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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6篇

时间:2022-08-25 09: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6篇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前言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6篇,供大家参考。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6篇

篇一: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

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 试行) )

 前言 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这既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全党“四个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务公开基本原则,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要将《条例》纳入培训课程。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好《条例》的实施方案,编制党务公开目录,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办公厅(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条例》背景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推进党务公开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宣示党的意志和主张,有利于积极推进党内民主,人人参与党的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制定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年,各级党组织在党务公开方面作了许多积极探索,成绩是比较明显的。但同新时代新要求相比,党务公开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的地方,比如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程序不够规范、载体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等,这就要求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一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来规范和加强全党党务公开工作。《条例》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来看,《条例》属于“四梁八柱”,它的制定出台对于到建党 100 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条例》全文学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 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地方党委办公厅(室)承担本级党委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党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第六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第七条 党的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第八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 (二)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全党公开;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务,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 (四)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第九条 党的中央组织公开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管党治党、治国理政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中央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

 第十条 党的地方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情况;

 (四)本地区党的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五)党的地方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四)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二条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本级党委、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二)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 (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四)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 (六)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三条 党的工作机关、党委派出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内容。

 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应当重点公开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开展党的工作情况。

 党委派出机关应当重点公开代表党委领导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党的工作情况。

 党组应当重点公开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第十四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党务公开目录应当报党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

 第三章 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第十五条 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党的组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一)提出。党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二)审核。党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审批。党的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实施。党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

 第十六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机关、党中央有关工作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以及地方纪律检查机关、地方党委有关工作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

 第十七条 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

 有条件的党的组织可以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

 第十八条 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第四章 监督与追责 第二十条 党的组织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党的组织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

 党的组织应当每年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党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通报。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党务公开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施行。

篇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

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4 篇 目录:

 全市市管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 县直机关党工委 20xx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机关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公司党委 20xx 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全市市管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近日我们对全市 20xx 至 20xx 年市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20xx 年底,我市市管党费帐面结存 XX 元。20xx 至 20xx 年,党费收入为 XX元(其中上级组织下拔 XX 元,基层党员交纳 XX 元,党费利息收入 XX 元),支出为 XX 元,截止 20xx 年底,市管党费帐面总结存 XX 元。过来三年,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强化措施抓收缴。在党费收缴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明确责任。每年初,根据上年党统年报数,核定每个基层党组织应缴纳的党费数,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台帐。2015 年实行公务员工资津补贴制度改革后,我们及时组织对全市党员的党费缴纳标准重新进行了核算,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台帐,并进行动态维护。确定乡镇场党委组织委员和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工人事股长为党费收缴负责人,明确具体职责是:掌握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核算好党员交纳党费明细,及时按标准收取并足额上交市委组织部。基层党支部每年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是勤抓细管。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标准收取党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降低收缴比例或少收。市委组织部把党费收缴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勤抓细管,每半年下发一次党费收缴通知书,对未按时缴纳的单位下达《限期催缴党费通知书》。同时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情况,组织进行定期督查或不定期抽查,及时推介典型;对未按标准收缴的单位和党员,督促予以补交,并进行通报。

 三是严肃纪律。对部分党费收缴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少数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的党员,及时对单位主管领导、党费收缴员和党员进行党性观念和党员义务知识教育,帮助他们端正认识,提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对极个别经教育仍然不改的党员,则采取组织处理途径或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严肃处置。通过以上措施,我市党费收缴的底子不断澄清,力度不断加大,效果不断提升。近三年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交纳的党费总数平均每年超过 XX 万元。

  健全制度抓管理。主要建立健全了三项管理制度:

  一是健全财务制度。从上至下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人员变动移交手续,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坚持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党费存入中组部指定的工商银行,设立专户,每月兑帐。

 二是健全定期报告制度。就党费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分管副部长报告,每年底向部务会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接受部务会和上级党组织监督。

  三是健全审批制度。规定党费开支由分管党建的副部长一支笔审批,凡使用在 XX 元以下的,由分管副部长审批,XX 元以上经请示部长或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开支。党费出纳员坚持先签字后付帐原则,所有党费票据必须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分管副部长方可审批签字,分管副部长只签字不经手。

  规范操作抓使用。严格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坚持党费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用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培训党员;

  二是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开展教育的报刊、资料或设备;

  三是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

  四是补助生活困难党员;

  五是补助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确保了党费主要为地方党的建设服务。20xx 至 20xx 年,我市市管党费支出的具体情况为:⑴党员培训 XX 元;⑵订阅购买报刊资料、音像制品、设备 XX 元;⑶下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 XX 元;⑷上解上级组织党费 XX 元,⑸用于表彰先进 XX 元;⑹用于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补助受灾党员和基层党组织 XX 元;⑺远教和办公经费等其他开支 XX 元,共计开支 XX 元。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过来三年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党费难以按比例足额到位;一些关停破产改制企业的下岗党员和困难企业的党员党费难以收取;部分社区和农村外出流动党员的党费没有及时的收缴;少数基层党组织没有建立党费收缴台帐;对特困党员的补助没有建立有效的长效机制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方法,改进方式,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我市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县直机关党工委 20xx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篇二

  现将 XXX20xx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XXX 所辖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设置党组织有党组 XX 个、党总支XX 个、党支部 XX 个;20xx 年底,各支部(总支)共上缴党费 XXX 元,党费全额

 由各支部到农行打到县委组织部的账户。党员培训经费我工委根据培训需要向县委组织部申请。

  20xx 年向组织部申请来 XX 万元培训经费,×管党费共支出××××××元。其中,党员培训费××××元,印购党员学习材料费×××××元,表彰奖励先优模经费××××元,组织员开支××××元,党员电化教育费××××××元,其他开支×××××元,上缴××××(指上级党组织)×××××元。

  20XX 年向组织部申请来 XX 万元党员培训经费,其中,20XX 年度县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党员宣传栏费 XX 元(X 万 X 佰 X 元),教育培训教材费 XX(X 仟 X 元整)元,截止 20xx 年 12 月 31 日,收支相抵后,工委所申请的这笔培训费共结存 XX.00 元(X 万 X 佰 X 元整)。×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我工委对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坚持严格按制度办事。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个别单位党组织对党费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少数党组织还没有完全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规定使用党费,把关不严,使用不够合理。

  今后,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和使用的规定》,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XX 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共 xx 委员会 20xx 年以来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情况

  目前,xx 共有党员 xx 人(其中正式党员 xx 人,预备党员 x 人)。20xx 年 x月至 20xx 年底以来共收缴党费 xx 元;20xx 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补缴党费 xx 元;利息收入 xx 元;党费使用 xx 元(其中包括离退休党员活动、新党员培训、购买党员学习材料、优秀党员奖励、慰问党员等);按比例上缴上级党委党费 xx 元;补缴党费上缴上级党委总额为 xx 元;上级党委拨款 xx 元。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日,收支相抵后共结存 xx 元。

 xx 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

  二、党费管理情况

  xx 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渐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党费实行独立账户管理。党费以单独立户存放的模式,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将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自觉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按时交纳党费作为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收缴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每月按规定比例缴纳。广大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党组织,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三)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xx 党委在党费收缴、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操作,一名党办同志和一名财务科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党费的使用上,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四)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制度。为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统一购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表,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支部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票据的归档工作,以便长期备查,通过完善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了党费及时上缴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党费在促进党建工作中的作用。

  今后 xx 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不断提高 xx 党委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中共 xx 委员会

  20xx 年 x 月 x 日 公司党委 20XX 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范文

 根据 xx 关于做好 20XX 年度党费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党委对照统计表格中的检查清单要点,对 20XX 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 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20XX 年我公司实存日常党费共计 xx 元;20XX 年我公司党费总收入 xx 元,其中:党员缴纳党费 xx 元,上级党组织下拨款项 xx 元,党费利息 xx 元;20XX年我公司党费总支出 xx 元,其中:按比例上缴上级党组织 xx 元,党费使用 xx元;20XX 年底累计结存日常党费共计 xx 元。

  二、20XX 年度党费使用情况 20XX 年度,我公司党费使用 xx 元,支出项目包括:党员培训教育经费 xx元,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等 xx 元,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xx 元,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xx 元,慰问退休党员 xx 元,开展党员活动使用经费 xx 元,开展党建阵地建设和宣传费用 xx 元,购买防疫物资 xx 元。

  三、20XX 年度党费管理情况

  一是我公司党费由党群工作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代办,已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二是我公司能落实足额交纳党费的要求,党员不存在不按党费计算基数和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或存在少交、漏交等问题的情况。

  三是党费支出审核把关严格,党费未出现挪作他用的情况。

  四是已落实党费管理工作关于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开、会计和出纳分设的要求。

  五是不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账目混乱,党费支出审批记录缺失、支出与审批不一致等情况。

  六是已开通党费专户、设专账管理党费,已按照要求开通党费账户交易短信提醒功能,已于 20XX 年 x 月与 xx 银行积极对接,同意减免党费银行账户管理费(x 元/年)、手续费(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短信提醒费(x 元/月)等费用。

  四、下一步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党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定期公示党费收支情况;严格党费使用范围及使用标准,落实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加强党费工作人员培训,同时定期对本单位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篇三: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

2022 年公司 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目录 2 2022 年公司 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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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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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二、党费使用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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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党费管理情况及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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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集团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对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来源分为两部分:一是集团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下拨,并根据当年困难党员摸底情况,下拨专项慰问经费。二是由党员进行缴纳,并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额上缴集团党委,党支

 部不留存。

  党费收缴数额由工资管理部门提供,不兑现年终绩效的月份,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选择一个基准月,年内一般不变动;兑现年终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一般不超过 1000 元,自愿多交者不限。党费收缴标准为:根据公式核算出的党费基数在 3000 元(含)以下者,交纳党费基数的 0.5%;3000元以上至 5000 元(含)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 1000 元。

  二、党费使用基本情况

  党支部党费使用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主要用于开展党的活动和党员学习教育:一是用于支付党史专题党课师资费、党建知识竞赛材料费、红色教育展览等主题参观活动租车费等必要费用;二是用于订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或购买党徽、党旗等学习教育材料;三是依据集团《关于对生活困难党员给予补助的管理办法》,将集团下拨的专项慰问经费用于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一次性生活补助;四是用于支付党费专用账户的银行回单管理费等。

  三、党费管理情况及主要做法

 党支部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中关于党费的相关制度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发生。

  一是加强党员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主动上交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把党费管理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认真核算党费数据,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根据中组部和集团党费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要求,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台账,党费上缴有回执凭证。同时,每年年底,根据党费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党支部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以及《党费使用情况统计表》,按要求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是严格执行党费使用、报销审批流程,重要活动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执行,确保党费使用集体决策,实现了严格审核、严肃管理,并且党建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双重核对,每月核对账簿和账单。每年年初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对上一年度党费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公布,确保全体党员了解党费使用情况。

 四是依规开设党费独立银行账户,由财务部门出纳人员进行专人管理。自党支部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党费管理工作,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开设了党费专用帐户,专户储存党费。

  五是党费管理实现信息化。党支部使用党费云平台管理党费,党员自行用手机 APP 将党费上交至党费专户,并可以对未按时上缴的党员进行短信催交,实现了党费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在后续的工作中,党支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严格执行集团党委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与党建活动的有机融合,确保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

篇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

22 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目录 1.2022 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局机关)

 ....................... 2

 2.2022 年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集团公司)

 ......... 4

 2022 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局机关)

 为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调动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

 1、结合实际,制定年初党建工作计划,有任务、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2、注重调查研究,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任务及时总结上报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的新事迹、新经验; 3、认真分析本单位党的建设的现状,找准薄弱环节,每年有重点地解决突出问题; 4、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的决议、指示,及时完成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民主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 6、工作制度健全,自身建设各项制度的软件资料完善,管理规苑有序;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反对“四风”问题的决心; 8、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9、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行例行公开与点题公开相结合,

  规范党组织党内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范国; 10、集中走访基层听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促民和、多办实事好事解民难、建强基层组织聚民心; 11、全面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 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每月不少于 1 次,党课每季度至少上 1 次; 12、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四册帐”、“一簿”、“四有”; 13、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预备党员的接收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4、接转党组织关系及时、准确,符合规定程序和权限。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基础材料完善,接转存根及时存档。

 15、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党员按标准每月交纳党费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一年对所属党组织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各持一份。

 2022 年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集团公司)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委 2022 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系统学习贯彻 xxx 精神,认真学习贯彻 xxxx 精神。围绕公司发展大局,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使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更加突出,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更加巩固,为公司事业发展引领方向、增添动力、提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学习教育工作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效,推动学习贯彻 xxx 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巩固深化 xxx 教育成果,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

 (二)班子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厅党组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党支部党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总结并及时上报。

 2.支部班子健全,政治坚定,分工明确。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支部书记认真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支委成员履职尽责,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三)组织建设工作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 1 次。支部委员会每月 1 次。党小组会每月 1 次,不设党小组的不需召开。党课每年不少于 4 次。

 2.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 1 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党员按标准缴纳党费,支部按季度足额上缴党费,《党费证》填写规范。党费使用要符合规定,定期公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5.健全落实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实践中检验本支部的《党支部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四)党员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规程》发展党员。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

  察工作,做好发展对象公示及政审工作,按要求输送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做好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

 2.建立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三必谈”。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支部书记每年与全体党员谈心谈话 1 次。

 (五)党风廉政工作 1.结合实际,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记实制度,认真填写记实手册。

 2.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筑牢廉洁自律和遵规守纪意识。

 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巩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成果。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构建风清气正氛围,确保全年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案件。

 (六)精神文明及宣传工作 1.加强团队建设,加强党员沟通交流,提升支部凝聚力。

 2.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及时总结和展示支部党建工作亮点,树立和宣传支部先进典型和事迹。

 4.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强化对所属党员干部

  互联网账号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旗帜鲜明传播党的声音,积极主动地在互联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七)群团工作 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开展的活动;重视群团工作,结合客户关爱、车友会等活动开展公益性志愿者服务活动;重视、支持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权益。

 三、奖惩考核 (一)对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厅级以上表彰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二)履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所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问题突出的党支部书记,对其免去党内职务。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订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 2021 年度。

篇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

2022 年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集团公司)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委 2022 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系统学习贯彻 xxx精神,认真学习贯彻 xxxx 精神。围绕公司发展大局,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使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更加突出,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更加巩固,为公司事业发展引领方向、增添动力、提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学习教育工作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效,推动学习贯彻 xxx 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巩固深化 xxx 教育成果,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

 (二)班子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厅党组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党支部党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总结并及时上报。

 2.支部班子健全,政治坚定,分工明确。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支部书记认真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支委成员履职尽责,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三)组织建设工作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 1 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 次。党小组会每月 1 次,不设党小组的不需召开。党课每年不少于 4 次。

 2.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 1 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党员按标准缴纳党费,支部按季度足额上缴党费,《党费证》填写规范。党费使用要符合规定,定期公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5.健全落实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实践中检验本支部的《党支部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四)党员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规程》发展党员。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好发展对象公示及政审工作,按要求输送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做好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

 2.建立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三必谈”。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支部书记每年与全体党员谈心谈话 1 次。

 (五)党风廉政工作 1.结合实际,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记实制度,认真填写记实手册。

 2.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筑牢廉洁自律和遵规守纪意识。

 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巩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成果。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构建风清气正氛围,确保全年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案件。

 (六)精神文明及宣传工作 1.加强团队建设,加强党员沟通交流,提升支部凝聚力。

 2.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及时总结和展示支部党建工作亮点,树立和宣传支部先进典型和事迹。

 4.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强化对所属党员干部互联网账号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旗帜鲜明传播党的声音,积极主动地在互联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七)群团工作 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开展的活动;重视群团工作,结合客户关爱、车友会等活动开展公益性志愿者服务活动;重视、支持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权益。

 三、奖惩考核 (一)对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厅级以上表彰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二)履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所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问题突出的党支部书记,对其免去党内职务。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订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 2021 年度。一、活动内容 1 1 、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七一”前后,全区各党支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组织党员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要把学习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XXX 书记在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必学内容,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党员广泛开展研讨交流,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全党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工作举措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工委的有关精神等,为开展好主题教育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重温学习好《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通过先行自学,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党工委具体要求上来。

 2 2 、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七一”前后,各级党组织要以“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敢担当”为主题,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一次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要与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党员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遗址、参观党史展览、观看爱国主义电影、与老党员老模范互动交流、到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学、结对帮扶、蹲点调研、主题实践、志愿服务等形式,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忆党史、铭党恩、强党性、肃党纪、正党风。

 7 月 1 日,党工委开展一次以重温入党誓词和朗诵会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朗诵活动形式和人数不限,内容可以为诗歌、散文、书信、红色故事、演

 讲稿等,鼓励原创作品,请各基层党组织于 6 月 25 日前将推荐比赛选手名单及稿件报党建指导中心。

篇六: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2022

人:XXXX— redpptx.com网站原创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前 言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重要领导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条例》以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录CONTENTS01《条例》出台背景02《条例》内容解读03《条例》全文学习

 PART

 ONE《条例》出台背景

 2019年3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重要领导主持会议。ü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就是要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ü 会议强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在提高质量上下真功,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用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践行新思想、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会议指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党 员 教育 管 理

 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要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基本制度,使党员教育管理有力度有温度。要加强改革创新,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支部要履行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PART

 TWO《条例》内容解读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ü 通知指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重要领导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ü 《条例》以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PART

 THREE《条例》全文学习

 第 一 条

  第一章 总则为了深入学习贯彻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第 二 条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 三 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第 四 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

 第 四 条

 ü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ü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ü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第二章 学习贯彻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 五 条

 把用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

 第 六 条

 ü 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建立以学习贯彻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党员教育教材体系。ü

 教育引导党员把学习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第 七 条

 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形成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第 八 条

 ü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重要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ü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第 九 条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第 十 条

 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做到“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重要领导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十一条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加强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十二条

 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第十三条

 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第十四条

 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

 第十五条

 注重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实用技术等,帮助党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第十六条

 ü 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ü 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ü 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党组织应当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第十八条

 ü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ü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十条

 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员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行。根据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第二十一条

 ü 党组织应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学习教育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十一条

 ü 省级党委、行业系统党组织可以根据党员思想状况和党的建设需要,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第二十二条

 ü 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通过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ü 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

 ü 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ü 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第二十四条

 ü 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ü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ü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ü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第二十五条

 ü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ü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第二十五条

 ü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第二十六条

 ü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ü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党组织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第二十八条

 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二十九条

 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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