19 家具有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实现在中心一次办成事。二是推进所有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向“单窗通办”集中,设立综合窗口,统一窗口功能、统一窗口管理人员,区级事权的 104项企业市场准入事项全部纳入,国家和市级企业市场准入事项建立受理帮办机制,打造“综合受理、分类审批、一口发证”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三是推进所有投资建设审批事项向“单一窗口”集中,设置投资建设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次办成”。四是在临港、张江等重点区域,试点建设项目集中验收审批改革,争取在年底前实现“一窗受理,一门办结”。同时深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大幅缩减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环节和周期。改革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重点产业和功能性项目,企业从取得土地(项目申报)到获批施工许可的全流程可在 24 个自然日内完成,达到韩国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未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企业从取得土地(项目申报)到获批施工许可的全流程可在80 个自然日内完成,达到美国水平。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方便企业开办和经营。开展了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推出企业名称负面清单、可选用名称库、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程序等创新举措,企业名称核准时间由 5 个工作日缩减到 3 个工作日,提速 40%。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开展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把按产品实施细则发放许可证调整为按企业主体发证,由“一企多证”优化为“一企一证”,提高了企业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浦东新区将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新设和变更事项实现“两个当场办结”,即对变更类企业登记事项 1 日内当场办结;对使用可选用名称的企业设立登记 1 日内办结;对使用非可选用名称的企业设立登记 2 日内办结。

 三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证照分离”改革首批 116项试点事项顺利实施,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改革方式,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例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许可事项,从审批改为备案,使国外化妆品的国内上市时间从改革前的 3-6 个月缩短到改革后的 5 天。从 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底,已经有91 家企业的 573 款进口新产品在浦东完成备案,并与海外同步上市,化妆品进口量占到全国总量的 30.4%。

 四是建立“六个双”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机制,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7年以来,浦东新区探索推进“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的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的监管协调机制,形成了“六个双”的事中事后政府综合监管机制,目前已覆盖浦东所有的 21 家监管部门以及全部 108 个监管行业或领域。今年,浦东将进一步深化“六个双”的监管机制,重点要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上实现全链条贯通,对市场主体行为实现全生命周期跟踪。一是推动“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机制向街镇、开发区拓展,建立“条块联动”机制,实现全部门全行业覆盖。二是推进“六个双”政府监管机制功能升级、大数据研判展示,在前“三个双”许可办理阶段实现“一次办成”,在后“三个双”事中事后监管阶段重点突出“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三是推进企业市场准入所有审批监管信息在“六个双”平合的系统集成,实现“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平合与网上政务大厅一网受理平台(企业开业地图)、条线审批系统、企业证照库、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对接互通,为实施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提供坚实支撑。

 五是深化“三全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互联网+ + 政务服务”的能级和水平。2017年以来,浦东新区启动了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个人社区事务“全区通办”、政务信息“全域共享”的“三全工程”建设。今年,浦东将继续深化“三全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四个一”和“一次办成”。一是推动企业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全网通办”,实现“一键办成”。在 548 项企业市场准入事项中,区级事项 100%、市级事项 82.92%、国家级事项 51.67%实现“一网受理”。对于尚不支持网上受理的国家级和市级事项,考虑建立“受理帮办”工作机制。二是推动社区事务“全区通办”,实现“一窗办成”。目前劳动就业、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街镇社区服务中心受理的 188 项个人社区事务,已实现从户籍地办理向就近办理的“全区通办”模式转变。三是推动政务信息“全域共享”,实现“一网办成”。重点是推动政务信息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改善信息“孤岛”现象。浦东将加快政务数据的价值实现,建设政务大数据基础管理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在经济运行预警、城市管理、金融监管、行政审批、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共享应用。

 三、建议以更大力度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是关系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一场攻坚战。建议学习借鉴沪浙先进经验,以更大勇气更大力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聚集严、细、实的要求,上下一致,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从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起,推进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优化。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借鉴浙江省、上海市的做法,各级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的一件大事抓在手上,省、市、县一把手亲自领导推动引领,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分管领导带头落实行动方案,各部门步调一致、协同推进,形成强大合力,掀起“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高潮,推动《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尽快落地开花结果。

 二是抓好试点,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建议选择“放管服”改革积极性高、进展较快、基较础好的 2-3 个设区市和 4-6 个县区作为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市县,对标上海市、浙江省的先进市县,借鉴复制先进经验,先走一步,先行先试,打造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区。

 三是构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以信息畅通共享为目标,加快打通各种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打造各部门各系统信息联通共享的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年内实现省市两级企业审批和服务事项 60%以上全程网上办理或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四是建立市场综合监管新模式。借鉴上海“六个双”监管模式,即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的许可办理机制,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的监管协调机制,努力打造全流程服务监管体系。

 五是以标准化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深入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确定办理时限,倒逼流程再造。

篇三: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

优化营商环境成功经验值得我省借鉴 ——关于浙江省上海市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陕西省政研室

 通过召开省市相关部门座谈会、调研便民服务中心等形式,整体了解了两省市在改革创新营商环境方面的新举措和新成效,时间虽短收获不小。我们认为,两地的做法既是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的成果,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总结,是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也是弥足珍贵的,建议在我省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推广。

 一、浙江打造“最多跑一次”金字招牌

 “最多跑一次”是浙江推动政府自身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集成与创新。浙江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为主抓手,统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归集、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标准化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叫响了“最多跑一次”的金字招牌。

 一是全面梳理公布“ 最多跑一次” 事项及标准。浙江以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分三批公布了“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前,省、市、县三级梳理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分别占同级总事项数的 95.68%、95.33%和 93.85%,省市县三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件量占全部年办件量的 90%以上。该省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投资审批项目“八统一”(主项名称统一、子项名称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工作,切实减少投资项目申报材料。

 二是全面推进“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改革。浙江重点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全新工作模式,形成了“统一收件、按责转办、统一督办、统一出件、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使群众和企业办事从“跑部门”转变为“跑政府”。目前,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投资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等领域综合受理窗口都已到位。按照“事项名称、办事材料、工作流程、数据流程”四个统一规范要求,加快整合优化权力运行“业务流”,标准化的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正在形成。

 三是全力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开工前“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建成省市县纵向一体化、横向协同化的审批监管平台 2.0 版,推进投资项目 100%应用平台、100%系统打通、100%网上审批、100%网上申报。全省项目审批事项办理相关信息系统共 123个,全部实现与在线平台 2.0 版系统打通和数据共享。打通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等 3 个国家级统建系统,打通省交通运输审批服务平台等 12 个省级统建信息系统。推行建设、人防、消防施工图“多审合一”改革,一般项目图审时间从 55 天压缩到 15 天以内。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竣工验收时间从 80 个工作日压缩到 20 个工作日以内。

 四是积极推进民生服务便利化。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证照联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办事材料、工作流程,办事材料平均从 75 份减少到 12 份,惠及 80%以上新增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证明事项从 860 项减少到 359 项。市政公用领域,在不动产交易登记、自来水、电力、燃气过户实现“最多跑一次”。在医院服务方面,着力打造预约、挂号、结算等就医看病的快车道。在个人职业资格方面,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管理。在社保医保方面,推广社保医保参保证明在线验证与打印。在公安服务方面,通过网上数据共享、机器换人,网下窗口前移、服务下行,实现三本证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等量大面广服务事项的异地可办 。

 五是推动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 。“最多跑一次”改革关键是“数据跑”替代“企业跑”。浙江大力推进数据共享工作,开放 57 个省级单位 3600 余项数据共享权限。个人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数据归集基本完成。全面完成省直部门前 100 项办事事项的数据需求整理和数源确认工作,首批 25 个省级部门 45 个“信息孤岛”基本完成对接。市县积极推进本地系统和“一窗受理”平台对接,省市县三级开通网上申请的比率分别达到 86.8%、73.7%和 73.1%。

 六是推进“ 最多跑一次” 改革向事中事后监管延伸。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以便民服务平台为载体,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以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为载体,统筹县乡两级执法力量,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四个平台”标准化、集成化、智慧化建设,加强网格员整合和培训,打造“多元合一、一员多用”的全科网格。

 二、上海自贸区“放管服”改革对标世界

 上海自贸区(浦东新区)对标世界一流营商环境标准,突出制度供给,强化系统集成,深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重大改革试点试验,聚焦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着力优化政府服务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成了“证照分离”改革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一是推动“ 四个集中” 审批服务,实现“ 一次办成” ,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企业办事速度。推进审批服务“四个集中”改革。一是推进浦东新区政府 19 家具有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实现在中心一次办成事。二是推进所有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向“单窗通办”集中,设立综合窗口,统一窗口功能、统一窗口管理人员,区级事权的 104 项企业市场准入事项全部纳入,国家和市级企业市场准入事项建立受理帮办机制,打造“综合受理、分类审批、一口发证”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三是推进所有投资建设审批事项向“单一窗口”集中,设置投资建设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次办成”。四是在临港、张江等重点区域,试点建设项目集中验收审批改革,争取在年底前实现“一窗受理,一门办结”。同时深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大幅缩减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环节和周期。改革后,对于符合条件的

 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重点产业和功能性项目,企业从取得土地(项目申报)到获批施工许可的全流程可在 24 个自然日内完成,达到韩国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未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企业从取得土地(项目申报)到获批施工许可的全流程可在 80 个自然日内完成,达到美国水平。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方便企业开办和经营。开展了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推出企业名称负面清单、可选用名称库、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程序等创新举措,企业名称核准时间由 5 个工作日缩减到 3 个工作日,提速 40%。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开展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把按产品实施细则发放许可证调整为按企业主体发证,由“一企多证”优化为“一企一证”,提高了企业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浦东新区将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新设和变更事项实现“两个当场办结”,即对变更类企业登记事项 1 日内当场办结;对使用可选用名称的企业设立登记 1 日内办结;对使用非可选用名称的企业设立登记 2 日内办结。

 三是深化“ 证照分离” 改革,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证照分离”改革首批 116 项试点事项顺利实施,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改革方式,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例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许可事项,从审批改为备案,使国外化妆品的国内上市时间从改革前的 3-6 个月缩短到改革后的 5 天。从 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底,已经有 91 家企业的 573 款进口新产品在浦东完成备案,并与海外同步上市,化妆品进口量占到全国总量的30.4%。

 四是建立“ 六个双” 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机制,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7 年以来,浦东新区探索推进“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的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的监管协调机制,形成了“六个双”的事中事后政府综合监管机制,目前已覆盖浦东所有的 21 家监管部门以及全部 108 个监管行业或领域。今年,浦东将进一步深化“六个双”的监管机制,重点要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上实现全链条贯通,对市场主体行为实现全生命周期跟踪。一是推动“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机制向街镇、开发区拓展,建立“条块联动”机制,实现全部门全行业覆盖。二是推进“六个双”政府监管机制功能升级、大数据研判展示,在前“三个双”许可办理阶段实现“一次办成”,在后“三个双”事中事后监管阶段重点突出“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三是推进企业市场准入所有审批监管信息在“六个双”平合的系统集成,实现“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平合与网上政务大厅一网受理平台(企业开业地图)、条线审批系统、企业证照库、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对接互通,为实施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提供坚实支撑。

 五是深化“ 三全工程” 建设,不断提高“ 互联网+ 政务服务” 的能级和水平。2017 年以来,浦东新区启动了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个人社区事务“全区通办”、政务信息“全域共享”的“三全工程”建设。今年,浦东将继续深化“三全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四个一”和“一次办成”。

 一是推动企业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全网通办”,实现“一键办成”。在 548 项企业市场准入事项中,区级事项 100%、市级事项 82.92%、国家级事项 51.67%实现“一网受理”。对于尚不支持网上受理的国家级和市级事项,考虑建立“受理帮办”工作机制。二是推动社区事务“全区通办”,实现“一窗办成”。目前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街镇社区服务中心受理的 188 项个人社区事务,已实现从户籍地办理向就近办理的“全区通办”模式转变。三是推动政务信息“全域共享”,实现“一网办成”。重点是推动政务信息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改善信息“孤岛”现象。浦东将加快政务数据的价值实现,建设政务大数据基础管理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在经济运行预警、城市管理、金融监管、行政审批、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共享应用。

 三、建议以更大力度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是关系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一场攻坚战。建议学习借鉴沪浙先进经验,以更大勇气更大力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聚集严、细、实的要求,上下一致,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从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起,推进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优化。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借鉴浙江省、上海市的做法,各级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的一件大事抓在手上,省、市、县一把手亲自领导推动引领,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分管领导带头落实行动方案,各部门步调一致、协同推进,形成强大合力,掀起“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高潮,推动《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尽快落地开花结果。

 二是抓好试点,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建议选择“放管服”改革积极性高、进展较快、基较础好的 2-3 个设区市和 4-6 个县区作为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市县,对标上海市、浙江省的先进市县,借鉴复制先进经验,先走一步,先行先试,打造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区。

 三是构建“ 一网通办” 政务服务平台。以信息畅通共享为目标,加快打通各种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打造各部门各系统信息联通共享的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年内实现省市两级企业审批和服务事项 60%以上全程网上办理或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四是建立市场综合监管新模式。借鉴上海“六个双”监管模式,即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的许可办理机制,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的监管协调机制,努力打造全流程服务监管体系。

 五是以 标准化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深入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确定办理时限,倒逼流程再造。

篇四: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

21 卷第 4 期2021 年 7 月浙江树人大学学报JOURNAL OF ZHEJIANG SHUREN UNIVERSITYVol. 21,No. 4Jul. 2021收稿日期:2021 -05 -28;修回日期:2021 -06 -30作者简介:吴可人,女,浙江杭州人,研究员,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副所长,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和体制改革。经 济 与 管 理浙江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立法建议吴可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5)摘 要:2020 年 1 月出台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被视为浙江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立法,两者存在较多相通之处,但前者并未完全覆盖后者,加之新形势对于浙江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新要求,浙江有必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建议浙江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借鉴国内地方立法先行实践,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加强长三角区域协同,从政务环境、要素环境、数字环境、创新环境、开放环境和生活环境等重点领域,创制地方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并支持有条件的市、重大平台等率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关键词:优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地方立法;共同富裕DOI:10. 3969/j. issn. 1671 -2714. 2021. 04. 0082019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优化条例》),成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开创性工作。浙江省紧随其后,于2020 年 1 月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浙江促进条例》)。《浙江促进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的立法,旨在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则,为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准绳,因其立法主旨、主要对象、主要内容与《优化条例》相衔接,出台时间与《优化条例》相对接,成为全国首部对《优化条例》作出回应的地方立法,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高度肯定。也正是基于此,浙江省至今未专门针对营商环境开展地方立法。然而,自国务院颁布施行《优化条例》以来,各地方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密集出台,从框架到内容不断充实,使得优化营商环境这一领域的内涵深化、外延拓展、做法创新、要求提升;加之《浙江促进条例》并未完全覆盖《优化条例》全部内容,使得《浙江促进条例》在指导浙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较多局限。这就对于浙江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再创改革开放新优势,提出了新的紧迫要求。一、《浙江促进条例》与《优化条例》的相通之处浙江省作为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地区,抓住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感知最敏锐、需求最强烈的特征,通过在全国率先开展民营企业立法,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应该说,浙江的做法较好地处理了全国营商环境面上工作与浙江营商环境具体实践的关系,是创造性落实《优化条例》的具体体现,在理念、内容上都具有其先进性。以下统称《浙江促进条例》和《优化条例》为“两部条例”。(一)背景和目的不同,而本质一脉相承两部条例制定出台各有其特定背景及具体目的。中央制定实施《优化条例》,是在总结“放管

 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的行政法规,目的是为指导推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浙江促进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央相关要求,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为题开展的地方性立法工作,目的是为了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在浙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但也应认识到,两部条例都开宗明义“为了优化营商环境”,都明确“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表明其制定出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面向的对象与范围不同,而重点都是民营企业《浙江促进条例》面向民营企业,同时适用于省内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亦即涵盖了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控股企业等统称为国有企业以外的全部市场主体。《优化条例》则面向全部类型的市场主体,对象范围较前者更广。但也应充分认识到,在各类市场主体当中,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微企业,其经营发展困难与挑战尤为突出。浙江基于民营经济这个最大特色、优势和资源,制定出台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应该说是准确抓住了优化营商环境在浙江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为浙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前提和基础。(三)实施单位职责不同,而市场主体义务一致《优化条例》概要性地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领导管理职责,明确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开展评价,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探索。《浙江促进条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司法、经信、统计等国家机关以及工商联和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职责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同时,两部条例分别对市场主体和民营企业职责予以明确。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应履行合法经营的义务,强化创新管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从这一点而言,两部条例是高度一致的。(四)制定方向和任务不同,而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优化条例》聚焦于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主要任务;《浙江促进条例》则聚焦于促进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脚于破解制约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企业信赖利益、提高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行政监管等主要任务,表明两部条例具体方向存在明显差异。但需注意到,《优化条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与《浙江促进条例》“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是基本相同的,体现了两部条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的发展导向。(五)主要内容各有侧重,也有相当部分重合《优化条例》全文共七章七十二条,针对我国营商环境,即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及条件状况,重点围绕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五个方面,明确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浙江促进条例》全文共七章五十条,针对民营企业因所有制不同产生的不平等问题,从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准入、保障措施、合法权益、行政行为规范、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制定创制性法规,旨在为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环境。两部条例均主要涵盖公平市场准入,规定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工作职责,加大民营和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从具体条款看,两部条例均涉及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降低融资成本和扩大融资规模、与行业协会和商会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推行包容性监管等内容。4 6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 2021 年

 二、《浙江促进条例》未能全面覆盖《优化条例》笔者对《优化条例》《浙江促进条例》进行逐条对照,《优化条例》各条款可在《浙江促进条例》中分为完全对应、不完全对应以及未能对应三种情况,三种情况合计六十九条,其余三条为无须对应 ① 。(一)《浙江促进条例》少数条款与《优化条例》完全对应完全对应的条款具体指两部条例中条款内容总体一致,且面向对象范围均为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优化条例》当中有 5 项条款属于这一类,占其条款总数的 6. 9%。1. 两部条例都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浙江制定出台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本身,就是对“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出的积极回应。《浙江促进条例》提出的“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呼应了《优化条例》“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同时将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地位作用的目标要求提到了更高的位置。2. 两部条例都保护民营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浙江促进条例》明确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干预民营企业自主决策、强制民营企业捐款、将经济纠纷当刑事犯罪处理等行为;同时,明确涉企政策应当通过评估、审查、听取意见、设置过渡期等要求。上述条款都是对《优化条例》“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规定的深化与落实。3. 两部条例都围绕解决民营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作出规定。《优化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② 。《浙江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强系统性制度设计,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派出机构、发展和改革部门、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部门、应收账款付款方、民营企业等不同主体在融资保障方面的具体职责 ③ ,是对《优化条例》关于加强民营及中小企业融资保障相关规定的具体细化。4. 两部条例都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一平台服务,规范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优化条例》规定“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浙江促进条例》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区域和部门协作,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受理、授权、确权、维权服务”。《优化条例》规定“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浙江促进条例》明确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两部条例都明确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应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可见,《浙江促进条例》在上述方面都较好地回应了《优化条例》。(二)《浙江促进条例》半数以上条款与《优化条例》不完全对应不完全对应的条款具体是指在条款内容上,《浙江促进条例》与《优化条例》基本一致;但在对象范围上,因前者面向民营企业,与后者面向全部市场主体不同,故不完全对应。《优化条例》当中有四十个条款属于这一类,占其条款总数的55. 6%。这类条款主要集中在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监管执法和法治保障方面。1. 两部条例均涉及市场主体保护规则。《优化条例》中关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5 6 第 4 期 吴可人:浙江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立法建议①②③包括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第六十条)、国家调整法规规定(第六十一条)、施行日期(第七十二条)。《一图看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 -11 -01,http:/ /www. gov. cn/xinwen/2019 -11/01/content_5447603. htm。《做民企发展的坚实后盾———〈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解读》,2020 - 01 - 17,http:/ /www. zj. xinhuanet. com/2020 - 01/17/c_1125473635. htm。

 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内容,在《浙江促进条例》中都有针对民营企业的对应条款内容。特别是《浙江促进条例》明确列举了十方面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禁止行为,比《优化条例》更加具体细化。2. 两部条例均制定优化市场环境规则。《优化条例》对保障公平市场准入,统一人力资源市场,优化政府创新服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破产协调机制,政府依法履约、支付账款,以及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中介服务、评比达标等方面作了规范。《浙江促进条例》同样也在上述方面,面向民营企业作出明确规定。3. 两部条例均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优化条例》对依法依规监管,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 + 监管”、行政执法联动协作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作了规定。《浙江促进条例》就上述方面,针对民营企业的行政行为规范作了规定,但规定较为笼统,主要为原则性、概括性表述。4. 两部条例均提出法治保障规则。《优化条例》对制定法规政策的依据、应注意的问题和公平竞争审查作了规定,明确通过三个“不得”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振市场投资兴业信心。同时,《优化条例》也在加大涉企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违法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与上述条款类同,《浙江促进条例》明确了涉及民营企业政策制定的科学、合理、公开性要求,明确了司法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的职责,对违法违规追责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三)《优化条例》部分条款在《浙江促进条例》中未得到对应《浙江促进条例》未能覆盖《优化条例》关于政务服务、市场环境的二十四项条款。考虑到其中四项条款在《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① 中具有对应内容,则《优化条例》尚未在浙江得到地方立法落实的条款共计二十项,占《优化条例》条款总数的 ...

篇五: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

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理念,以数字化改革引领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浙江辨识度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杆引领、制度重塑。全面接轨国际标准,对标国际国内最佳实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形成一批“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普惠性制度改革成果。

 坚持数字赋能、服务提质。突出数字化改革对各领域创新的引领作用,强化数智服务,“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和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温度。

 坚持 问题导向 、以评促改。以市场主体评价和感受为第一衡量标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的方式方法,推动解决

 制约市场活力、社会创新力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 改革 集成、 系统推进。坚持从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出发来谋划设计改革,聚焦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加强改革综合配套,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放大改革集成效应。

 (三)主要目标 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通过 3 到5 年努力,不断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高标准、全方位优化全省域营商环境。

 攻坚突破阶段(2021-2023 年):坚持高位推进,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各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政企沟通渠道更加通畅。聚力打造一批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全省域营商环境水平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

 提质增效阶段(2024-2025 年):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基本建成改革探索领跑省、市场机制最活省、营商环境最优省。

 二、主要任务 (一)准入准营 阶段 1. 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一是围绕企业开办“一件事”推进政府部门与银行系统数据共享。通过在企业开办平台设立银行预账户,推进市场主体与银行、税务公积金部门签订

 网上多方协议,在线共享实际开户信息,并将医保纳入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 1 次申请、0 元成本,0.5 天办结。探索基于风险和信用等级的企业银行开户网上审核机制。

 二是加强外资准入许可和企业开办协调联动,推进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网上实名认证核验,实现外资企业设立登记全流程网上办。三 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推进照后减证并证。

 四是全面推行商事登记确认制,加快股权转让等变更“一件事”改革,探索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让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

 五是鼓励有条件市县实施“一业一证”审批模式,逐年拓展适用行业清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医保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2.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清单事项全流程网上办。

 二是开展市场准入综合效能评估,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三是放宽市场准入,争取国家出台长三角区域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3. 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能。

 一是推进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综合应用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形成集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服务和审批、验收多跨协同的全流程管理链条(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是开展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等联合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人防办)。推进档案数字化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首次确权无感联办(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档案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探索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建筑师责任制综合改革(责任单位:省建设厅、浙江银保监局)。

 三是持续推进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优化,不断扩大改革范围。深化“标准地”改革,新批工业用地 100%按照“标准地”供地,探索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地”改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4. 优化公用设施接入服务 。

 一是除不涉及国道省道、轨道交通历史风貌的外线工程外,全面推进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审批代办、并联办,建立告知承诺或限时联审相关机制(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 是加快全省用水用气报装数据向省平台归集,提升供给服务的监测监管水平(责任单位:省建设厅)。三 是逐步推动有条件的城区低压供电容量标准提升至 250 千瓦,取消电费保证金,降低市场主体接入成本。

 四是完善电力不间断供给保障措施,研

 究出台中断电财务补偿办法(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至 2025 年,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面实现公用设施接至市场主体产权边界零投资、零材料、零跑腿。

 5. 优化 不动产登记 交易 。一是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 “一网通办”。归集市场主体申请、缴纳税费、登簿领证各类信息,整合企业登记注册、企业经营状况、完税证明、公共事业缴费等数据,提高全省不动产交易服务监管水平,实现尽职调查信息一键查询(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建设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是以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公共信用信息为基础,探索不见面网上交易模式,实现市场交易类不动产转移登记全流程 2 个手续办结(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税务局、浙江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是拓展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应用场景,推广在政府、法院、金融机构、公用设施服务机构中的共享应用(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建设厅、浙江省税务局、省法院、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落实)。四是优化企业网上缴税服务,实现房产交易税款异地缴纳(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

 五是推进与现代农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相适应的综合用地供给方式改革(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二)营商办事 阶段 6. 优化纳税服务流程。一是推进“要素申报”“五税合

 一”“十税合一”省域全覆盖,实现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至 2023 年,将纳税次数压减至 3 次、纳税时间压减至 75 小时以内,增值税留抵退税平均退税时间压缩到 4天,出口退税时间压缩至 5 天(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二是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大力推广与电子发票相兼容的电子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全流程无纸化,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 90%以上,办税缴费 100%可“掌上办”,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率均 70%以上(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档案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7. 提升 跨境贸易便利化。一是完善全省多式联运体系,加快铁路、内河航道与宁波舟山港、上海港等开放港口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航道船闸通勤效率,推行海铁、水水联运“车船直取”模式,促进海、陆、空港一体发展。二是推动集装箱收储点、船代等中介服务起点向内陆多式联运站点延伸。

 三是依托跨境贸易“单一窗口”,集成报关、边检、船代、货代、物流、金融保险等全过程服务,动态管理口岸收费明细清单,推动航运、陆运跨境贸易无纸化交接(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浙江边检总站、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海港集团按职责分工落实)。四是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完善企业申报容错机制,全面实行“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模式(责任单位: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边检总站)。到 2025 年,内河航

 道、铁路多式联运站点新增*%,进口整体通关时间在长三角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与上海保持同一水平;宁波舟山港口岸集装箱合规成本在全国沿海主要口岸中保持最低水平;省内综合性物流成本占 GDP 比重压减至*%以内,集装箱海铁联运量 200 万标箱,江海河联运量 3.9 亿吨。

 8.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一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推动信用在投标材料容缺受理中的应用,取消投标企业提供近年财务报表要求。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优化履约保证金制度,发挥信用信息在履约保证金减免中的基础性作用。二 是深入推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进全省域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数字证书互认,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监管。三 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采购预算、专家意见(打分)、合同履约情况等全过程信息公开。

 四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对接,完善交易价款结算、手续费支付、电子发票开具等功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至 2025 年,实现 100%投标无纸化、100%免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至合同签订时间、收到发票至付款时间、投诉案件处理时间分别压减至15 天、10 天和 30 天内。

 9. 完善多元化商业解纷机制。一是加快多领域解纷一件事改革,健全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率先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实施解纷一件事。依托浙江解纷码,建设在线纠纷多元

 化解中心,扩大行业调解力量接入面。

 二是推进全省域数字法院建设,实现重点纠纷数字化调解、智能化审判。

 三是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估办法(责任单位:省法院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退出 重整 阶段 10. 完善市场主体清算退出 机制 。一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扩大破产援助资金的覆盖面(责任单位:省法院、省财政厅)。二是提高财产清算效率。完善查封财产处置、独立分宗不动产分割转让、手续瑕疵财产确权等制度。健全破产企业资产刑事查封和破产法庭解封联动协调机制,到 2025 年,实现财产解封裁定按时办结率 100%。

 三是推动管理人履职一件事改革。建设破产数字化平台,实现移动端查询不动产地籍图、车辆、应收账款等相关资产信息,提升破产企业资产查控便利化(责任单位:省法院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是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部分存在轻微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

 五是建立市场主体定期清理机制,对长期未履行年报义务、缺乏有效联系方式、无生产经营活动等市场主体予以强制销户,配套探索推进企业休眠制(责任单位:省市

 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医保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11. 加强破产重整支持力度。一是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预警平台,探索破产企业重整识别机制。

 二是建立破产重整税费优惠及信贷支持机制,对破产保护期内的市场主体给予相应的地方税费及国有债权利息减免缓征优惠支持。探索建立重整成功企业信用快速恢复机制。

 三是稳慎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

 四是培育做大破产服务市场,探索建立市场评价、债权债务人自行选择管理人的机制,提升破产行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法院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

 服务与监管 12.。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是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事件核查、风险处置和处罚办案等应用,提升双随机抽查及部门联合检查比例。探索新经济领域“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审慎监管模式(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落实)。二 是发挥信用基础性作用。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机制,做到“信用好不打扰、信用差多检查”。提升信用在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市场领域等应用水平。创新信用修复一件事,鼓励信用重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是全面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完善审查机制,落实定期抽查、投诉举报受理和回应制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四是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服务,推动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推进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推动竞争性业务向市场开放。加大民生领域反垄断力度,建立常态化举报调查、问题主动发现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是全面梳理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罚款事项,取消或调整不合理罚款事项(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六是规范涉企收费,严肃查...

篇六: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

18年第20期浙经智库·首席论衡·投资环境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过去,中国吸引外资主要靠优惠政策,现在要更多靠改善投资环境。”李克强总理在6月13日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吹响优化营商环境的“动员令”,每个地方和城市都不能置身事外。浙江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优等生,要以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投资营商环境优化成效显著。2017年以来,以国家投融资创新试点省建设为契机,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为支撑,深化标准地、承诺制、政府代办、流程简化优化、中介提速增效等配套制度,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线平台2.0版“4个100%”作为浙江典型经验写入了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得到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可,亮相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标准地”、区域评价等改革案例被国务院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多措并举推进投资营商环境优化。按照“制度+技术”双轮驱动思路,坚持前期服务系统化、土地出让标准化、改革措施集成化、流程监管数字化,积极构建“最多跑一次” “最多100天”改革组合拳,形成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优化的浙江模式。一是投资审批数字化。高水平建设了省市县纵向一体化、横向协同化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充分释放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红利,推动“数据跑”代替“企业跑”。2017年12月8日在线平台2.0版100%系统打通、100%网上审批、100%网上申报也顺利实现,全省项目审批事项办理123个相关信息系统,全部实现与在线平台2.0版系统打通和数据共享。二是全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和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八统一”(即主项名称统一、子项名称统一、适用依据统一、办理时限统一、申请材料统一、申请表单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工作,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能共享则共享”原则,减少项目业主申报材料。三是积极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政府代办服务”,把企业投资项目“一窗服务”制度作为在线平台2.0版的一项重要配套制度,把“标准地”制度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大力推行以准入标准替代审批的企业承诺制。到年底前各地新批工业用地的30%以上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有条件地区工业项目要全面推广“标准地”。四是加快实施区域评价、施工图联审、测验合一等改革,推进审批流程并联化、协同化。五是推动审批流程再造。推行企业拿地后即可开展施工图设计,合理利用土地成交阶段各种制度性时间。对确需要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审查。六是推动中介机构提速增效。构建中介联合体,对环评、能评、安评等部分评估,推行由政府统一购买服务,努力推动“一次中介委托、一个综合报告”。对涉及政府审批监管需要的部分中介服务事项,由政府委托中介统一打包购买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下联动推进投资营商环境优化。一是国家部委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高度支持浙江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正式批复浙江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方案,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省。二是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浙江省具有浓厚的改革氛围和改革传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是全省联动协同推进。在推进过程中,近20个具有投资项目审批职能的省级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11个设区市、89个县(市、区)全力以赴。作者为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大数据研究所副处长(主持工作)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浙江实践□ 林崇责“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优等生,浙江以国家投融资创新试点省建设为契机,以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多措并举推进投资营商环境优化39万方数据

篇七: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

营商环境的经验总结汇报

 招商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县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影响,主动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精心谋划、积极应对,以目标和责任为导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通过招商引资、“四送一服”、优化营商环境等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县上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等称号,入选全国 20 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典型案例县等数十项国家、省级荣誉称号。

 新发展理念引领项目推进 县坚持“双轮驱动”推动创新发展,大力建设创新平台,完成经开区内部双向选择竞聘雇员,加快大健康产业园、光电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项目入驻

 流程等,昌硕环保、中自机器人等项目建成投产。温泉经济开发区建成筑梦小镇总部经济区及大数据产业园,入围中国特色小镇 50 强,东华软件、岳通信息、奇安信、5G 体验馆等企业入驻或运营,全面启动泽龙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以打造“一区三地”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与浙江义乌“党建+市场+电商+物流+加工贸易”区域合作,与浙江海宁开展人力资源合作。竭力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六安至安庆铁路即将开工建设,岳武高速东延线正式动工,逐步推行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被列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以打造“三区同城”扎实推进县城规划区建设,县在全市率先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棚户区改造 324 户,顺利推进资福大道、花果山公园、映山红大道、前进路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开工建设“四馆一中心”、天仙河公园等项目。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完成 5120 户农村厕所改造,完成 10 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坚持“两山理论”推进绿色发展,全力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加快浩创运动康养小镇、大汉隆城妙道康养小镇、蓝城温泉特色小镇,成功签约岳与文旅城、云上开元综合文旅等项目,回音必制药上市申请已被深交所受理,即将上市。全力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列入全市数字经济试点县和全省 5G 建设

 示范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县 2020 年数字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与华为、科大讯飞、携程、网易、景域等知名数字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华柏光电、合一智能、超能达等数字经济项目已建成投产,5G 智慧路灯、LED 液晶显示屏、5G 尚成手机即将投产,无人机试飞基地已向国家民航总局申报且通过初审,建设省通信学会大数据实验室、大别山数字经济创新应用中心,支持岳塑等 10 家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有序推进数据资源汇聚。

 推进“四送一服”

 完善包保机制 县建立县干联系包保企业和重点项目工作机制,28 名县干全部参加包保,联系 88 个重点项目和企业,62 名县直部门负责人包保 171 家企业,并印发《县四送一服工作要点》,“四送一服”办公室每周通报领导干部包保企业和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县委常委会定期调度“四送一服”工作。

 为积极配合省、市“四送一服”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活动月期间,县共开展培训活动和政策宣讲 4 场次,接收培训人员 730 余人,其中企业人员 600 余人,个体户、服务业人员 130 余人。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 6 个,已现场答复解决5 个,请求市级帮助解决问题 1 个。同时开展援企稳岗、稳就业活动和“百行进百企”行动,徽商银行发放 2.48 亿元贷

 款,超额完成季度任务;农发行创新贷款模式,为茧丝绸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放贷 3400 万元,带动 6890 户贫困户增收;农商银行助力复工复产,为缸套有限公司筹措资金 30 余万元,并增加客户授信 600 万元。全县利用 5.8 亿元复工复产、扶贫专项再贷款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为企业节约资金成本近170 万元;农业银行开发多项金融产品,推进利率 4%的线上贷款产品落地,发放抵押易贷 2336 万元,网捷贷 5837 万元,乡村振兴带头人贷款 4664.3 万元;工商银行将代发工资两年以上、用电记录、纳税记录等作为贷款条件,大幅降低企业融资难度。

 为持续跟踪督办,解决企业难题,县组建“四送一服”及营商环境督查组,持续跟踪督查企业反映问题交办落实情况。目前已为徽宏茶业、联丰制丝、缸套公司等企业协调解决流动资金缺口 4300 万元,帮助海创饰品、恒益工艺品等企业解决电商人才培训问题。并充分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直销直播信息平台、县长直播带货、映山红文化节直播带货、农大哥市长战疫助农直播、网红抖音等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销售,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创新招商方式

 优化营商环境 县坚持“招商引资第一要事”,出台招商引资安商服务办法,优化营商环境 16 条,发放投资服务绿卡,以招商引

 资新成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强大动能。

 2019 年实际利用市外资金 55.47 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新签约5000万元以上项目37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23%;新入省平台项目 26 个,完成年度任务的 113%;利用境外资金资金 2193 万美元,完成年度任务 1750 万美元的 125.3%,利用境外资金居全市第一。今年 1-6 月份,县新签约 5000 万以上项目 15 个,实际利用市外资金 29.6 亿元,新入库省平台项目 13 个。

 为改变传统的活动招商方式,县与发达地区商会合作,2019 年成功举办了安徽省县(广州)首位产业招商推介会,吸引了超过 800 人参加,其中商会会长达到 100 多名。为克服疫情影响,创新使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宣传推介,及时将“线下招商”转为“线上招商”,多次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北京泛华投资集团、中国农科院举行项目洽谈对接会,通过“云签约”的方式成功签约了石关运动康养小镇、河图龙形湾生态旅游综合开发等一批优质项目,使得该县的招商引资热度不减。

 招大引强取得新突破。上市公司融创中国投资 50 亿元的融创岳与文旅城,浩创集团投资 50 亿元的浩创运动康养小镇,上市公司、央企金茂集团投资 30 亿元的大别山主峰

 国际旅游度假区和酒店行业全国排名第一的上市公司开元集团投资 30 亿元的云上开元文旅等 4 个重大项目成功签约,投资 10 亿元的泽龙文化产业园、30 亿元的妙道康养和 40 亿元的蓝城温泉特色小镇等一批 10 亿元以上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国·澜峰国际康旅小镇、蕴原生态智慧康养民宿、智慧建设数字产业园、溯源中国渤海电商交易平台、大别山区农特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专业触摸屏和无人驾驶汽车底盘及机器人等一批在谈项目进展顺利。

 数字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力争到 2023 年实现“双十双百目标”,就是引进和培育全国知名的数字产业化企业 10 家,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商业影响力的数字品牌 10 个,完成有影响力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100 个,努力实现数字经济产值100 亿。今年引进了网易大别山数谷、智能语音、数字、智慧建设、睿琪传媒科技和用券花智慧商圈等一批优质数字经济项目落户。

 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流程,充分调动全县上下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相继出台了《六人小组和四人小组会议议事规则》、《县招商引资第一引荐人奖励办法》、《县招商引资安商服务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发放外来投资商投资服务卡》等系列文件,县招商中心组织编写了《投资指南》、《县招商引资重点推介项目》、《全国知

 名企业名录》、《县部分在外人员通讯录》、《安徽省县招商引资工作政策汇编》等招商宣传资料,积极宣传推介了。疫情期间,招商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考核要求,谋划出台了《县2020 年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项目开工、投产、入统、入规(限)纳入到了对各招商单位的考核,明确了各招商单位的目标任务,压实了各单位的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对统计局和经信局重点考核项目入统和入规(限)工作,确保签约落户项目及时开工投产、入统入规(限),全面提升项目质量,进一步健全了项目引进流程、督查考核、优化投资环境等招商工作机制。

 为优化营商环境。县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实现 76 个服务事项“随时办”。优化网上办理流程,推行个人事项 100%全程网办,推行“出生一件事”“死亡一件事”多证联办。今年疫情期间,县委、县政府安排县招商中心对近两年落户企业在水、电、路、桥、网及用地指标等方面的需求进行了全面梳理,解决了落户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难题;为听取客商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召开了县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和来岳投资客商道路交通安全座谈会等安商服务工作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发放《安商服务问题反馈表》、电话了解、上门服务等不同形式收集在岳投资客商反馈问题190 余条,并已提交到相关部门予以解决,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为鼓励全民参与招商,上半年对符合第一引荐人

 奖励条件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对广东办事处等 5 位项目第一引荐人给予了表彰奖励。

篇八: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

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方案(2.0 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讲话精神,着力提升营商环境“10+N”便利化水平,不断激发我省市场主体活力,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水平提升。参照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方法论,借鉴国内外最佳实践案例,遵循“整体智治、唯实惟先” 的现代政府理念,以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感受,以“一件事”为抓手,大力实施一批突破性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10+N”指标便利化水平,努力把浙江打造成为最优营商环境省。

 二、改革任务 (一)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 1.改革目标:在全面实现“开办企业”一日办结的基础上,以“一件事”为抓手,将安装税控设备或发放 UKEY、企业和员工社保登记、办理公积金新纳入“开办企业”流程,到 2020 年底前,“开办企业”全流程办理手续不超过 3 个、办理时间不超过 3 天。新设立企业同步免费发放电子印章、电子营业执照。(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建设厅)

 2.改革举措

 压减手续。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可在“一网通办”平台“一表填报”申请办理,材料齐全情况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实现线下“一窗一表”申请,证照等“同窗发放”或 24 小时寄达。整合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商事登记证照联办、企业注销“一网服务”3 大平台,实现企业在设立登记完成后仍可随时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办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服务事项,具备“随时办”能力,进一步优化“开办企业”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建设厅)

 压减时间。全面实现名称自主申报,推进试点住所申报承诺+送达地址承诺制,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网格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统一地址编码,实现地址自动校核,防范虚拟地址注册。全面实行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等形式审查。(省市场监管局)

 压减成本。鼓励市县实现新设立企业免费获取首套印章(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章 3 枚,合同章视各地情况),鼓励市县免费发放税务 UKEY。(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税务局)

 压减材料。2020 年 8 月底前试点地区实现开办企业同步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12 月底前全省同步发放。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公积金办理、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浙江省税务局、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大数据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便利企业填报企业年报。深化企业年报数据共享,税务部门、人社部门、住建部门将企业税务、公积金、社保等数据共享至市场监管部门,减少企业重复填报内容。(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税务局、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

 (二)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1.改革目标:以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一件事”全流程(项目立项备案、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期间相关中介服务)便利化水平为抓手,到 2020 年底前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实现“最多 80 天”,试点地区低风险小型项目办理手续不超过 16 个、办理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2.改革举措 压减手续。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2020 年 8 月底前出台全面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缩小事前审查范围,实行事前审查、事后审查、无需审查分类管理。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全面推广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深入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优化验收内容和要求。(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省气象局)

 压减时间。对标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在杭州、舟山开展小型仓储工业项目、改造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试点。在杭州市、宁波市、衢州市、义乌市开展低风险小型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 20 个工作日”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

 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3.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2.0,以下简称投资在线平台 3.0),实行收件、审批、出件三统一。2020 年 12 月底前,实现“4 个 100%”:投资项目事项 100%通过投资在线平台 3.0 网上申报、100%通过投资在线平台 3.0 网上审批、100%通过投资在线平台 3.0 出具批文(包括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归档)、100%全流程项目审批覆盖省市县三级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

 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推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开发形成全省电力报装系统、全省水气报装系统、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并与投资在线平台 3.0 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一网通办、联合审批。依托投资在线平台 3.0 开发承诺制项目办理模块。(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三)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 1.改革目标:以提升获得电力“一件事”全流程(企业接入申请、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外线工程施工、装表接电)便利化水平为抓手,低压接入办理手续不超过 2 个、办理时间不超过 15 天、办理材料不超过 2 件。10KV 普通高压用户接入办理手续不超过 3 个、办理用电业务时间不超过35 天、办理材料不超过 2 件。根据国家部署,建立企业中断供电惩罚机制。(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2.改革举措

 压减手续。大力推广“浙里办”和“网上国网”APP 应用,创新多元化、个性化、智能化的用电服务;中小企业客户现场查勘时同步完成供电方案答复;推进不动产和电水气联动过户“一件事”线上联办。(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

 压减时间。依托投资在线平台 3.0,全面实行占掘路(不含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审批容缺受理制和承诺备案制。(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

 压减成本。加快探索用电报装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的“三零”服务模式,杭州市、宁波市 160 千瓦及以下、其他设区市 100 千瓦及以下率先实行“三零”服务。(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提升供电可靠性。根据国家部署,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研究供电可靠性指标管制机制。(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四)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 1.改革目标:以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一件事”全流程(企业接入申请、现场踏勘、管线设计、管线施工、签订合同、装表通水(气))便利化水平为抓手,到 2020 年底前,获得用水用气办理手续均不超过 2 个、办理时间不超过 3 天(不包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用户内部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办理材料不超过 1 件。除此之外,管线设计、施工时间合计不超过 2 天。未实行审批改备案、容缺受理制的市县,占掘路审批时间不超过 10 天。(省建设厅)

 2.改革举措

 压减手续。进一步优化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报装申请渠道,优化数据共享模块,实现“一证通办”“一网通办”,办理进度可自主查询。(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局)

 压减时间。一是依外线工程复杂度,探索用水用气报装占掘路(不含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审批事项(绿化、物料堆放、交通、河道等)容缺受理制和承诺备案制。(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二是提高企业需求信息推送效率。依托投资在线平台 3.0,优化企业用水用气需求填报设置,确保信息高效推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

 优化服务。出台《浙江省用水和用气报装接入服务导则》,以市场化理念,为用户提供红线内工程安装、配套器具、用户上门安检一站式服务清单。(省建设厅)

 (五)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1.改革目标:以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全流程(企业间完成工业用途不动产转移登记、税费缴纳)便利化水平为抓手,到 2020 年底前,办理手续不超过 2 个、办理时间不超过 3 天(抵押登记 2 天),提交材料不超过 3 件。(省自然资源厅)

 2.改革举措 压减手续。集成涉企转移登记环节,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双方可持自行签订的不动产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税收缴纳和不动产转移登记。(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税务局)在服务大厅设置企业不动产登记专窗,实现企业“一窗申请”“一表填报”“同窗缴费(税)”

 “同窗领证”(或邮寄送达);在优先受理企业业务前提下,与个人业务共享窗口资源。(省自然资源厅)

 压减时间。探索借助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件)、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先进技术,实现网上 24 小时申请,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缴税等全流程不见面办理。(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浙江省税务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优化涉企税费缴纳方式,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交易纳税价格评估系统”,对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涉及的土地房屋已纳入评估系统的,予以即时办理。(浙江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同步生成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研究形成电子证书(证明)应用场景清单。(省自然资源厅)

 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各地根据实际,逐步推进不动产登记自然状况、抵押查封限制、地籍图和宗地图公开查询等服务,并实现网上查询、现场自助机查询和窗口查询等多种便利化查询方式。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多测合一”成果共享,开展不动产单元号“一码管地”创新试点。分别设立登记、测绘投诉机制,向社会公开不动产登记尽职调查查询渠道。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建立法院土地审判信息公开、第三方投诉等工作机制。(省自然资源厅、省法院)

 (六)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 1.改革目标:完善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涉企征信、政策、金融资源,为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争取将杭州纳入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和金融开放政策试点,接轨国际一流水准,打造全国征信服务集聚高地。2020 年底前,建立国有担保机构担保费率

 市场化机制,费率降至 1%以下,信用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 4%。(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2.改革举措 完善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在金融领域应用。(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扩大企业信贷覆盖面。研究构建全省企业首贷户统计体系。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加强首贷户培育,提供“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递进式金融服务,提升首贷户比例,推动信贷工作实现从“增量扩面”到“扩面增量”转变,年内实现小微企业首贷率、续贷率走在全国前列,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持续提升企业贷款便利度。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小微企业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推动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推行贷款申请限时答复制,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提高征信机构覆盖面。加大力度培育和发展市场化征信机构,推动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向市场化征信机构开放,加强金融科技在征信领域的应用。(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大数据局)

 (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1.改革目标:到 2020 年底前,全省进出口业务全面实现“单一窗口”办理。创新通关模式,海港、空港口岸实现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业务全覆盖。提升物流运转、单证流转无纸化水平,压缩通关时间。单个集装箱进

 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 300 美元以内,普及关税保证保险。(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2.改革举措 推动全省数字口岸一体化。探索“单一窗口”运营实体改革和信息平台融合,加强“单一窗口”数据协同和“通关+物流”服务联动。推动跨境贸易相关业务全部通过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为绍兴、湖州、嘉兴、台州、衢州、丽水、义乌等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市场采购联网平台、特殊区域信息化系统等建设提供服务支撑,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商务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海港集团,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创新通关模式。海港、空港口岸实现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业务全覆盖。根据港口条件和企业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进口货物“两段准入”“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通关模式创新试点。(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海港集团)

 压减物流时间。一是进一步扩大无纸化应用场景。实现口岸作业场卸货、仓储理货、物流运输、集装箱设备交接、支付等各环节单证电子化无纸化,外贸集装箱货物装卸、在途、转运信息可查可视化,并开展海关查验信息推送试点。二是推动各类系统互联互通。2020 年底宁波舟山港实现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系统、场站管理系统、卡口管理系统各自内部无纸化,系统数据交互无纸化自动化,明确全省推广试点方案计划,与国际船运公司深入对接,探索建立更多无纸化应用场景。(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

篇九: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经验

营商环境经验汇报材料

  抓重点搭平台建机制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区***优化营商环境经验汇报材料

  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协同中心紧紧围绕“品牌强区”发展战略,以打造和平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为导向,以“幸福和平·共同缔造”为抓手,以“和谐争第一,实干创唯一”的和平精神为指引,以打造东北地区环境最优区为总目标,围绕“四区一带”新格局,全面整合我区 96127 热线电话及现有诉求渠道,建设和平区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为企业与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努力提升和平区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

  一、找准定位、明确方向,让营商环境平台建设成为推动我区发展的新引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来,我中心提出的搭建 96127 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守权书记、德高常务副区长、润泽常委主任等区领导亲自到中心开展调研,指导平台建设。在平台建设的关键时期,德高常务副区长更是随时电话调度、多次督办指导,为和平区区、街(局)、社区(科队所)三级营商环境平台建设顺利搭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加快责任落实。为了对标先进,区委、区政府组织各部门主要领导到厦门、杭州实地考察学习后,中心王纯主任组织撰写学习心得,迅速在中心上下掀起了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大讨论。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讨论、微信群、QQ 群等方式,全面学习领会市、区两级党委关于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精神,并以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建设为工作着力点,沉下身子了解实情,静下心思谋划工

 作,确定中心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责任人,科室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科室带班长为具体实施人,从上至下,以上率下,将压力层层传导,推动责任落实,为打造营商环境示范区新型政商关系提供桥梁纽带。

  2.找准工作方向。自全区开展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以来,中心上下迅速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中来,进一步明确打造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的工作方向,重点定格在企业诉求平台搭建上,全体干部职工围绕重点,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开展工作。通过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等一系列做法,把建设成整体性强、实用性高、兼容性大、拓展性好的综合性受理服务平台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突破口,把实现“一站式受理,一站式解决,一站式服务”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目标,人人争做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排头兵”。

  3.开展实地调研。为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不断推进我区国际化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区领导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办公厅热线管理处推荐,组织中心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相关骨干人员赴锦州、营口等系统先进城区开展实地调研,针对网站建设、渠道拓展、项目分类、平台运行等多方面内容,通过专项座谈、系统讲解、实际案件演示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锦州市、营口市工作系统的整体流程、网站建设等情况,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模式,全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为我区国际化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先期框架支撑。

  二、广泛发动,全面参与,让营商环境平台建设成为“共谋共建”工作的新载体为全面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沈阳振兴发展规划》及共谋共建征集工作,以“幸福和平·共同缔造”活动为抓手,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积极组织引导各街道、各社区上报意见建议,并做好处置工作。

 1.将意见建议征集与营商环境打造相结合。我区将意见征集热线设在和平区“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通过 96127 热线电话、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进行广泛征集,设立专席专线实行 24 小时受理,从接线方式、受理流程、数据统计、分析研判等方面逐一制定标准,其中工作时间段***个座席受理,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热线人数不少于 3 座席受理,传真邮箱实时受理,确保了意见建议的准确统计。

  2.将广泛发动与精准投放相结合。为了使征集活动体现出全民参与和重点征集的特点,向各街道、社区提出了征集指导意见,要求各街道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动员、组织广大居民参与此项活动,采取入户调查、集中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结合我区中省直机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众多的特点,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休退老领导等参与此项活动,大大提升了意见建议征集的范围及质量。

  3.将上报反馈与考核督办相结合。每日,区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对各单位的上报数量、案件类型、办结数量、列入计划数量等关键指标进行全区通报,同时,将超时未结案件、职责交叉案件、政策空白案件等疑难问题上报“两办”督查科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意见建议高效办结。

  三、政民互动,共同缔造,让营商环境平台建设成为问题高效落实的新路径为了让全区百姓知晓平台、信任平台、利用平台,从而吸引全区居民参与到营商环境建设中来,共同缔造美好沈阳、美好和平,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加强平台自身建设,全力解决好全区企业与群众的诉求问题,与全区百姓形成良好互动,不断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水平。

  1.有序推进,不断促进营商环境诉求高效落实。将受理的案件进行科学分类,及时转派到相关部门,并确定了处置时限和办结标准等关键指标。如所有诉求要在 30 分钟内必须转交,24 小时内必须答复。一是准确确权。准确确权是保证案件

 快速解决的关键和核心。建立案件确权小组,保证案件超前量,相应的责任单位、职能部门需要做好解决时限、解决标准等工作。我中心与区审批局、数字办、工商联及企业、群众代表座谈,梳理企业营商环境诉求对接单位,预先制定营商环境诉求处置《确责表》,建立企业诉求管理资源库。中心平台 24 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做到所有诉求案件快速、准确分派,避免案件遇到“推诿扯皮”、反复踢球等情况。二是快速处置。为确保征集上来的群众意见建议能够迅速落实,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营商环境诉求问题受理后,工作人员会通过“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在1小时之内下发至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置,其中建议类问题要求1个工作日内办结,诉求类问题要求 5 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高效反馈。对所有的营商环境诉求问题,要求案件受理处置单位须向诉求人进行反馈。对于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的研究,迅速落实,对短时间内无法落实的问题也要向诉求人进行反馈,并对其表示感谢。通过高效的反馈机制,保证了群众对营商环境平台有较高的满意率。

  2.强化督办,切实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效。以区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为载体,通过媒体信息督办法、现场督办法、跟踪督办法,对各类诉求问题进行跟踪办理,特别是针对共谋共建问题,通过每日全区通报等方式对各单位的上报情况及办结情况进行督办,确保“共谋共建”意见建议高效办结。一是抓共性。针对问题共性多的部门,如群众反映较多的供暖、供水以及水管爆裂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采取部门驻厅、专项整治等方式进行集中解决。二是抓主要。针对涉企的营商环境问题,如企业反映的税多、吃拿卡要等问题,中心第一时间将问题转交至相关责任部门,并开展全员教育,共同研究解决,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三是抓难点。针对解决难度高、协调难度大等问题,通过采取部门驻厅制、多方协调联席制等方式进行解决,同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疑难问题,

 采取区主要、主管领导现场调度、马上督办方式,确保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如德高常务副区长,多次召开由全区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视频电话会议,并多次了解平台工作情况。通过每天共享区委书记、区长、常务副区长、宣传部长、纪委、以及区两办的微信群,实时了解工作出现的问题。

  3.科学梳理,不断促进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推进。为贯彻落实“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战略部署,我区将各渠道受理的诉求问题进行统计梳理,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由好市民意见建议评委会进行逐一评选,将促进和平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优秀意见及建议提报至区委、区政府,使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将长远规划的意见建议列入到中心“十三·五”规划里;

  将近期能够解决的,安排到 20**年重点工作,协调相关城区配合的,由协同中心也转交到相应部门,并拿出解决方案,确保所有问题在“最后一公里”都能够彻底有效解决。如对难以解决的民生诉求,通过召开投诉人、被投诉人、“两代表一委员”、街道负责人、社区“领袖”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召开的联席会议,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听民意、解民困、顺民心,化民怨,促进诉求顺利解决;

  对仍难以解决的民生诉求建立“一把手”最终结案制,向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确保民生诉求得到最终解决。

  四、主动服务、深入调研,让营商环境平台建设成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新抓手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我中心紧紧围绕“品牌强区”战略,以“政策最准、信息最新、解读最细、服务最优”为工作目标,努力构建企业发展服务平台,为企业整个生命发展周期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推进和平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

  1.高位推进、快速部署,将企业发展服务平台打造成为区域发展的新引擎。我中心紧紧抓住“企业活动”这个关键要素,对标上海黄浦区等先进城区成功经

 验,探索挖掘“接触问题多、部门互动好、解决效率高、群众基础牢”的平台优势,努力实现从“招商”到“养商”的角色转变,全面开发建设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冯守权亲自部署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董德高具体负责协同调度,全区各部门迅速组建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全区上下戮力同心,全面推进平台建设,以最短的时间、最大的热情,最好的成效,用半个月的时间圆满完成了和平区企业服务发展平台一期建设任务,努力成为与广大企业心连心的“民心之船”,进一步增强了招商引资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和平区企业发展平台已开通试行,可通过登录和平区企业发展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为企业或个人用户提供咨询和查询等服务。此外,和平区还将开通移动服务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在平台网站版块扫描二维码下载 APP 和关注微信,用户可使用手机,通过 APP 或微信实现办事申请和查询。

  3.健全机制、强化举措,将企业发展服务平台打造成为亲商惠民的新通道。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是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和平区企业服务发展平台建设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就是一次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的有益尝试,承担着代表和维护亲商助企的基本职能。针对涉企的营商环境问题,如企业反映的减免税务政策、扶持发展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机关作风建设等问题,将通过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平台第一时间转交至相关责任部门,并做到全程跟踪、及时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针对问题共性多的部门,如反映较多的供暖、供水以及水管爆裂等与企业和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采取部门驻厅、专项整治等方式进行集中解决;

  针对解决难度高、协调难度大的问题,采取多方协调联席制等方式进行解决;

  针对重点疑难问题,通过区主要、主管领导现场调度、马上就办方式,确保

 问题解决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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