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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楼堂馆所的自查报告3篇

时间:2022-09-26 15:00:0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开展楼堂馆所的自查报告3篇关于开展楼堂馆所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部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楼堂馆所的自查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楼堂馆所的自查报告3篇

篇一:关于开展楼堂馆所的自查报告

于开展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国管办[2013]276 号)精神,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部属各单位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现就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内容

  部直属事业单位(含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二级站、所)和直属垦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办公楼、培训中心以及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新建、改造、翻扩建(增加面积的翻建)、改造、迁建及修缮购置等项目。

  (一)所有在建项目(不论何时开工建设的);

  (二)已审批但还未开工项目。

 自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上述项目、项目审批情况、资金来源组成、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情况、建设进展情况、建后使用安排等。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尽快开展自查工作,按附件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并形成自查报告。数据表格及自查报告请务必于 9 月 17 日之前报送部发展计划司投资处,电子表格发送至 jhstzc@agri.gov.cn。各单位要对上报自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表格请按附件表样自行制作,或登陆中国农业建设信息网(ac.agr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办发[2013]17 号等文件,充分认识停建和清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中央关于项目清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切实加强对自查清理工作领导,明确责任,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开展项目清理工作,认真报送自查清理情况有关材料。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部机关及下属研究站所的清理自查及情况上报工作由院本级统筹负责。

 联系人:矫健 59192565

  杨军 59193252

  附件:1、楼堂馆所项目自查基本情况表

  2、表格填报说明

  发展计划司 2013 年 9 月 11 日

篇二:关于开展楼堂馆所的自查报告

用房整改自查报告 篇一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 9 人,实际在职干部 14人,临聘人员 2 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 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 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 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 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 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 7.5m2 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篇二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局印发了《煤炭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加以整改,确保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自查报告范文 二、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局机关总编制数 22 人;煤征站总编制数 62 人,按照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 9,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为 6 标准进行了自查整改,原使用的 602 室(42.4)已空出交机关事务局。具体整改情况见汇总表。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局现办公用房有 13 间(其中煤征站 5 间),总共使用面积为282.32 平方米。通过自查,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没有超出规定的标准。我局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违规情况和行为。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办公室,维持办公室现状;自查报告范文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自查报告范文。

 篇三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13〕59 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13〕277 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 1779.86 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 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 人,实有职工人数 47 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篇三:关于开展楼堂馆所的自查报告

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机关事业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行政、事业单位等所用的房屋。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

 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请参阅。

 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 中办发〔 20**〕 〕7 17 号) ) 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 县委办发〔 20**〕 〕1 101 号文件) ) 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 和平面图的通知》( ( 县委办发〔 20** 〕1 101 号文件) )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 1 2011 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 ( 张发改投资〔 2011 〕7 37 号) ) ,1 2011 年 年 4 4 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 20**年 年 7 7 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 含地下室面积约 约 0 620 平方米) ) 。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平,实用面积为平方米。县环保业

 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0 700 万元( ( 其中:省财政厅 0 2010 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 0 200 万元( ( 甘财建〔 2010 〕1 511 号) ) 、1 2011 年下达算 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 0 50 万元

 ( ( 甘财建〔 2011 〕 54号 ); 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 ) 。

 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 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 6 6 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 ,局机关除 4 4 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 6 6 人( (含 含 3 3 名股室负责人,会计 1 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 2 2 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 2 2 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 5 5 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 2 2 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 3 3 人、援助大学生 1 1 人; ; 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 4 4 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 7 7 人,尚缺监测站站长 1 1 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 5 15 人,现有人员 3 23 人。其中, , 正科级 2 2 人,副科级 4 4 人,科员 7 17 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 公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 % 。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平方米; ; 负一层储藏室 2 2 , 间共平方米,2 2 个停车位共平方米; ; 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

 制 大厅等公共面积为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 15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 8 108 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 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 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 ) ,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 ( 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 超标面积平方米) ) 。

 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局 县环境保护局 6 6 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 队 2 2 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平方米。

 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环发〔 2011 〕7 97 号) ) 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 年 9 9 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 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 ( 不少于 20人 ), 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 (于 人均不少于 8 8平方米) )为 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 0 490 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

 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 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 年 0 10 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 ( 不少于 1012 人 ), 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于 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 0 1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于 少于 5 15 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 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 于 0 10 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三是对照( ( 中办发〔 20** 〕7 17 号) ) 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 ; 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

 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 ; 也不 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 ; 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平方米的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二】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 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

 一、整改基本情况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 8 38 名:在编在岗 7 17 名,其中科级干部 部 7 7 名、一般干部 0 10 名; ; 下派干部 8 8 名,其土局 2 2 名、司法局 局 1 1 名、城建局 1 1 名、农粮局 3 3 名、派出所 1 1 名; ; 其他干部3 13 名,其中乡聘干部 6 6 名、大学生村官 6 6 名、三支一扶 1 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其

 中办公室用房 1 261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平方米、设备用房平方米、附属用房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平方米( ( 含走廊、阳台、 楼梯等) ) 。

 1 1房 、办公室用房 1 261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乡科级干部 部 7 7 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 1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平方米( ( 张朝晖同志使用平方米) ) ,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平方米( ( 温华锦同志使用平方米) ) ,5 5 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平方米,人均平方米; ; 一般干部 1 31 名,其中 9 29 名干部在乡办公、1 1 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 1 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平方米,人均平方米; ; 派出所警务室 2 2 间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 2 、公共服务用房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会议室 2 2 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平方米、大会议室平方米; ; 便民服务中心 1 1间平方米; ; 接访室 1 1 间平方米; ; 林权纠纷调处室 1 1 间平方米; ;档案室 1 1 间平方米; ; 物资室 1 1 间平方米; ; 文印室 1 1 间平方米; ;人武部沙盘室 1 1 间平方米; ; 计生服务所 B B 超室 1 1 间平方米; ; 计生服务所孕检室 1 1 间平方米; ; 卫生间 1 1 间平方米。

 3 3 、设备用房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 1 1间平方米。

 4 4房 、附属用房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厨房 1 1 间面积平

 方米; ; 食堂 2 2 间,面积分别为、平方米。

 5 5 、乡财政所在编在岗 2 2 人、聘用干部 1 1 人 、乡干部 1 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2 2 间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平方米、财政所 2 2 名干部办公室平方米,人均平方米; ; 公共服务用房 2 2间 间 6 36 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平方米、资料室平方米; ; 其余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 9 9 平方米、普通干部 6 6 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 50% ,因办公大楼均纪 为上世纪 0 90 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 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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