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自查报告 >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报告0630【精选推荐】

时间:2023-09-05 19:40:04 来源:网友投稿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报告

在市药监局领导的指导和关怀下,依据GSP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使我店各项工作都逐渐走上合法,规范的正轨。

本店进行自查自评情况如下:

1.保证药品购进渠道的合法规范:购进药品时,建立供货单位和产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法药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

2.药品实行分类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分区域摆放, 设有明显标识以区分;处方药和OTC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并且不得开架自选(处方药中的维生素和保健品除外)。原有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非药品区域除了“非药品区域”标识外,还应该有“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使用”等等提示语。

3. 本店已设立质量负责人,并负责处方的审核;从事药品经营,保管,养护人员,都已经过了市药监局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本店员工,都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要求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按处方销售和登记。

4.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清洁卫生,用于销售药品的陈列,温控,调配设备齐全,在用的计量器具按规定检测合格。

5.营业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服务卡,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

6.我店能按规定依据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依法认证审核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并签字,营业员依据处方销售处方药,并提示顾客注意事项。

由于本店新开业,各方面工作和业务水平有限,希望药监局领导来我店指导检查,使我店的各项工作做的更完善。

抚顺市顺城区诚东药房2011年8月22日

推荐访问:自查 专项整治 自评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报告0630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报告20230630 药品安全专项工作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