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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动态2篇

时间:2022-09-25 12:50:05 来源:网友投稿

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动态2篇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动态 树婚育新风,创文明企业 ——**电力局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申报材料一直以来,我局按照各级计生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动态2篇,供大家参考。

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动态2篇

篇一: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动态

育新风, 创文明企业

  ——**电力局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一直以来, 我局按照各级计生部门的要求,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履行计生工作的程序和职责, 面对新形势下的计生工作, 不断改革创新、 与时俱进, 坚持以“三个建设” 重要思想为指导, 围绕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抓好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教育, 全局 137 名 职工计划生育率及已婚夫妇、 育龄女职工管理率均达到了 100%, 为我局三个建设的发展起到了 基础保障作用, 企业多次获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一、 加强 领 导 , 明 确 责任, 计生工作常 抓不 懈

 我 局 一直以来始 终坚 持把 计 划 生 育 工 作 列 入企业职 工“文明 先 进” 评 比 奖励 的 重 要内 容, 局领导班子将计生工作同其它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同重视, 同考核, 强调在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同 时, 要严格遵守计生工作要求, 对计生工作考核行使一票否决制 。

 并层 层 签订计生工作目 标管 理责任状。

 把计生工作与 职工生产 经营工作相挂钩 , 形 成 了“责任有人负 、 工作有人管 、 任务有人干”的 良 好局 面 。

 其次我 局 注 重 发挥组 织 领 导 的 表率 作用 ,将计生工作作为 大事要事来办。

 在组 织 上, 设立了 计生

 工作专干, 使得计生工作有专人来抓。

 在工作中 , 制 定了 计生专干工作职责、 计划 生育 目 标及奖罚 制 度, 从而保证计划 生育 工作能 常 抓不 懈。

 二、 加大宣 传, 提高 觉 悟, 促婚育 观念转变 。

 在计生工作中 我局 始终把宣 传教育 放在首位, 通过多 渠道, 采 取灵 活 多 样的 形 式 向 职 工 宣 传 相 应 法 律法规、 优生优 育 等知 识, 把宣 传教育 融 入日 常 生活中 , 为全局 人口 和 计划 生 育 工 作 的 健 康 发 展创 造了 良 好的 舆论环境。

 一是大力 宣 传以 人为 本的 科学 发展观, 宣 传人口 计生 工 作 在 和 谐 社会建设 中 基础 性 地 位和 在 社会主义建设中 的 职能 作用 ; 二是大力 宣 传国 家“十 五” 人口控制 成 就和“十一五” 人口 发展战 略; 三是大力 宣 传稳定低生育 水平, 对促进人口 、 社会、 企业 和谐发展的 重要性; 四 是 宣 传新形势下的计划 生育 政策法规, 要求职工认真贯彻 “五五” 普法的 要求, 加强 对人口 计生工作依法 行 政和 法 制 化 建设 的 理解;五 是 大 力 宣 传 优 生 优育 、 独 生 子女科学 教育 知 识 , 鼓励 “少生、 优生, 幸福一生” 不要“超生、 多生、 下岗拖穷” 。

 极大的 提高 了 职 工自 觉 实行计生政策的 觉 悟和积 极性, 促进了 职工婚育 观念的 转变。

 三 、 奖罚 并举, 政策导向、 促计生工作落实

 一方面我局落实国家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积极鼓励职工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

 对于独生子女员 工家庭, 每年发放独生子女经费上万元, 在六一儿童节期间为独生子女发放慰问金及儿童用品, 对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家庭退休补贴。

 并为育龄内在职职工提供健康服务, 鼓励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实现优生优育, 对育龄内女职工定期开展生育保健体检。

 另 一方面制定了 严格的违反计生制度处罚 条例, 从严要求职工。

 这些工作的开展, 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推进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

 其次我局认真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按法定年龄推迟 3 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 已婚妇女 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

 实行晚婚晚育的分别奖励 15天和 30 天的婚假和产假, 对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再增加 30 天。

 并依照局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对全局所有女职工支付生育、 节育费用及生育补助金, 对男 职工支付发生的节育手术费用; 对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男 职工支付配偶生育一胎给付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等等。

 切实维护了 职工的合法权益, 确保了 计生工作的有效落实。

 目 前我 局 计生工作能 做到 自 我 管 理、 自 我 教育 、 自我 服务、 自 我 监督、 自 我 约 束, 职工计划 生育 意识有了显著提高 。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是我国走好可持续发展道路, 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髓。

 我局将一如既往按上

 级的要求和部署, 结合实际情况, 进一步提高了 全局职工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 理解领会计划生育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 艰巨性, 为职工自 觉履行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打下了 坚实基础。

 我们有信心, 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的大力 支持下, 通过全局 职工的共同 努力下, 进一步把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

篇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动态

干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干计生字[2012] 1 号

 关于表彰 2011 年度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基层计生办, 委各股站:

 2011 年度, 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以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 对照县里年初下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鼓励先进, 鞭策后进, 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研究, 决定在系统内表彰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 2011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业务工作先进单位 一等奖

  金川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等奖

  神政桥乡 计划生育办公室;

 三等奖

  潭丘乡 计划生育办公室。

 进步奖

  麦斜镇、 荷浦乡 计划生育办公室。

 奖励标准:

 各颁发锦旗一面, 奖金一等奖 1000 元、 二等奖800 元、 三等奖 600 元、 进步奖 600 元。

 二、 2011 年度县直四个计生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业务工作先进单位 县直机关工委计划生育办公室。

  奖励标准:

 颁发锦旗一面, 奖金 800 元。

 三、 2011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业务工作先进单位 大洋洲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先进单位;

 溧江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单位;

 桃溪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

 七琴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先进单位;

 城上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沂江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先进 单位;

 界埠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三湖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奖励标准:

 各颁发奖牌一块、 奖金 500 元。

 四、 2011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13 人)

 皮云梅、 杨东、 胡海华、 刘金华、 邓建花、 郑小莲、 谢润兰、 郑荷英、 杨香连、 张建宇、 王燕珍、 刘水英、 张丽梅。

 奖励标准:

 各颁发荣誉证书一本、 奖金 200 元。

 二〇一二年一月 十四日

 主题词:

 人口计划生育

 表彰先进

 决定

  抄 报:

 县委、 县政府分管领导。

  新干县人口 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2012 年 1 月 14 日 印发

  干计生字[2012] 1 号

 关于表彰 2011 年度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基层计生办, 委各股站:

 2011 年度, 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以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 对照县里年初下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鼓励先进, 鞭策后进, 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研究, 决定在系统内表彰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 2011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业务工作先进单位 一等奖

  金川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等奖

  神政桥乡 计划生育办公室;

 三等奖

  潭丘乡 计划生育办公室。

 进步奖

  麦斜镇、 荷浦乡 计划生育办公室。

 奖励标准:

 各颁发锦旗一面, 奖金一等奖 1000 元、 二等奖

  800 元、 三等奖 600 元、 进步奖 600 元。

 二、 2011 年度县直四个计生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业务工作先进单位 县直机关工委计划生育办公室。

 奖励标准:

 颁发锦旗一面, 奖金 800 元。

 三、 2011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业务工作先进单位 大洋洲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先进单位;

 溧江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单位;

 桃溪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

 七琴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先进单位;

 城上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沂江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先进 单位;

 界埠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三湖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为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奖励标准:

 各颁发奖牌一块、 奖金 500 元。

 四、 2011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13 人)

 皮云梅、 杨东、 胡海华、 刘金华、 邓建花、 郑小莲、 谢润兰、 郑荷英、 杨香连、 张建宇、 王燕珍、 刘水英、 张丽梅。

 奖励标准:

 各颁发荣誉证书一本、 奖金 200 元。

  二〇一二年一月 十四日

  主题词:

 人口计划生育

 表彰先进

 决定

 新干县人口 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2012 年 1 月 14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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