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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提升全区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省级、区级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31 18:2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提升全区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省级、区级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加强提升全区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省级、区级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加强提升全区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省级、区级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xx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三融入”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做好2022年民生实事工作,接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五个体系”建设,全面推进2022年全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五个振兴”实施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以振兴xx河流域乡村文化为目标,以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按照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强对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易地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及全区乡村振兴镇(街)综合文化站、xx河流域镇(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示范点建设,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综合文化站建设

综合文化站可与其他文化、社会教育、社会服务设施合并建设,但不得与镇(街)办公楼合并建设,在与镇(街)办公楼使用同一场地进行建设时,应独立成区,并设有专用出入口。在与其他文化、社会教育、社会服务设施合并建设时,文化站功能用房应相对集中,便于开展活动,避免相互干扰。综合文化站应设置文体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厅、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培训室、广播室、管理用房等,并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确保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重点完成板桥镇综合文化站提档升级示范点打造工作,其他镇(街)综合文化站按照文化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文化站阵地建设工作。

(二)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xx〔2017〕xx号)有关规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要依托党组织活动场所、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和保证服务持续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设置农家书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室(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村史室、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广播室、戏台等,并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确保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包含一个9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按照乡村振兴(xx河流域)工作要求重点完成xx镇xx村、xx社区、xx镇xx社区提档升级示范点打造工作,其他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阵地建设工作。

(三)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分别是: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安置点、xx街道办事处xxx社区安置点、xx镇xxx社区安置点、xx镇xx社区安置点、xx镇xx社区安置点。《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移民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22〕x号)文件明确xx镇xxx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2022年省级示范点,需设置图书室(农家书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室、文体活动室、村史室、志愿服务工作站、广播室、戏台等,不断完善中心文化服务功能;
组建文化志愿队伍、演出团队、健身团队,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运用广播室、宣传栏、微信群等载体,开展感恩教育、普法教育、市民意识教育、文明家庭、勤劳致富模范户、身边好人等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四点半”学校建设,为儿童提供集中学习教育等。其他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可参照省级标准完善相关设施建设。

(四)全力保障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日常运营

1.人员保障。根据《xx市xx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文化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xx〔2017〕xx号)《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18〕xx号)文件要求,镇(街)综合文化站配置编制人员不少于2人;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由村(社区)“两委”明确1名同志兼职负责此项工作或政府购买的公益性文化岗位负责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

2.实行免费开放。推行错时开放、公休日及国家节假日应当开放。综合文化站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公示文化服务内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公示文化服务内容。

3.活动开展。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结合党的政策宣传、文化宣传、党员教育、市民意识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民间文艺演出、特色节庆活动等工作开展文化活动。镇(街)综合文化站每年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不少于10次,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不少于4次;
每年针对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
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6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3月至4月

区文化旅游局制定全区实施方案,各镇(街)科宣中心(公共服务办)结合全区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三融入”及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示范点等工作,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8月

各镇(街)科宣中心(公共服务办)对照文件要求和建设标准,加强对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打造工作,在8月30日前重点完成xxx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建设、xx镇综合文化站及xx村、xx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区级示范点任务,其余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其他4个易地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参照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不断完善文化阵地建设工作。

(三)验收阶段:2022年9月至10月

各镇(街)科宣中心(公共服务办)开展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区文化旅游局组织人员对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打造工作完成情况和xx镇xx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阶段:2021年12月

区文化旅游局认真总结建设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xx市文化旅游局及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是坚持文化自信、提升国家文明城市建设指标、巩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创新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共文化及产业发展股要做好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工作;
区图书馆要开展好送阅读下乡活动,并指导镇(街)开展好全民阅读活动;
区文化馆要结合乡村振兴文化行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好文化活动,并加强对镇(街)文化活动的指导工作;
各镇(街)科宣中心(公共服务办)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打造工作、易地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及全区乡村振兴镇(街)综合文化站、xx河流域镇(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示范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为全区乡村振兴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二)保障资金,强化建设。局办公室、公共文化及产业发展股负责做好相关专项资金的对接和拨付,为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打造和省级示范点建设提供一定经费保障。同时,各镇(街)科宣中心(公共服务办)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核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建立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机制,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问题解决不及时、推诿的,将报相关部门予以通报。

 

附件:

1.2022年xx省易地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名单

2.2022年xx区乡村振兴镇(街)综合文化站提档升级示范点名单

3.2022年xx区乡村振兴(xx河流域)镇(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示范点名单

4.xx省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标准(试行)

5.镇(街)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

6.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附件1

2022年xx省易地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名单

序号

镇(街)

综合性文化

服务中心

备注

1

 

附件2

2022年xx区乡村振兴镇(街)综合文化站提档升级示范点名单

序号

名称

镇(街)

备注

1

 

附件3

2022年xx区乡村振兴(xx河流域)镇(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示范点名单

序号

镇(街)

综合性文化

服务中心

备注

1

2

3

 

附件4

xx省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标准(试行)

服务内容

标准

服务场所

 

1.乡镇级(服务万人以上)安置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中设置多功能活动室、图书室、培训教室、文艺演出场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管理用房。室外设置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及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村级(服务万人以下)安置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其中设置图书室(农家书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室、文体活动室、村史室、志愿服务工作站、广播室,室外设置不低于90平方米的戏台与活动场地。

2.演出、阅览、培训、展览、体育健身、信息网络传输等设备基本齐全,且完整造册登记,保管、维护措施完善,设备能正常使用,无挪用、变卖现象。

3.实行免费开放。周末及国家节假日错时开放。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常设免费活动项目不少于4项,并公示文化服务内容。能提供免费Wi-Fi服务。

4.纳入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分馆进行管理,图书统一编目,实现统借统还。

文化设施

1.公共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2000册;
报纸、期刊不少于5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册。

2.多功能活动室配置有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影视播放等所需的电脑、投影、音响、话筒、常用乐器等设备。

3.文化广场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免费为群众提供时政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等报纸阅读服务。

4.宣传栏不少于2个。

文化活动

1.乡镇级每年组织开展包括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普法教育、市民意识教育、民间文艺演出、体育活动、特色节庆活动等各种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其中:单项性文体活动不少于6次,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l次,各种文艺演出不少于5场。

村级每年组织开展包括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普法教育、市民意识教育、民间文艺演出、体育活动、特色节庆活动等各种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6次。

2.每年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2次。

3.至少有1个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4.常年开设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不少于2项。

6.每年针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人员配置

1.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
其中不少于1个政府购买的公益岗位。

2.专兼职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3.乡镇级所属群众业余文体团队不少于3支;
村级不少于1支。

4.有一定文艺专长的文化志愿者不少于2人。

 

附件5

镇(街)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

服务内容

标准

服务场所

 

1.综合文化站可与其他文化、社会教育、社会服务施合并建设,但不得与镇(街)办公楼合并建设,在与镇(街)办公楼使用同一场地进行建设时,应独立成区,并设有专用出入口。在与其他文化、社会教育、社会服务设施合并建设时,文化站功能用房应相对集中,便于开展活动,避免相互干扰。

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中设置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培训室、多功能厅、管理用房等,室外设置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

2.演出、阅览、培训、展览、体育健身、信息网络传输等设备基本齐全,且完整造册登记,保管、维护措施完善,设备能正常使用,无挪用、变卖现象。

3.实行免费开放。周末及国家节假日错时开放。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公示文化服务内容。能提供免费Wi-Fi服务。

4.纳入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分馆进行管理,图书统一编目,实现统借统还。

文化设施

1.公共图书阅览室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500册;
报纸、期刊不少于5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册,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1次。

2.多功能活动室配置有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影视播放等所需的电脑、投影、音响、话筒、常用乐器等设备。

3.文化广场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免费为群众提供时政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等报纸阅读服务。

4.配置不少于15㎡宣传栏1个。

文化活动

1.每年组织开展包括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普法教育、市民意识教育、民间文艺演出、体育活动、特色节庆活动等各种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0次。

2.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不少于4次。

3.每年举办针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

4.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6次。

人员配置

1.配置编制人员不少于于2人,规模大的镇(街)适当增加。

2.专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附件6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服务内容

标准

服务场所

 

1.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xx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xx〔2017〕117号)执行,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建设。

设置宣传栏、文体活动室、农家书屋或图书室、多功能室(厅)、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室(电子阅览室)、村史室(乡愁馆)、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广播室、戏台等,文体活动室不少于90平米,室外活动场地不少于15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关文体设施设备。

2.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统一悬挂“XX镇(街道办)XX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函牌,函牌尺寸因地制宜,一般规格为30cm×180cm或60cm×90cm。

3.实行免费开放。周末及国家节假日错时开放。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公示文化服务内容。

文化设施

1.公共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于1000册。

2.多功能活动室配置有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影视播放等所需的电脑、投影、音响、话筒、常用乐器等设备。

3.文化广场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免费为群众提供时政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等报纸阅读服务。

4.配置不少于15㎡宣传栏1个。

文化活动

每年组织开展包括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普法教育、市民意识教育、民间文艺演出、体育活动、特色节庆活动等各种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人员配置

1.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由村(社区)“两委”明确1名同志兼职负责此项工作或政府购买的公益性文化岗位负责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

2.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3.村级群众业余文体团队不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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