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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5篇

时间:2022-10-04 10:40:04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5篇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三篇) 某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5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5篇

篇一: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

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三篇)

 某 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 (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组部《2020 年排査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组通字〔2020〕110 号)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决定于 7 月至 11 月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題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认真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健全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础原则 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査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

 二是坚持依规依纪。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

 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本镇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査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

 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排查整顿的主要问题 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以下 4 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指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 5 年时间,或处分期满后至少 5 年时间)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曾经违反计划生育处分期满后没有达到 5 年时间、后递交入党申请书没有达到五年时间的,作为问题排查出来,从轻处理)。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农民工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在排查整顿时,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

 审核处理。

 四、严肃审慎认定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

 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

 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

 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

 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四)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对本人不符合党

 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

 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査工作的,可以依据《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五、工作程序与步骤 排查整顿工作从 2020 年 7 月下旬开始,8 月 28 日之前完成,主要按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7 月底前)

 1.成立机构。镇党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注滋口法庭等部门为成员,负责排查整顿工作。村(社区)成立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总支书记任组长,专门负责自查整顿工作。

 2.全面动员。镇党委召开专题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排查整顿工作目标、原则、任务和要求。村(社区)相继召开专题动员会,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8 月 28 日前)

 1.基层党组织自查(8 月 14 日前)。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迅速澄清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的底数,包括党员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是否转出或转入、是否有党员档案等

 基本情况,填写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认真清理党员档案。于 8 月 13 日之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档案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交镇组织办。通过查阅入党材料、实地走访了解党员现实表现并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2.镇核查、部门联审(8 月 28 日前)。镇党委明确专人集中审档,建立问题清单,并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通过对比问题清单,查阅入党材料、实地走访了解党员现实表现,并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对照党员名册,一人不漏排查,“四个方面”问题,特别要如实查清是否异地入党、是否乡村干部亲属、是否弄虚作假等情况。排查要做到党员档案资料,支部和党委会议记录、政治审查材料、信访举报线索和重要舆情信息四个“过一遍”,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按一人一表填写好《华容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表》,于 8 月 25 日前交镇党建办。镇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注滋口法庭等部门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农村党员进行联审,了解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筛查掌握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梳理成文字材料报镇党委会议研究。核查情况及问题线索清单于8 月 27 日前报镇党建办。

 (三)配合审查和认定处理(10 月底前)

 配合县级领导小组作好相应核查工作,对确有、疑似等违规违纪问题的配合作好认定和处理工作。

 (四)总结提升(11 月中旬前)

 村(社区)针对处理的相关问题梳理材料报镇党建办,镇领导小组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筛选工作中典型案例,连同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县委组织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把做好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作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纳入村(社区)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内容。镇党建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排查整顿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各村(社区)抓好具体实施。村(社区)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把准政策要求。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强,要精准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真查实报,既体现从严要求,防止规避遮掩、隐瞒不报,又注重稳妥有序,防止工作简单化片面化,确保排查整顿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必要的工作台账,同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加重基层负担。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着力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

 (三)注重思想引导。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统一认识和对被处理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与被处理人员深入谈心,引导正确认识错误,诚恳接受组织处理。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谁培养谁

 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据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舆情管控。排查整顿工作不作宣传报道,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就有关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相关材料和数据严格保密,不向社会公布,不通过互联网传输,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炒作。

 附件:

 注滋口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飞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捷党委副书记 周辉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丁豪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蔡雪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志辉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组员:刘绍成党建办主任 黄永红信访办主任 刘海燕纪检干事 邹有幸组织干事 黎平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龚文派出所所长 熊军司法所所长 伍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毅芳注滋口法庭庭长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雪英兼任办公室主任,黎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X XX 镇 2020案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2020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20〕10 号)以及《XX省 2020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2020 年 7 月至 11 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

 二、排查整顿的主要问题 主要排查各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 4 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

篇二: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

22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总结 问题工作总结 6 篇 【篇 【篇 1 】2022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总结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实施以来,xx 区坚决贯彻省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步骤程序,严肃纪律要求,精心推动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基本情况 xx 区总面积 xxx 平方公里,辖 xx 个乡镇(街道),xx 个村(社区),共有党组织 xx 个,党员 xxxxx 名。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纳入排查整顿范围的乡镇、涉农街道 xx个,村(社区)xxx 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共发展党员 xxx名。

 截至目前,排查认定违规违纪问题党员 xx 人,占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 xx%,其中“带病入党”xx 人,“弄虚作假”xx人,“徇私舞弊”4xx 人(“人情党员”x 人、“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x 人、违规“异地入党”xx 人),“严重违反入党程序”xx 人。其中出党处置 xx 人(党内除名 x 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xx 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x 人、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x 人),承认党员身份 xx 人(党内警告 x 人,提醒谈话 x

 人,批评教育 xx 人)。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 xx 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x 人,党内警告 xx 人,调整职务 x 人,诫勉 xx人,提醒谈话 xx 人,批评教育 xx 人,解散党支部 xx 个。

 二、 主要做法 坚持将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始终扛稳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精细准备、精准操作。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好“四个三”:

 (一)狠抓“三到位”压实责任。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自觉将排查整顿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抓学习贯彻到位。全省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会议后,xx 区不等不靠,先后于 7 月 20 日、8 月 4日两次召开部务会,7 月 20 日、8 月 3 日两次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市有关精神要求,做到学深悟透把准。以 8 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为载体,以“把好党员发展源头·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支部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实的氛围,为开展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抓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

 民政、信访、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抽调 42 名骨干力量,组建综合组、指导督导组、法纪联审组、舆情处置组等“一办四组”工作专班,加强对排查整顿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督导和组织实施。7 月 28 日,区委召开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会议,全区 20 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支部迅速跟进,于 7 月 31 日前全部完成动员。三是抓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区乡村三级同频共振,实行处级领导包乡、乡镇党委书记包村机制,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区委组织部将排查整顿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评体系之中,作为乡镇党建工作排名、村班子绩效考核、“五面红旗”村(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区排查整顿领导小组建立每日一研判、每周一例会、每月一调度等定期会诊机制,要求所有参与排查人员签订承诺书,切实用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突出“三把握”有序推进。围绕“都查谁、查什么、怎么查”,认真把握政治方向、人员思想和政策知晓,切实抓好方案谋划、谈心谈话、学习培训,确保排查整顿工作良好开局、扎实推动。一是把握方向,精心策划。组织专人到首批试点单位 xx 市学习取经,在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xx区 2020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排查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细化出 4

 类 30 种违规违纪情形,确保干有方向、查有依据。二是把握思想,消除顾虑。坚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全面开展区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两委”成员、党员群众的谈心谈话,做到五个“讲清楚”、四个“讲明白”,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消除认识误区、卸下思想包袱,自觉支持和配合排查工作。三是把握政策,加强培训。统一编印《学习资料汇编》《排查整顿工作操作手册》等工作指南,分 4 期对乡镇组织委员、组织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排查整顿工作专班成员等330余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做到政策、业务、程序、方法学清楚、弄明白、一口清。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做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念好“三字经”确保实效。紧盯排查、认定、处理等重点环节、关键步骤,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问题查准查全、处理到点到位。一是围绕“细”字抓排查。认真组织开展“四查四审”,即摸底排查初审,下发《xx 区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统计表》,通过乡村上报、比对党员信息库、发展党员备案记录、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等途径,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进行梳理、理清底数;集中互查研审,以排查乡镇为单位,以区委党校为阵地,对纳入排查范围的党员档案资料集中封存、统一编号、逐人建档,成立 10 个档案审查小组,每组配备 1 名区直单位党务干部、1 名纪检干部、2 名乡镇党

 务干部,通过交叉推磨,确保每名党员档案两次审查、两轮过筛,初步审查发现问题 5800 多条;部门核查联审,会同纪检、政法、宗教、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 8 个部门,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等平台,对排查对象入党前后、入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发现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xx 条,涉及 xx 人;重点调查复审,在问题梳理、线索比对的基础上,确定重点走访核查对象 xxx人。二是围绕“严”字抓认定。坚持从严从实,抽调纪检干部、区直单位业务骨干组成 5 个核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发函协助等方式,对重点核查对象开展“六谈六看”,即与党员本人、党支部书记、村支部委员、入党介绍人、时任乡镇党务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座谈,查看问题党员的学历简历、社会关系、会议记录、党费明细、现实表现,全面核查问题线索,共调查走访座谈党员干部群众 xxxx 多人次,函调党员 xx多名,确定疑似问题党员 xxx 人。坚持实事求是,对疑似四类违规违纪党员,调查后逐人撰写调查报告,建立审核材料卷宗;成立由纪检、组织、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研判团”,制定《xx 区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理意见》,对照标准逐一过堂会审、精准定性,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坚持客观公正,在以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为准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党员现实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区别组织原因与个人原因、主观故意与客

 观失误、违规问题与违纪问题,严肃审慎认定,做到科学精准、公平公正。三是围绕“稳”字抓处理。坚持惩戒为重,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和相关党组织、有关负责人,采取乡镇党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研判团”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区委常委会提出最终处理意见的方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共对 xxx 名问题党员分别给予党内除名、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和党内警告、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对 xxx 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调整职务、诫勉、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x 个党支部给予解散处理。坚持警示为先,精选典型问题、典型事例,编印《xx 区违规违纪问题党员典型案例汇编》,结合党建工作例会、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在区直单位、各乡镇及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学案例、谈感受,实现了“处理一起、警醒一批、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坚持教育为主,持续做好思想政治稳定工作,对受处理党员实行“一对一”联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其端正动机、重拾信心,再次向党组织靠拢;对保留党员身份的党员,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等系列活动,让广大党员思想认识再洗礼、规矩意识再强化、纪律观念再树牢。

 (四)做好“三结合”提升质量。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工作结合,确保以

 排查整顿高质量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一是与谋划村“两委”换届相结合。对照换届工作要求,坚持把人选资格条件摆在前面,严把人选摸排提名关口,强化对排查整顿的结果运用,及时清理一些政治上有问题、不适合提名或留任的党员、村干部,提前“排雷”“拆弹”,进一步净化村级队伍,为明年换届选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与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严把党员入党前教育关,把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党员发展对象纳入区级统一培训、统一测试、统一建档,对测试不过关的责令补课,切实增强发展对象对党章党史、党规党纪以及党员发展流程的认知和掌握,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今年以来已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 2 期 262 人次;拧紧党员入党后教育关,依托支部“三会一课”、每月 10 号“党员活动日”、村级党员集中教育培训“三进三学三促”活动(即:进区乡党校、进党员活动室、进党性教育基地;学新党章、学新思想、学新战略;促初心践行、促素质提升、促作用发挥)等载体,抓好常态化长效化党性教育,不断烧旺锤炼党性的“红色熔炉”,让广大党员常受思想政治洗礼、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去年以来累计举办区级示范班 2 期、乡级集中培训班 31 期,轮训村级党员 7000多人次。三是与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发展“红星工程”相结合。针对农村党员发展难、质量不高等问题,大力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发展“红星工程”,探索拓宽考察培养路径模式,以乡镇为单位组建青年人才党支部,打破行政村区划和隶属关系限制,

 对区域内优秀青年人才进行统筹教育培养,从源头上提高党员质量。目前,已筛选建立青年人才库 2600 多人,重点考察培养农村青年党员 103 人。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xx 区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排查成果,推动党员发展工作标准规范、常态长效。一是进一步大抓队伍建设。学习借鉴 xx 市等地先进做法,建立一支政治硬、素质高、作风正的职业化入党培养人队伍,把各乡村基层党务干部纳入其中,通过日常学、集中学、抽查学等方式,加强定向培训和考核管理,让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程序流程和基本要求成为每名党务干部的“基本功”,确保个个专业过关、能力过硬。二是进一步狠抓机制健全。完善审查调阅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在新发展党员进入下一个阶段前,及时调阅相关档案材料,让问题发现在小、解决在早;完善全程追责机制,细化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惩处标准,确保问题党员和相关责任人惩有方向、罚有依据。三是进一步深抓工作融合。把党员发展作为建强基层组织的源头工程,紧扣“抓党建促发展、抓发展强党建”思路,以培养发展农村“红星”青年党员为重点,加大“三个培养”力度,切实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

 【篇 【篇 2 】2022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总结

 区 XXX 党委:

 我支部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和落实基层党建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发展党员情况 我支部现有党员 12 人,其中预备党员 1 人。2016 年—2020年以来,我支部共发展党员 1 人,经自查党员发展程序基本规范,档案主要资料齐全。

 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根据 XXXX 党委上半年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督查结果,尚存在下列问题: 1、自身建设方面,学习内容不够丰富。

 2、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简单。

 3、工作台账机制方面,部分记录不规范,档案分类有待加强。

 三、 三、“ 最强党支部”推进情况 推进情况 制定了 XXXX 党支部建设“最强党支部”工作措施,保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间断;确保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松懈;

 及时吸纳具有大局意识,先进思想,服务群众的先进青年加入党组织;以及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

 四、 四、“ 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执行情况 和主题党日执行情况 截止 2020 年上半年我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3 次,支委会 5 次,上党课 6 次。主题党日活动 6 次。

 五、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党员党费缴纳及时,党费收缴有记录、有台账,没有党员出现拖欠党费的情况。党费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六、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 制定了党建工作“三张清单”,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总结,年末有报告。

 七、党员教育管理及党员队伍建设培训情况。

 严格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 XXXX 党支部2020 年理论学习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在自身建设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努力使学习氛围由集中学、一起学转变为自己学、主动学上来,进一步建成学习型党支部。加强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详细化、规范化。加强党建日常工作梳理,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熟练度,档案分类清晰明了、内容明确、详细。

 XXXX 党支部

 2020 年 X 月 X 日 【篇 【篇 3 】2022 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按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公司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

篇三: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

2021XX 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两篇

 篇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组部《2020 年排査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决定于X 月至 X 月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題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认真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健全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础原则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从严要求。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査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

 二是坚持依 规依纪。

 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

 从本镇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四是坚持稳妥慎重。

 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査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

 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

 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排查整顿的主要问题 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以下 4 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

 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指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 5 年时间,或处分期满后至少 5 年时间)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曾经违反计划生育处分期满后没有达到 5 年时间、后递交入党申请书没有达到五年时间的,作为问题排查出来,从轻处理)。

 (二)弄虚作假问题。

 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

 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

 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农民工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 序问题。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在排查整顿时,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审核处理。

 四、 严肃审慎认定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

 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

 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

 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 ( 三) ) 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

 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

 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

 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 ( 四) ) 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

 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

 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

 配合核实审査工作的,可以依据《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五、工作程序与步骤 排查整顿工作从 20XX 年 X 月下旬开始,主要按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 1.成立机构。镇党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注滋口法庭等部门为成员,负责排查整顿工作。村(社区)成立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总支书记任组长,专门负责自查整顿工作。

 2.全面动员。镇党委召开专题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排查整顿工作目标、原则、任务和要求。村(社区)相继召开专题动员会,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 1.基层党组织自查。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迅速澄清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的底数,包括党员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是否转出或转入、是否有党员档案等基本情况,填写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认真清理党员档案。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档案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交镇组织办。通过查阅入党材料、实地

 走访了解党员现实表现并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2.镇核查、部门联审。镇党委明确专人集中审档,建立问题清单,并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通过对比问题清单,查阅入党材料、实地走访了解党员现实表现,并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对照党员名册,一人不漏排查,“四个方面”问题,特别要如实查清是否异地入党、是否乡村干部亲属、是否弄虚作假等情况。排查要做到党员档案资料,支部和党委会议记录、政治审查材料、信访举报线索和重要舆情信息四个“过一遍”,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按一人一表填写好《XX 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表》,于 X 月 XX 日前交镇党建办。镇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注滋口法庭等部门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农村党员进行联审,了解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筛查掌握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梳理成文字材料报镇党委会议研究。核查情况及问题线索清单于 8 月 27 日前报镇党建办。

 (三)配合审查和认定处理 配合县级领导小组作好相应核查工作,对确有、疑似等违规违纪问题的配合作好认定和处理工作。

 (四)总结提升

 村(社区)针对处理的相关问题梳理材料报镇党建办,镇领导小组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筛选工作中典型案例,连同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县委组织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

 把做好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作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纳入村(社区)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内容。镇党建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排查整顿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各村(社区)抓好具体实施。村(社区)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把准政策要求。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政 治性、政策性强,要精准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坚持真查实报,既体现从严要求,防止规避遮掩、隐瞒不报, 又注重稳妥有序,防止工作简单化片面化,确保排查整顿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必要的工作台账, 同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加重基层负担。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着力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

 (三)注重思想引导。

 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统一认识和对被处理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与被处理人员深入谈心,引导正确认识错误,诚恳接受组织处理。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据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舆情管控。排查整顿工作不作宣传报道,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就有关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相关材料和数据严格保密,不向社会公布,不通过互联网传输,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炒作。

 篇二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实施以来,xx区坚决贯彻省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步骤程序,严肃纪律要求,精心推动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基本情况 xx 区总面积 xxx 平方公里,辖 xx 个乡镇(街道),xx 个村(社区),共有党组织 xx 个,党员 xxxxx 名。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纳入排查整顿范围的乡镇、涉农街道 xx 个,村(社区)xxx 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共发展党员 xxx 名。

 截至目前,排查认定违规违纪问题党员 xx 人,占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 xx%,其中“带病入党”xx 人,“弄虚作假”xx 人,

 “徇私舞弊”4xx 人(“人情党员”x 人、“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x 人、违规“异地入党”xx 人),“严重违反入党程序”xx 人。其中出党处置 xx 人(党内除名 x 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xx 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x 人、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x 人),承认党员身份 xx 人(党内警告 x 人,提醒谈话 x 人,批评教育 xx人)。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 xx 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x 人,党内警告 xx 人,调整职务 x 人,诫勉 xx 人,提醒谈话 xx 人,批评教育 xx 人,解散党支部 xx 个。

  二、主要做法 坚持将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始终扛稳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精细准备、精准操作。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好“四个三”:

 (一)狠抓“三到位”压实责任。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自觉将排查整顿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抓学习贯彻到位。全省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会议后,xx 区不等不靠,先后于 7 月 20 日、8 月 4 日两次召开部务会,7 月 20 日、8 月 3 日两次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认...

篇四: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

区排查整顿农村进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中组部和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支配部署,我区将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进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所辖农村党组织进展的党员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严重违背入党程序等四类问题进行排查。抓好这项工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乃至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进展意义重大。区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常委会议,成立了排查整顿农村进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要求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了商量部署,印发了《XXX 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进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坚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此,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进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源头工程、基础工程,是关系到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农村进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对继续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宏大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长、从源头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净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

 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要严把进展党员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进展党员工作细那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既是全面落实中央已出台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也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表达和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党〔工〕委、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添〞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严峻 查处农村进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峻 性和权威性,切实推动基层管党治党强起来、严起来、实起来。

 〔二〕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是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的质量直接影响党的生命力。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这个关键,通过对问题党员的整顿处理,进一步强化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准时清扫思想政治灰尘、去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纯净党组织的源头活水。各单位要以高质量开展好排查整顿工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实行有力措施,通过排查整顿,切实从源头上保持和增添党员队

 伍的先进性、纯净性,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的建设。

 〔三〕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党员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者和推动者,党员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就是要通过解决农村进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标准要求,树立鲜亮导向,把各领域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充分发挥党员带头致富带着致富作用,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顽强组织保证。

 二、要坚持从严从实,高标准高质量扎实开展排查整顿工作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涉及党员多,时间跨度长,状况冗杂多样,大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紧盯不放、一竿子插到底的韧劲实劲,把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具体,确保中央、省市委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组织排查要严密。全面细致做好排查是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要织紧织密排查网络,严格根据基层自查、部门筛查、组织部审查、难点问题核查的方法步骤,逐项程序过、逐个党员查,特殊对流淌党员要从流入流出两个维度双向排查,不留任何空隙和死角。要建立联审联查机制,充分

 发挥纪检、政法等执纪执法部门作用,组织特地力量,通过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准时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确保排查整顿工作有序连接、一体推动。要加强审核把关,对排查问题零报告和信访量较大的镇〔街道〕,以及曾出现涉黑涉恶问题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重点核查,对排查觉察疑似问题的党员进行重点走访,深入听取各层面意见和评价,真正把状况核实、把问题核准。

 〔二〕认定问题要精准。问题认定是作出处理的重要根据,直接关系到党员的政治生命,必须做到于法周延、于情合理、结果服众。要依规依纪科学认定,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对比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比《进展党员工作细那么》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比《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审慎稳妥地提出认定意见,对事实不清晰、存在疑点的,要进一步核实查清,确保有规可依、有迹可循。要注重综合研判,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结合档案审查、部门筛查、走访调查等状况,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状况,精准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区镇〔街道〕两级要建立集中会商制度,对排查整顿过程中觉察的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状况冗杂的独特问题,以及拿捏不准的难点问题等共同商量、统一研判,以免引发基层矛盾。

 〔三〕整顿处理要规范。对问题党员进行处理是这次开展

 排查整顿工作的落脚点,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尺。要严格执行处理程序,根据镇〔街道〕党〔工〕委提出初步意见,区委组织部商量提出具体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确定后,由基层党组织具体办理的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要留意区分具体状况,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对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协作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要敢于坚持原那么,对确实负有责任的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严格根据〞谁培育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区分主观有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严峻 审慎作出处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个环节。

 〔四〕政策把握要到位。排查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都比较强,在组织推动时,要把握好工作方法,把握好政策要求,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成效。要处理好社会奉献和政治标准的关系,正确区分〞能人〞标准和政治标准,不能以作出奉献多少直接作为党员标准,一些人有违法前科隐瞒起来,不主动交代,首先政治上就过不了关,必须严峻 处理。要处理好优秀分子和轻微违背进展党员程序的关系,假如一些优秀分子入党程序不够规范,要留意把组织缘由和个人缘由界定清晰,把看现实表现和看入党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不能简洁片面否

 认。要处理好提高进展党员质量和爱护党员主动性的关系,镇〔街道〕党〔工〕委要提高政治敏感性,支配专人与被处理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把思想工作做深入、做稳妥、做到位,不要留〞后遗症〞。要处理好解决违规违纪问题和规范提升进展党员工作的关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规范,在排查整顿过程中不断觉察解决问题,不断商量完善工作制度,真正使进展党员工作严格起来、规范起来。

 三、要勇于自我革命,以剧烈的责任担当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就是自我查摆、自我提升的过程,大家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士气,抓紧抓实各项任务,真刀真枪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把开展排查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心组织、统筹支配,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好各方面力量,亲自商量部署、亲自协调督办;镇〔街道〕党〔工〕委要敢于揭短亮丑,深入细致搞好自查,确保各项任务要求推动有力、落实到位。

 〔二〕强化催促指导。区委将对整顿排查工作开展催促指导,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组,实行蹲点调研、明察暗访、巡回督导等方式,分阶段驻守基层,深度参与排查、核实、认定、处理等每个步骤和环节,全程进行指导把关。排查整顿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回头看〞,准时觉察问题,查漏补缺,切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质量。

 〔三〕严峻 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署要求,留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尽可能削减文件、会议、报表等,督导检查要轻车简从、厉行节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工作,防止增加基层负担。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排查整顿状况不宣扬、不报道,相关数据、案例不向社会公布。要增添政治敏感性,留意关注党员思想动向和群众反映,加强舆情管控,防止负面炒作。

 〔四〕推动成果转化。要以开展排查整顿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反思进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催促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做实做细日常工作,防止问题再次发生。要坚持整治和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作为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工作机制的过程,不断提高农村进展党员质量,切实把党员队伍的组织优势转化为进展优势。为加快推动全面振兴、建设现代化新 XX提供顽强的组织保证。

 同志们,全面排查整顿农村进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是中央和省、市委交办的重要政治任务,更是对我区进展党员工作的一次严格检验。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分析研判、全面摸排整改,不断提高进展党员质量,让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完善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推动全区高质量进展提供顽强组织保证。

篇五: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

22XX 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组部《2020 年排査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决定于 X 月至 X 月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題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认真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健全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础原则 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査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

 二是坚持依规依纪。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

 件,对照《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本镇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査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排查整顿的主要问题 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以下 4 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

 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

 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四)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四、严肃审慎认定处理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

 题的党员,要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

 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

 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四)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査工作的,可以依据《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五、工作程序与步骤 排查整顿工作从 20XX 年 X 月下旬开始,主要按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 1.成立机构。镇党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注滋口法庭等部门为成员,负责排查整顿工作。村(社区)成立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总支书记任组长,专门负责自查整顿工作。

 2.全面动员。镇党委召开专题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排查整顿工作目标、原则、任务和要求。村(社区)相继召开专题动员会,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 1.基层党组织自查。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迅速澄清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的底数,包括党员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是否转出或转入、是否有党员档案等基本情况,填写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认真清理党员档案。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档案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交镇组织办。通过查阅入党材料、实地走访了解党员现实表现并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2.镇核查、部门联审。镇党委明确专人集中审档,建立问题清单,并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通过对比问题清单,查阅入党材料、实地走访了解党员现实表现,并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对照党员名册,一人不漏排查,“四个方面”问题,特别要如实查清是否异地入党、是否乡村干部亲属、是否弄虚作假等情况。排查要做到党员档案资料,支部和党委会议记录、政治审查材料、信访举报线索和重要舆情信息四个“过一遍”,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按一人一表填写好《XX 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表》,于 X 月 XX 日前交镇党建办。镇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注滋口法庭等部门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农村党员进行联审,了解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筛查掌握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梳理成文字材料报镇党委会议研究。核查情况及问题线索清单于 8 月 27 日前报镇党建办。

 (三)配合审查和认定处理配合县级领导小组作好相应核查工作,对确有、疑似等违规违纪问题的配合作好认定和处理工作。

 (四)总结提升村(社区)针对处理的相关问题梳理材料报镇党建办,镇领导小组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筛选工作中典型案例,连同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县委组织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把做好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作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纳入村(社区)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内容。镇党建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排查整顿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各村(社区)抓好具体实施。村(社区)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把准政策要求。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强,要精准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真查实报,既体现从严要求,防止规避遮掩、隐瞒不报,又注重稳妥有序,防止工作简单化片面化,确保排查整顿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要公开

 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必要的工作台账,同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加重基层负担。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着力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

 (三)注重思想引导。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统一认识和对被处理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与被处理人员深入谈心,引导正确认识错误,诚恳接受组织处理。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据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舆情管控。排查整顿工作不作宣传报道,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就有关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相关材料和数据严格保密,不向社会公布,不通过互联网传输,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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