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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简报5篇

时间:2022-10-01 19:10:05 来源:网友投稿

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简报5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简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工伤保险处 时间: 2012-05-1108:33: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简报5篇,供大家参考。

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简报5篇

篇一: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简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工伤保险处

  时间:

 2012-05-11 08: 33: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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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号】

 :

 豫人社工伤[2012] 9 号 【主题词】

 :

 社会保障 工伤保险 老工伤 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直管试点县( 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事业单位等组织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豫人社工伤〔2011〕 8 号)

 , 规范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 身份确认工作, 保障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 合法权益,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确认对象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已超出《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申请时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以下简称老工伤人员 )

 。

 应按《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而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申请的,不属于确认对象。

 二、 确认原则 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 身份确认坚持尊重历史、 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工伤性质的认定按照事故发生时的政策执行, 事故发生时事业单位工伤政策不明确的, 参照企业工伤政策执行。

 三、 确认的性质 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 身份确认是对已经形成历史事实的再确认, 不是对工伤的重新认定。

 职工所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当 时政策且用人单位与 个人双方无争议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予以确认; 用人单位对职工所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已按工伤处理, 但不符合当 时政策规定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确认, 相关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不属于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确认对象或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职工( 或近亲属)

 对事实有争议的, 由双方协商解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确认。

 四、 确认程序 ( 一)

 提出 申请。

 老工伤人员 身份确认由职工或其近亲属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

 ( 二)

 单位审核及上报。

 用人单位对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的申请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无异议的, 填写事业单位老工伤确认人员 情况汇总表( 见附件 1, 同时提供电子版)

 , 统一报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省直事业单位直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理确认手续, 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1. 当时已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的, 提供与 所在单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原始认定结论和档案、 医疗诊断证明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 未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的, 提供与 所在单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事故发生当时的医疗诊断证明、 病历复印件、 用人单位出 具的事故报告、 证人证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三)

 确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用 人单位提供的材料以后, 应及时审核并出 具确认表( 见附件 2)

 , 作为老工伤人员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凭证。

 出 具确认表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将用 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退回存档, 留存复印件备查。

 不予确认的, 出具不予确认通知书。

 办理确认手续后, 用人单位、 职工或近亲属可持确认手续等资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老工伤人员 不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老工伤人员 身份确认后, 按照《条例》 和我省有关规定,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 2011 年 1 月 1 日 后再发生的医疗( 康复)

 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解决办法另 行规定。

 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 身份确认关系到广大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 的切身利益, 各地、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 及时按规定组织本地区、 本单位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 的申报及确认工作, 切实保障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 的合法权益。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一二年四月 二十四日

 附件:

 1、 事业单位老工伤确认人员 情况汇总表附件 1. xls 2、 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 身份确认表附件 2. doc

  附件 1

 事业单位老工伤确认人员情况汇总表 事故 (或职业病诊断)时间 病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原始诊断受伤部位(或职业受伤害经过简述 原始认定部门 原始认定结论 原始认定时间 申请确认部位 1 张** 男 410****************** **大学 *年*月*日 左侧半月板撕裂伤 *年*月*日, **大学体育教师张**在组织学生练习踢足球时, 由于场地湿滑, 致使张**左膝扭伤。

 遂被同事送往**医院治疗, 经诊断:

 左侧半月板裂伤。

 **大学**处 工伤 *年*月*日 左侧半月板撕裂伤

  单位( 印章)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

 1、 此表电子版应为 EXCEL 格式。

 2、 受伤害经过简述应详细描述事故时间、 地点、 原因、 处理经过、 诊断情况等。

  附件 2 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表

 豫(

 )

 人社工伤确认〔

 〕

 号 姓

 名

  性别

  身 份证号

  工作单位

  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诊断)时间

  原始诊断受伤部位(或职业病名称)

 受伤害经过简述(时间、 地点、 过程及原因)

 :

 原始认定结论

  原始认定部门

  原始认定时间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情况属实, 同意申报。

 印 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意见:

  经审核, 情况属实, 予以确认。

 受伤部位为:

  印 章

  年

 月

  日

 备注

 1、 本表经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表一式四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 工伤人员或近亲属各一份。

篇二: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简报

XXXXXXXXXX 委员会 关于确认 XXX 同志党员身份的 请

 示

 中共 XXXXX 组织部:

 X 月 X 日,我委收到 XXXXXXXXX 公司联合党支部关于 XXX 同志确认党员身份的请示及相关证明材料,有关情况如下:

 XXXXXXXXXXXX 党支部在清查 XX 同志党员档案时发现档案资料遗失,于是派员到 XXX 入党所在地 XX 镇XX 村展开调查取证,并向 XX 党工委出具证明其党员身份的有关材料,报 XX 党工委审核。

 经核实:

 XXXXXXXXX 董事长 XX,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族,XXXXXXX 组社员。由于该同志所在地 XX 镇 XXX 年户籍管理不完善,加之当地风俗小名使用常态化,导致其入党使用的是小名“XX”,与其身份证姓名 XXX 不符,而 XX 与 XXX 确系同一人。该同志于 XXX 年提交入党申请书,经 XX 村 XXX 年 X 月 X 日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XX 镇党委 XXX 年 X月 X 日批准其为预备党员;XXX 年 X 月 X 日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XXX 年 X 月 X 日 XX 镇党委批准该同志

 预备党员转正。

 经审查,我委认为 XXX 与 XX 系同一人,可以确认其党员身份。现上报 XX 组织部审批确认。

  中共 XXXXXXXXXXXXX 委员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篇三: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简报

身份确认联系函

  党组织:

 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先进性和党员 先锋模范作用, 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浙两新[2013] 5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 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的意见”, 按照推进“一方隶属, 多重管理” 流动党员管理模式的要求, 杭州 市建立个体工商户 和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户 流动党员 教育管理双向互动平台。

 为加强流动党员 经营所在地党组织与 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之间的沟通联系 , 并将该同志参加经营地党组织活动情况每年进行反馈。

 现就贵党组织

  同志的党员 身份请予以确认。

 该同志经营所在地党支部情况如下:

 支部名 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书记姓名 :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党员 经营所在地党支部( 盖章)

 年

 月

  日

 请贵党组织确认该党员 身份, 填写 《党员 身份确认反馈表》,并于

 年

 月

 日前邮寄或传真或由党员本人携带至我支部。

 谢谢!

 

 党员身份确认反馈表 党员基本情况姓 名性 别身份证号入党时间户籍地党员奖惩情况:

 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情况支部名称支部地址邮政编码书记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备注:

 党员 组织关系所在地党支部( 盖章)

  年

 月

  日

篇四: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简报

质量简报2016 年 6 月

  第 1 期(总第 1 期)

 康桥医院医务科主办

  二 O 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2016 年上半年病人转接流程的督导总结和改进措施

 为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完善关键流程,急诊、临床科室、手术室、ICU等的患者身份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特制订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的相关制度。医务科,偕同护理部对病患在各相关科室转接时的身份识别和交接登记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总结反馈及改进措施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 1.部分医护人员进行诊疗操作是没有实行双核对制度,简单的询问病床号就进行相关诊疗。 2.急危重症病患转诊前未详细记录生命体征,检查结果,未查体。导致患者转到 ICU 时止血带还系在患者手背上。转诊途中为图简便,没有携带氧气,心电监护等必要设备。 改进措施: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 同时使用姓名、年龄 2 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ICU、病情危重、意识障碍、围手术期、输血、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

 载信息包 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填写;护士在使用腕带作为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 坏需更新时同样须经双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 急诊、病房、手术室、ICU 之间患者识别, 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流程: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应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认真与科室医护人员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门诊急诊患者与 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认真与科室医护人员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皮肤完整情况、出血情况、引流情况等,并填写门(急)诊患者与 ICU、手术室、病房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病房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核对,做好术前准备, 认真与手术室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手术名称、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用药情况等,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患者对接记录单。手术室与病房转接患者:手术后,手术室护士仍应该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交接,填写手术室与病房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病房与 ICU 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搬运安全,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意识、瞳孔、生命体征、输液、各种

 引流、皮肤完整情况等,填写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篇五: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简报

承认张三同志党员身份的调查认定 报告

 中共国庆县委组织部:

 张三,男,XXXX 年 X 月出生,汉族,国庆市国庆县人,XXXX 年 8 月参加工作,XXXX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红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昌海管委会 XXXX。

 经调查,该同志于 XXXX 年 1 月在国庆县个私协会党总支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考察培养,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XXXX 年 X 月 28 日县个私协会党总支将其列为预备党员;XXXX 年 X 月 29 日县 XXXXX 局机关党委批准其成为预备党员;XXXX 年 X 月 28 日县 XXXX 党总支通过其转为正式党员;XXXX 年 6 月 30 日县 XXXXX 局机关党委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

 经调查,该同志 XXXX 年 1 月至 XXXX 年 7 月大学四年级下学期在县 XXXXX 实习工作,在 XXXX 年 8 月考入红旗省XXXXXXX,2011 年 10 月调入国庆县人社局,同年 10 月借调到 XXXX 工作。期间国庆县 XXXXX 党支部未按党员发展管理要求,将该同志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和党组织意见等入党有关材料转入国庆县人社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党组织,也未通知该同志本人将入党有关材料尽快调入工作单位所在党组织接续培养发展。

 根据组织安排,该同志于 XXXX 年 3 月到昌海管委会工作,现任昌海管委会 XXXX。工作期间,该同志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不折不扣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诚实正派,敢于负责,勇挑重担,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工作上,始终以主人翁意识对待工作,以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心,开创性地开展工作,不

 怕苦,不怕累;在作风上,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时刻注意自己形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综上所述,根据《江西省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信息认定工作问答》第三条关于有关入党时间和党员身份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及培养教育中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清点整理后及时转交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党组织,由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党组织接续培养发展。”张三同志没有在调入工作单位入党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庆县个私协会党总支和原工商局党委及相关人员,尤其是当时的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悉,未及时将张三同志入党有关材料转入调入单位党组织接续培养发展,此事也未告知张三本人,对此该同志本人没有直接责任。关于张三同志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填写不及时、入党积极分子履历表与发展党员公示表中存在的时间逻辑不衔接问题。经谈话了解并调查核实,是因张三同志的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曾被遗失,并重新补办,但是补办时张三同志仍是个体户,而重新补办的登记表上的封面落款时间是由当时工作人员代写。关于对发展党员公示表中显示张三同志个体户身份与当时其事业干部身份不相符问题,是国庆县个私协会党总支当时的党务工作者只就张三同志的个体户身份进行公示造成的。为此,鉴于张三同志在国庆县昌海管委会工作 3 年多,其表现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经我委谨慎研究,一致认为张三同志符合党员标准,承认其党员身份。

 中共国庆县昌海工作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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