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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意见征求意见4篇

时间:2022-09-06 14:40:03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意见征求意见4篇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意见征求意见 进一步做好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几点建议破解党员活动难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考核评价弹性大等问题,是当前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意见征求意见4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意见征求意见4篇

篇一: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意见征求意见

步做好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几点建议破解党员活动难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考核评价弹性大等问题,是当前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多地党组织尝试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将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转化成积分项目,以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的情况进行量化积分,以此来考评党员一个周期内实际表现,并将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推优的首要依据。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从考评方式上实现了从原来的模糊随意向清晰量化的转变,用“硬性”措施弥补了传统党员管理“软性”手段的不足,激发了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的积极性,扩大了基层党组织增强组织力的着力点,推进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精细化、制度化、科学化。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三级联动,坚持地方党委统筹、基层党委督办、党支部具体落实的责任链条。坚持党委定原则、支部定内容、党员定条款的三定方式,党委统一设计积分细则框架,列出党员在“政治表现、执行纪律、品德修养、发挥作用”四个方面的比例。具体细则由支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党支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积分考核

 评定细则,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履职分、扣分项目,以及评分、计分、扣分标准,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其次,将支部对党员的要求细化为一条条看得见、能评价的细则,用分数来评价,扎实认真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二、强化分类指导对党员进行科学分类是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应有之意,是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调动党员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基础和关键。要针对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情况和党员特点,制定具体实在、简便易行的积分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增强积分管理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各地在推行积分制管理的实践中,一般形成以不同领域党组织积分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指标。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集中体现规范组织生活、推动单位中心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落实服务群众要求等;国有企业、两新组织要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围绕服务发展,围绕立足岗位创业绩,围绕联系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等;村、社区党组织重点突出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按时缴纳党费等情况,突出党员参加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突出党员带头参与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和文明城市创建等设置相应管理办法。各地在按党组织类型进行划分同时,针对同一单位党员的不同岗位和个体特再次进行合理划分。以社区为例,将党员可分为干部党员、在职党员、居民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对干部党员实行“星级式”管理,对在职党员实施“目标式”管理,对居民党员实施“设岗

 式”管理,对流动党员实行“牵线式”管理,对困难党员实施“帮扶式”管理等。三、细化积分项目一要明确积分管理总体框架。党员积分一般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和扣分构成。基础分一般为每年度 6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为初始积分。履职分一般为每年度 4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生活、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对在职党员,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根据岗位目标任务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对流动党员,根据发挥作用情况,采取简便有效的方式设定项目和分值。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一定分值。加分,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上级表彰奖励,根据表彰奖励的进行加分。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认定并据实扣分。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二要把合格党员要求具体化,坚持贴近党员工作实际、易于操作的原则,把党员在各个方面应该做到的行为要求列出来,树立示范标杆。让党员明白怎么干、党组织明白怎么管、群众明白怎么看党员,从而连

 紧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纽带,拉近党员与群众的距离。

 三要注重动态性。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工作新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积分具体指标和内容。当前要把促进党员“双报到”形成常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纳入积分内容。同时,鼓励各级党委将党员积分与年度工作重点项目挂钩,动态调整,适时完善具体指标。四、优化考评程序积分制管理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提高操作性,增强规范性。

 一是严格和规范管理程序。党员积分制一般按照党员据实申报、支部审核认定、季度考核公示、年终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党支部审核认定党员申报事项,按标准予以记分。上级党组织定期不定期对积分事项、评分结果、支部管理流程进行审核监督。党员当月积分,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上进行公示,让群众知晓、党员明了。年终,将党员的积分情况、得分情况、评定等次全部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二是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议在全省智慧党建平台上,开发党员积分管理 APP,建成党员基本信息管理模块、党员积分申报模块、党支部积分评价模块、党员综合积分评定模块,线上线下结合实施党员积分管理,实现党员管理智能化、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务内容公开化、组织生活信息化,使积分制管理融入到党员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

 三是加大对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监督、巡察力度。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

 造深厚氛围。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五、强化结果应用一是完善措施,落实 “ 规定动作” ” ,将积分结果作为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评选为优秀党员,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并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做好正向激励同时,完善帮扶和惩戒措施,对基本合格党员,由党支部向其本人发放《党员告诫通知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党员,指定专人帮助其进行整改,对本人既无改正愿望、又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的,按照有关程序劝其退党。

 二是在按 “ 规定动作 ” 运用好积分结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积分运用范围。鼓励各单位积极创新积分运用方式,多角度发挥积分的价值。党政机关可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企事业单位可将党员积分情况与党员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农村党员可将积分情况与参加劳动技能培训、获得贷款贴息、项目帮扶等创业支持结合起来。

 三是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基层党建任务清单的主要内容。要不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重视、敷衍了事或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档案规范、创新探索出好经验好做法的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篇二: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意见征求意见

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医院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创建“三甲”医院和“河西区域医疗中心”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前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党员先锋引领活动要求,结合“建强支部、严管党员”大讨论活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党员实绩量化考核基础上,以支部组织管理为主,党委监督指导为辅,进一步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强化党支部管理党员意识,实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制定《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医院发展、促进医患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医院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支部、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 2 - 1.积分设置。党支部、党员积分按年度 100 分计算,分基础分 40 分、任务分 50 分和奖励分 10 分。当年党支部、党员基础分为上年党支部、党员个人考核分的 40%,以此类推。

 2.积分构成。

 (1)党支部 基础分(40 分):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 2),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当年第一个月基础分为上一年度党支部考核得分 40%。每月依次为上月考核总分的 40%。以此类推。

 任务分(50 分):由党办按照党支部当月完成院党委安排部署任务情况进行量化,量化标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量化得分占每月积分 50%。

 奖励分(10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中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卫生系统及医院各类竞赛、活动,依获奖级别分别按 5 分、4 分、3 分、2 分予以加分,获奖级别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加分时分别递减 0.5 分。按照党支部申请、党办审核申报、党委审定备案的程序进行。党支部须提供证明资料。

 (2)党员 基础分(40 分):依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附件 3),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当年第一个月基础分为上一年度党员考核得分 40%。每月依次为上月考核总分的 40%,以此类推。

 任务分(50 分):依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由党支部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党员义务、职责履行和任务完成情况,相应调整考核指标进行量化,结合党办反馈结果计算出每月任务分。量化得分占每月积分 50%。

 奖励分(10 分):依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卫生系统及医院各类竞赛、活动,依获奖级别分别按 5 分、4分、3 分、2 分予以加分,获奖级别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加分

 时分别递减 0.5。分。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审核申报、党委审定备案的程序进行。党员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

 党支部(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第四季度积分×百分比+民主测评×百分比(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支部年终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

 4.党支部、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 95 分以上的党支部、党员可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60-95 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 分以下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见《党员民主评议办法》另行发文)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连续两个季度平均积分排名第一位,确定为流动“红旗党支部”;党员连续两个季度平均积分排名前三位,确定为该党支部党员示范岗。年度内连续获得两次流动“红旗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年终直接确定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离退休党员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附件 6),并经党支部、党委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

 6.党员组织关系迁转。党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迁转组织关系,需填写《党员积分制管理迁转登记表》(附件 7),经过党支部审核,院党委审批后,随人事档案迁转。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委监督指导,支部量化管理,科学设置项目,细化评分办法,制定考评细则。

 2.严格积分登记。党办严格按照院党委制定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 1,另行发文),每季度进行党

  - 4 - 支部积分制管理。各党支部严格按照院党委制定的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附件 2),指派专人负责,根据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登记填写,按季汇总,经党员核实确认后,在每季度最后一天(遇周六、周日,顺序提前 1 天)将汇总结果报院党委审核备案。党支部每季度考核由党办具体量化反馈至支部核实确认后,与党员季度积分结果同期汇总报院党委审核,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党支部进行公开,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院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办法(试行)》(附件 3,另行发文),每年终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党员每年第四季度积分结果不另行通报,结合年终党支部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定格工作,按比例核算为该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结果,予以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操作流程分为 8 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年初党办结合党建重点任务和医院中心工作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进行相应项目调整。党支部结合党员岗位工作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党员任务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要与党员所在科室绩效考核指标相结合。党支部每季度对考核结果靠后、日常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支委班子集体约谈;经约谈在第二季度仍然考核靠后、表现不佳的党员经支委会讨论后,报院党委审定并全院通报;经通报在第三个季度依然考核靠后、表现不佳的党员经支委会讨论后,报院党委审定,纳入党员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当月绩效考核,由科室进行二次绩效扣罚,并要求科室配合党支部对该党员进行严格监督教育管理。

 2.确定党员积分记录员。党支部积分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原则上建议由各党小组长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积分台账填写、积分核算上报等工作。

 3.党支部、党员申请。党支部、党员每季度第一周填写上一季度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申请表》(附件 4、5),汇报本季度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支部由联系点领导签字确认,党员由党支部书记、科主任签字确认(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分别交送党办、支部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党办、支部记录员每季度收集登记党支部、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登记表》(附件 4-1,5-1)。

 5.积分结果初评。党办反馈各党支部每季度积分情况,征求意见。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季度积分初步意见。

 6.积分结果评定。每季度第一个组织生活日(周四),党办向党支部通报上季度积分情况;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季度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核实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通报登记。经党支部、党员对上季度积分结果进行核实无异议后上报院党委审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党支部、各科室,接受全院干部职工群众监督。党支部、党员积分情况登记在《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台账》纳入下一季度考核(附加 4-2,5-2),党支部按要求建好党员积分台帐,接受院党委积分核查。

  - 6 - 8.年底评议。每年底,由院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积分结果按照年终考核和民主评议要求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得分为党支部、党员年度考核得分,以此分别进行党员定格评优,党支部、党小组评先。记录员登记在《党员积分制管理年度综合积分登记表》(附件 4-3,5-3)。

 五、党支部、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获得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民主评议定格为优秀的党员,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院党委监督指导,党支部指派党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党支部、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量化积分,实现党支部、党员管理日常化、实绩化、动态化,使院党委管理权限下沉到党支部,真正调动起党支部主动管理、活跃氛围、服务党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促使每位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明确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化具体为导向,化导向为每个党员的实际行动、一言一行,为建强支部、严管党员打下坚实基础。

 2.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了切实做好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要成立工作机构,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任副组长,各党小组长为记录

 员。依据院党委积分制管理细则按季度做好量化积分工作,从源头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

 3.紧扣指标,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医院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比学赶超。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置,强化监督教育管理。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党员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为我院党的建设打牢基础。

 附件:

 1.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另行发文)

 ; 2.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 3. 《党员民主评议办法》(另行发文); 4. 党支部积分制管理申请表; 4-1 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考核登记表; 4-2 党支部积分制季度积分管理台账; 4-3 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年度综合积分登记表; 5.党员积分制管理申请表; 5-1 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考核登记表; 5-2 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管理台账; 5-3 党员积分制管理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 6.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党员审批表; 7.党员积分制管理迁转登记表。

  8 附件 2: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总 100 分)

 备注:

 1.党员大会参会情况、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情况由党办提供。2.模范作用发挥、参加医院各类活动等数据由党支部、党小组自行统计。3.组织生活、党费缴纳、党内主题活动参加等数据由各支部自行统计。4 党员各类获奖加分项需自行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相关证明。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值考核办法 考核人 值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值考核办法 考核人 值 政治学习政治学习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重要思想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武威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党要官党、从严治党方针。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按时院党委和党支部安排的学习任务。

 0 依据党支部对每位党员各项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登记和党办实绩数据统计。每缺一份扣 3分,抄袭、雷同材料扣 2 分,完成质量不高扣 1 分。在院报、网站等内部宣传平台上发表 1篇党建相关文章加 2 分。

 支部 考核 组织纪律组织纪律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其他活动,自觉按期交纳党费,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关心党的工作,向党组织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党内监督。

 0 统计每位党员会议出勤率,包括支部组织生活会、凡要求党员参加的大会、参加党内外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党费缴纳等,依据各部门数据汇总,党办实绩数据统计。无故缺席扣 3 分,每迟到 10 分钟扣 1 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按缺席对待(组织生活会由支部核实)。

 支部 考核 遵纪守法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事实,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作斗争。认真执行《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0 依据医院纪委、监察科、医务科各项数据统计。廉洁行医、违纪违规、发生医患纠风等情况。党员违规被投诉一次扣 3 分,引发医患纠纷扣 4 分。党员被批评通报 1 次扣 2分,可累计扣分。党员收到表扬意见 1 次加 0.5 分;表扬信 1 次加 1 分;锦旗 1 面加 1分,拒收红包一次加 1 分。依据医务科当年医务人员...

篇三: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意见征求意见

2020 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 100 分计算,分基础分 20分、任务分 70 分和奖励分 10 分。20xx 年党员基础分为 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 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20 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70 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 5-6 分。根据评诺情

 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3)奖励分(10 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 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 90 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 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 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 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3)参与“”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党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5)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6)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

 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 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 10 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 12 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 20xx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 20 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 11 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 分)、赋分标准、评分办

 法以及奖励分(10 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 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 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

 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 4-6),在每月 10 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 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 90 分(含 90 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 分(含 80 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 分(含60 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 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

 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2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标准和党员争做“六种人”标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二、管理范围

  基层各党支部管理的中共正式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三、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和奖励分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100 分)。根据党员义务和“六种人”标准,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做讲政治的明白人(40 分)

 (1)遵循党章党纪党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听党话、跟党走(5 分);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事关政治方向和重大原则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5分)。凡出现违反党的“六大纪律”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2)履行义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5 分)。未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组织纪律涣散,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彻底、不到位的,每次扣 1 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笔记记录不完整、不齐全的,每次扣 1 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组织活动。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5 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5 分)。未按要求参加组织活动的,每次扣 2 分。无特殊情况无故缺席组织生活会的,或请假后未完成补课的,该项不得分。

  (4)发挥好党员的桥梁作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事事、处处传播党的声音(3 分);当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疑问,对中央的决策部署认识有偏差,要主动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3 分);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妄议中央决策和大政方针的现象,要勇于站出来,理直气壮地进行批驳和纠正,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4 分)。对人云

 亦云,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票否决。未及时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的,每次扣 1 分。

  (5)党性分析。每半年自觉进行党性分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按要求主动提交党性分析报告(5 分)。未提交党性分析报告的,该项不得分。

  2.做守纪律的正派人(25 分)

  (1)遵守党风党纪。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戒,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筑牢廉洁从政的法纪屏障(3 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始终做到不触“红线”,不踩“雷区”(2分)。对设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 5 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的,每次扣 1 分。不遵守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或给企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违反有关规定及受到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处理的,该项不得分。

  (2)执行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行业内管理规定(10 分)。受到部门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的,每次扣 2 分;受分公司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扣 5 分;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一票否决。本项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交纳党费。认真执行党费日制度,按时、足额、自

 觉交纳党费的(5 分)。无故、延期半个月内交纳的,每次扣1 分;延期一个月以上交纳的,扣 5 分;无故延期 2 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

  (4)佩戴党徽。党员个人是否自觉佩戴党徽,接受群众监督(5 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自觉佩戴党徽一次扣 0.2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做比奉献的带头人(10 分)

  (1)带头作用好。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做出表率,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3 分)。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扣 1 分;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散播不良思想的,每次扣 1分;有损党员形象的行为、党内闹事、无原则纠纷等有损害企业形象的,该项不得分。

  (2)骨干作用好。对于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主动热情地帮助解决(2 分);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要正确地给以解释和回答(1 分);当群众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敢于挺身而出,保护群众的利益(2 分)。对群众的困难不及时向上级反映的,扣 1 分;对群众的疑问,未正确地给以解释和回答的,每次扣 0.5 分;未履行保护群众利益义务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党建+”系列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岗位情况进行走访,并完成走访调查走访记录(2

 分)。每缺一次扣 1 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4.做敢担当的实干人(10 分)

  (1)完成任务。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5 分)。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 3 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每次扣 1 分;对党组织、分公司的决议或决定事项恶意抵触,消极怠工,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 5 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2)岗位职责。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5 分)。未严格执行制度流程,造成工作延误的,每次扣 5 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 5 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5.做勤学习的进取人(15 分)

  (1)党员大会。全勤出席党员大会(3 分);因公请假,事后及时补课完成相关内容的学习(2 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 1 分;未完成补课记录的,每次扣 1 分。

  (2)集中学习。积极参加党组织、分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类学习任务,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本领(5分)。无个人学习记录的,或者学习记录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 0.5 分。

  (3)自学提升。自觉完成相关平台的学...

篇四: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意见征求意见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细则项目内容 计 分 标 准分值扣 分得分日常行为积分政治合格(20分)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5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的扣 5 分。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5无故不参加上级党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或会议,扣 2 分/次。3、增强“四个自信”,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5公开发表有损党的形象的不当言论的扣 2分/次。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扣 1 分/次;因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被查实的,扣 2 分/次。执行纪律合格(20分)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 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扣 1 分/次。2、按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党组织生活。5无故缺席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组织生活,扣 1 分/次。3、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5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5品德合格(20分)1、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存在腐化堕落、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等生活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2 分/次。2、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群众口碑好。5 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扣 2 分/次;3、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孝敬父母、爱护子女。5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扣 5分。4、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4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的,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发挥作用合格(20分)1、爱岗敬业,熟悉业务,团结同志,相互配合,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扣 2 分/次;工作拖拉、效率低、推诿扯皮的扣 2 分/次;工作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扣 2 分/次。2、积极开展“三联二访一帮”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5不按相关要求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的,扣 2分;不按要求走访群众,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扣 1 分/次。3、支持参与中心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帮助教育引导群众,调解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5不支持不参与党建、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环境整治等工作的扣 2 分/次;4、践行党员承诺,服务党员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敢于担当,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积极奉献。5不参与党支部号召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的,扣 1 分/次。年 月

 项目内容 计 分 标 准分值加 分奖励积分(10分)1、工作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或群众满意。31、个人工作、学习(含文体活动)受到表彰的,省级加 3 分,市级加 2 分,县级加1 分,单位加 0.5 分。同一表彰内容按最高分计算,不累加。2、在各级党报党刊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3公开发表党建新闻、信息和文章的,国家级加 3 分/篇,省级报刊加 2 分/篇,市级报刊加 1 分/篇,县级报刊加 0.5 分/篇3、其他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4其他方面包括招商引资、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抗洪救灾等,酌情加 1-3分/次。年度评议积分(20分)评议为优秀:20 分合格:15 分基本合格:10 分不合格:5 分20注:1、扣分项目累计扣分不超过所属计分标准项目的分值,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所属计分标准项目的分值。2、以下党员该年度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侵占集体资产或者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3、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70-89 分为合格,60-69 分(含 60 分)为基本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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