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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体会8篇

时间:2022-06-13 08: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体会8篇

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体会篇1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平台,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站在了解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和总结执政得失的高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

  必须始终把强化政治担当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必须始终把保障发展稳定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环境的稳定与否,又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都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信访与非诉讼纠纷调解方式的联动,探索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必须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是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之访”。我们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首先要善于面对面,信访问题拖不起、绕不开、回避不了,早解决早主动、早解决效果好,越拖情况越复杂。我们要严格落实下访、约访等制度,积极主动接待信访群众,经常性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弄清矛盾的来龙去脉,搞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其次要善于心贴心,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很多是疑案积案难案,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而且有时群众情绪比较激动,甚至难免有些过激言行,这时候需要我们做的就是以耐心解烦心、用真心帮忧心,理顺信访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信任。再次要善于实打实,向群众说实话、掏心窝子,解开思想疙瘩。要办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倾心尽力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耐心说服,讲清政策,绝不能为了求稳而突破政策规定。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我们作为群众难题的解题人,必须要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最高褒奖。

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体会篇2

  作为一名学生党员,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信访矛盾要从源头治理,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能在基层处理好“小事”,就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从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上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

 

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体会篇3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推动信访工作更加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赤峰市要坚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应有贡献。

  坚持高点站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立足赤峰地处京畿要地、区位特殊的市情实际,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看待信访工作,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是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下真功夫、苦功夫、实功夫,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件投诉,推动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在赤峰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绩实效诠释政治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源头治理,牢牢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主动权。实践证明,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核心关键,这也是《条例》明确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源头防范、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赤峰一域之稳定为全区全国大局之稳定尽责任、作贡献。一方面,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以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活动为抓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严密防范信访工作领域的各种“灰犀牛”“黑天鹅”风险隐患,力争把各类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坚持即接即办、规范办理,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以《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明晰部门单位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职责,压实属地、领导、部门和个人的首接首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确保各类群众初信初访件在规定期限内问题得以查清、合理诉求得以解决,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努力让“最多访一次”成为常态、“重信重访”成为例外。

  坚持常态长效,全面构建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信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握主攻方向,抓住关键环节,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宣传贯彻机制。把学习《条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宣传《条例》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担责尽责、联动运行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体系,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上下联动、沟通顺畅、协调有力的信访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督考一体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对信访工作推进和《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问效,既考核信访案件化解成效,也考核各级工作责任落实,在全市树立起信访工作不能不抓、不敢不抓、不抓不行的鲜明导向,以此倒逼各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努力交出新时代赤峰信访工作的满意答卷。

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体会篇4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即将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不仅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对今后的信访工作也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体会篇5

  作为一名学生党员,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信访矛盾要从源头治理,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能在基层处理好“小事”,就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从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上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

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体会篇6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们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网上信访工作,要用好信访网络,全面实行阳光信访,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随时就地反映问题,随时就地了解问题处理进度,把群众吸附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要用好互联网,关注互联网上有关舆情动态,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对信访工作的评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做好网上信访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信访工作者,我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职责本分,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信访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纾困。新《信访工作条例》突出明确了双向规范的工作要求,既规范机关单位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行为。作为信访工作者,要不断锤炼对党忠诚政治品格、厚植群众感情、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信访工作铁军。在工作中要更加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完善加强复查与督查工作,拧紧责任链条,汇聚工作合力,激励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精神,需要深刻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工作中持续做优12345区长公开电话热线平台,做大“码上办”应用推广,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渠道,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信访工作条例》突出强调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重点强调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和实战能力,进而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即将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不仅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对今后的信访工作也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信访工作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作为一名基层信访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将《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多动脑、多用心、多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信访矛盾要从源头治理,未能在基层处理好“小事”,就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众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正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

  《信访工作条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两个全局的历史坐标上,为了总结党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更好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信访工作的政治站位,党中央及时做出的重大部署。新《条例》将信访工作定位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将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

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体会篇7

  信访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校准政治生态的“风向标”,是维护大局和谐稳定的“压舱石”。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这是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提高政治站位,厚植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人民信访工作,对象是“人民”,关键在“为民”。信访工作说到底就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老百姓话有地方说、苦有地方诉、理有地方讲,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境界,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将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效的“助推器”,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带着责任和感情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实事、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综合施策,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条例》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要深入推进“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行动,严格落实信访“首接责任制”“领导接访责任制”,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个信访案件办理中,坚持深入一线、靠前工作,主动约访、定期下访、真情接访,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加快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真正让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信访“有门”、反映有果、办理满意。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智能化科技化水平,为广大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疑难问题,全面梳理每个案件难点、堵点和问题症结,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下大气力推动“事要解决”。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切实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基层治理。习近平强调“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条例》明确“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责任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把源头和基层作为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和工作重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责、压实责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织密织牢横向到部门、纵向到基层的信访工作责任制网络。要进一步细化属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把工作细分到末端、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事事明责、人人有责,以信访责任压实推动信访工作落实。要加强信访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情当家事,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要健全基层治理的网格化体系,有机整合公安、司法等基层力量,充分运用大数据构建“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新模式,提升基层为民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要深入开展“书记、五长”(政法委书记、法检两长、公安局长、司法局长、信访局长)下基层专项行动,创建一批无涉毒品案件、无电信诈骗案件、无刑事案件、无信访积案的“四无”村。要坚持发展好“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组织、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主体作用,全力以赴解决群众身边大事小情,真正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体会篇8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铁规矩”。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应从四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一是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二是树牢民本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工作应当有温度,让信访人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带头落实接访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采取重点约访、定期接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带头落实下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信访工作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症结”,解开矛盾“心结”。带头落实包案制度,对涉及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亲自研究研判、亲自推动化解,针对房地产“三难”问题,乌兰察布市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推动落实机制,包问题化解、包思想疏导,推动十多年来的历史积案有效化解。带头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基层网格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信访事项性质的不同,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明确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制度层面,明确实施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更好地推动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在接访环节从严把关审核,耐心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支持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联合接访、分别设立窗口等接访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四是树牢创新思维,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好的制度在于执行,推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要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再提升。创新完善信访工作业务流程机制。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重塑业务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始终规范开展,制定信访业务工作标准,建立起信访业务标准化管理规则,实时跟踪办理进度,自动催办提醒,切实提高信访基础业务的规范化水平。创新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水平,打造联合平台,把信访部门受理办理与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整合起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坚持分类施策,采取教育疏导、协商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创新完善信息支撑保障机制。把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机结合,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日常、专项和集中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上访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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