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年度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菁选3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3-04-23 12:30:06 来源:网友投稿

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1  一、寒假离校及寒假期间  1.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不要组织人员集聚性的活动。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高度警惕,注重自我防护,遵纪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菁选3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菁选3篇(范例推荐)

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1

  一、寒假离校及寒假期间

  1.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不要组织人员集聚性的活动。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高度警惕,注重自我防护,遵纪守法,不在微信、微博、各类贴吧等公众*台发布不实言论,坚决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新入职教职员工需按要求申报健康状况和旅行经历。教职工放假离校时,尽量带好必要的办公用品和材料,以备线上教学和远程辅导需要,请各二级单位做好教职工寒假离校时间的登记报备工作。

  2.继续全面掌握假期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寒假期间,将继续实施健康监测和申报制度,须坚持在钉钉每日健康打卡,在时间和空间上准确判断、动态掌握教职工的健康状况。要求每一位教职工留有紧急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留二级单位备案。

  3.坚持非必要不外出.要求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一般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和聚会;寒假期间在本省内离开居住地杭州(安吉),通过钉钉提交《教职工离开居住地报备表》,二级学院备案;确需离开浙江的,须通过钉钉提交《疫情期间离浙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校园继续实施相对封闭式管理。继续严格执行进出校园审批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寒假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确需离开浙江省或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

  6.坚持非必要不入校。教职工办理各类事项从钉钉上在线申请即可完成,如需要线下办理,每周一至周五有值班人员接待,值班地点见学校寒假值班表,值班时间:8:30-16:30。

  7.人才引进工作正常进行。人事处将正常推进材料接收等各项工作。

  8.其他未尽事宜,可拨打寒假值班电话(见校内网通知)

  二、春季学期返校

  1.在非中高风险地区、无流行病学史、身体健康的教职工应正常返校工作。

  2.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返回杭州后接受核酸和血清检测,且检测结果正常,按照14+7+7隔离防控观察要求,符合返校条件后可正常返校工作。

  3.在国(境)外的教职工暂不返校。若返回,应第一时间通过钉钉提交《境外人员回国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入境后须遵守出入境的统一规定进行防控隔离、观察。

  4.在国(境)外和高风险地区的外籍教师暂不返校,学校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返校时间。

  5.返校(出行)途中,各位教职工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尽量采用私家车方式;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与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视病情及时就医检查。

  6.二级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教培训和身心健康教育,对中高风险地区人群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干预,组织好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培训,做好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

  7.继续做好全体教职工健康状况排摸,坚持每日健康打卡,返校需填写《个人健康报告表》(一人一表),不得瞒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及工作地点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二级单位要做好返校教职工体温监测与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体温正常、身体无不适者可进校工作;教职工应该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排查。

  8.对于应返校到岗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返校到岗的,应提前通过钉钉提交《教职工请假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对于未履行报备请假手续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区域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均应佩戴口罩。在校期间,教职工如发现身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联系校卫生所。

  10.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发现有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教师暂停上课,由学生本人或任课老师拨打防疫紧急电话(小和山校区:xx;安吉校区:xx),同时稳定学生情绪,要求学生都戴上口罩,组织学生自学,告知学生不要走动,等待辅导员通知后续安排。

  11.非必要不聚集,一般暂停举办各项线下大型会议、培训和招聘等群体性活动,采用钉钉视频会议、视频培训、视频面试等方式进行,不得举办聚集性大型活动。

  12.非必要不外出,严控外出,暂缓到中高风险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浙江省域的,通过钉钉提交《疫情期间离浙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返杭后经批准,方可正常返校工作。

  13.对目前还在国(境)外、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地区的教职工,二级单位要重点排查,关心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建立一对一结对服务制度,专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他们的近况。

  14.根据疫情变化,如上级或属地出台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学校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2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教工委、教委等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寒假、春节在即,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和谐的假期,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寒假安排

  学生放假6周,即从1月24日(周六)开始放假,3月7日(周六)、8日(周日)报到注册,3月9日(周一)正式上课。全院教职工原则上从1月28日(周三)开始轮休,3月6日(周五)报到上班。行政管理人员到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中心报到,学生辅导员到学生工作部报到,后勤管理人员到后勤管理中心报到。各部门要及时将职工报到情况及缺勤人员名单报送学院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中心,涉及学生报到注册、交费的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接待工作。

  二、总体工作目标

  学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逐级明确责任,从人、地、物等方面严格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持续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的总体工作目标,确保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加强寒假期间学生管理

  1.做好全体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1)离校安全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教育和提示,具体包括:防火、防盗、防抢劫、防上当受骗以及交通安全、自救常识等。要求学生在离开寝室前要打扫寝室卫生,关好门窗,关闭寝室内所有电源(包括插座等),锁好寝室房门,贵重物品带离宿舍等。

  (2)加强安全法纪教育:教育学生在假期里要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寒假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活动或其他任何非法活动,做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3)做好学生去向统计,召开学生安全专题会议,提出要求,进行教育引导。

  2.做好寒假期间信息沟通工作。

  (1)加强联系。

  深刻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学生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报送和上传下达工作,做到信息畅通,掌握工作主动权。构建学生安全稳定信息网:继续坚持建立以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学生干部、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的校内安全信息网。

  (2)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填写《离校去向表》,掌握学生去向。《离校去向表》内含离校时间、离校去向、假期通信地址、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等。要求学生回家后须及时向辅导员告知*安返回信息。辅导员如未及时收到学生*安返回的信息,应主动联系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如有特殊情况,应逐级上报。《离校去向表》由学生处妥善保存,学生处短信*台假期保证畅通。

  (3)建立双向沟通系统,确保信息畅通。

  建立各系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信息沟通系统。各系至少建立辅导员一级的与学生联系方式,使学校有情况能及时向学生传达、学生有情况能及时向学校汇报沟通。辅导员提供给学生的联系方式要求快捷有效,确保信息畅通。

  3.明确责任和要求,做好假期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1)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一律离校。离校期间,要建立学生本人、辅导员、学生家长三方沟通体制,确保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情况。

  (2)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并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管理人及职责,学生处要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20xx年1月7日至1月9日,集中开展寒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的各类问题,清查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死角、漏洞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学校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

  2.学校北门及东南门自20xx年1月15日至2月6日关闭,以加强对外卖、快递人员及车辆的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教学B楼适时采取封楼管理。

  4.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留守人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制订花名册上报保卫处备案。

  5.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各单位不得在校内组织大型活动。放映厅、剧场、摄影棚一律停止使用,影视中心、青影厂做好上述场所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由专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如遇特殊情况,确保人员第一时间到位(人员联系表报保卫处备案)。

  6.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保卫处及保安队要加强校园巡查力度和视频监视力度,及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7.学校保卫处要加强对校园及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监控与管理力度,以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1)全体保安员备勤。在此期间,保安队全体保安员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保卫处批准。

  (2)加大校园巡逻与监控巡检力度。巡逻保安员必须每隔一小时巡逻一次,每次巡逻为双岗;中控室值班保安员必须两人一岗,每隔两小时对监控图像进行巡检一次。

  (3)教学A楼、C楼在寒假期间必须24小时有岗,负责进出人员登记及外来人员盘查等。

  8.行政处及餐饮中心要把好寒假及春节期间的进货关,搞好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加大每日防火巡查,下班后严格落实断电、断气等要求,同时对主题餐吧等餐饮场所加强管控,确保假期停业期间大门封闭、断电、断气,疏散通道畅通,无安全隐患。

  9.行政处、交通服务中心要严把用车关,并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出行前的安全性能。学校公车原则上不出长途车(北京市以外),如因特殊需要出长途车的,须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10.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封楼管理(具体时间见行政处通知)。行政处、宿管科要对学生公寓做好以消防、治安为中心的各项安全检查;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岗位职责并安排好封楼期间的值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确保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坚决杜绝离岗、脱岗。

  11.假期期间,校内应停止一切施工。如因工期等原因不能按时停工的单位,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民工思想状态稳定,特别是声音学院、高精尖中心等单位的所属施工工地,必须指定主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由于监管不利给学院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行政处、保卫处要配合做好校园内各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12.国际交流学院落实好假期及春节期间的值班(值班表报保卫处备案),寒假期间不得容留外人住宿,确保在岗在位,做好留学生的管理,坚持每日进行全面的防火、防盗巡查,确保消防设施与器材无遮挡,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重点部位的畅通,并将巡查情况登记备案。

  13.加强部门沟通与重点人的管理。保卫处和相关单位要根据重点人防控方案,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预案,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明确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好对学校各重点人在寒假期间的管控工作,并与*、安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控动态,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解决措施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14.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学校各部门要注意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寒假前进行一次谈心教育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每个师生的思想动态,包括学生之间、学生和家庭之间、学生个人感情方面等等;确保在此期间不发生各类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15.学校宣传部、网络中心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网上动态,特别是网络中心要做好寒假期间校园网的24小时值班、监控与防护等工作。

  16.学校各单位要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准确上报。尤其涉及安全、影响稳定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问题的发生。

  五、突出抓好交通、消防的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突出加强对寒假、春节期间的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交通安全教育。在放寒假前,对所属师生员工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使所属师生员工树立守法意识、安全意识,特别要针对节日期间驾驶人易发生疲劳驾驶、酒后开车、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期间交通出行提示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文明行车、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2.消防安全教育。广泛利用校园网、部门微信、微博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所属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确保师生员工在假期期间的旅途或家中,不乱动火、不卧床抽烟、不私接乱拉电线等;在商场、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注意观察消防器材和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遇到火情时,保持镇静,及时拨打119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并能够及时疏散逃生。

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3

院属各部门: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师生感情、培育毕业生母校情结、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口碑的关键。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帮助学生顺利办理好离校前的各项手续,保证20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文明、有序、和谐”为总体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用爱心服务,积极引导,文明离校”为指导思想,全院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从各自工作特点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建设,制定相应措施,共同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紧张和谐、热烈喜庆的氛围,让广大毕业生满怀感恩、留恋之情踏上就业、创业之路。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并协调各系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x

  副组长:杨x

  成员:常x

  三、主要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

  1、召开毕业生工作协调会时间(学生工作处牵头):20xx年6月20日13:30时

  2、清缴学费(学生工作处牵头、财务处、各系配合)时间:20xx年6月15日-20xx年6月30日

  3、毕业生资格认定、出毕业生成绩单时间(教务处):20xx年6月17日前

  4、申请办理户档代理及收交学生就业协议书(招生就业处)时间:20xx年6月20日前

  5、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各相关部门):20xx年6月17日前,各系20xx届毕业生辅导员(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即可以班级为单位按离校清单所列顺序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6月24日—7月6日,与学生毕业离校有关的部门在各自办公地点设立服务站,并张贴“离校手续办理处”字样。各系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学生离校手续。

  6、毕业生备品清查时间(舍务科):20xx年7月5日-7月7日

  7、毕业典礼时间(各系负责):拟定于20xx年7月7日以各系为单位在教学楼601和627教室毕业生毕业典礼。

  8、毕业生离校时间(各系负责):20xx年7月7日

  9、各系将毕业证发放情况、学生领取证书后的签字名单送交学生工作处时间:20xx年7月8日

  四、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组织实施

  1、各系——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活动、及时做好毕业生返校学生名单统计、毕业生档案材料收交、毕业生论文收交、欠费学生告知并催缴费用、户档代理宣传、领取离校手续单并办理离校手续、统计上报就业率、毕业生离校登记、毕业典礼等具体工作,并加强系内、学生公寓值班,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情况与动态。责任人:各系主任

  2、招生就业处——收交学生就业协议书,统计全院就业率、上报毕业生派遣信息、办理学生报到证、办理户档代理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王岩

  3、财务处——整理欠费学生名单、清理相关费用、办理欠费学生交费手续等相关工作,将最终欠费学生名单于20xx年6月30日前通知到学生工作处。责任人:王立敏

  4、图书馆——认真细致做好毕业生图书资料归还、收缴借书证等相关工作。责任人:郭冬霞

  5、饮食中心——做好毕业生饭卡余额清退工作。责任人:刘静涛

  6、保卫处——办理省外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校园安全等相关工作。责任人:李宏伟

  7、党委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党员关系等相关工作。责任人:马贵民

  8、教务处教材设备科——整理欠书费学生名单。责任人:邱宇航

  9、教务处考务科——整理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没有技能证学生名单,打印合格学生成绩单。责任人:成国力

  10、院团委——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宣传,营造文明、和谐离校氛围,协调毕业典礼会场,团员组织关系转递等相关工作。责任人:梁大卓

  11、学生工作处舍务科——负责毕业生寝室备品的验收,回收寝室钥匙,办理毕业生退宿手续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田野

  12、学生工作处学生科——向相关处室提供毕业生名单,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转递等相关工作,组织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工作,收缴注销学生证、学生卡,发放毕业证书、报到证,负责答疑、协调证件发放等相关工作。对离校期间违纪的学生,缓发毕业证、报到证,并按照《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分装入学生档案。责任人:李勇

  13、总务处——督查学生备品的清点、验收工作;负责毕业生返校期间的后勤保障。责任人:静广利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以学生为本,为毕业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因为班级个别学生手续不完备而影响整个班级的手续办理,可通过辅导员(班主任)采取相应积极的措施给予解决。

  2、毕业证由各系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学生工作处领取。凡存在违纪处分未解除、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手续或财务手续不齐全等情况之一的学生,毕业证、报到证暂留学生工作处,待学生完善相关手续后发放,未发证原因由学生工作处告知各系,各系必须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告知毕业生,任何人不得以其它理由扣发毕业证。

  3、各系将学生返校时带回的就业协议书,以班级为单位送交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报到证。

  4、毕业证必须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发放。离校手续单是学生正常离校的基本依据,因此发放时需审查离校手续单上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发放毕业证,待学生完善相应手续后方可领取。各系要做好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之间的毕业证交接手续。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8日将本班毕业证发放情况、学生领取证书后的签字名单送交学生工作处保存,学生工作处统一于7月底将离校手续单及未发放的学生毕业证进行统计、造册,并注明未领证原因后交至学院档案室。

  5、毕业证原则上由学生本人领取,确因实际困难本人未能到校,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的,代领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本人亲笔委托书领取,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事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

  6、以下遗留问题解决后,按毕业生离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为:

  (1)7月7日—7月15日交清学费的学生,持财务处出具的该生费用已交清的手续,由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15日上午统一到学生工作处审核办理毕业手续。7月15日后再交清学费的学生领取毕业证时间另行通知。

  (2)违纪学生需待考察期满,个人申请解除处分并交齐相关材料,本系写出书面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同意后方可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3)成绩不合格准予结业的学生,可申请重修,需主动和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在教务处规定的重修考试时间返校完成考试,待全部科目合格后,持成绩单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毕业证书时间按发证时间填写,仍有不及格者将获得结业证书,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7、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邮寄至相应省、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按照报到证上的时间和地址办理相关手续。成绩不合格、毕业离校期间违纪或离校手续尚未办结的毕业生档案,一律不予启动。档案材料不完善者先补齐相关材料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8、未尽事宜可向相关部门咨询:成绩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学费相关问题可咨询财务处,人事代理相关问题可咨询招生就业处,毕业证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工作处,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可咨询保卫处。

推荐访问:离校 寒假 工作方案 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 菁选3篇 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1 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100字 寒假期间离校工作方案1000字 学生寒假离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