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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7篇

时间:2022-10-02 12: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7篇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学校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是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条件。当前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际与党和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今天为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7篇,供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7篇

篇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是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条件。当前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际与党和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进一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各学校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省委巡视苏州高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现就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岗位意识形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校迅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部门岗位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能,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单位,从思想动态、制度机制、舆情掌握、岗位职责、信息安全等方面,认真查找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列出具体情形,并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评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管用、有效的防控措施。通过梳理岗位风险清单、强化风险预警、定期分析研判,系统化构建意识形态工作闭环,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重点排查和防控五类风险 思想动态风险。因党性意识不强、学习不到位、思想警觉不高等,可能产生思想认识偏差的风险; 制度机制风险。因制度、规定缺失或者相关的要求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存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风险; 舆情掌握风险。因对管理服务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思想动态缺乏了解,存在舆情隐患的风险; 岗位职责风险。对岗位意识形态职责认识不清,工作履职可能错位、缺位,进而引发行为、言论偏差的风险; 信息安全风险。因工作流程、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可能存在重要信息违规泄露的风险。

 各学校党组织应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排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防控融入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的全过程,从严从实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对薄弱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意识形态岗位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一、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职责

 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明确责任。总支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抓好落实。总支委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我校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学校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底前落实。

 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6 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

 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 次。

 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 、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 月下旬、6 月下旬、9 月下旬、12 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 月中旬、6 月中旬、9 月中旬、12 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 12 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局党委。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3 月 12 日上午,滨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在 309 会议室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校党总支书记郝素文主持会议,就进一步完善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进行安排部署。学校班子成员和各处室、支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市委巡察发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问题整改,对照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文件要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防控措施,确保守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

 会议强调,学校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广大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时处置在业务领域、所属人员和管理阵地等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勇担立德树人时代使命,弘扬敬业奉献、育残成才的特校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自立自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篇二: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街道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 XX 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结合街道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做到工作“零缺陷”、排查“零盲区”、问题“零容忍”、事故“零发生”,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管理好党员干部。各社区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抵制生活中、朋友圈的各类谣言,严禁在手机朋友圈造谣传谣。对在公共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由纪委牵头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防范和管控境外渗透人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

 理,切实做好防范和管控非政府组织、宗教人士等影响恶劣的人员进入本辖区进行情报刺探和渗透活动,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三)防范和管控敌对势力。加强对“法轮功”分子、“民运分子”、“三股势力”等组织渗透破坏活动的防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加强舆情监控。加强重大舆情监控,对可能涉嫌发生重大舆情的,遇紧急情况,迅速展开舆情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加强舆情会商和研判预警,控制舆情态势,严格把握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管控好信息传播途径。加强系统网络管理,严禁利用网络发布、传播各类损害意识形态安全的信息,通过增加监控软件、硬件防火墙等设备,截断传播途径,发现相关隐患及时处理。

 (六)管控好信息发布审核关。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类发布信息的审核和把关,严格发布信息的初审、复审和审核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切实把控好“出口关”。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XX 街道、社区加强发布稿件的审核,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给任何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

 (七)管控理论阵地。重点排查理论讲座报告会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并整改好。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书记 XX 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主任 XX 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XX 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各部门、各社区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落实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履职尽职,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狠抓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力、敷衍作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责问责。

篇三: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党建与思想教育总第 652 期2021·13新时代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的四维构建□ 侯 欣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了战略发展机遇期,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风险因素呈现出增多的趋势。这亟须我们做好意识形态的风险防控工作,构建意识形态的研判机制、评估机制、协同机制和责任机制,运用制度的威力来应对意识形态风险的冲击,不断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最终维护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关键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作者简介:侯 欣,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湖北武汉 430070)项目基金: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新时代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构建”(2021V1017)、2020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力研究”(2020004)、201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融入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19JZD04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DOI:10.19865/j.cnki.xxdj.2021.13.011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21)13-0049-0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1](P223)

 。这是为构建和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所进行的战略部署,为我们构建风险防控机制提供了理论指引,也为我们今后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一、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机制的构建人们虽然无法将所有的风险都具体化,但是却可以对一些领域的风险进行研判,从而能够打好准备之战和主动之战。可以说,构建并完善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机制,是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前提。1. 构 建 意 识 形 态 研 判 机 制 需 要 强 化 风 险 意识。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这种客观存在犹如规律一般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只能规避风险或者转移风险,却无法完全地消除风险。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就要求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强化风险意识,且这种意识一定要非常明确、坚定而强烈。意识形态风险意识的强化,有利于及时弥补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漏洞,有利于增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避免因为麻痹大意而发生不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2. 构建意识形态研判机制需要找准风险源。我们要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首先要知道风险源在哪里。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风险的相关论述以及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论述,结合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源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内源性的风险,如意识形态风险意识不强或者意识形态防控能力不足等;另一类是外源性风险,如境外敌对势力的意识形态渗透和西化、境内一些组织制造的思想混乱以及社会转型带来的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等。找准意识形态风险源,有利于更好地制定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清单,找到每一个已经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风险点。3. 构建意识形态研判机制需要划定风险防控的重点场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虽然各种各样的风险我们都要做好防控,但重点还是要防控那些危害性较大的、全局性的风险。根据目前的研究成果可见,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的重点场域是高校和网络。一是高校一直以来都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有少数人错误地认为高校在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定后,应专心搞学术和科研,人为地将意识形态和学术对立起来。对此,列宁就曾《在全俄省、县国民教育局教育委员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严厉批评过教育工作脱离政治的旧中 青 年 学 者 论 坛49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总第 652 期2021·13观点,认为这是资产阶级用来欺骗群众的伪善的说法。在他看来,教育不仅要问政治、要讲政治,还有必要建立政治教育总委员会,将培育真正的共产主义者作为教育的目的。[2] (P13)

 二是网络作为最大的变量,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早在互联网刚兴起的时候,西方政要就认为“互联网是对付中国的办法”,他们利用自身在互联网上的活动能量和规模制造舆论漩涡、散布政治谣言,不间断地争夺网络阵地,削弱了马克思主义在网络空间的主导地位,导致网络空间的价值失序和价值分化。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智能算法推送产生的“过滤气泡” “私人订制” “信息茧房”等会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窄化及弱化。二、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机制构建所谓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就是对已经研判出来的各种意识形态风险做进一步的分析,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衡量,从而为下一步处理或治理提供数据,将损失降到最低或者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可以说,构建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机制,是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关键。因为遵从一定的评估原则,并根据科学的评估指标和科学的评估方法推算出意识形态的风险等级以及影响等级,将成为当前制定意识形态处理方案的重要参数。1. 意 识 形 态 风 险 评 估 应 遵 循 一 定 的 评 估 原则。一是要遵循人民性原则。

 “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一切工作的基本原则,因此意识形态的评估也不能例外。我们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以及重视群众的情绪表达,将此作为意识形态风险的“关键信号”。总之,凡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观念都应该加以关注,并对其可能存在的危害加以评估。二是要遵循全面性原则。根据意识形态风险的来源,可以分为内源性风险和外源性风险,这两种风险都会威胁到意识形态的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估过程中坚持全面性原则,要将不同维度的风险纳入评估范围;针对意识形态政策执行的不同阶段所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段评估,以便为下一阶段意识形态政策的制定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要遵循时效性原则。对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评估一定要把握时效性,要对潜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等级、影响范围等进行及时评估,如此方能做到有效化解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维护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2. 意 识 形 态 风 险 评 估 应 设 定 科 学 的 评 估 指标。遵从意识形态的评估原则,设定科学的意识形态风险评估的三级指标。以外源性风险作为一级指标,以社会思潮、社会舆论、社会文化以及社会行为四个部分作为二级指标,并在此四个二级指标下设定三级指标,其中社会思潮的三级指标为西方的意识形态和国内非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以量化人民群众对非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程度;社会舆论的三级指标为公共舆论和大众传播,考察社会上一些不正当言论,如诋毁英雄等的舆情指数;社会文化的三级指标为外来文化以及庸俗、低俗和媚俗文化,考察以上三类文化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侵蚀、污染和冲击程度;社会行为的三级指标为群体性事件和区域性冲突。要赋予每一个指标一定的权重,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加以检验。3. 意 识 形 态 风 险 评 估 应 选 择 科 学 的 评 估 方法。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评估应该采取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既通过一定的数量指标对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的严谨性,通过数据表格等做到一目了然,又要依据研究者的知识、经验等对风险作出判断。此外,还有一些经过改进的评估方法如模糊综合评价法、D-S 证据理论法、机器学习法、灰色理论法、贝叶斯网络推理算法以及德尔菲法等,汲取每种方法的优势,确保评估结果的精确性。4. 意 识 形 态 风 险 评 估 应 得 出 精 准 的 评 估 等级。在遵循一定的风险评估原则,按照风险评估标准,采取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风险等级进行精确的评估。在意识形态评估中,我们设置了“红—橙—黄—蓝—绿”5 个风险等级,其中红色为最高等级,绿色为最低等级;相应地可以划分为 5 个风险影响等级:关键—严重—一般—微小—可忽略。这五个风险等级将作为制定意识形态风险处理方案的根本依据。其中, “关键”的风险影响等级危害最大, “一般”为“无法挽回的历史性事件”,而“可忽略”的风险影响等级危害最小。最终制定出“金—银—铜”3 级处理方案, “金级”处理方案是顶层设计,属于战略层面的应急响应,由国家领导机构制定总体方案; “银级”处理方案是战术层面的应急响应,由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金级”处理方案; “铜级”处理方案是具体实施层面的应急响应,直接参与意识形态风险的处理和干预工作。三、意识形态风险协同机制构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国面临的威胁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呈现一种联动效应,且每一种威胁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之间都是没有明确边界的。此外,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还有可能会向政治、经中 青 年 学 者 论 坛50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总第 652 期2021·13济、国防等领域传导,引发各种风险叠加、演变乃至升级,如果防范不利最终可能危及党的执政地位,造成“无法挽回的历史性”损失。因此,我们不能强行地把它们割裂开来,需要构建意识形态风险的协同机制, “形成防范化解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合力”[3] 。1.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主体的协同。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是一项技术性很强且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广大民众等各个主体的作用,构建以党政机关为主导的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共同体。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需要开发一套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模型等,以便我们科学研判意识形态风险源、风险点,准确判断意识形态风险强度,这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者掌握意识形态规律,大数据应用专家做好舆情监测,数学领域专家搭建风险计算模型,同时还需要党政机关做好意识形态风险治理方案,实现理论成果到实践策略的转化。实践也反复证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各主体的相互合作有利于激发共同体承担更多责任的积极性。2.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各环节的协同。全周期的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包括风险发生前的监测与研判,风险发生时的应急处理,以及风险发生后的恢复重建和次生风险的防控,这涉及风险监控、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优先级排序以及风险治理降低活动等多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是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重要链条,都需要深入地加以考虑和谋划;因为只有确保了“防”和“治”链条的完美对接,才能形成合力。此外,由于意识形态领域的“灰犀牛”和“黑天鹅”事件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这就要求意识形态风险治理能够做到快速响应、精准施策,做到各个环节的协同联动。总之,无论是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主体的协同还是各环节的协同,都能够有力地保障风险防控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和信息互通、行动协调,以实现预设的风险管控的效果。四、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构建1. 明确意识形态风险的“一把手”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政治责任和担当,要将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甚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将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政班子的重要标准。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凸显“一把手”的责任主体作用,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做到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以及亲自处理,绝对“不能把防风险的责任都推给上面,也不能把防风险的责任都留给后面,更不能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地制造风险”[4] (P82)

 。2. 强化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制度保障。各单位要在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各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诸如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任务分解书、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评价体系等文件。总之,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相关制度的制定并严格执行能够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3. 抓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责任追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问责追责是避免好的制度沦为稻草人或者纸老虎的法宝,对于制度的落实具有非常巨大的作用。我们通过问责追责的形式,倒逼相关主体认真履行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抓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制度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的结果,对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搞形式主义的予以提醒或通报批评,做到“四必”,即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失责必究、究责必惩。

 “定期对风险因素和苗头进行全面排查,消除一切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和克服层层推责。”[5] 通过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责任追究,不仅有利于确保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的权威性,还有利于发挥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的警示功能,通过不断提升相关领导及直接负责人的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能力,提高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有效性,最终维护好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参考文献:[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2] 列宁全集,第 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 侯 欣,谢成宇 .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刍议[J].思想教育研究,2019,(7).[4]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5] 党评文.牢牢扛起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责任[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9,(3).责任编辑 周玉婷中 青 年 学 者 论 坛51

篇四: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意识,切实提升发现和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要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声,不断加强正面引导。

 二、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管、用、防并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重点管住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在出台可能引发舆情热点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时,或在发生涉及人防的重大舆情事件时,应当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定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四、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场所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前,应当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五、落实重大事件应对处置和汇报制。

 1.党组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布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做到“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

 3.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和市委宣传部,做到汇报及时、报告精准、实事求是,在市委和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处置重大事件。

 六、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1.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

 2.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中要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内容。

 3.定期对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4.加强对党外干部政治引领和政治教育。

 七、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和专题督查考核工作。

 1.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支部书记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签订责任状。

 2.定期组织支部书记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3.督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在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当事人和管辖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5.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同时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篇五: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委会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书面报市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党工委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工作汇报、研讨工作,督办任务落实,形成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层层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2 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单位舆情和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四)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

 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五)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党工委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六)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党工委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 至 2 次;及时向市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党工委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市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工委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和分管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党员干部有市委文件规定的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

 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新区党工委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事发半小时内电话报市委宣传部,2 小时内报新闻通稿)、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记者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新区宣传干事具体负责信息报送、记者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2、媒体记者采访接待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安排接待、采访安排、服务管理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市委宣传部。3、新闻发布申报审批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举办有新闻发布性质的活动,需填写好《新闻发布会报批表》,提前 3 个工作日到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按程序审批,登记备案。

 (二)网络阵地。4、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 30 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

 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5、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局党政办、宣传办,主要管理经局党组同意设立的网站、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按规定到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 QQ 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篇六: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街道街道意识形态领域

 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第一条

 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决策风险评估,对于 从 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有效维护政治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具有重要意 义 义。为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因决策失误引发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充分发挥决策风险评估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意识形态领域决策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和实施重大决策前,对可能产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作出风险评价结论。

 第三条

 评估范围:(一)事关地区经济发展、社会民生重大决策或工作安排部署;(二)涉及地区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决策;(三)涉及地区民族关系的重大决策;(四)涉及地区公共文化活动的决策;(五)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查获并封堵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的决策;(六)涉及网络舆论斗争的重大决策;(七)应当进行决策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风险等级:(一)一级风险,为容易引发区域内不特定人群极端情绪,进而否定地区党领导,或可能区域性产生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有关决策;(二)二级风险,为容易引发涉及群体强烈不满,进而制造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重

 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的有关决策;(三)三级风险,为容易引发极端个人或小范围群体不满情绪,并极有可能通过滋事、群体聚集等形式,持续制造社会面影响,并发布错误思想和言论,事态有进一步被炒作扩大可能的。

 第五条

 评估内容:(一)决策的合法性。决策机构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准确;是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是否履行报批和审查审批程序等。

 (二)决策的合理性。是否符合有利于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两个巩固”。

  (三)决策的可行性。决策实施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决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是否可能导致产生相关地区、有关领域群众的抵触情绪;是否能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四)决策的安全性。决策是否可能造成具有三级以上风险等级的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决策实施是否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影响是否超出群众承受能力;是否会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上访,重大社会治安问题、负面舆论过激过热以及其他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第六条

 评估程序:(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决策出台前,按本规定确定的评估内容自行组织评估,并形成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二)自行评估结束后,将评估报告、决策和实施方案、对涉及群体的舆论引导工作方案、决策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一并上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上报区委宣传部提请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工作组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三)接到评估申请后,配合区宣传部进行决策风险评估。

  第七条

 申请单位自接到书面送达意见后,对能够启动执行的决策,申请单位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牵头启动防范和应对意识形态风险工作。

 第八条

 未经决策风险评估或经评估未获通过的决策事项,不得启动执行,一经发现启动执行的,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及社区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某某街道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某某 街道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机制

 第一条

 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对于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清主流支流,调整工作安排作出针对性应对,确保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有效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科学有效开展分析研判工作,界定研判对象、规范研判流程、强化研判运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健全完善全街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风险防控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

 第三条

 街道党工委成立专门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安排任务的牵头组织、落实、协调、推动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辖区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安全稳定、民族宗教、公共文化、网络信息、群团工作等重点领域的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党委书记组成。

 第四条

 坚持常态定期分析研判与敏感时期、重点事件、重点群体集中分析相结合,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精神文明、民族宗教领域、网上舆情等领域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时间节点需注意问题进行

 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针对上级部门反馈的重点领域问题,在分析研判并进行处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反馈工作动态及处理结果。

 第五条

 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坚持每季度以党工委专题会议形式开展至少一次,原则上安排每年的 3月下旬、6 月下旬、9 月下旬、12 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进行研判。研判发言由党工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依次进行,分析研判会议必要时可扩大至机关科室负责人及社区党委负责人。

 第六条

 研判报告内容:(一)分管领域及所属人员思想状况;(二)分管领域思想意识显著特点;(三)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存在问题及风险管控办法。

 第七条

 风险等级:按照风险性质及危害波及范围和领域,将每季度全区发生的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事件风险等级进行评级定档,按照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对应为红、橙、黄、蓝四种风险等级指示标志。

 第八条

 (一)风险报告:街道党工委每半年向区委书面报告一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区委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二)风险提示:实行工作提示提醒制度,对存在高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事件,由街道意识形态

 风险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分管领域职能部门或社区发放工作提示函,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第九条

 工作指导:由街道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对存在高风险等级的工作领域及社区进行专项工作指导,督促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好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

 对因信息掌握不及时、分析研判不准确、处置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及社区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某某街道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某某 街道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第一条

 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责任,对于强化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具有重大意义。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织紧织密防控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网,建立健全一级盯一级、级级盯责任的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街道党工委责任:街道党工委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会议。

 第三条

  各社区党委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情况。

 第四条

  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各社区党委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把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意识形态领域风

 险防控工作落实。

 第六条

  责任追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2)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3)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党校、社区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

  进行责任追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某某街道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某某街道意识形态领域

 风险防控协同机制

  第一条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协同,有助于提高风险防控工作效率,有助于加快形成联动协调格局,有助于提升风雨坛地区全领域共同应对风险的大局意识,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各社区齐心合力的局面。为充分整各方面资源力量,搭建顺畅有序、高效运转、无缝衔接、综合施治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健全完善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意识形态领域各部门包括组织、宣传、纪检、民族宗教、统战、综治、信访等协同联动防控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第三条

 宣传部门主要负责: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加强对本地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党工委组织社区党委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

 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加强社区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在各社区组建网评队伍,提高网评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实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第四条

 纪检部门主要负责:将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条

 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选优配强各社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负责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合适、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第六条

 统战部门主要负责: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知识分子以及留学归国人员和网络意见人士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七条

 民族宗教部门主要负责: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本地区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第八条

 综治部门主要负责:加强信息舆情搜集研判,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应紧盯关键环节,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重点整治,深挖排摸黑恶线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第九条

  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增强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强化安全管理,加强人防、物防与技防建设,加大对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的控制管理,确保秘密安全、网络安全,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保持信访综治的稳定局面。

 第十条

 本制度由某某街道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篇七: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播电视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为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地生根,更好的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特制定本机制。

 一、台班子对市广播电视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起主导作用。

 二、台长应当带头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做到重要时期、重要节点对重大宣传报道要亲自部署、并跟踪结果

  三、台长及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台里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时听取了解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以及元旦、国庆、春节等关键时间和节点,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报道纪律、报道要求第一时间得到贯彻落实,及时防控好意识形态领域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遇到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台长请示汇报。

 四、加强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和发现全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五、做好日常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必要性的教育,让意识形态工作入脑入心,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成立贵溪市广播电视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领导小组。由台行政、业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台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七、台里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费,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紧绷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这根弦,及时向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领导小组汇报发现的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汇报,由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九、在工作中如出现差错,按照《贵溪市广播电视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贵溪市广播电视台新闻宣传差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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