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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发放到金融社保卡5篇

时间:2022-09-22 17: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失业补助金发放到金融社保卡5篇失业补助金发放到金融社保卡 支付清算・实务栏目编辑: 梁丽雯E-mail: liven-01@163corn江门“批量垫付”业务流程成功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失业补助金发放到金融社保卡5篇,供大家参考。

失业补助金发放到金融社保卡5篇

篇一:失业补助金发放到金融社保卡

清算・实务栏目编辑:

 梁丽雯E - m a il:

 liv e n - 0 1@ 16 3c o r n江门“批量垫付” 业务流程成功将社保待遇发放到社保卡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谢杰文20 12年5月 18 日, 江门市举行了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 以下简称“社保卡” )首发仪式, 由此成为广东省人社厅、 人行广州分行联合发布《广东省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银行代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交易处理技术方案》 后, 首个举行首发仪式的城市。

 截至20 12年128 31日, 江门市社保卡申领受理数量约162万人( 20 12年省人社厅要求江门市完成14 0 万社保卡申领受理任务), 全市累计交付制作的社保卡约40万张, 并制定包括社保卡管理、 P S A M 卡管理、 生僻字处理、 长期驻外人员申领、 养老待遇转移到社保卡等各项相关管理办法, 全市已安装社保卡专用P O S 机的定点商户约10 0 0家, 覆盖范围遍及三区四市。按照目前项目进展进度, 江门将能顺利按计划完成社保卡发放任务。

 但社保卡的发放只是社保卡项目建设的一部分, 如何将各种社保待遇按时准确发放到社保卡上, 使社保卡真正能被使用, 也是整个项目的一个重要环节。

 下面以江门地区为例, 介绍江门社保待遇发放的情况。一、 结算中心集中发放模式有效解决对账风险高、 工作量大、 效率低问题江门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 以下简称‘‘人社局” )每月 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 包括医疗、养老、 生育、 失业、 工伤五险)将全部发放到社保卡, 主要包括:

 养老保险丧葬抚恤补助支出、 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支出; 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 对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金、 工伤保险金支出;支付给医院、 个人的职工医疗、 城乡医疗、 异地就医、特种疾病、 公务员医疗补助救助等报销支出; 各险种的多收社会保险费退款; 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支出( 市外支付)。据20 11年统计, 人社局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每月 支出约120 万笔,其中零星支出每天均发生,人社局工作人员每天需向财政局申请支出资金, 并携带纸质支票到银行进行资20 13年。

 第2期投稿邮箱h n f c @ 2Ic n . n e t6 3万方数据

 实务・支付清算栏目编辑. 梁丽雯E - m a il:

 liv e n 0 1@ 16 3 c o r n金汇划。

 按此做法, 要求各市( 区)人社局、各市( 区)财政局、 6家合作银行各市( 区)分( 支)行都须有一各或多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各单位之间每天必须进行资金申请、 支票汇划、 清算、 对账工作, 资金清算对账风险高、 工作量大、 效率低、 人力成本高。

 待社保卡项目建设完成后, 将对辖内三区四市近四百多万张社保卡进行社保待遇发放, 业务量比现在更加庞大, 各参与机构将难以承担如此巨大工作量。基于上述原因, 为了有效解决江门市社保卡项目实施后发放社保待遇的效率和效果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付结算行为,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管, 保证基金安全有序运行, 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 结合江门市实际情况, 经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以下简称‘‘人行” )、 江门市财政局、 人社局共同研究, 确定通过江门市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以下简称“结算中心” )“缴费一户通” 系统( 以下简称“一户通” )统—发放人社局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 . 传统代收付系统业务模式无法满足政府的发放要求在传统代收付系统( 即一户通)批量代付业务模式中, 银行基于资金安全以及利息的问题, 业务处理的原则是银行不垫款, 在付款单位支出账户_ 上扣款成功后再进行支付。

 如使用传统批量代付业务进行社保待遇发放, 流程如图1所示。( 一)T E l1. 人社局将代付批量包发往结算中心;2. 结算中心将代付批量总金额信息发往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3. 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将批量代付总金额冻结后将结果返回结算中心。( 二)T + 1日4 . 结算中心在次日将资金清算凭证传递给人行营业室;5. 营业室将代付资金从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备付金账户分别清算到各家合作银行备付金账户;6 42 013年・第2期投稿邮箱h n lc @ 2lc n . n e t图l传统批量代付业务流程6. 清算完成后营业室通知结算中心;7 . 结算中心将批量代付信息包发往合作银行;8 . 合作银行进行行内代付处理后, 将处理结果( 成功和失败)返回结算中心;9 . 结算中心将付款结果返回人社局。( 三)T + 2日10 . 结算中心在第三天将代付失败的资金清算凭证传递给人行营业室;11. 营业室将代付失败资金从各合作银行备付金账户清算到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的备付金账户;12. 清算完成后营业室通知结算中心;13. 结算中一虾发企业入账信息给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 银行将代付失败资金进行企业入账。但根据江门市市府办《关于印发< 江门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方案> 的通知》 ( 江府办[ 2011130号)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付采用“参照国库集中支付的做法, 代发银行先垫付后与财政清算” 的模式进行。

 于此, 上述批量代付业务模式不能满足社保待遇支付的业务要求。三, 创新设计开发“批量垫付” 业务流程满足社保待遇发放要求根据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方案的要求, 以及深入了解人社局实际业务需求后, 结算中心将批量代付业万方数据

 务流程进行修改, 创新设计开发了新的业务流程, 并命名为“批量垫付” 。“批量垫付” 简化了业务流程, 从两次清算改为一次清算, 即只对成功垫付的资金进行清算, 较好满足了如社保待遇发放等国库集中支付类国库拨款业务的需求, 其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支付清算・实务栏目编辑梁丽雯E - m a il:

 liv e n 一0 1@ 16 3c o r n另外, 各市、 区人社局若发现有错发或多发社保待遇时, 可以通过一户通的“批量代收” 功能扣回, 但需先与参保人签订协议, 确保参保人同意在其账户扣收。四. 通过结算中心“批量垫付” 模式集中发放社保待遇的优点( 一)提高效率, 降低风险图2“批量垫付” 业务流程( 一)T E l1. 人社局将垫付批量包发往结算中心;2. 结算中心拆分后将批量信亩、 包发往合作银行;3. 合作银行进行行内垫款后, 将成功和失败的结果返回结算中心;4 . 结算中将付款结果返回人社局和将成功垫付批量总金额信息发往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5. 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将批量垫付总金额冻结后将结果返回结算中心。( 二)T + 1日6. 结算中心在次E l将资金清算凭证传递给人行营业室;7 . 营业室将成功垫付资金从社保待遇支出专户开户行备付金账户清算到合作银行备付金账户;8. 营业室清算完成后, 通知结算中心;9 . 结算中心下发企业人账信息到合作银行, 银行将成功垫付资金进行企业人账。“批量垫付” 模式将人社局—对多的工作简化为一对一, 仅面对结算中心即可, 业务流程简化, 大幅减少人社局与多家合作银行的支付、 清算、 对账方面的工作; 同时结算中心稳定、 成熟的支付结算系统服务功能, 可降低资金清算的风险; 合作银行社保待遇发放、 清算、 对账工作并入原标准的代收付系统业务中, 有效减少合作银行的人力投入和工作量。( 二)人社局集中管理资金, 市民准时收到社保待遇, 银行及时收回垫款“批量垫付” 模式符合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方案中“先垫付后清算” 要求。

 原模式中, 各市、 区社保局需要在合作银行分别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 新模式下只需要一个社保基金支出户, 有利于资金的安全和集中管理, 真正满足《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归并成只在同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一个支出户” 的规定。

 同时, 新模式使用电子汇划的模式代替支票汇划, 实时扣费清算使合作银行及时收回垫款, 避免人社局产生垫款利息。

 圃2 0 i3年’ 第2 期投稿邮箱h n f c @ 2 1c n . n e t}6 5万方数据

篇二:失业补助金发放到金融社保卡

高校未就业贫困毕业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次年1―6月可申领失业补助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领补助金先进行失业登记《办法》规定,生源地为河北省户籍,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依据该办法,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失业补助金最长领6个月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1-6月,每月10日(遇公休日顺延)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初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应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文件、档案等证明材料。经办机构自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提出申请当月起计发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为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 ,但不得低于同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6种情况将被认定为困难家庭依据该办法,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认定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其中,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

 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的,被认定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领取并填写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经生源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审核证明,父母双方失业,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单亲、烈士子女家庭、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也将被认定为困难家庭。3种情况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高校毕业生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高校毕业生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实现就业的;家庭经济状况出现明显好转的;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和介绍就业的,将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骗领补助金受处罚《办法》还要求经办机构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高校毕业生相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准备书面材料、开设服务窗口和咨询电话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涂改、伪造有关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失业补助金的,责令其退还;对情节严重的,经办机构可提请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篇三:失业补助金发放到金融社保卡

市失业保险⾦如何领取佛⼭市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强制实⾏的,由社会集中建⽴基⾦,对因失业⽽暂时中断⽣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之⼀。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基本⽣活保障和再就业等⽅⾯,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五个项⽬。1、申领失业保险⾦应具备什么条件?答: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失业⼈员领取失业保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失业前⽤⼈单位和本⼈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年的。(⼆)⾮因本⼈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六条规定,失业⼈员失业前⽤⼈单位和本⼈累计缴费满⼀年不⾜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为⼗⼆个⽉;累计缴费满五年不⾜⼗年的,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为⼗⼋个⽉;累计缴费⼗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为⼆⼗四个⽉。3、失业⼈员申领失业保险⾦有哪些程序?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条规定,申领失业保险⾦的程序是:(⼀)⽤⼈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员出具终⽌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将失业⼈员的名单⾃终⽌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起15⽇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三)失业⼈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当地⼈⼒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四)失业⼈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的⼿续;(五)失业⼈员按⽉到同⼀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领取期限⾃办理失业登记之⽇起计算。4、失业⼈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的,能从失业保险基⾦中获得哪些补偿?答:《社会保险法》第四⼗九条规定:“失业⼈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次性丧葬补助⾦和抚恤⾦。所需资⾦从失业保险基⾦中⽀付。”5、在什么情况下,失业⼈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条规定,失业⼈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有下列情形之⼀的,停⽌领取失业保险⾦,并同时停⽌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的;(五)⽆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篇四:失业补助金发放到金融社保卡

卡风险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47 题)

 1.持社会保障卡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

 2.持社会保障卡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3.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主体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和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或工亡待遇。()

 5. 职工治疗工伤,急救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

 6.因工死亡职工,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7.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8.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激活、挂失、解除挂失、密码解锁、密码重置、注销等手续,按照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9.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2333 咨询服务电话办理临时挂失手续后,可直接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补(换)卡手续。()

 10.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

 11.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不用激活也可以使用。()

 12.社会保障卡补卡换卡都是免收工本费的。()

 13.年满 18 周岁的参保人员才能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卡。()

 14.河南省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面向我省社会公众发行。()

 15.原医保卡注销后,新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式使用。()

 16.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17.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或伪造他人社会保障卡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予以追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8.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19.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和社保账户是相互独立的。()

 20.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为磁条卡。()

 21.社会保障卡密码包括两个密码,即金融账户密码和社保账户密码。()

 22.使用社会保障卡到医院就医结算、药店购药结算时需输入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

 23.我省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理念是:“发一张,用一张,用好一张”。()

 24.参保人应当在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及时修改社保账户初始密码。()

 25.持卡人可以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医院、药店或通过自助服务设备修改社保账户密码。()

 26.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社保应用与金融应用共置于同一个芯片之中。()

 27.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背面(B 面)指定区域可以包括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定义内容和相应合作金融机构自定义内容。()

 28.已办理正式挂失且完成补领申请的社会保障卡,不允许办理解除挂失。()

 29.人员在省内流动产生就业地或者参保地变化时,社会保障卡不需更换。()

 30.除依法对持卡人采取强制措施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压社会保障卡。()

 31.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代办社会保障卡社保帐户业务。()

 32.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管理由相应合作金融机构负责。()

 33.需要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的业务,个人也可凭社会保障卡办理。()

 3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服务实名登记,凭卡接受各类服务。()

 35.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实名登记,凭卡接受培训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3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办理签到手续。()

 37.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38.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单位、社区(村)集体办理,也可由申领人到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39.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贷记卡的功能.()

 40.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主要是针对困难企业的。()

 41.某事业单位人员刘某说自己根本不会有失业风险,所以不用参加失业保险,这种说法是对的。()

 42.在 A 省 B 市务工的人员王某在当地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将失业保险待遇转回家乡我省 C 市,B 市当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00 元/月,C 市当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1100 元/月,王某要求按照 B 市 1300 元/月失业金标准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这种要求是正确的。()

 43.急诊挂号费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44.急救车费、急诊留观床位费均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

 45.各地的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编码规则必须遵循部颁标准。()

 46.缴费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医疗保险费申报的,

 可以不予申报。()

 47.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必须均达到规定标准才能办理相关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二)填空题(2 题)

 1.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的费率是行业差别费率和

 。

 2. 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的,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管理规定的,由

 支付。

 (三)选择题(33 题)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多长时间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2.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A、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

 B、可以口头告知

 C、可多次电话告知

 3. 职工工伤被鉴定为 1 至 4 级伤残的,享受的主要待遇有()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B、伤残津贴

 C、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职工工伤被鉴定为 5 至 6 级伤残的,其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A、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B、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C、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包括()

 A、年满 18 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B、就业或参军的

 C、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6.职工治疗工伤,应该在哪里就医()

 A、任何一家医疗机构

 B、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C、急救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

 7、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权益如何维护()

 A、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

 B、由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C、由职工居住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8.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A、原用人单位

 B、社会

 C、承继单位

 9.如何正确保管社会保障卡()

 A、不要将社会保障卡与坚硬物品放在一起或接近强磁场(如磁铁、手机、电视等),避免损坏卡面和芯片。

 B、牢记并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密码,不要将密码写在卡片上或与卡片放在一起。

 C、在办理业务输入密码前,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他人偷视,更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

 D、社会保障卡只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10.社会保障卡哪些人可以申领()

 A、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

 B、参加社会保险的离退休人员

 C、参加社会保险的城乡居民

 D、不满 16 周岁的参保人员

 11.社会保障卡丢失后下列哪项措施不正确()

 A 、 申 请 注销

 B、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挂失

 C、通过 12333 咨询服务电话挂失

 D、委托他人代理挂失

 12.下列哪一种业务不是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的九大类服务?( )

 A、社区建设业务

  B、工伤保险待遇业务

 C、人事人才业务

  D、就业服务

 13.社会保障卡具有金融功能,那么以下哪项是社会保障卡目前无法实现的?()

 A、存取现金

  B、转账结算

 C、透支结算

  D、消费

 14.社会保障卡内建立有安全隔离机制,卡内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相互隔离、互不影响,两个账户的安全分别由()负责。

 A、卫生部门和金融部门

  B、人社部门和金融部门

 C、公安部门和人社部门

  D、工商部门和金融部门

 15.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应持哪些材料,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注销。()

 A、社会保障卡

 B、社会保险关系终止证明

 C、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

 D、本人户口簿

 16.下列哪种情况会造成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锁定?()

 A、省内跨地区使用社会保障卡

 B、使用社保账户初始密码进行就医结算

 C、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连续输错 6 次

 D、将社会保障卡借给他人使用

 17.个人在申领、补领、换领社会保障卡期间,急需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可以申请办理哪种社会保障卡?()

 A、正式卡

 B、预制卡

 C、成品卡

 D、临时社会保障卡

 18.社会保障卡背面(B 面)的自定义区域有几处?()

 A、1 处

 B、2 处

 C、3 处

 D、4 处

 19.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卡片介质为?()

 A、磁条卡

 B、非接触式芯片卡

 C、接触式芯片卡

 D、射频卡

 20.个人在首次办理下列哪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时,尚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应当一并申领社会保障卡。()

 A、就业登记

 B、社会保险登记

 C、劳动用工备案等

 D、转正定级

 21.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卡面印刷的个人信息项目不包括():

 A、持卡人姓名

 B、民族

 C、社会保障号码

 D、社会保障卡卡号

 22.为保证社会保障卡的唯一性,首次发放、补卡和换卡须由哪个部门负责?()

 A、公安部门

 B、人社部门

 C、合作银行

 C、制卡服务商

 23.失业人员应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之日(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延长到仲裁或判决生效之日)起()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A.15 日 B.30 日 C.50 日 D.60 日

 2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

 A. 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

 B.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

 C. 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

 D. 只能选择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中的一项

 2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意见(豫政 [2012]45 号)的规定,以下哪一项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

 )

 A 制定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技术标准、业务规范、管理办法和发卡计划

 B 负责全省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行和应用管理

 C 与身份证系统联网,安全共享人口基础信息

 D 负责做好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

 26.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意见(豫政 [2012]45 号)的规定,以下哪一个部门不是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成员单位(

 )

 A 公安厅

 B 民政厅

 C 商务厅

 D 工业和信息化厅

 27.首次申领社保卡,不满 16 周岁(截至申领当年(

 ))的参保人员,需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

 A 12 月 31 日

 B 9 月 30 日

 C 6 月 30 日

 D 3 月 31 日

 28.临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 (

 )。

 A 半个月

 B 一个月

 C 两个月

  D 三个月

 29.以下哪项社会保障卡信息变动不需要办理换卡(

 )

  A 身份证号码 B 照片

  C 姓名

  D 工作单位

 30.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包括(

 )。

 A、非临床诊疗必须的项目

  B、效果不确定的项目

 C、特需医疗服务的

 D、诊疗必须、效果确定但费用昂贵的项目

 31.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主要包括(

 )。

 A、住院床位费 B、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C、陪护费 D、洗理费

 32.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以申

 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有:(

 )

 。

 A、综合医院、中医医院

 B、乡(镇)卫生院

 C、街道卫生院

 D、诊所、医务室

 33.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件不符时,应( )。

 A、为其保密

 B、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

 C、给予记帐并提供服务

 D、及时通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四)简答题(3 题)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辅助器具主要包括哪些?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

 3.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主要针对什么类型的企业?

 (一)判断题(47 题)

 1.(错)

 2.(对)

 3.(对)

 4.(对)

 5.(对)

 6.(对)

 7.(对)

 8.(错)

 9.(错)

 10.(对)

 11.(错)

 12. (错)

 13.(错)

 14.(错)

 15.(错)

 16.(对)

 17.(对)

 18.(对)

 19.(对)

 20.(错)

 21.(对)

 22.(对)

 23.(对)

 24.(对)

 25.(对)

 26.(对)

 27.(对)

 28.(对)

 29.(对)

 30.(对)

 31.(对)

 32.(对)

 33.(对)

 34.(对)

 35.(对)

 36.(对)

 37.(对)

 38.(对)

 39.(错)

 40.(错)

 41.(错)

 42.(错)

 43.(错)

 44.(错)

 45.(对)

 46.(错)

 47.(对)

  (二)填空题(2 题)

 1.用人单位浮动费率。

 2.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三)选择题(33 题)

 1.(B)

 2.(A)

 3.(A、B、C)

 4.(B、C)

 5.(A、B、C)

 6.(B、C)

 7.(A)

 8.(C)

 9.(ABCD)

 10.(ABCD)

 11.(A)

 12.(A)

 13.(C)

 14.( B)

 15.(ABC)

 16.(C)

 17.(D)

 18.(B)

 19.(C)

 20.(ABC)

 21.(B)

 22.(B)

 23.(D)

 24.(D)

 25. (D)

 26.(C)

 27.(A)

 28.(D)

 29.(D)

  30.(ABC)

 31.(AB)

 32.(ABCD)

 33.(BD)。

 (四)简答题(3 题)

 1.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

 2.上一年...

篇五:失业补助金发放到金融社保卡

波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法及指引 很多人失业了, 暂时又没有找到工作, 怎么样保障失业那段时间的生活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

 是的, 既然社保月月在缴, 失业了当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失业保险金。

 但不是每种情况都能领到失业金, 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现就以宁波为例, 提供一些信息, 供大家参考:

  一、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解读:

 满足条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

 第一, 单位单方解除; 第二,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第三, 其他非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关于第二项,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 单位的新合同标准维持或高于原合同标准, 劳动者主动不续签, 没有失业金。

 只有单位不与其续签, 或者新合同的待遇标准降低其不续签时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按上述说法, 首先, 失业只不过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条件之一, 并且这个“失业”还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换句话说, 如果我们平时是主动离职, 或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这种自愿性失业, 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所以, 员工主动辞职时一定要想清楚, 这种情况下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解读:“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是指失业保险必须缴满一年,这一年并非像生育保险一样必须是连续的, 中间是可以中断的。

 只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保险已累计缴纳满一年即可。

 而且, 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时享受待遇期限有剩余的, 可与重新就业、 缴费后的享受待遇期限合并计算。

 3、 已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解读:

 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就是指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而各地情况又有所差别, 以宁波市老三区(海曙、 江东、 江北)

 和鄞州区为例:

 海曙区、江北区办理失业登记, 要前往区就业管理处(海曙区在顺德路 136 弄 58 号晶威大厦三楼、四楼, 江北区在人民路 272 号)

 , 江东区和鄞州区可以到各街道(乡 镇)

 劳动保障站(所)办理。

 二、 失业保险缴存地与领取地不同怎么办 值得注意的是,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城镇户口, 如果失业保险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是同一统筹区域的, 失业保险金要在当地(户籍地)

 领取的, 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一下转移手续。举例而言, 用人单位在海曙区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

  但员工的户口是在镇海区, 那就需要到海曙区就业管理处办理失业保险转移, 将个人的失业保险金转移到镇海区就业管理处, 员工便能在镇海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大市外的城镇、 农村户口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

 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三、 办理失业登记, 需要什么材料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 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是一致的:

 包括劳动合同、 终止(解除)

 劳动合同证明书、 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 社会保险中(终)

 止缴费通知表、 身份证、 户口本,一寸近照 2 张。

 失业人员本人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人户量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特别提示:

 千万别忘记带上完整的劳动合同, 包括原先签订的和后来续签的。

 四、 失业保险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按照当地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来确定的, 宁波市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来确定。

 因此, 目前宁波市每月失业保险金为 1040 元。

 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也有明确规定, 满 1 年的, 可领取 2 个月失业保险金; 1 年以上的, 1 年以上的部分, 每满 8 个月增发 1 个月失业保险金, 余数超过 4 个月(含 4 个月)

 不满 8 个月的, 按照 8 个月计算, 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必须提醒大家的是, 上述期限计算是针对城镇户口的, 而农村户口是一次性领取的, 领取金额为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

 五、 其实在宁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同时, 政府还会有其它补贴, 比如按现行的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未参加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按本人每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5%享受医疗补助金, 参加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按本人每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10%享受医疗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法全文逐条解读 《社会保险法》 于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

 【解读】

 本条系关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规定。

 1、 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16 至 60 岁)

 有劳动能力, 目前无工作但正以某种方式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本法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2、 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资金, 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支出, 包括支付失业保险金, 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 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

 3、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失业人员, 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的资金, 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1 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一般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以及因用人单位用工不当而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已进行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还须有求职要求。

 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 一般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 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4、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失业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失业人员凭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 再次失业的,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解读】

 本条系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

 1、 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期限, 本条规定了三档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分别为 12 个月、 18 个月和 24 个月。

 这三档期限为最长期限, 并非实际领取期限, 实际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的重新就业情况确定, 可以少于或等于最长期限。

 2、 累计缴费期限 累计计算缴费期限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促进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积极性。

 3、 再次失业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职工失业后, 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此期间, 职工如果重新就业, 则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并重新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 重新计算缴费时间。

 这样, 失业人员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可能会少于可以领取的最长期限, 即会存在一个剩余期限。

 如果职工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 可以根据重新计算的缴费时间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除此之外, 如果再次失业人员还有前次失业期间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则可根据本条规定, 将再次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 但合并后的期限最长也不能超过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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