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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容5篇

时间:2022-08-31 08:3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容5篇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容 最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方案细则---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目 录 一、 改进调查研究 二、 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容5篇,供大家参考。

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容5篇

篇一: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方案细则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目

 录

  一、

 改进调查研究

 二、

 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三、

 规范出访活动

 四、

 改进新闻报道

 五、

 加强督促检查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 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

 改进调查研究

 1. 注重实际效果。

 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 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 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 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 深入实际创造条件, 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 更要到困难较多、 情况复杂、 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考察点上, 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 力求准确、 全面、 深入了 解情况, 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 走过场。

 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 直

 辖市) 工作汇报, 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 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 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 更不能弄虚作假。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 报实情。

 2. 减少陪同人员。

 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 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 5 人, 省(自治区、 直辖市) 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 3 人;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 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 2 人, 省(自治区、 直辖市) 由 1 位负责同志陪同, 省(自治区、 直辖市) 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

 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 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市(地、 州、 盟) 、 县(市、 区、 旗) 只安排 1 位负责同志陪同; 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 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 简化接待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 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 不安排群众迎送, 不铺设迎宾地毯, 不摆放花草, 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 不安排超规格套房, 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 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不安排宴请, 不上高档菜肴, 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除工作需要外, 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 风景区参观。

 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 也可乘坐民航飞机;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 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 改进警卫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 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 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 减少扰民。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 不得封路。

 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 风景区考察, 一律不得封山、封园、 封路。

 在公务活动现场, 要合理安排警力, 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 不清场闭馆, 不得停止、 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 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 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二、

 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 减少会议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 严格清理、 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 能不开的坚决不开, 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

 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 每年不超过 1 次。

 未经中央批准, 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 奠基活动和庆祝会、 纪念会、 表彰会、 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

 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 以党中央、 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 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

 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 须经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 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 外交部审核。

 6. 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

 减少参加人员。

 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 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 人数不超过 300 人, 时间不超过 2 天,不请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 讲短话, 力戒空话、 套话。

 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 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 提高会议效率。

 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

 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 简化形式, 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 精简节约。

 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 充分安排讨论时间, 提高讨论深度。

 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 地点可灵活安排, 注重实效。

 8.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

 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厉行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

 严禁提高会议用餐、 住宿标准,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 健身活动。

 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 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 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 减少各类文件简报。

 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 一律不再制发文件。

 没有实质内容、 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 一律不发。

 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

 由中共中央、 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或印发。

 未经党中央、 国务院批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 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

 各部门报送党中央、 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 1 种。

 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 一律不报送党中央、 国务院 。

 10. 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

 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 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 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 切实提高运转效率。

 文件要突出思想性、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控制篇幅; 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 经验、 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 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 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 提高工作效率。

 三、

 规范出访活动

 11. 合理安排出访。

 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 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 1 次, 时间不超过 10 天。

 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 4 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 ,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 3 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 。

 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 2 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 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

 出席全

 球性或地区性会议、 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 另行报批。

 12. 控制随行人员。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务院总理出访, 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 下同) 不超过 6 人, 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50 人, 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 陪同人员不超过 5 人, 工作人员不超过 40 人;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 4 人, 工作人员不超过 16 人。

 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 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 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 规范乘机安排。

 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 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 如需乘坐民航包机, 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 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

 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 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 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

 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 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 中国民航局各 1 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 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 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 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

 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 外

 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 加强统筹协调。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 年度出访计划每年 1 月 底前报中央批准, 当年年中进行 1 次综合协调。

 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 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

 改进 新闻报道

 16. 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要根据工作需要、 新闻价值、 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

 要按照精简务实、 注重效果的原则, 进一步压缩数量、 字数和时长, 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 有的只报标题新闻。

 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 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

 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 调整播发顺序, 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 一般可安排在报刊、 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 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 增强传播效果。

 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 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 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 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 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 1000 字,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 文字稿不超过 500 字, 中央电视台新

 闻联播不作报道, 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

 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 原则上不作报道; 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 须报中央批准, 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 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

 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 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贴近群众。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 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 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 5 人, 其中包括 2 名摄像记者、 1 名编辑、 1 名摄影记者和 1 名文字记者, 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 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 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 1000 字,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不刊发侧记、 特写、 综述等。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 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 800 字, 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

 19. 。

 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

 担任“四副两高” 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

 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 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

 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

 会知名人士逝世后,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 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 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 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

 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 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 文字稿不超过 1000 字,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讲话全文另发, 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 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 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

 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 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 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 文字稿不超过 300 字,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 讲话全文另发, 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 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

 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 增加信息量, 减少一般性报道。

 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 人民日报、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 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 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人民日报、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 1 次, 新闻消息稿不超过 1200 字, 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 特写、 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 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 新闻消息稿不超过 500 字, 不配发照片, 可

 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 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

 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 1 时, 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 19 时 20 分, 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

篇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容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文发布【来自人民网】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

 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 guo(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篇三: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容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 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 “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能不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也坚决不发文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文件要有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

 五、进一步改进公务接待。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坚持热情有礼的同时,减少宴请,减少陪同,杜绝铺张浪费,力争接待费用零增长。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属各单位检查工作,不得在检查单位用餐。严禁收受被调研企业的礼品。

 。

 六、进一步加强各类出差和培训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人员出差管理各项规定,严禁超标选择交通工具和超规格宾馆住宿,不得借出差之机参观名胜古迹和风景区,坚决制止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的考察和照顾性出差,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旅游公司安排出差和培训。

 七、进一步强化内部日常管理,倡导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事,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用电方面,所有办公室长时间不用或下班要关闭照明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同时下班时及时切断电源。用水方面,广大干部职工用水时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如发现自来水设备滴漏现象,及时报告进行维修整治,有效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办公用品使用方面,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和领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下发文件、通知传递传输尽量通过 QQ 群或

 微信工作群进行通知发布,送审稿一律采取双面或废纸打印,减少用纸,向无纸化办公方向发展。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婚丧嫁娶、圆锁、迁居之名大操大办,聚敛财务;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九、本《细则》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篇四: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容

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 毯 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 宴 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 活 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 格 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 各 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 重 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 工 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 中 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 剪 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 、 、纪念会、表彰会、博览 会 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提 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 讲 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

 。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 , ,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 质 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 件 件、简报一律不发。/> /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 , ,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 发 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 格 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 格 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 ,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 华 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 到 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 进 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 联 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 通 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 封 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 、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 政 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 动 动

 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 价 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 报 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 数 数量、字数、时长。

 七 、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 央 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 开 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 , ,不发贺信、贺电,不题 词 词、题字。

 八、要厉行 勤 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 从 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住 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 作 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篇五: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内容

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 x 省委办、x省政府办《x 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各子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x 基金会。

 第二章

 改进调查研究 第四条

 提高调研实效。调研工作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力戒搞形式、走过场,不能给被调研单位增加负担。各相关单位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不得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更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条

 减少陪同人员。集团领导到基层调研,随同人员尽量精简。集团董事长到基层调研,随同的集团其他领导原则上不超过 2 人,陪同的集团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超过3 人;总裁、监事会主席到基层调研,随同的集团其他领导原则上不超过 1 人,陪同的集团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超过2 人;集团其他领导到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再安排随同的集团

 领导,陪同的集团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超过 2 人。同时要进一步简化并减少对集团领导一般性调研活动的宣传报道。

 第六条

 简化接待工作。集团领导调研期间,严格执行集团有关制度规定,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不专门制作各类展板和视频宣传片等,不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控制陪餐人员和用餐工作人员。

 第三章

 精简会议活动 第七条

 减少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原则,严格清理、减少各类会议活动。集团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要从工作规划和会议请示环节把关,带头精简会议。集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 1-2 次,如有重要和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集团领导分管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 1 次;集团年度工作会议、半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各召开 1 次,且召开当月不再重复安排召开季(月)度等类似工作会议;集团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根据委员会规则组织召开会议;其他会议(包括但不限于集团领导召集的跨分管单位专题会、座谈会、各子公司、总部部门召集的各分公司研讨会、动员会等),牵头办会单位应至少提前两天向集团办公室报告会议方案,由集团办公室报送董事长审批。举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等要从严掌握,严格报批程序。

 除集团总部统一组织安排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外,进一步减少集团领导出席各单位组织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和具体事务性活动。对确需集团领导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提请单位应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报送集团办公室,由集团办公室提出相关方案报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

 提高会议时效。必须召开的会议主题要明确、

 准备要充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精简参会人员,尽量压缩会期,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充分运用视频、电话会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会议效率,讨论发言紧扣主题、简明扼要。提请集团党委会研究的议题,上会材料务实精炼,汇报时控制时间。除集团年度和半年度工作会议外,原则上不再召开其他 50 人以上的集团性现场会议。集团各直属单位除每年召开 1 次年度和半年度工作会议外,原则上不安排全体员工现场会议。

 第九条

 控制会议经费。各类会议和培训应优先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对于确需集中举办的,原则上应使用公司场地作为会务场所。对因特殊原因确需集中举办或需使用外部场地的,按照公司有关会议制度进行事前审批。会议活动现场布置简朴,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第四章

  精简文件材料 第十条

 减少发文数量。加强对发文的统筹,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布层次和阅读传达范围。

 第十一条

 提高文件质效。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规范同一事项或类似事项的新起草文件。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意尽文止、条理清楚、行文简练。

 第十二条

 严格文稿发表。集团领导代表集团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须报集团党委书记审核。集团领导出书、授课及对外交流活动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

 第五章

 规范出国(境)活动 第十三条

 合理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因公出国(境)要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事前审批,安排出国(境)活

 动任务必须与工作职能相关,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人数和天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境)人员,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严禁以任何名义前往未报批国家。

 第十五条

 严格审核经费报销。切实遵守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有关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级单位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严格遵守乘坐交通工具和对外收授礼品等有关规定。

 第六章

 厉行勤俭节约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合理控制经营及管理成本,规范公务用车,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按照规定安排休息休假。

 第十七条

 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集团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遵纪守法、谨言慎行、本分做人。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打招呼、拉关系、托人情,以优良作风带动树立良好家风,以良好家风助力巩固优良作风。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公款开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借节假日相互送礼、宴请等,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严禁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虚报、冒领出差补贴等费用,假借他人名义报销自身费用。

 第七章

 加强督促检查

 第十九条

 集团各级领导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把本细则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十条

 集团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

 第二十一条

 集团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检查考核范围,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集团有关问责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属操作规程,由公司制定,集团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 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x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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